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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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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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
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171241
项目名称:
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人: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项目名称:
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人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7年11月02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盖章)
备案日期:
2017年11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招标内容和需求16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20171241
二、招标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用途:
公开招标、集士港青少年文体活动中心经营管理用
四、招标内容、服务需求、招标形式:
招标内容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
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
由中标人负责集士港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中心的装修、经营管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每五年一签,招标人可根据上一阶段合同履约及对中标人的经营管理质量评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为保证提供良好的服务,针对非集士港镇注册的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用于服务期间的经营管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
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无法下载,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2017年11月23日下午16:
00(北京时间)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时交纳的无效),投标单位自行到交易站出纳处凭银行凭证换取收据,投标时出具该收据。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账户汇款,分公司、办事处或个人缴纳的无效。
户名:
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账号:
81274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4日13:
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4日13:
30时(北京时间)在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吴先生8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娜、徐梦蓉、李艳、单琛耘、杨未、王鸯鸯、邬力
联系电话:
1、87425380
传真:
6;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
315488
户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
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
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
2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投标报价:
1.1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充分考虑承包期间市场价格变动和政策性调整等各种风险因素,报年承包费价格。
中标后自合同签订起五年内不作调整,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招标人决定续签合同的,则后每五年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缴纳。
1.2年承包费中不包含内部装修、水电、物业、通信网络、治安等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集士港青少年文体活动中心的内部装修、消防、治安、经营执照及其它一切审批手续费和后期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1.3年承包费最低限价为伍拾万元人民币,报价低于该价的为无效标。
1.4招标人不负责中标人的盈亏。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公司向中标人收取肆万捌仟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投标单位须向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缴纳招标交易服务费:
200元/家。
该费用须在开标日当天于开标现场支付。
3
*投标保证金:
应按《招标公告》七、投标保证金有关规定交纳。
4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如需勘踏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5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7年11月14日13:
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招标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本一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4日13:
30,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4日13:
30,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9
投标方案讲解:
在评标时将安排每个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重点包括装修方案、经营管理服务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介绍),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参与讲标环节1-2名人员,讲解人员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讲标结束后由投标人解答评标委员会的提问。
未提供讲解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10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详见第四章。
11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
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合同、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与集士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与集士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13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即风险抵押金、含水电押金等):
金额为伍拾万元整(现金、电汇等)。
中标人在履行完合同期限内职责的后一个月内,由招标人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16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承包经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经营管理服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未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和技术需求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并要求受收人进行传真或书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并要求回执确认。
(四)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2017年11月14日13:
30(北京时间)前书面提出。
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
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1.商务技术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缴纳凭证或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如已实行“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6)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投标方案(包含投标响应及服务内容和承诺、客户需求分析、设计装修方案、经营管理和文体活动中心年度规划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实力等,格式自拟);
(4)其他优惠承诺或合理化建议(若有,请提供);
(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投标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经营收入及成本测算(格式自拟);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详见前附表第2条:
投标报价及费用。
*3.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凭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与集士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缴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合同、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与集士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除招标文件要求成立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外);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非集士港镇注册的中标人未履行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设立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用于服务期间的经营管理”承诺;
(8)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或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履行的义务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等打*的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需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形式报价的;
(2)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项目名称),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6、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开标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7.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或业主代表组成,人数为5名或以上单数。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各标段投标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1.根据招标人确认的评标结果,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日。
2.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质疑,中标候选人即被确定为中标人。
七、合同授予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重新招标。
第三章招标内容和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将集士港中心菜场二楼建设为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项目,现对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公开招标。
集士港中心菜场位于集士港镇广盛路1238号,一楼目前已为菜场,二楼可使用面积约为3000㎡(附件:
图纸,仅供参考),目前计划用于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项目建设,要求主要经营项目为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不得经营有损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生精神风貌的项目等。
其他一楼辅助服务经营项目有2间,合计约85.5㎡,可作为文体活动培训门面或招生、办公等辅助场所,不允许转租,不允许经营小卖部、超市等项目。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青少年文体活动培训类项目的内部装修、消防、治安、经营执照及其它一切审批手续费和后期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每五年一签,招标人可根据上一阶段合同履约及对中标人的经营管理质量评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如招标人决定续签合同的,中标人不得拒绝签订。
三、承包费用支付方式
自合同签订起五年内,如中标人达到合同约定的当年经营承诺,经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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