伊金霍洛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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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伊金霍洛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煤矿安全规程》(年版)、《矿山救护规程》(年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旗煤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四)编制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有序进行的原则。
.科学分析、慎重对待、果断决策的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抢救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总指挥(副总指挥)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应急指挥部
为加强对全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组织领导,成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
金广军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
邱锦华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乔爱平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阿日宾旗煤炭局局长
牛学军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
高晓红旗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杨达赖旗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工会主席
王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柴来福旗纪检委副书记
祁平旗检察院反渎局局长
徐建霞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俊青旗红十字会会长
冯玉刚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雪峰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折先进旗卫生局局长
林永刚旗财政局局长
王培旗公安局副政委
高中昌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新海旗卫生局副局长、人民医院院长
李宏旗供电局局长
周良旗交管大队队长
冯捷旗消防大队队长
赵利明旗武警中队队长
王少明旗工会副主席
乔树呈旗住建局党委副书记、自来水公司经理
李建华旗民政局副局长
张瑞杰旗煤炭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王荣旗煤炭局副局长
贾宝忠旗煤炭局副局长
王强旗煤炭局副局长
崔永宽旗煤炭局副局长
董永平旗煤炭局工会主席
张贵田旗煤炭局总工程师
郝黎明旗煤炭局总工程师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煤炭局,负责煤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
()总指挥职责
接到煤矿发生事故信息后,成立指挥部,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等。
()副总指挥职责
负责第一时间通知伊金霍洛旗矿山救护队,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现场侦察,查明情况,为制定抢险方案提供依据;负责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集中,请示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传达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督促、检查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应急救援的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抢险救援组职责
①现场抢险救灾组
组长:
阿日宾
副组长:
牛学军、王培、冯捷、赵利明、乔树呈、李宏、贾宝
忠、王强、崔永宽
成员:
吴玺、张建山、文永龙、王少嵘、丁彦忠、鲍铁刚
职责:
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提出抢险方案,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协助领导了解、汇总事故的发生情况,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抢救工作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②技术专家组
组长:
阿日宾
副组长:
张贵田、郝黎明
成员:
朱军、冯旺、臧志军、刘志东
职责:
为指挥部决策和抢险救灾队伍的行动提供精确的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等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保证抢险救灾迅速有效。
制定具体有效的技术方案,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③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组
组长:
折先进
副组长:
王荣、魏新海、李建华、董永平
成员:
从相关部门抽调
职责:
负责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工作;确定受伤人员救治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做好救护人员、伤亡家属等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④信息发布组
组长:
王华
副组长:
阿日宾、冯玉刚、高雪峰、徐建霞、王荣
成员:
聂利军、蔺铭、鲍铁刚、高志军
职责:
负责上级政府和部门有关信息的接收、传阅、收集、核实,草拟、签发、上报现场信息;负责接待媒体记者,并在征得指挥部同意后发布有关信息,密切关注媒体对事件的报道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⑤物资供应和资金保障组
组长:
林永刚
副组长:
高晓红、高中昌、李俊青
成员:
聂利军、王志荣、赵俊梅、高志军
职责:
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组织协调资金保障抢险物资供应,保障车辆进出有序。
⑥善后处理组
组长:
高晓红
副组长:
杨达赖、王荣
成员:
聂利军、吴玺、张建山、文永龙、王少嵘、鲍铁刚
职责:
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⑦警戒保卫组
组长:
邱锦华
成员:
李凤刚、丁志辉、周良
职责:
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负责抢险现场及指挥部的秩序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
⑧事故调查组
组长:
乔爱平
副组长:
牛学军、柴来福、阿日宾、王培、祁平、王少明
成员:
吴玺、张建山、文永龙、王少嵘、鲍铁刚、高志军
职责:
负责参与煤矿监察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危险源管理
煤矿要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监控系统。
旗煤炭局要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管及不定期抽查,并对煤矿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管。
.瓦斯管理措施: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要保证小时正常运转,对全矿各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烟雾、风速、温度及主要通风机的负压、电机运转参数、局部通风机和其他设备的开停实施连续监控,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瓦电闭锁装置。
对采空区及废旧巷道密闭要定期进行维护维修。
特殊工种及安全管理人员要随身携带便携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监测作业地点及特定位置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瓦检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按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并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煤尘管理措施:
井下巷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净化水幕,各转载点必须设喷雾装置,采煤机、掘进机必须按规定设立喷雾装置,对巷道煤尘要进行定期冲洗、检测。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按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顶板管理措施:
煤矿采煤工作面要建立矿压观测系统,对顶板压力进行监测,顺槽及掘进巷道要安装顶板离层仪,定期观测顶板活动情况,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数据的观测、记录、整理、分析,并提供矿压的预测预报。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根据煤矿的地质情况、岩性,查看顶板离层仪的数量、位置是否合理,矿压观察是否及时,对顶板不好的煤矿要进行重点督查整改。
.火灾及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管理措施:
有可能发生火灾及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按规定安设、温度传感器及烟雾传感器;特殊工种及安全管理人员随身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实时监测采空区及附近温度及、气体情况,在易自燃物料如油脂及电缆、电气设备附近放置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器材,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管路。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检查上述设备的完好性及消防、灭火器材的设点和数量,并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水灾管理措施:
完善水文地质资料,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存在水患威胁的煤矿必须由有资质部门进行论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对存在上覆水的煤矿必须先进行疏放水,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对矿井和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要进行预测、监测,对地面采空区裂缝要及时进行填埋。
完善煤矿排水系统,确保发生水灾时,水泵的工作能力能够满足排水的需要。
完善地面工业广场的排水系统,设置排洪沟等设施。
编制完善的“雨季三防”措施,备足“雨季三防”物资,遇到强对流天气要立即撤出井下、采坑内所有人员。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对上述方面存在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并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措施督促煤矿进行整改。
.防止边坡坍塌、滑坡管理措施:
煤矿要选择合理的开采技术,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
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
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对于边坡有滑动倾向的矿山,要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
遇大雨、暴雨时要有必要的防范措施。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火工品和爆破管理措施:
煤矿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火工品,并根据实际编制《爆破说明书》,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露天开采煤矿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爆破作业。
禁止在火区内爆破。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对放炮员的证件等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机电管理措施:
煤矿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有“”标志,严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机电设备。
各种机电设备及钢丝绳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检测、检验。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对煤矿的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要有检查、检修、检验情况记录,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运输管理措施:
提升系统的各种保护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并动作灵敏。
斜井提升必须按规定安设挡车、阻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皮带运输必须按规定安设各种保护装置;人车和货车严禁混挂、超载,轨道铺设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维修,车辆运输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入井(坑)前必须对转向、制动、灯光等进行检查,各种交通标志必须齐全,并按规定行驶;运料车严禁载人,运人时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严禁超员。
路面宽度、转弯半径必须符合要求,防护栏、挡车墙要完善、合理。
旗煤炭局监管人员要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要有设备的检验、检查证书和记录,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信息报告
.常规信息
()向辖区内所有煤矿下达相关文件和其他常规信息。
()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送单位、报告时间、报告内容。
()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电话、短信等形式报告,实现信息共享。
.预警信息
()接收到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预警信息时,要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作出快速响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及煤矿转发预警信息。
()接收到煤矿上报的预警信息时,旗煤炭局应及时向旗人民政府上报信息,并向相关部门转发预警信息。
()一般情况下,采用计算机网络和传真形式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快报,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
()预警信息报告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事故信息
()煤矿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个小时内报告旗煤炭局,并报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旗煤炭局应急值守电话为: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值守电话为:
。
()旗煤炭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旗人民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煤炭局,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纪检委,并根据旗人民政府指示启动本预案。
()一般情况下,事故信息采用计算机网络和传真形式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快报,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
()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
发生事故煤矿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电话快报内容包括:
发生事故煤矿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以上内容初次报告时,由于情况不明没有报告的,应在查清情况后及时续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发生的当日内及时修正补报或者续报。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信息发布
()事故预警
事故预警采取分级启动,对于一般事故、煤矿能自行消除的突发事故,启动矿级及旗级预警,旗应急指挥部派专人参与抢险救灾;人以上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下,启动旗级预警,并报市级有关部门。
()预警的方式、方法
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可采用手机群呼、短信群发等方式进行预警。
()信息发布的程序
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矿级、旗级、市级三级预警机制。
对已发生的煤矿事故信息,旗煤炭局在接到预警后,应在小时之内上报旗人民政府,由旗人民政府报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采取措施和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信息报告与处置
旗煤炭局接到事故煤矿或有关部门报警后,要判断响应级别,立即报告旗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到指挥部办公室集合,报告发生事故煤矿、时间、现象、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是否进行现场抢救、有无灾害扩大的可能性、煤矿救援力量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指挥部所有人员到达指挥部办公室后,简要听取旗煤炭局汇报,总指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如确定启动本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命令现场抢险救灾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马上赶赴事故煤矿,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命令物资供应和资金保障组调配所有救灾物资、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同时命令信息发布组做好应急值守、上传下达等工作。
其它各组做好各自工作,并随时汇报。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国家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程度可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事故:
重特大事故,造成人以上死亡或危及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人以上(包括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以上(包括亿元)的事故。
.符合Ⅱ级响应条件的事故:
重大事故,死亡人以下(不包括人)、人以上(包括人)或危及人以上、人以下生命安全或人(包括人、不包括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亿元(包括元、不包括亿元)的事故。
.符合Ⅲ级响应条件的事故:
较大事故,人(包括人、人)死亡或危及到人人生命安全或人(包括人、不包括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包括万元、不包括万元)的事故。
.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故:
一般事故,人以下(不包括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下(不包括万元)的事故。
本预案执行Ⅳ级响应,超出Ⅳ级响应级别时启动上一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流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与处置、扩大应急、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
发生Ⅳ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矿级和旗级应急预案,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
.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并按照“事故应急通知顺序”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煤矿。
.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指挥部办公室,听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简要情况汇报,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启动预案后,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核实事故灾情性质、发生的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现场救援、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不同事故类型,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现场处置措施
()旗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旗级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救援,并密切注意防止次生、衍生等事故发生,避免事故扩大。
煤矿报告事故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掌握事故抢救和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市煤炭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制定《施救方案》。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程序及要点:
旗应急指挥部首先要了解事故发生时间、井下人员分布情况,依据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爆炸可能波及的范围及爆炸对井下巷道、工作面的破坏程度,制定井下抢险营救方案。
抢险组根据专家制定的施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救。
矿山救护队配带救护设备侦察事故现场,修定具体抢救方案。
在确认不会扩大事故的前提下,恢复井下通风与巷道支护的有关设施设备。
②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
在灾区一旦发现残留火源,及时扑灭。
③迅速修复被损坏的通风设施,恢复灾区通风。
④民政、财政等部门迅速准备救灾物资,旗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⑤灾区人员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等候营救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设有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程序及要点:
应急指挥部首先要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
依据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透水原因及地点、涌水量等,并根据井下实际开采情况及人员分布情况,分析研究是否有生存气室,或其它生存条件的可能。
按照事故抢救原则,若存在有上述条件的可能,应首先制定井下重点区域排水方案及地面打钻孔补风营救方案,并安排有关测量人员在井上下对照图中找出地面钻孔的准确位置后,进行地面实地测量、调集水泵、排水管、抽排水设施,排除井下涌水,保证通风和恢复通讯联络。
同时抢险组根据专家制定的抢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
②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及时修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③保证水灾事故地点的通风,保证遇险人员的生存环境和氧气浓度。
④调集应急排水所需物资和设备。
⑤灾区人员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等候营救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设有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⑥露天煤矿遇到大雨、暴雨等强降雨天气应及时撤出采场及排土场所有人员,同时启动防洪集水坑水泵排水,经由防洪排水管路排到地面,同时启动排土场防排水措施。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程序及要点:
应急指挥部首先要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冒顶地区顶板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检查瓦斯浓度等,如果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迅速恢复通风。
②根据救护队侦察的周围支架和顶板情况及时修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③设法利用原有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统向塌方被堵区域输送空气、水、食品,建立通讯联络。
④调集钻机、钢管、掘进及支护设备。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程序及要点:
应急指挥部首先要了解发火时间、火源位置、火势大小、波及范围、遇险人员分布情况;灾区瓦斯情况、通风系统状态、风流方向、煤尘爆炸性;灾区供电状况,灾区供水管路、消防器材供应的实际状况及数量。
依据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发火原因,并根据井下实际开采情况及人员分布情况,分析研究是否有烟雾的蔓延,是否会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以及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
按照事故抢救原则,根据火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灭火方法。
同时抢险组根据专家制定的抢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
②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险源,控制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③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应保持通风系统稳定,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
④如需隔绝火区时,首先建造临时风墙。
⑤井下发生火灾时,根据灾情可实施局部或全矿井反风或风流短路措施。
反风前,应将原进风侧撤出,并注意瓦斯变化。
采取风流短路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离。
⑥灾区人员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等候营救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设有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机电、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程序及要点:
应急指挥部首先要了解事故发生时间、位置、波及范围大小、遇险人员分布情况、灾区瓦斯情况。
依据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并根据井下实际机电运输情况及人员分布情况,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或活动。
同时抢险指挥部根据专家制定的抢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
②现场人员首先要关停事故现场的相关机电设备,并进行自救和互救。
③发生电气事故或皮带运输事故,立即切断其供电电源。
④如果电器设备引发火灾,首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子进行灭火,严禁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程序及要点:
应急指挥部首先要了解事故发生时间、位置、波及范围大小、遇险人员分布等情况。
依据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并根据井下实际巷道布置和通风系统情况,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同时抢险指挥部根据专家制定的抢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
②救援队伍应根据有关原则进行抢救。
③在进入灾区前,应考虑到如果退路被堵时应采取的措施。
④条件允许时尽快封堵有害气体源头的涌入通道。
⑤灾区人员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等候营救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设有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煤矿火工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程序及要点:
应急指挥部首先要了解灾区情况、爆炸源、事故前人员分布。
依据煤矿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爆炸原因及矿井瓦斯、煤尘、着火等情况,并了解通风系统是否完好,有无灾害扩大的可能,制定救援方案,同时抢险组根据专家制定的抢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
②立即切断作业场所所有电源,并将雷管、炸药等火工用品归类存放在规定的火工品专用箱内,杜绝再次发生意外事故。
③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抢救”的原则进行。
()露天煤矿采场、排土场边坡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①应急指挥部接到坍塌事故报告后,根据坍塌的严重性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如需启动,迅速组织实施救援,及时落实救援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增援。
②若带电设备被埋,应设法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救助。
③及时疏散人群,并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标志。
④调离危险区域内与救援工作无关的人员和设备,防止边坡再次坍塌造成二次伤害。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原则
①真实原则。
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②及时原则。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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