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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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定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定)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格式文本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受委托人: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名及文号)批准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负责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
使用说明
1、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法律依法授权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执法主体。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本书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所属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情形。
2、该法律文书,即为依法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法律责任的执法主体,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文书。
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被依法委托、接受委托书后,方具有法定权限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处罚权,方可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3、该法律文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制,一式两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各自留存一份。
4、委托人或受委托人变更的,应重新签订委托书。
5、受委托人必须是经省辖市、县(市、区)级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且有正式文件的事业组织
6、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的刻制、使用必须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法人代表同意,向当地公安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制作、使用。
(三)举报登记表
举报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举报
时间
年月日
举报
方式
身份证件
种类
号码
被举报
人情况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在哪些方面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打√)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职工和未成年人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其它:
1.
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2.
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3.
举报
内容
摘要
举报
要求
摘要
证据
材料
(可附件)
举报人
签名
年月日
接待
监察员
意见
年月日
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备注
注:
1.本表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由举报人签名;2.举报人超过1人的,可另添纸逐一列明举报人情况并签名;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数量;4.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使用说明
1、该法律文书是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的文书。
接受群众对单位、组织和个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保障权益的普遍问题的举报并予以查处,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
因此,需要受理登记,并认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举报方式,主要指电话、信函、当面举报、电子邮件等。
3、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社会或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姓名及举报内容,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易听信举报人口述,不妄加评论,也不随意表态否定。
5、举报范围,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
6、举报人可匿名举报或不签名登记,接待人员登记后应向举报人宣读举报情况。
7、举报不需要举报人真实姓名,因此也不需要告知查处结果,举报人是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的组织和个人
该法律文书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六点:
一是,“举报人情况”一栏,如果举报人有姓名的填写姓名,如果没有姓名或不提供姓名的应填写匿名或信函举报无署名,该栏其他项目能填写的填写,无内容的不填写。
二是,“被举报单位在那些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要分别标注对号,其中固定内容没有的,要在“其他”栏内填写清楚。
三是,“举报内容摘要”要填写清楚举报人举报的时间,举报人反映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和事实,填制时要简明扼要,能够反映违法事实、行为和发生的时间,填制时要有层次、条理清楚。
四是,“举报要求摘要”栏,亦应按举报人提出的要求一项一项有层次的填写。
五是,“证据材料”栏,如果提供的材料是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后,有举报人签字证实与原件核对无异或加盖核对无异字章后,有举报人签字验证。
六是,“本表填写地”栏,填制时应注明举报人的举报方式和本表填写的地点。
(四)投诉登记表
投诉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投诉
时间
年月日
投诉
方式
身份证件
种类
号码
被投诉
人情况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在哪些方面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打√)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职工和未成年人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其它:
1.
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2.
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3.
投诉
内容
摘要
投诉
要求
摘要
证据
材料
(可附件)
投诉人
签名
年月日
接待
监察员
意见
年月日
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备注
注:
1.本表由投诉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签名确认;2.投诉人超过1人的,另添纸逐一列明投诉人情况并签名;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数量。
使用说明
1、该法律文书是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第九条第二款制定的法律文书。
2、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投诉人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举报人则非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3、投诉是劳动者个人因为劳动保障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犯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控告,处理结果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投诉人要求告知受理或处理结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
4、投诉方式,应以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携带书面(证据)材料投诉为主,投诉人坚持要求保密的,视为举报处理。
5、接待监察员意见,主要指建议受理、补充证据等。
6、投诉人确实不能填写,由接待人员如实记录并向投诉人宣读,由投诉人签名或按指印确认。
该法律文书是接待投诉人或投诉人提交投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后由投诉人填制,填制时重点注意:
一是,“投诉人情况”栏,投诉人的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二是,“被投诉人情况”栏,被投诉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三是,“投诉内容摘要”栏,要重点填写清楚投诉人的人员数量,投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限和是否有连续、连续状态情形,以及违法行为的种类、涉及数量、造成的侵害后果。
被投诉单位主体资格或应承担主体资格的单位、组织,要简明扼要,条理层次清楚,主要记载事实,去除过程。
四是,“投诉、请求摘要”栏,即投诉人要求解决的问题和是否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的补偿、赔偿。
五是,“证据材料”栏,要按证据类别分项填写。
多人投诉同一违法行为的,可以选代表,并提供多人共同拟制授权委托书和每人的身份证或经验证签名的复印件作为证据和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填写于此栏。
六是,投诉人携带预先写好的投诉材料的,投诉书反映的违法事实行为、内容全面不需要再补充的,可摘录填写在该法律文书有关栏目内,由投诉人验看后签名;投诉书反映的内容不完全的或投诉人预先未提供投诉材料,又书写有困难的,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制作调查笔录,形成后经投诉人验看后签名、捺印。
七是,投诉人能够书写投诉材料的,应告知投诉人提供书面投诉材料。
(五)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决定书
人社监不受字[]第号
:
我厅(局)于年月日接到你关于
的投诉(举报)。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你的投诉不符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理由与依据如下:
同时,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告知如下:
--------------------------------------------------------------------------------------------------------------------------------------------------------------------------------------------------------------------------------------------------------------------------------
如不服本不予受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年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备注:
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调查询问人。
使用说明
1、该法律文书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制作的告知决定书用以告知投诉人。
2、本文书适用于受理投诉后,经查证所投诉内容、事项、管辖范围等不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案件的情形。
3、书面告知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法定义务,程序完成后,投诉人才可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一般先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经调查认为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依法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投诉。
6、本法律文书填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填制时,重点应把握“理由与依据”内容一栏的“理由”一项内容。
(2)要填写清楚投诉人投诉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的起止时间,违法行为是否在延续或继续,投诉人是否曾投诉、举报过,劳动保障部门在二年内也未曾发现过该单位这一违法行为,以说明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缘由。
(3)“告知如下”一栏填制,即根据以上“理由与依据”超过两年的受理时限,告知的决定“不予受理”。
该法律文书应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送达投诉人接收。
(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指定管辖函
人社监指函字[]第号
:
对一案,经研究,本机关依照之规定,现将该案指定你机关管辖。
附:
1、有关材料件
2、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年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使用说明
1、该法律文书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的法律文书
2、本文书适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情形。
3、被指定管辖的单位,应为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4、“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中的“涉案物品”主要有以下六种: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如用人单位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2)物证,如劳动合同书、工资单、出工记录、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当事人的陈述,即本案当事人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5)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6)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七)劳动保障监察指定管辖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单位(印章):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接收人:
年月日
拒绝签字情况及理由:
(八)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案由
当事人
情况
名称(姓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
务
电
话
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
务
电
话
其它联系方式
案件来源
□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其它
基本
案情
立案
依据
承办
监察员
意见
主办监察员:
协办监察员:
年月日
案件分
管负责
人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监察机
构负责
人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备注
使用说明
1、该法律文书是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管辖和受理条件的投诉,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所制定的审批程序表,该表在履行完审批程序后,该案件即进入调查取证程序,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签字之日起即为该案件的调查取证时限计算的起始时间。
2、本文书适用于违法事实基本清楚、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案件,由监察员填写,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立案的情形。
3、案由,指案件产生的原因,如使用童工、违反工作时间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等。
4、案件来源,指举报、投诉、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事故报告、领导批办等。
5、基本案情,指以文字形式表述案情的时间、地点、人员、单位、事件等,人员数字要清楚,语言精炼。
6、立案依据,要求a.引用法律法规明确;b.证据材料证明被立案单位存在违法或涉嫌违法行为;c.案件属于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7、受理举报、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举报、投诉人。
8、立案时间,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时间。
9、该法律文书填制时,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案由”栏,主要填写违法行为的种类,,即在劳动保障哪方面存在违法。
二是,“当事人情况”栏,主要填写违法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
三是,“基本案情”栏,填写违法用人单位何时、因何原因违法和违法涉及到得劳动者的人数、金额、违法行为的种类,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填写要系统、全面、扼要、层次清楚,问题反映准确。
四是,“立案依据”,即对该案件用人单位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该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责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要与写明该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相关条、款、项。
五是,“承办人意见”栏,即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的主办监察员与协办的其他监察员商议后的意见,填写有主办监察员填写、签名。
六是,“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意见”栏,由监察机构负责人经审查以上项目栏目内容后,签署意见,并签名。
(九)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首页)
笔录起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笔录地点:
被调查询问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种类:
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联系电话:
询问监察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姓名:
执法证件号:
其他参加人员:
执法证件号:
笔录内容:
我们是劳动保障监察员,姓名、(出示证件),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号码为、,现对你单位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调查,请如实回答。
被询问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
年月日
注:
本页如不够用,可续页共页第1页
使用说明
1、该法律文书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制定的法律文书。
2、该法律文书是劳动保障机构监察人员在进行调查或检查时,为了了解核实清楚相关事实的真相或事情的情况,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通过相关的知情人或当事人,对某些相关事项了解核实、验证,与寻找的人员形成的笔录
3、调查询问内容视调查任务和目的而定,调查询问方式可采取单人谈话、集体座谈等。
一般一份笔录只对应一个被询问者,笔录内容立足于调查情况详实,能达到预期目的。
4、首问前监察人员要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和说明监察人员执法的职权以及被询问人员的法定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后方可进行相关事项的逐一询问,询问笔录采取一问一答,提问要讲究策略和技巧。
5、询问要采取七项询问法,以便为合理裁量奠定基础:
何人,主要查清违法主体是谁(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及其基本情况。
何时,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持续进行的时间以及查处的时间。
何地,指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位置。
何事,指构成何种违法行为。
何情节,指违法的过程、手段等。
何故,指违法的原因、动机、目的。
何果,即造成了怎样的危害后果。
6、调查询问结束,笔录制作人员要将制作的笔录,向被调查询问人员陈述并由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被调查询问人员双方签名盖章;被调查询问人员拒绝签名的,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签名处注明拒签原因。
7、询问笔录形成后,被调查询问人员应签署:
“以上内容我已看过,情况属实。
”并签名、捺印验证、注明日期。
调查询问笔录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增删处,对出现的改、划、涂抹、添加字的地方,应由被询问人查验后,捺印验证,被调查询问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十)劳动保障监察调查检查记录
被调查检查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组织机构代码:
劳资负责人:
职务:
注册/登记地址:
邮编:
经营/办公地址:
邮编:
社会保险登记号:
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负责接受调查检查的主要人员:
职务:
电话:
职务:
电话:
职务:
电话:
调查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地点:
调查检查事项:
调查检查情况记录:
对调查检查人员此次调查检查的意见:
被调查检查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
年月日
注:
本页如不够用,可续页。
使用说明
1、该法律文书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三)项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制作的调查、检查的记录法律文书。
2、该法律文书,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或开展检查时使用。
记录内容为一次调查或检查情况的综合记录,记录要根据“调查检查主要事项”所设定的内容,通过此次调查或检查、询问有关人员、调取与调查、检查相关的文件资料及被调查、检查人员的解释、说明后,得出的确切的涉及到得人员情况、数量、涉及的金额、时间、项目内容或不存在违法的项目内容等情况的整体记录情况。
3、调查检查记录,可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审核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报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及举报投诉等。
4、调查检查事项,分为针对性调查或巡视性调查,通常应根据执法的主要目的和重点任务而定。
5、调查情况记录,要注明调查事项、情况进展、是否存在违法现象或问题。
调查记录问题过多的,可加页附后。
6、调查检查结束后,要记明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现象或问题。
要求态度鲜明,不得以“好、坏、可以、差”等文字简单表述。
该法律文书填制应重点注意:
一是,固定栏目填制时,应按项目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二是,调查检查情况一项,应分情况、分条目一项一项系统有序地记录,记录情况要有人数有情况,涉及金额的有数额、有时限、人数等。
记录文字简明扼要,全面完整,要将调查、检查的主要事项全部记录清楚。
三是,调查检查结束后,应由被调查、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接待人审阅记录无疑义后签署对此次调查检查的意见并签名、盖章。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人社监询字[]第号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
(调查检查事项)。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
2.
3.
4.
5.
6.
……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
邮编:
劳动保障监察员:
电话:
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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