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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运输顺槽
第四章、通风技术措施
第一节、工作面风量计算
一、通风方式及供风距离
下东六区1206运输顺槽施工过程中,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最长供风距离为1287m。
二、风量计算
1、按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
Q=4N=4×9=36m³/min
N为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N=9人。
2、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qCH4×k÷C=100×0.35×2.0÷0.8=88m³/min
参照下东六区1204运输顺槽掘进期间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预计工作面掘进期间的瓦斯最大涌出量qCH4为0.35m³/min;k为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2.0;C为回风瓦斯浓度,按不超过0.8%计算。
3、按工作面一次爆破的炸药量计算:
Q=25A=25×10.8=270m³/min
掘进工作面一次爆破最大炸药量A=10.8㎏
该工作面爆破火药用量较大(10.8㎏),且爆破期间工作面无人作业,按火药量配风不利于防尘管理,故不以此为工作面风量计算的依据。
因此,放炮后必须待炮烟吹散,且瓦斯和二氧化碳不超限时,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4、工作面风量按170m³/min进行校核:
(1)按最高风速校核:
Q高=vs=4×60×11.2=2688m³/min
式中v巷道允许最高风速,煤巷取4m/s
s巷道断面积,取11.2m2
Q高>Q满足规定要求
(2)按最低风速校核:
Q低=vs=0.25×60×11.2=168m³/min
式中v巷道允许最低风速,煤巷取0.25m/s
s巷道断面积,取11.2m2
Q>Q低Q满足最低风速要求
5、通过上述计算:
因此取工作面风量Q=170m³/min
三、局部通风机选型
根据风量计算,工作面需要风量170m³/min,百米漏风率按2%计算,则巷道掘进至最长距离时,局部通风机吸风量应不小于200m³/min;在巷道掘进通风最容易时期,局部通风机吸风量不大于240m³/min;选用两台FBDY-NO4.5/2×5.5(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型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范围为160—240m³/min,可满足工作面通风需求
四、分流风量确定:
Q分=Q吸+Q余
(1)按最低风速验算:
Q余=vs=0.15×60×6.5=59m³/min
式中v巷道允许最低风速,岩巷取0.15m/s
S局部通风机安装巷道断面积,取5.5m2
(2)按最高风速验算:
Q余=vs=4×60×6.5=1560m³/min
式中v巷道允许最高风速,岩巷取4m/s
S局部通风机安装巷道断面积,取6.5m2
根据上述计算,为了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因此决定局部通风机余流风量为60m³/min,则局部通风机分流风量为:
Q分=Q吸+Q余=240+60=300m³/min;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二节、防尘方式及说明:
必须严格执行“湿式打眼,出货洒水、爆破喷雾、爆破使用化学炮泥、冲洗巷帮”等综合防尘措施。
第三节、下东六区1206运输顺槽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
1、进风:
副井→东翼-400大巷→下东六区绞车道、运煤道→-550绞车道、运煤道车场→-550北大巷→局部通风机→下东六区12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2、回风:
下东六区12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204回风巷→-550回风巷→-550北风道通路→北风道上山→-430回风巷→-430回风道上山→东六区-400回风巷→东六区回风上山→东翼一道回风巷→东翼零道回风巷→东风井→地面。
二、局部通风管理
1、下东六区1206运输顺槽掘进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供风。
2、该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下东六区-550北大巷内距1206运输顺槽回风口大于10m进风巷道内,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在顶板上,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300m3/min,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15m/s,末端风量不小于170m3/min,局部通风机吸风量、分流风量、掘进巷道内风量和风筒末端风量由测风员每5天测一次。
3、该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4、该掘进工作面风机由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负责看管,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
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1204运输顺槽全风压进风流处,在1206运输顺槽拉门口以里1-2m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切断电源、开关上锁。
5、该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有安标的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安设位置按掘进作业规程巷道布置图执行。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至安装地点各接设一节∮600mm型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与直径相同且节长不大于3m的自动切换交叉风筒连接。
自动切换交叉风筒必须能够保证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直接向掘进工作面供风,且备用局部通风机隔断严实不漏风,并能相互切换,达到双风机均能正常向掘进工作面供风。
6、下东六区1204回风石门全风压进风侧距1206运输顺槽回风口3-5m处安设∮600mm、节长不大于3.5m排放瓦斯三通,正常供风期间排瓦斯三通风筒放风口扎实不漏风,-550北大巷、联络巷及1204回风巷均安设∮600mm型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1204回风石门及掘进巷道内均安设∮485mm型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
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接设必须按风筒内风流方向顺向连接,风筒吊挂在巷道顶板上,风筒要求逢环必挂,吊挂平直,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出现拐死弯现象,异径风筒接头用过度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风筒接口要反压边,确保严实不漏风。
末端风距全煤不超过5m,半煤岩不超过7m,全岩不超过12m。
煤与半煤岩巷时工作面使用不少于3米的硬质风筒、全岩使用不少于5米的硬质风筒。
7、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停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
由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8、该掘进工作面供风巷道内的全部电气设备与局部通风机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9、该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出现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必须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该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双风机、双专电源”并能自动转换,必须确保灵敏可靠,每天乙班试验一次(每次试验不少于3分钟);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并向通风队调度汇报。
11、下东六区1206运输顺槽恢复通风前,必须由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12、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吸风情况,若发现吸循环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通风队调度。
13、该掘进工作面在前掘的过程中,工作面的临时风筒接长工作由该工作面作业人员负责按规定及时延长,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严禁炮崩、挤压变形,风筒末端风量不足,严禁作业。
三、瓦斯管理
1、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发现局部通风机吸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及以上时,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停止作业,并汇报通风队调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该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瓦斯浓度达到1.5%时,撤出局部通风巷道内全部人员到1204回风顺槽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待避,并在1206运输顺槽拉门口以里1-2m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送电开动。
3、该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以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该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撤出局部通风巷道内全部人员到1204回风顺槽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待避,并在1206运输顺槽拉门口以里1-2m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及起爆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均严禁爆破。
6、该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局部通风巷道内全部人员到1204回风顺槽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待避,并在1206运输顺槽拉门口以里1-2m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在1206运输顺槽工作面、回风巷道里及-550回风巷总回风由信息中心监测班负责各设一组甲烷传感器;为了加强瓦斯管理,确保安全配合生产,该掘进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及-550回风巷总回风风流(CH4)报警/断电/复电值为:
≥0.8%/≥0.8%/<0.8%,其位置、报警、断电、复电值及断电范围详见《安装施工单》。
8、该掘进工作面施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风筒另一侧、梁下垂直不得大于300mm,距帮不得小于200mm的位置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观测瓦斯浓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停止工作、并进行处理。
9、由掘进机电队负责在掘进巷道内安设4寸压风管路,压风管路安设位置按掘进作业规程巷道布置图执行;动态保证压风管路距工作面不大于20米,并在掘进拉门口处及掘进工作面压风管路末端设好三通控制阀门与-550北风道、东六区-400固定瓦斯抽放管路连接(阀门由瓦斯科提供);由瓦斯科负责在全风压巷道先抽后排管上安设皮托管确保共用压风管路在掘进巷道临时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做到先抽后排和检测抽放流量及瓦斯浓度,并在工作面准备好不小于20米软质钢丝胶管;由掘进机电队负责将压风管路三通阀门与软质钢丝胶管连接好,延接压风管路时由作业单位负责将钢丝软管按规程规定吊挂好。
为防止掘进工作面前掘时爆破损坏软质钢丝胶管,并将延接完的软质钢丝胶管在距离工作面10-15米范围内可以向工作面后方折叠弯曲吊挂存放。
但软质钢丝胶管伸直后的管头必须满足距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
瓦检员要认真监督。
10、各级管理人员及放炮员、瓦检员、安监员、电钳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对工作面管辖范围内及其它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四、放炮管理
1、该工作面前掘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该工作面使用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乳化炸药严禁药卷破损使用。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准装药、爆破。
(2)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为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超过巷道断面1/3以上时,工作面风量不足,严禁装药、爆破。
4、爆破母线严禁有明接头,否则禁止爆破。
起爆距离执行该作业规程规定。
5、爆破后,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排净后,由爆破工、安监员、瓦检员和施工单位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7、本措施未编入内容按《掘进作业规程》中的爆破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尘管理
1、防尘系统:
水源来自地面东风井静压水池→东风井→东翼零道回风巷→东翼一道回风巷→东六区回风上山→东翼-400大巷→下东六区绞车道、运煤道→-550绞车道、运煤道车场子→-550北大巷→1204回风巷→12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分别用6寸、4寸、2寸铁管和1寸胶管接入工作面。
东翼-400大巷、采区绞车道、人行道、采区内无皮带溜子设备的大巷、石门每100m设一个洒水三通阀门;采区皮带道、运煤道、有皮带溜子的大巷、石门、掘进巷道煤及半煤岩每隔50m设一个洒水三通阀门,采区绞车道各盘山口设一个总水门。
2、局部通风机入风侧距吸风口不大于20m处设一组净化风流水幕,由施工单位负责长期开放、保持正常使用。
距工作面不超过10-15m处设一组放炮喷雾,工作面爆破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开放使用,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m和100m处各设一组降尘喷雾。
以上各组水幕及喷雾都必须达到能雾化全断面的标准。
3、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30m巷道内必须洒水灭尘,冲洗巷帮,要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
各台溜子头转载点设置降尘喷雾由运输机司机在出货时开放使用。
工作面出渣扫货时必须洒水灭尘,工作面30m以外的巷道,由通风队防尘班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洒水灭尘,消灭煤(岩)尘堆积、飞扬超限。
4、该工作面前掘80m时,由通风队负责在回风巷道内设置一组隔爆水棚,首列棚距工作面60m-200m范围内,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水量不低于200升/㎡。
总水量应不小于2240升,隔爆水棚40升/个的总数不低于56个,水棚安设后要经常加水、维护、确保水量充足。
5、该工作面每前掘50m时,由掘进机电队负责在综合防尘管路上安设一个三通水门,以便冲洗巷道。
六、其它
1、工作面前掘遇地质变化变全岩找煤时,每次放炮前必须打见煤探眼,保证爆破后探距不小于1.5m。
2、工作面打探眼期间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瓦斯,工作面瓦斯无明显变化,工作面正常前掘。
若工作面瓦斯有异常变化,工作面停掘,由瓦检员请示矿、队调度,由矿总工程师或矿总值班主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通过鉴定后决定是否前掘,工作面前掘严格按领导指示执行。
3、探眼内严禁装药爆破。
爆破前探眼用黄泥封堵严实与工作面一齐,封堵长度不小于炮眼深度的1.5倍。
4、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5%时,切断电机车电源,停止电机车运行。
5、电机车换电池必须在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巷道中,并经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若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5%时,严禁进行换电池工作。
6、电机车严禁进入煤层顺槽内。
7、该工作面配专职瓦检员执行专看,严格按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8、其它本措施未编入内容,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公司及矿有关规定,如在施工过程中遇有变化,要及时进行修改加以补充,并严格执行。
第四节、防灭火设计与防灭火管理
一、防灭火设计
1、防灭火系统:
水源来自地面东风井静压水池→东风井→东翼零道回风巷→东翼一道回风巷→东六区回风上山→东翼-400大巷→下东六区绞车道、运煤道→-550绞车道、运煤道车场子→-550北大巷→1204回风巷→12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分别用6寸、4寸、2寸铁管和1寸胶管接入工作面。
东翼-400大巷、采区绞车道、人行道、采区内无皮带溜子设备的大巷、石门每100m设一个洒水三通阀门;采区皮带道、运煤道、有皮带溜子的大巷、石门、掘进巷道煤及半煤岩每隔50m设一个洒水三通阀门,采区绞车道各盘山口设一个总水门。
二、防灭火管理措施
1、防灭火供水系统利用防尘管路系统,其管径及阀门安设位置与防尘管路系统相同。
2、掘进的顺槽严禁空帮空顶,严禁刹假顶,空帮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满充填实。
3、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及作业人员都必须认真观察顺槽巷道内自然发火的各种预兆,如:
(1)巷道内湿度增大,巷道帮顶挂汗,有雾气。
(2)有煤油、汽油、松节油及焦油味等。
(3)温度升高。
(4)人体有头痛、发闷、疲乏无力等感觉。
(5)空气中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增加等,发现异常变化,由瓦检员负责及时汇报队、矿调度,以便通风队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5、该掘进顺槽巷道30m范围内由作业人员每班至少进行洒水一次;由通风队负责按每5天至少进行一次巷道洒水,对掘进顺槽进行湿润和降温。
6、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严禁放糊炮、明炮,雷管脚线、放炮母线相互间的连接必须拧紧,不准虚连、接地,不许与金属和电缆线接触。
炮眼内必须使用化学炮泥及黄泥充填不小于0.5m。
7、掘进顺槽内严禁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及各种油类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
8、工作面内发现明火时,应视其性质由瓦检员与作业大工、班队长负责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无法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只准使用干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一旦火灾无法控制,受火灾威胁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9、由防火员负责每三天对掘进巷道内检查一次自然发火情况,检查内容为:
CH4、CO2、CO浓度及温度变化,并将检查结果汇报通风队调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其它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矿有关规定。
第五节、下东六区1206运输顺槽临时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停风后的处理
1、该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由该掘进工作面跟班班队长、安监员和专职瓦检员共同负责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并立即指挥掘进作业人员迅速将折叠弯曲的软质钢丝胶管端头前移至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处,将软质钢丝胶管管头固定在巷道顶板或棚梁上,然后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1204回风顺槽全风压巷道内待避。
2、由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负责在1206运输顺槽拉门口以里1-2m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切断电源、开关上锁,在排放瓦斯三通处短路,将去向工作面方向一侧的风筒用绳索捆扎紧;同时负责打开全风压抽放管阀门进行瓦斯抽放,确保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内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并向矿调度及通风队调度汇报停风及停风后的处理情况。
3、通风队调度接到井下掘进工作面停风的汇报后,立即向通风队值班队长及矿调度汇报,矿调度接到掘进工作面停风的汇报后,立即向矿总值班领导汇报,矿总值班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放瓦斯、恢复通风工作。
4、停风的掘进工作面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启动局部通风机运转。
二、排放瓦斯前的准备工作
1、首先由瓦检员和排瓦斯负责人检查先抽后排抽放管内CH4、CO2浓度,若CH4、CO2浓度不超过3.0%时由排瓦斯负责人组织进行排放瓦斯,若CH4、CO2浓度超过3.0%时,继续进行抽放瓦斯并适当加大抽放瓦斯能力,待瓦斯浓度降到3.0%以下时,再进行排放瓦斯。
2、排放瓦斯、恢复通风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丙、甲班由矿总值班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不在时、由通风队调度)统一协调指挥,由现场排放瓦斯负责人具体落实排放瓦斯措施。
3、排放瓦斯前,由掘进机电队派专职电钳工切断本措施中要求切电地点的所有电源,由掘进队派出警戒人员按本措施要求设置警戒。
4、排放瓦斯前,由排瓦斯负责人指派现场监测电工给工作面风流、回风风流甲烷传感器送电,并在监控分站观察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工作面及回风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降到3.0%以下且附合排放瓦斯条件后,由排瓦斯负责人向矿总值班领导和通风队调度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方准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5、排放瓦斯前,由救护队指派不少于两名队员佩戴呼吸器等仪器到现场监护排放瓦斯工作,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
6、经鉴定,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且符合局部通风管理第“11”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由该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检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经鉴定,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0%时,当班瓦检员向矿调度汇报,由通风队值班队长或瓦检跟班组长现场指挥,由作业地点班、队长、瓦检员、安监员、电钳工一起在救护队员监护下,按本排放瓦斯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8、排瓦斯前,电工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电缆及电气设备,只有全部完好,并消灭失爆后,方准启动局部通风机。
三、排瓦斯回风流经路线、撤人、切电、设警戒要求
1、排放瓦斯回风流经的路线:
1206运输顺槽回风流经1204回风巷→-550回风巷→-550回风通路→北风道上山→-430回风巷→-430回风道上山→东六区-400回风巷→东六区回风上山→东翼一道回风巷→东翼零道回风巷。
2、撤人要求:
撤出排瓦斯回风流路线内所有人员到1204回风顺槽、-550联络巷警戒线以外待命。
3、切电要求:
切断排瓦斯回风流路线内所有电源。
4、设警戒地点:
1204回风顺槽内(距回风口20m处);-550联络巷内(距回风口20m处);-550北风道下山(距回风口20m处);-550变电所入口处设置警戒。
5、设置警戒要求:
每一警戒地点必须去两人,到达警戒地点后,一人警戒,一人返回通知排瓦斯负责人;警戒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排瓦斯回风流中。
四、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
1、排放瓦斯时,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设置甲烷传感器(也可将掘进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挪至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并悬挂便携甲烷报警仪,监视排放瓦斯浓度,控制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2、排放瓦斯时,首先在排放瓦斯三通处短路调节风量排放瓦斯,若不能完全控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时,可同时采取捆绑风筒的方法控制风量排放瓦斯。
3、控制风量处必须在全风压风流中进行。
4、排放瓦斯时,由排放瓦斯负责人在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浓度,由瓦检员控制风量(如停风区中瓦斯浓度符合排放瓦斯前准备工作中第“6”条规定,由瓦检员在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浓度,由作业地点班、队长控制风筒风量),控制风筒风量人员必须听从排放瓦斯负责人的指挥,严格控制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CH4及CO2浓度皆小于1.5%。
五、排完瓦斯后的工作
1、排完瓦斯后,排瓦斯负责人、瓦检员、安检员必须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回风流中及各处高顶处的瓦斯浓度,只有CH4浓度小于0.8%、CO2浓度小于1.5%,供风正常,其它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在工作面签字备查,方可认定排放瓦斯工作结束。
2、排完瓦斯后,电钳工必须认真检查恢复通风巷道内及其回风系统内的电气设备及电缆,只有全部完好、消灭失爆,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六、其它
1、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所携带的矿灯必须由矿灯队检查,消灭失爆。
排放瓦斯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
2、因临时停风时间难以掌握,故瓦斯积存量及排放时间不做计算。
3、排放瓦斯开始及结束后,由现场排瓦斯工作负责人向矿调度汇报排瓦斯准备情况及排放瓦斯情况,听从矿调度命令后,方可进行排放瓦斯及撤除警戒和恢复正常生产。
4、本措施未编入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矿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文字说明
一、灾害应急措施
(一)防治瓦斯措施
1、作业地点各级管理人员及放炮员、瓦检员、安监员、电钳工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2、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由瓦检员、安监员负责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出。
3、该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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