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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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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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
商户号
商户消防安全档案
单位名称:
经营业态:
说明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的规定,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三、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五、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六、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卷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备查,一份交由朝阳大悦城管理处安保部备案。
七、该档案的制定格式由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提供,并根据朝阳大悦城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商户消防安全档案
单位名称
建档日期
北京市朝阳大悦城安全环保办公室制
卷内文件目录
编号
内容
页-----页
01
卷内文件目录
02
北京市朝阳大悦城商户消防安全告知书
03
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04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
05
消防安全责任人承诺书
06
消防安全管理人承诺书
07
北京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
08
员工消防安全工作承诺书
09
重点部位情况登记表
10
消防器材设施登记表
11
消防器材年检记录
12
商户落位平面图
13
消防疏散平面图
14
消防设施分布图
15
灭火器分布图
16
消防行政审批文件(检审、验收、开业检)
17
油烟管道清洗登记表
18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登记表
19
违约处罚登记一览表
20
安全事故调查登记表
21
消防安全制度登记表
2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3
消防演练登记表
24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
北京市朝阳大悦城商户消防安全告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朝阳大悦城商户均需如实填报《商户消防安全档案》。
。
朝阳大悦城商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需将《商户消防安全档案》材料送至安全环保办公室备案,档案中所涉及的各种记录表格应按照填写要求及时更新,并按时送至安全环保办公室,以规范商户消防安全管理和便于政府机构及上级单位检查。
(安全环保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被通知单位人员(签字):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单位,一份安全环保办公室存档)
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其中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
单位(盖章)日期:
年月日
单位名称
商铺号
消防安全责任人
姓名
职务
照片
是否经过消防培训
□是□否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消防安全管理人
姓名
高凤卫
职务
店长
照片
是否经过消防培训
□是□否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时间
工作部门
从事消防工作时间
培训情况
有
有
有
备案类别
□新确立备案□变更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承诺书
我单位确定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单位:
(盖章)
时间:
(说明:
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单位存档,一份由朝阳大悦城安全环保办公室存档)
消防安全管理人承诺书
我单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配合朝阳大悦城,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单位:
(盖章)
时间:
(说明:
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单位存档,一份由朝阳大悦城安全环保办公室存档)
北京朝阳大悦城
商户安全责任书
(防火、治安)
甲方:
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大悦城管理处
乙方:
商铺号:
公司名称:
商铺(品牌)名称: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指导方针,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治安、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及管理原则,甲方(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大悦城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作为受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泰基业公司”)委托的合法物业管理企业,结合朝阳大悦城购物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明确甲方(管理处)、乙方(购物中心商户)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商户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防火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下列内容履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一)目标
1、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须做好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防止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
2、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甲、乙双方要定时定期排查本单位内部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排查发现问题以文字形式上报甲方。
3、商户员工消防知识培训率达100%。
要求所有商户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会报火警并正确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掌握逃生自救常识。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向乙方传达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法令、法规、条例的相关要求;
2、维护大悦城购物中心物业管理区域(不包括乙方承租区域)消防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及巡视工作;
3、负责大悦城购物中心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
4、为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甲方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承租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
如发现乙方区域内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会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超限期未整改,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及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5、负责大悦城购物中心消防安全防范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6、负责在大悦城购物中心发生火情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施救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7、乙方承租区域内公共消防栓内的各项设备器材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
8、其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及义务。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要求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具体落实以下防火要求: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安全员,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交“管理处”安保部备案;
2.乙方必须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3.乙方必须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
4.乙方必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档备查;
5.乙方必须认真配合甲方定期进行的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
6.乙方必须每日对其经营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操作行为;乙方从业人员人数大于50人或经营面积大于1000m2的必须每月对其经营区域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乙方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负责人,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甲方负责监督整改落实;所有安全检查应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管理处”安保部备案;
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
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8.大悦城购物中心为重点防火单位,乙方因需要对承租区域装修改造时,应按照“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二次装修有关规定提供书面申请和施工方案等资料,不得擅自动工;
9.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
商铺内严禁燃香、燃蜡等私自动用明火的行为;禁止在营业期间在经营区域内动火施工,在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乙方和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共同采取防护措施,必须按要求到“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开具《动火证》,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期间安排专人监护,临近孔洞的动火施工必须在孔洞下方另设专人监护,确保安全;
10.乙方不得擅自在承租区域内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饭锅、微波炉、烤箱、电炉子、电熨斗等),如因经营需要(如餐饮、服装类租户)使用电加热设备的,需向“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在使用电加热设备时,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现场需有专人看护;
11.乙方如需使用大功率电器(1000W以上),需提前向“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供设备使用手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大功率电器时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按插座等,发现线路老化及时更换;大功率电器周边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乙方未按照正常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不得擅自在承租区域内存放危险品(如液体酒精、甲烷、木炭等),如因经营需要(如餐饮租户)使用,需储存危险品的,需向“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危险品储存量不能超过当日使用量;乙方未按照安全操作要求使用及储存危险品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必须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库房、燃气间以及液体酒精、甲烷、木炭存放处、疏散通道处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14.乙方应根据《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每日对厨房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进行清洗;每60日至少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经营区域内操作间集烟罩和排油烟管道、油烟净化器、排油烟风机进行一次清理,并将相关清洗记录和清洗前后对比照片交予“管理处”安保部备案。
1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年检,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性;
16.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防火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保障不得有圈占、封挡、埋压消防设备设施的情况;
17.乙方必须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18.乙方安全员要坚守岗位并积极配合“管理处”安保部人员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1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20.火情发生后,乙方要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安保部,准确报告所在位置、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信息,同时迅速使用灭火器扑救和对现场人员疏散。
不得瞒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着火情况;
备注:
朝阳大悦城接报火警电话85579001(24小时)
21.火情扑灭后,乙方须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22.乙方区域发生火情,在房门未开启的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根据火情程度采取紧急措施使用备用钥匙或破门进入火情现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完成任务后,甲方应对现场进行封闭,并及时向乙方通报;
2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发生火情,所产生的财产损失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4.根据《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大悦城购物中心、停车场等公共区域严禁吸烟,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执行。
二、治安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大中型商市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下列内容履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一)目标
1、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须做好本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刑事、治安、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失盗、中毒、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2、朝阳大悦城实行网格化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维护公共区域治安安全保卫工作,乙方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安全综合治理,健立健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3、定期组织商户员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治安知识及餐饮娱乐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开展防恐防爆等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商户员工治安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及安全生产技能。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传达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要求;
2、负责维护大悦城购物中心公共区域(不包括乙方承租区域)治安管理及秩序维护,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构以及其它执法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商户及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乙方制定综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乙方落实;
5、定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区域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维护,对乙方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对乙方不认真落实隐患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负责定期开展商户治安防范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要求乙方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大中型商市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具体落实以下治安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明确治安责任人、管理人和安全员,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包括防盗、防抢、防诈骗、防破坏等治安事件的各项具体措施及防范方法;同时将本单位安全保卫管理资料交“管理处”安保部备案;
2.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全面负责租赁区域内生产经营场所的治安安全工作,乙方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发生刑事、治安、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失盗、中毒、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乙方治安责任人要及时抓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安保部或公安机关报告,并妥善保护现场。
3.乙方必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治安防范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档备查;
4.乙方必须认真配合甲方定期进行的治安防范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5.乙方应在店铺内收银台处(有条件的在店铺内出入口或主通道处)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确保24小时不间断录像,监控系统应使用数字化图像监控设施,监控图像应保证清晰并保留不少于30天(发生法律纠纷或争议的,应保留至争议完全解决完毕),在保存期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删改、破坏图像监控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6.乙方应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各类票据、公章要存放在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保险柜应达到安全防范标准,严格执行现金存放限额的相关规定,将超出规定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严禁在柜台内、POS机内存放过夜营业款、现金以及贵重物品等;
7.经营金银珠宝的商户(实体店或柜台),必须按《北京市金银珠宝经营场所治安保卫工作规范》要求,制定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及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及紧急报警和入侵报警装置);
8.乙方应做好租赁区域内安全提示,建议安全提示标识粘贴位置为:
零售商户在店内明显位置及试衣间内,电影院在售票处明显位置及放影厅座椅背部、KTV在包房内明显位置、各餐饮商户在等位处、收银台及餐桌上;
9.乙方应根据营业面积和经营性质配有足够的导购员或工作人员,经营的商品应纳入导购员或工作人员的视线,同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财务,防止商品、物品丢失、被盗;同时,导购员或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顾客看管好随身携带物品,并注意发现可疑人、可疑物,如有发现应立即通知“管理处”安保部;因经营需要设有存包处时,应建立严格的存取制度;
10.乙方在营业期间,导购员或工作人员应严防犯罪嫌疑人利用一切手段进行盗窃、调包、拎包、倒汇、使用假币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乙方工作人员如接到恐吓电话时应保持冷静,记清对方口音及电话内容,立即通知“管理处”安保部,严禁隐瞒不报;
12.乙方承租区域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向“管理处”安保部通报案情并保护好现场,以便事态得到控制,并由“管理处”安保部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
备注:
“管理处”安保部值班电话,85579369(白天),85579007(夜间),安保部所在位置:
购物中心37号门内;
13.每日闭店前应确保锁好所有门窗、防盗卷闸等安防设备;公区岛柜商户应锁闭所有柜台、抽屉并对柜台内所陈列的商品进行覆盖遮挡,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闭店后禁止乙方工作人员在店铺及公共区域内停滞或留宿;
14.乙方运出货品、设备、家具、道具等物品时,必须持有“弘泰基业公司”相关部门发放并批准的《出货许可证》,并主动出示许可证,接受“管理处”安保部的查验,严禁无《出货许可证》迁出物品;
15.乙方如需举办促销、推广等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向“弘泰基业公司”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制定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自行向政府公安机关报批,并将相关审批手续及应急预案上报“管理处”安保部备案。
大型活动现场必须按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求增加保安员(人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安排、承担)及消防器材。
如大型活动中邀请明星、名人、政府领导、新闻媒体参加时,必须在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后,提前通知“管理处”保安部再制定重点(定向)安全保卫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涉及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紧急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并确保所提供紧急联系方式24小时有效畅通。
若在非营业时间乙方区域内发生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时,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紧急联络人。
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联络到紧急联络人,根据事态发展需要,甲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破门进入乙方区域内进行扑救或处理,甲方不承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
1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或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其它
1.此责任书签订后,签署者应自觉遵守。
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依据有关法规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监督执行;
2.此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变更或增加要求,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随时修改或补充责任书内容,并应尽快通知乙方;
3.若此责任书内容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抵触,应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为主;
4.如乙方公司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签订此责任书;
5.此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以“弘泰基业公司”与乙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租赁合同期满彻底撤离大悦城后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6.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朝阳大悦城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字: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员工消防安全工作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单位有关消防工作有关规定,提高自己消防安全意识,严格照章规范操作和行事。
二、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喝酒,没有酒气,文明上岗、优质服务。
三、熟悉现场安全通道,自觉维护安全通道畅通。
四、掌握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知晓火警电话,把握现场应急事项(使用灭火器材、引导群众疏散等)有序进行。
五、上班前对工作区域的检查,保证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
六、下班前对工作区域的检查,保证关闭切断各设备电源,及应急灯是否正常。
七、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八、遇有火情或隐患,即在第一时间向消防管理人员反映,并合理使用防火灭火逃生器具、拨打火警电话.
承诺人:
年月日
(说明:
一式三份,一份员工保管,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由朝阳大悦城安全环保办公室)
重点部位情况登记表
名称
建筑耐火等级
面积(M2)
高度(m)
员工人数
火
灾
危
险
性
管理措
施
应急措施
消防器材设施登记表
部位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有效期
管理责任人
消防器材年检记录
名称及型号
设置部位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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