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3801496
- 上传时间:2023-05-20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4.60KB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x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服务,特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 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
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工长、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
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工长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
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A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
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B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
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C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
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D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
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X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E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F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G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H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施工记录
A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
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
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B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C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D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
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
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E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F沉降观测记录
符合第八章有关规定。
G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
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H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I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J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K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L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M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N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O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
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A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B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
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C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
防水、防火、保温、防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
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给排水与采暖
(1)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防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
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的检查记录。
——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主要项目:
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检查内容:
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防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施工记录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电气
(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主要设备包括:
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
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主要检查项目:
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检查内容:
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施工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通风与空调
(1)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
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防腐保温材料。
产品主要指:
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
设备包括:
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
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
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施工记录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电梯
(1)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施工记录
(9)电梯运行记录
(10)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隐蔽验收表
(1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智能建筑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隐蔽验收表
(3)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系统检测报告
(7)系统试运行记录
(8)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组卷
(1)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
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
(如:
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
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
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验收与移交
。
1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区域/专业公司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青岛分公司移交分公司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
2施工技术资料在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承办。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以下简称)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
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
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
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
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三) 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
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术档案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