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标准结构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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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标准结构设计
第五篇结构设计
1基本规定
1.1结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1.0.5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5的要求。
注:
①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②当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1.2结构荷载和组合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2.2.1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2.2.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进行设计,并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式中r0--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结构构件,可分别取1.1、1.0和0.9;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5对于正常使用权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分别采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2.2.6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取1.2;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取1.0。
二、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一般情况下取1.4;
对楼面结构,当活荷载标准值不小于4kN/平方米时,取1.3。
注:
验算倾覆和滑移时,对抗倾覆和滑移有利的永久荷载,其分项系数可取0.9;对某些特殊情况,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7在一般情况下,当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6;当没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1.0。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变荷载参与组合且其中包括风荷载时,荷载组合系数取0.85;在其它情况下荷载组合系数均取1.0。
3.11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准永久值系数,应按表
3.1.1的规定采用。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准永久值系数表3.1.1
二、钢筋混凝土雨篷,取1.okN。
注:
①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当施工荷载有可能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或采用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
②当计算挑檐、雨篷强度时,沿板定每隔1.om考虑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雨篷倾覆时,沿板宽每隔2.5~3.om考虑一个集中荷载。
3.5.2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取0.5kN/m;
二、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取
1.okN/m。
3.6.1建筑结构设计动力计算,在有充分依据时,可将重物或设备的荷载乘以动力系数后按静力计算进行。
5.1.1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Sk=PrSO(5.1.1)
式中Sk--雪荷载标准值,kN/平方米;
UY--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SO--基本雪压,kN/平方米。
5.1.2基本雪压系以当地一般空旷平坦地面上统计所得30年一遇最大积雪的自重确定。
5.2.2设计建筑结构及屋面的承重构件时,按下列规定考虑积雪的分布情况:
一、屋面板檀条按积雪不均匀分布的最不利情况考虑;
二、屋架分别按积雪全跨和半跨均匀分布的情况考虑;
三、框架和柱按积雪全跨均匀分布情况考虑。
6.1.1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平方米;
Bz--z高度处的风振系数;
Us-一风荷载体型系数;
U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O--基本风压,kN/平方米。
6.1.2基本风压系以当地比较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10m高统计所得的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vo(m/s)为标准
基本风压不得小于0.25kN/平方米。
对于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按规定的基本风压值乘以0系数1.1后采用;对于特别重要和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值乘以系数1.2后采用。
2混凝土结构设计
2.1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2.1.3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应按表2.1.3采用。
2.1.4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应按表2.1.4采用。
注: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小于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
2.2.2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2.2.2-1采用,钢丝、钢绞线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2.2.2-2采用。
注:
①冷拔低碳钢丝用作预应力钢筋时,应按表2.2.2-2规定的钢丝强度标准值逐盘进行检验,其强度设计值应按甲级采用;乙级冷拔低碳钢丝可按分批检验,并直用作焊接骨架、焊接网、架立筋、箍筋和构造钢筋;
②用作预应力钢筋的甲级冷拔低碳钢丝经机械调直后,抗拉强度设计值应降低30N/平方毫米,且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大于相应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③当碳素钢丝、刻痕钢丝、钢绞线的强度标准值不符合表2.2.2-2的规定时,其强度设计值应进行换算;
④表中括号内的数值系根据国家标准GB5224-85生产、现尚在延期使用的钢绞线强度标准值和设计值。
3.1.4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屈失稳)计算和倾覆、滑移验算,均应采用荷载设计值;疲劳、变形、抗裂及裂缝宽度验算,均应采用相应的荷载代表值;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在计算承载力、疲劳、抗裂时,应考虑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
预制构件尚应控制作、运输及安装时的荷载设计值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
预制构件本身吊装的验算,应将构件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动力系数可取1.5,但根据构件吊装时受力情况,可适当增减。
对现浇结构,必要时应进行施工阶段的验算。
3.1.5下列结构在进行承载力计算时,其内力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应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
一、直接承受动荷载作用的结构;
二、要求不出现裂缝的结构构件。
3.2.2一切构件的安全等级在各个阶段均不得低于三级。
注:
①屋架、托架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②承受恒载为主的轴心受压柱、小偏心受压柱,其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③预制构件在施工阶段的安全等级,可较其使用阶段的安全等级降低一级。
3.3.3结构构件设计时,应根据使用要求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技应力;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而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允许产生技应力,但拉应力不应超过Actyft,此处,aCt为混凝土技应力限制系数,r为受拉区混凝土塑性影响系数ftk为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最大裂缝宽度按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并考虑长期效应组合的影响进行计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允许值。
3.3.4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混凝土拉应力限制系数Act及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根据结构构件的工作条件和钢筋种类按表3.3.4采用。
注:
①处于室内正常环境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包括冷拔低碳钢丝)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温度环境的预制构件,当表面另作水泥砂浆抹面层且有质量保证措施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室内正常环境中构件的数值采用;②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为10MM;预制的肋形板,其主肋的保护层厚度按梁考虑;③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中的结构,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当非主要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2o时,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C25的规定值取用;④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⑤要求使用年限较长的重要建筑物和受沿海环境侵蚀的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当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时,其保护层厚度应适当增加。
6.1.4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纵向受拉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表
6.1.4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
6.1.11绑扎骨架和绑扎网中的非预应力受力钢筋,当接头用搭接而不加焊时: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且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85LA,且不应小于200mm。
焊接骨架在受力方向的接头可采用非焊接的搭接接头,受拉钢筋的措接长度不应小于LA,受压钢筋的措接长度不应小于0.7LA。
6.1.14在绑扎骨架中非焊接的措接接头长度范围内,当搭接钢筋为受拉时,其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5d,且不应大于100MM;当搭接钢筋为受压时,其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
d为受力钢筋中的最小直径。
6.1.15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6.1.15规定的数值。
注:
①受压钢筋和偏心受压构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按构件的全截面面
积计算;其余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按全截面面积扣除位于受压边或受拉较小边翼缘面积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②配置碳素钢丝剜痕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和冷拔低碳钢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其正截面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正截面开裂时的内力值。
对配置上
述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Mu大于等于Mcr
此处,Mu为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为预应力受弯构件的正截面开裂弯矩值;
③当温度、收缩等因素对结构产生较大影响时,构件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适当增加。
7.1.3简支板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支座,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
当采用焊接网配筋时,其末端至少应有一根横向钢筋配置在支座边线内;如不能符合要求时,应在受力钢筋末端制成弯钩或加焊附加的横向锚固钢筋。
注:
当时,配置在支座边缘内的横向锚固钢筋不应少于二根,其直径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一半。
7.2.2钢筋混凝土简支梁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的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Las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当V>0.07Fcbho时:
月牙纹钢筋Las大于等于12d
光面钢筋Las大于等于15d
如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的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采取在钢筋上加焊横向锚固钢筋、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端部焊接在梁端的预埋件上等有效锚固措施。
如焊接骨架中采用光面钢筋作为纵向受力钢筋时,则在锚固长度Las内应加焊横向钢筋:
当V小于等于0.07fcbh0时,至少一根;当V>0.07fcbh0时,至少二根;横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一半;同时,加焊在最外边的横向钢筋,应靠近纵向钢筋的末端。
注:
①当V>0.07fcbho时,螺纹钢筋的锚固长度Las大于等于IOd;
②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c25的简支梁,在距支座边1.5h范围内作用有集中荷载(包括作用有多种荷载、且其中集中荷载对支座截面所产生的剪力占总剪力值的75%以上的情况),且V>O.07fcbh0时,对变形钢筋采用附加锚固措施,或取锚固长度Las大于等于15d。
7.2.4在采用绑扎骨架的钢筋混凝土梁中,当设置弯起钢筋时,弯起钢筋的弯终点外应留有锚固长度,其长度在受拉区不应小于20d,在受压区不应小于10d;对光面钢筋在末端尚应设置弯钩。
位于梁底层两侧的钢筋不应弯起。
7.2.11位于梁下部或在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横向钢筋(吊筋、箍筋)承担。
附加横向钢筋应布置在长度为S(S=2h1+3b)的范围内。
附加横向钢筋所需的总截面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Asv__承受集中荷载所需的附加横向钢筋总截面面积;
F--作用在梁的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设计值;
a--附加横向钢筋与梁轴线间的夹角。
7.3.3柱中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柱中及其它受压构件中应采用封闭式箍筋;
二、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且不应大于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同时,在绑扎骨架中,不应大于15倍纵向钢筋最小直径,在焊接骨架中,不应大于20倍纵向钢筋最小直径;
三、采用热轧钢筋时,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0.25倍纵向钢筋最大直径,且不应小于6mm;采用LL500级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时,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0.2倍纵向钢筋最大直径,且不应小于5mm;
四、当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超过0.03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倍纵向钢筋的最小直径,且不应大于200mm;
五、当柱子各边纵向钢筋多于三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当柱子短边不大于400mm,且纵向钢筋不多于四根时,可不设置复合箍筋;
六、柱内纵向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应符合6.1.14的规定。
7.8.3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工级或二级钢筋,不得采用冷加工钢筋。
7.9.8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1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吊环埋入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
每个吊环可按二个截面计算,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吊环拉应力不应大于50N/平方毫米(构件自重的动力系数已考虑在内)。
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四个吊环时,设计时仅考虑三个吊环同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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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CJ12-99
3.1.5轻骨料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1.5采用。
注:
1.浮石或火山灰渣混凝土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系数0.8;
2.自燃歼石混凝土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系数0.85;
3.计算现浇钢筋轻骨料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小于300MM时,则表中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
7.1.2受力钢筋的轻骨料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钢筋的外边缘算起)应符合表7.1.2的规定,且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八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注:
1.处于室内正常环境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L2O时,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的预制构件,当表面另作水泥砂浆抹面层且有保证措施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室内正常环境中构件的数值采用;
2.预制钢筋轻骨料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为15MM,预制的肋形板,其主肋的保护层厚度按梁考虑;
3.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中的结构,其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L25,当非主要承重构件的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L20时,其保护层厚度按表中CL25的规定值取用;
4.要求使用年限较长的重要建筑物和受沿海环境侵蚀的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当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时,其保护层厚度应适当增加。
7.1.3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纵向受拉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人不应小于表7.1.3规定的数值。
7.1.10轻骨料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7.1.10规定的数值。
轻骨料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表7.1.10
注:
1.受压钢筋和偏心受压构件的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其余的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按全截面面积扣除位于受压边或较小受拉边翼缘面积(bf-b)h\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2.配置碳素钢丝该振钢丝、钢绞线和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轻骨料混凝土构件,其正截面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正截面开裂时的内力值。
对配置上述钢筋的预应力轻骨料混凝土受弯构件,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的要求;
4.当温度、收缩等因素对结构产生较大影响时,构件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适当增加。
8.1.3简支板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支座,其锚固长度LAS不应小于6d。
当采用焊接网配筋时,其末端至少应有一根横向钢筋配置在支座边线内;如不能符合要求时,应在受力钢筋末端制成弯钩或加焊附加的横向锚固钢筋。
注:
当V>FCBHO时,配置在支座边缘内的横向锚固钢筋不应少于二根,其直径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一半。
8.2.2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简支梁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的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列条件:
如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的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采取在钢筋上加焊横向锚固钢筋、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端部焊接在梁端的预埋件上等有效锚固措施。
如焊接骨架中采用光面钢筋作为纵向受力钢筋时,则在锚固长度内应加焊横向钢筋:
最外边的横向钢筋,应靠近纵向钢筋的末端。
注:
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CL25的简支梁,在距支座边1.5h范围内作用有集中荷载(包括作用有多种荷载、且其中集中荷载对支座截面所产生的剪力占总剪力值的75%以上的情况),且V>0.06fCbho时,对变形钢筋采用附加锚固措施,或取锚固长度Las大于等于20d
8.2.4在采用绑扎骨架的钢筋轻骨料混凝土梁中,当设置弯起钢筋时,弯起钢筋的弯终点外应留有锚固长度,其长度在受拉区不应小于25d,在受压区不应小于15d;对光面钢筋在末端尚应设置弯钩。
位于梁底层两侧的钢筋不应弯起。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
1.0.3对于直接承受动荷载作用的构件,在无可靠试验或实践经验时,不采用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处于侵蚀环境或高温下的结构,不得采用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2.2.1冷拔钢丝预应力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3.3.6计算冷拔钢丝预应力构件端部锚固区的正截面和斜截面受弯承载力时,锚固区内的预应力冷技钢丝抗拉强度设计值可按下列规定取用:
在锚固起点处为零,在锚固终点处为Fpy;在两点之间接直线内插法取用。
单根或两根并丝的预应力冷拔钢丝的锚固长度l。
按表3.3.6取用。
3.4.5对冷拉钢丝预应力构件端部区段进行正截面和斜截面抗裂验算时,应考虑预应力钢丝在其预应力传递长度范围内实际应力值的变化。
预应力钢丝的实际预应力值按线性规律增大,在构件端部取零,在其预应力传递长度的末端取有效预应力值,单根或两根并丝的预应力钢丝的预应力传递长度;应按表3.4.5取用。
3.7.2悬臂梁板支座处的纵向受拉预应力冷技钢丝,当计算中充分利用其强度时,伸入支座内的锚固长度。
应符合本规程第3.3.6条的要求。
3.7.3冷拔钢丝预应力简支板的搁置长度。
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受拉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钢筋的外边缘算起)应符合表
7.1.l的规定。
7.2.1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纵向受拉冷轧扭钢筋强度时,其最小锚固长度应符合表7.2.l的规定。
7.2.2冷轧扭钢筋不得采用焊接接头,钢筋网和钢筋骨架均应采用绑扎。
7.2.4纵向受拉冷轧扭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最小锚固长度La的1,2倍,且不应小于300mm。
7.2.5冷轧扭钢筋在搭接长度范围内,其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钢筋标志直径d的5倍,且不应大于IO0mm。
7.2.6严禁采用冷轧扭钢筋制作预制构件的吊环。
7.3.1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的冷轧扭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7.4.5简支板的下部纵向冷轧扭钢筋应伸入支座,其锚固长度La不应小于钢筋标志直径d的10倍。
7.5.2简支梁的下部纵向受拉冷轧扭钢筋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
Las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强度时,尚应符合本规程表7.2.1的规定。
2.2预应力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3.4.4施加预应力时,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经计算确定。
3.4.14预应力钢筋的锚固长度人应按表3.4.14取用。
5.1.1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正截面抗裂验算:
一、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
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长期效应组合下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在抗裂验算边缘混凝土的预压应力;
--混凝土拉应力限制系数;
--受拉区混凝土塑性影响系数;
--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注:
对受弯和大偏心受压构件,在施工阶段预拉区出现裂缝的区段和均应乘以系数0.9。
5.1.3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应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斜截面抗裂验算:
一、混凝土主拉应力
对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混凝土主压应力
对严格要求和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混凝土的主技应力、主压应力。
此时,应选择跨度内不利位置的截面,对该截面的换算截面重心处和截面宽度剧烈改变处进行验算。
5.1.5对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进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以及正截面、斜截面抗裂验算时,应计入预应力钢筋在其预应力传递长度范围内实际应力值的变化。
预应力钢筋的实际预应力按线性规律增大,在构件端部取零,在其预应力传递长度的末端应取有效预应力值,预应力钢筋的预应力传递长度人应按表5.1.5采用。
对采用冷拉二级、三级钢筋和冷轧带肋钢筋的先张法构件,可不计预应力传递长度Ltr0
6.2.3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端部锚固区,应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并配置间接钢筋,且其体积配筋率pv产不应小于0.5%。
为防止沿孔道产生劈裂,在构件端部3e且不大于1.2h(h为构件端部高度)的长度范围内与间接钢筋配置区以外,应在高度2e范围内均匀布置附加箍筋或网片,其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5%。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T92-93
2.1.1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对于板不应低于C30,对于梁及其它构件不低于C40。
2.2.2无粘结预应力筋外包层材料,应采用聚乙烯或聚丙烯,严禁使用聚氯乙烯。
2.2.3无粘结预应力筋涂料层应采用专用防腐油脂。
2.3.1无粘结预应力筋一锚具组装件必须采用1类锚具。
3.1.1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裂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
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
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受弯构件。
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产生的拉应力不应超过人tsyftu,acts取不大于0.6;按荷载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产生的拉应力不应超过a*lyfk,actl取不大于0.25。
此处,acts为荷载短期效应组合下的拉应力限制系数,l。
tl为荷载长期效应组合下的拉应准值。
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轴心受拉构件,按荷载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混凝土不应产生技应力;而按荷载短期效应组合进行计算时,构件混凝土允许产生拉应力,但拉应力不应超过0.3fib。
注:
当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时,对按二级裂缝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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