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数字城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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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数字城管
佛山市数字城管
佛山市构建数字城管框架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构建数字城管工作,加快建设“数字佛山”、“和谐佛山”的步伐,不断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加速城市发展的现代化进程,树立佛山良好形象,拉近与先进城市的距离,按照市政府领导在市城管办《关于佛山市考察团赴深圳考察数字城市数字城管建设的情况报告》上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数字城管的意义
数字城管主要是通过信息化管理内在的“四性”(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透明性)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从而实现精确精细管理,敏捷高效处置,全方位、全时段覆盖,达到提高城市乃至社会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之目的。
从我市专题调研组赴北京东城区和深圳、杭州、扬州三市进行数字城管调研的情况来看,实施数字城管能产生巨大效益:
一是极大地促进了城管工作效率的提升,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从而为塑造高效型服务型政府新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城管体制的深刻变革,形成了“大城管”格局;三是有效地促进了各种资源整合,实现了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城市管理乃至整个社会管理的整体效能;四是满足了城市日益发展和高效运行的需要,从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有序发展;五是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引致城市设施保值增值和招商引资收益增量。
构建数字城管是我市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构建“数字佛山”的需要和基础,是“数字佛山”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抓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构建数字城管是构建“数字佛山”的需要。
作为国家首个电子政务试点城市的深圳,是国内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而其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标志——“数字深圳”已将数字城管、数字规划、数字国土、数字工商、数字文化、数字公安等众多领域涵盖进去。
因此,借鉴深圳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构建“数字佛山”需要构建数字城管。
此外,《数字佛山工程(GIS)总体规划纲要》中,提出“数字佛山工程(GIS)”的建成,能改变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
就现阶段而言,数字城管是一种能够实现精确精细、敏捷高效、全方位、全时段覆盖且有别于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的全新的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构建“数字佛山”需要构建数字城管,以达到改变传统城市管理方式的目的。
二是数字城管是“数字佛山”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我市构建“数字佛山”是为了全面推进我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整合政府、人文、社会、空间、环境、经济、科技、教育等信息资源,最终建立涵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管理、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综合集成应用系统。
而数字城管,不仅功能强大,且覆盖面广,除涵盖整个城市管理领域外,还可根据需要将更多的领域纳入管理范围,并具有极强的整合能力,除整合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所有单位和部门的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外,还可将除公安“110”以外的其它诸如应急预警、突发事件处置,防洪救灾等揉合进去。
可以说,数字城管涵盖了“数字佛山”中很多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此,数字城管是“数字佛山”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数字城管是“数字佛山”的重要抓手。
目前,建设部在全国开展了数字城管建设试点工作,实践证明效果十分明显,而且众多的西方国家也都在城市管理中运用科学技术解决城管难题。
因此,构建数字城管,不仅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也有利于我市与国际接轨,树立佛山良好形象。
而作为“数字佛山”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城管,其成功构建不仅可以体现“数字佛山”建设的成就和水平,而且可为“数字佛山”的扩展和延伸提供强大的支持,对“数字佛山”的构建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因此,数字城管是“数字佛山”的重要抓手。
综上,构建数字城管,对于构建“数字佛山”,加快城市政府转变职能,创新城管工作模式,加强行政和信息资源整合,促进城市现代化,满足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以及有效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范围和建设目标
(一)实施范围
1.地域范围。
实施数字城管的地域范围为佛山全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属地实施的原则,“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市范围构建起数字城管。
构建后,一市五区行政执法队伍在基层联成一个集合体(包括各职能局的执法队伍),最终形成覆盖全市的市、区、街(镇)、社区“四级网络”的数字化大城管格局。
根据分期分批分地域实施的办法,三区先行试点,两区随后跟进。
其具体地域范围及实施步骤是:
第一步,2007~2008年先在禅城、南海、顺德三个中心城区先行试点(有条件的区也可自行扩大试点区域,尤其是“2+5”组团规划区),同时构建市级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和市监督、指挥中心及三区监督、指挥中心;第二步,2009年在禅城、南海、顺德其他区域铺开,同时在高明、三水中心城区铺开,并建设两区监督、指挥中心;第三步,2010年在高明、三水其他区域铺开。
2.对象范围。
纳入数字城管对象的范围,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5)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①公用设施类、②道路交通类、③市容环境类、④园林绿化类、⑤房屋土地类、⑥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①市容环境、②宣传广告、③施工管理、④突发事件、⑤街面秩序)为主,并结合我市实际和管理需要增加相关部件和事件类型、数量。
(二)建设目标
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电信集成技术、空间信息技术、城市部件管理技术等多种数字城市技术,实现城市部件与事件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处置和监督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通过实施数字城管,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放互动管理转变,使数字城管成为“数字佛山”的基础工程和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实现资源的整合和充分共享,构建一个统一的综合信息平台。
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利用我市现有的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专网、数据共享平台系统等电子政务资源及其他行政和公共资源,构建技术统一、内容丰富的城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对城市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和精确定位,以及对城市事件进行分类,完善信息采集技术,实现城市管理信息的采集精确化,传递网络化和监督、管理实时化。
二是实行监督、指挥、执行适度分离,创新城市管理机制。
形成集中监督、统一指挥、实时传递、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统一标准,拓展功能。
统一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标准,使该系统具备扩展覆盖到所有部门和管理领域的功能。
四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共管理运行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
五是为构建“数字佛山”,建设高效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三、项目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佛山市建设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系统工程的组织领导。
组长:
陈云贤(市长)
副组长:
周天明(常务副市长)
邓伟根(副市长)
麦洁华(副市长)
成员:
由黄海宁、何国森、ХХХ(分管信产、科技等局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禅城区政府、南海区政府、顺德区政府、高明区政府、三水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建设局(房管局)、交通局、规划局、环保局、人事局、法制局、公用事业局(园林绿化管理局)、执法局、工商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文广新局、科技局、教育局、信产局、司法局、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质监局、消防局、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佛山军分区、团市委、市监察局、文明办、爱卫办、广电公司佛山供电局、邮政局、市电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处置和协调建设数字城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
主任:
黄海宁(市政府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
何国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ХХХ(分管信产、科技等局的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悦棠(市发改局局长)
黄健强(市信产局局长)
关天安(市城管办常务副主任、执法局局长)
副主任:
由市府办、执法局、发改局、信产局、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公安局、经贸局、公用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初定下设6个工作小组,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市府办牵头,市城管办、发改局、执法局、科技局、信产局、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公用局、国土局配合。
负责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共同开展构建工作;负责市各相关部门之间、市与各区之间网络信息资源的整合协调工作,包括网络互联,共享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信息普查协调;负责协调部门职责分工和责任划分;负责项目立项申报、投资预算、投资进度监管;负责落实市城管监督中心和城管指挥中心的办公场所。
(2)综合普查小组:
由市城管办牵头,市规划局、公用
把数字城管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由区主要领导负责主持筹建工作。
项目建设期间总体上可由区府办牵头,区城管办或城管局负责组织筹建,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各区城管办、城管局或其它部门,区相关部门配合。
四、运行模式和整体架构
(一)运行模式。
依托统一的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城管监督中心和城管指挥中心,形成城管体制中的两个“轴心”。
以区级运行为主体,实行单元网格管理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并根据属地实际,再编制工作网格,然后向每个工作网格派出监督员,监督员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利用信息采集器采集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有效信息发送到监督中心,通过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七个环节,实现“六个结合”,即:
专业监督和综合监督的有机结合,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应用的有机结合,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精细规范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的有机结合,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整体架构。
数字城管体系由一个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城管监督中心和城管指挥中心两个轴心、一套自动评价机制三大部分组成。
1.构建一个平台。
构建一个平台,是指构建一个统一的城管综合信息平台。
这个平台主要是采用万米网格作为精细管理量级,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方便管理、负荷均衡、管理对象整体性等原则进行科学的划分,形成统一的基本单元网格,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的需求进行第二次组合形成属地工作网格。
这个平台还必须建立城市基本部件数据库,数据库主要包括:
对城市部件进行全面普查,并综合使用行政区划、地理网格、位置顺序三种编码结合方法,对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在网格中实行精确地理定位。
最后通过多样化的信息采集手段和基础信息管理,随时、随地连接到统一的管理中心(包括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并实现信息的双向互动与分享。
2.设立两个轴心。
设立两个轴心,是指设立城管监督中心和城管指挥中心。
为了保证这套新工作流程的顺利运行,在管理机构上要求设立两个轴心,同时对已有的城市管理机构和公共资源进行大整合。
两个轴心共享整合后包括视频监控资源在内的所有资源,两个轴心通过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和电子政务专网实现无缝信息互联共享。
两个轴心的设置原则:
一是必须体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二是市、区机构必须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最大限度减少信息传递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体现整体效能。
两个轴心的工作关系:
城管监督中心负责收集发生的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然后将部件和事件作为任务分配给城管指挥中心,城管指挥中心通过电脑自动派遣(原则上,大部分任务由电脑自动派遣,必要时也可由人工派遣)将任务分配给专业部门或公共服务单位,专业部门或公共服务单位接到任务后派人到现场对部件和事件进行处理,待部件和事件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上报城管指挥中心,再由城管指挥中心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城管监督中心,城管监督中心再派监督员到现场核实部件和事件的处理结果,待监督员核实后,城管监督中心再进行结案与考评。
两个轴心的设置:
实行城管监督、城管指挥两个轴心相分离,市级分别设立城管监督中心和城管指挥中心,市级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规范、标准和制度,实施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一般不直接处理区级的部件与事件。
各区分别设立城管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相关数据直通并存储在市级平台),具体负责部件与事件的日常处置工作。
市、区两个中心的具体设置分别由市、区编制部门调研后确定并下发相关文件进行明确。
3.建立一套机制。
建立一套机制,是指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自动评价机制体系。
为了保证数字城管新模式的健康运行,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自动评价机制体系,对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通过监督考核城市管理中对发生的具体问题的处置和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处罚,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监督考核自动评价机制是通过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的数据来考核各专业部门、区、镇(街)、社区的立案数、办结率、重复发案率等,促使各个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快速处置问题。
其中,市城管监督中心主要考核各区及市直各专业部门,区城管监督中心主要考核各镇(街)、社区和区直各专业部门。
具体而言:
一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内部考核,即由城管监督中心将系统考核的结果纳入到政府部门目标管理之中,并定期通报各部门;二是实行外部公开评价:
即在政府网站上实时公布各部门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和满意度评价,同时进行网上打分。
(三)主要创新。
综合北京东城区和深圳、杭州、扬州三市数字城管试点运行模式,推出具有佛山特色的数字城管新模式,使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全市统一构建。
当前各地数字城管试点分别采取由区到市或由市到区的构建模式。
其中由区到市的构建模式的劣势是各自为政,系统开发、软件参数、监督指挥等方面都不统一,难对接。
根据兄弟城市试点经验教训,我市将从全市角度出发,按照统筹同建原则,致力构建一套技术、标准相同的市、区数字城管系统,避免因无法互通对接而造成资料浪费,降低整体效率。
2.工作任务自动派遣。
在数字城管构建系统上,自动派遣软件的开发必须坚持大城管战略。
各类信息(包括领导指示、部门转发、监督员上报、市民投诉等)经城管监督中心立案分配到城管指挥中心后,大部分由电脑自动派遣任务至相关职能部门,可避免人力差错和部门推诿、应付的情况发生。
3、突出自动评价系统。
数字城管中自动评价系统的核心在于电脑自动生成科学合理的评价结果,有效增强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实施有线无线监控。
有线、无线视频监控的结合,可减少城管盲区、死角,带来城管效益最大化。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结合各区、街道(镇)、社区(村、居)实际,对重要路段、场所进行有线监控;对难点、黑点区域、建设工地和其他临时目标进行无线监控,待管治见效后转移他处。
5.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市场机制。
我市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好,现有资源较丰富,充分整合利用这些资源来构建数字城管,可减少投资。
另外,数字城管中的许多要素,如传输线网、视频监控设备和工作人员的雇用等,都可通过市场化之路去解决,不用政府大包大揽直接投资。
五、实施步骤与任务分工
(一)第一步
构建数字城管由市政府决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城管办、执法局、发改局、科技局、信产局、监察局、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人事局等部门全面配合,陆续开展专项筹建工作。
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筹建机构,负责本区数字城管的构建工作。
1.准备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3月)
(1)在市政府明确开展这项工作之后,先投入启动资金组织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筹建班子,召开动员会议,正式启动筹建工作。
(3)组织专家论证评议,待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后,拟制建设工作方案。
(4)向建设部申报数字城管试点,完成资金预算申请和政府采购立项报批工作。
2.建设阶段(2008年4月-2008年9月)
(1)系统平台建设。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要求,制定技术方案,编制相应软件,研发与建设城管信息系统,包括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指挥中心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信息网格安全平台等;开发配备满足佛山实际的监督管理数据无线采集设备。
(注:
系统平台建设的具体组成视建设方案而定)
①市城管办会同市发改局、科技局、信产局、建设局、公用局、质监局负责制定市城管监督中心和城管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的开发建设及数字城管地方标准。
②根据市的统一方案与标准,有关区政府各自负责本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硬件系统建设、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及监督管理数据无线采集设备的购置。
部分设施设备由政府向市场和社会租用,以减轻首次投资压力。
③市城管办会同市科技局、信产局、建设局、公用局、质监局等部门,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统一研发配置业务处理应用系统软件。
(2)综合信息普查。
开展网格划分和城市管理设施普查,一是参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结合实地调查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单元网格进行精细划分和编码;二是实地勘测调查,对三地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土地房屋类及水利等其它有关设施等若干类地物目标(城市管理部件)按技术规范的精度要求进行地理定位,按照《城市市政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的要求进行描述;三是由部件管理的责任部门提供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信息。
通过上述地毯式普查,建立覆盖全面、准确、完整的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库。
①市城管办会同市规划局、科技局、信产局、执法局、国土局、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绘制单元网格图集,按地理定位精度要求,制定数据入库规范。
②市城管办会同市科技局、信产局、执法局、规划局、公用局、公安局、统计局负责组织并制定《普查工作方案》,通过项目招投标选定专业勘察测绘单位开展综合信息普查工作,由其负责全部普查数据的汇总整理入库。
按照《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与普查》的普查标准和《普查工作方案》的分工与要求,市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由本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城市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的标注和相关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城管综合普查工作。
③有关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配合专业勘察测绘单位对本级及下属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城市部件的普查工作。
(3)机构编制设置。
成立市级城管监督中心和城管指挥中心,以及区级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
同时,成立市、区城市管理局,以市、区城管执法局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方式,重新配置职能。
此项工作市级由市人事局负责,市城管办、执法局配合,区级由各区负责(城管局、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等三个机构的设立将来再按程序专题报批)。
(4)机构队伍建设。
依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标准,公开招考市监督、指挥中心和区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也可从相关单位正式抽调部分人员)。
附属人员,即系统操作员,可通过统一招投标选定一家或数家服务公司,由其聘用系统操作员,组建和管理系统操作员队伍,这支队伍的法律、业务、综合素质培训由城市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
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外包的方式,即政府不负责系统操作员队伍的管理,只出资购买服务。
通过统一招投标选定一家或数家公司负责信息采集,由其聘请专职监督员(各区现有监督员队伍可整合其中),组建和管理监督员队伍,这支队伍的法律、业务、综合素质培训由城市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采取“养事不养人”措施,即政府不负责监督员队伍的管理,只出资购买采集信息与服务。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城管办、执法局负责制定规范。
监督、指挥中心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录、调入工作以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队伍组建工作,涉及市级由市人事局和市城管办、执法局负责,涉及区级由各区负责,但培训工作则由市统一安排。
(5)广域网建设。
依托现有电子政务专网、数据共享平台系统等电子政务资源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市监督、指挥中心和区监督、指挥中心与所有相关城管部门、专业部门以及连接城管信息平台与市、区、镇(街)、社区和我市其他信息平台的广域网。
实现无线通信网络之间的专线连接,为与部件和事件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及承担具体维护管理工作的专业机构实施监督、指挥、执行提供安全、快捷、稳定的网络资源保障。
此项工作由市信产局负责,市城管办、科技局、广东电信佛山分公司、广东移动佛山分公司和有关区政府全力配合。
(6)实现统一接入。
城管监督中心应按照《城市市政综合信息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的规定要求,设立统一的短信接入号码,提供短信接入和回复服务,整合、升级、扩容全市城管投诉服务专线“12319”,实现统一接入然后交指挥中心派遣并按责分级处理。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市信产局、科技局、相关通信营运商配合。
(7)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整合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系统和除“110”以外的其它诸如应急预警、突发事件处置、行政投诉、防洪救灾等指挥系统;规划、国土部门的地理信息资源、用地信息和卫星影像数据库;工商、房产部门的有关登记资料;交警部门的机动车辆登记管理资料;电信部门的光纤网络分布资源;社会上其他相关资源等。
为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与各相关部门网络互联提供数据交换接口,为管理、监督、执行提供基础信息支持。
市信产局、城管办、发改局、科技局联手负责整合全市城管信息资源;市政法委、公安局和执法局负责提供或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及信息共享;市规划局负责提供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数字佛山工程GIS”总体规划、建筑报建审批及其专业地理信息;市房管局负责提供产权登记信息;市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和户外广告审批信息;市交警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辆管理资料;市国土局负责提供测绘基准体系(含GPS地面差分参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含1:
500—1:
10000地形图数据库、1:
2000—1:
10000卫星影像数据库、1:
500—1:
10000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及其他城市基础电子地图;电信部门负责提供光纤网络分布信息资源;其他部门则提供本部门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有效信息;有关区政府负责整合本区内所有有用的信息资源。
3.调试阶段(2008年10月起)
进行各个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大系统的整体联调,确保技术性能达标,并完善与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以及各镇(街)、社区子系统的接口功能。
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完善。
(二)第二步
第二步的建设安排时间从2009年1月-12月。
高明、三水两区应共享统一的市城管综合信息平台,按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模式在中心城区开展构建工作,而禅城、南海、顺德也应按计划向各自辖区的其他区域推进数字城管的构建,三区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时间最迟不超过2009年底。
(三)第三步
第三步的建设安排时间从2010年1月-12月,高明、三水两区在各自辖区的其他区域全面展开数字城管建设。
具体建成投入运行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0年底。
六、经费估算
佛山市建设数字城管的经费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在构建数字城管过程中,也可采取“政府策划、制定政策,公司实施、维护管理,城管租赁、逐月付费”的“政企合作”方法操作,走市场化的路子,以减轻政府一次性投资压力。
市场化要素大致包括:
信息采集(即“养事不养人)、系统操作员(外包)、综合普查、软件开发、视频监控、设施维护管理、短信服务、网络光纤租用、委托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若采用政府全面直接投资方式,佛山市数字城管建设经费总估算约为15000万元,其中市级承担经费为2160万元,区级承担经费12840万元(禅城区分担2568万元,南海、顺德区各分担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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