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口路安全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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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口路安全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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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口路安全施工方案
南口路喜峰道住宅项目
4-7号楼
安
全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
审批:
编制日期:
2009年1月8日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安全管理目标
四、安全施工管理
五、临建安全设施
六、主要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七、安全防护设施:
八、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九、施工现场安全急救,应急处理和应急设施
一、编制依据
1、《南口路喜峰道住宅项目4-7#楼施工组织总设计》。
2、南口路喜峰道住宅项目4-7#楼设计施工图。
3、公司安全管理文件
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序号
标准代号
标准名称
1
JGJ33—2001
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2
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JGF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5
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国家及地方法律文件
序号
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澡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86.3.26
3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991.7.9
二、工程概况
1、简介
工程名称
南口路喜峰道住宅项目
工程地址
南口路与喜峰道交口
建设单位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格调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
天津中天建建筑设计事务所
监理单位
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施工单位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与喜逢到交口一侧,共计12栋楼,总建筑面积178496.11m2,其中地上154615.21m2,地下23880.9m2。
本项目部承建4栋,分别为4号5号6号7号楼,地下两层地上分别为26层28层30层。
其中-2层为人防工程,-1层为设备层。
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分别为78.85米、84.65米、94米、建筑面积为55906.6平方米。
建筑为民用建筑,防火等级为一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
三、安全管理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1.5‰以内
四、安全施工管理
1、组织机构
建立项目经理,技术、生产经理,各施工工长负责制的安全、消防、保卫管理体系。
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轮流安全生产值日制度,解决和处理生产中的安全不合格和进行巡回安全监督检查。
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2、安全值日表
日期
值日人
日期
值日人
星期一
赵鸿年
星期五
丁万松
星期二
王贺东
星期六
张兆林
星期三
王贺全
星期日
马卫国
星期四
程海军
1.3、工现场急救组织
组 长:
赵鸿年
副组长:
王贺东、王贺全
成 员:
张玉增葛术军孙宝华丁万松张兆林马卫国。
1.4、班组安全管理组织与建设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
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最前沿,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各生产班组长是义务安全员并协调搞好班组安全工作。
各班组要坚持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和安全日活动制度。
每班工作前由班组长进行安全讲话并记录。
由于建筑施工点多、面广、流动、分散,往往一个班组人员不能集中在一处作业。
因此,工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一作业面的人员要相互关照。
1.5、消防管理组织:
项目部成立义务消防组,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义务消防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赵鸿年
副组长:
王贺东、王贺全
成 员:
张玉增葛术军孙宝华丁万松张兆林马卫国
2、管理职责
2.1、项目经理:
赵鸿年
2.1.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1.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2.1.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
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反映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1.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2.1.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2.1.6、领导、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安全不合格,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于管理方面的不合格,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2.1.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2、项目工程技术经理
2.2.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2.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2.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有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2.2.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2.2.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新工艺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2.2.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的不合格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2.2.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2.2.8、参加、配合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2.3、项目工程生产经理
2.3.1、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3.2、在检查施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字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2.3.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给织施工。
2.3.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2.4、工长、施工员
2.4.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4.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施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拔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2.4.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2.4.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不合格。
2.4.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
2.4.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2.5、班组长
2.5.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胶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及健康负责。
2.5.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2.5.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2.5.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合格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负责人。
2.5.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2.5.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负责人。
2.6、分包队负责人
2.6.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6.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动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作业,制止违章作业。
2.6.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2.6.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格,及时纠正、解决。
2.6.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合格,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负责人。
2.6.6、发生因公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的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3、安全教育
3.1、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3.1.1、公司教育内容
3.1.1.1、新工人入场教育意义及重要性。
3.1.1.2、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3.1.1.3、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3.1.1.4、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
a、国家宪法相关规定。
b、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
c、地方政府和主要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d、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细则。
3.1.1.5、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3.1.2、项目教育及内容
3.1.2.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2.2、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细则。
3.1.2.3、在施工现场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故。
3.1.2.4、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知识。
3.1.3、班组教育:
是新工人分配到班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
3.1.3.1、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3.1.3.2、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1.3.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1.3.4、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3.1.3.5、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3.2、考核、发证、登记
3.2.1、项目部根据三级教育内容统一命题组织考试。
3.2.2、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签发安全教育合格证,新工人持证进入生产岗位。
考试不合格者应课、补考。
3.2.3、新工人安全教育,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安全操作规程
4.1、施工现场
4.1.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4.1.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4.1.3、正确使用个人防扩用品执行安全防扩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防护设施。
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1.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改挪动。
需要拆改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4.1.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危险标志。
4.1.6、坑槽施工要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坑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料,要用信号联系。
4.1.7、调配酸溶液时先将酸缓慢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储存酸溶液的容器加盖或设有标志。
4.2、机电设备
4.2.1、机械操作者要束紧袖口。
4.2.2、机械设备的底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设防护装置。
4.2.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2.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帮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2.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4.2.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4.2.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时要先停电。
不能停电时,要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
路电压
一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距离(m)
1.5
2.4
4
5
6
4.2.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4.2.9、受压容器要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4.2.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定期体检。
4.3、高空作业
4.3.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是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4.3.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4.3.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3.4、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
4.3.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绑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地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要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4.3.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4.3.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4.4、季节施工
4.4.1、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生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4.4.2、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等机械,设临时壁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
防潮设施。
4.4.3、加强现场道路的维护,斜道和脚手板有防滑措施。
4.4.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4.4.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采暖,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5、料具存放安全管理
5.1、砌块、小钢模码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码放高度不超过1.5m。
5.2、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存放沙子、土、石子或其它散装材料严禁靠墙堆放。
5.3、大模板场地必须平整夯实,表面硬化,并设1.2m高的围栏进行防护。
搭设的角模插放架四个侧面必须作剪刀撑。
大模板存放要保持其自稳角在75度-80度之间大模面放置平稳,两模板间有不少于600mm的走道。
5.4、易爆、易燃、易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设专用库房保管,并以当日作业的需求量发放。
6、安全管理制度
6.1、安全教育制度
6.1.1、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主要采用上课、观看录像、现场会等形式,重大假日必须进行教育。
6.1.2、对新录用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填写教育记录。
6.1.3、对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
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6.1.4、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安全管理台账,对一线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6.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指标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6.2.1、每年组织不少于四次的联合大检查。
A、一月份检查供暖、冬季施工、电气设备运行保养情况。
B、四月份对施工现场、总变配电柜等重点部位及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C、七月份重点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脚手架等安全防火措施。
D、十月份重点检查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6.2.2、根据施工进度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
6.2.3、各生产班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对难于治理的及时上报。
6.2.4、安全员按全年检查的隐患签发隐患通知书,各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
6.2.5、项目部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奖惩的依据。
6.3、安全奖惩制度
6.3.1、奖励
6.3.1.1、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6.3.1.2、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6.3.1.3、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6.3.1.4、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的安全施工的责任人。
6.3.1.5、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种、班组及个人。
6.3.2、处罚
6.3.2.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职能部门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6.3.2.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工种或班组处以200元罚款。
6.3.2.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6.3.2.4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6.4、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责任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6.4.2、具、燃气热水器、电热器要严格遵守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改动。
6.4.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和外出,用完及时关闭火源。
6.4.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管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6.4.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
6.4.6、库房、食堂操作间,煤气燃气开水房严禁烟火。
6.4.7、各种器材要摆放合理,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5、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6.5.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6.5.2、消防工作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
6.5.3、消防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记录。
6.5.4、建立消防值班报警制度。
6.5.5、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季度学习和训练不少于两次。
6.5.6、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负责进行入场教育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6.5.7、栋号负责人、各施工工种工长、班组长对本部门的消防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消防工作计划及各项消防制度。
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积极组织救火和抢救工作。
6.5.8、材料负责人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发的《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消防制度。
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剧毒物品要严加管理,完善领退料手续。
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
6.5.9、严格用火审批制度。
安全员开用火证前,要实地查看,提出消防具体措施。
用火地点变换,随审随批。
五、临建安全设施:
1、因施工现场场地窄小,生活区设置在施工现场东侧围墙外,与东侧围墙平行一字形布置二层彩色钢板,作为监理、施工办公室及工人宿舍、食堂、库房、卫生设施。
2、临电设施:
2.1、施工现场甲方提供安装两台315变压器,临建区内单设低压配电柜为临时用电的总电柜,分别在每楼房屋的南侧安装了1台分配箱供电箱。
2.2、施工现场供电电缆截面积为4×1202+1×702。
采用380/220伏三相五线接零保护进行供电。
2.3、施工现场设有10个分配电箱,然后再向各个用电设备及开关箱供电(详见供电平面图),其中一个专供照明。
2.4、供电方式:
采用三相五线制放射式供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总配电柜处做一组重复接地保护。
各支路终点分配电箱处做一组重复接地保护。
干线均采用铠装铜芯电缆(VV22型),凡是过马路的线路均用钢管保护。
2.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及带漏电保护的自动开关。
2.6、消防用电设备设有专用供电线路。
2.7、各单机设备(包括手持电动工具)采用三相四线,二相三线,动力照明灯综合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
2.8、现场照明灯均装漏电保护器。
2.9、与单台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为相线截面的1/2,(但小于等于16平方毫米的为同径),多股铜芯导线但截面不得小于2.5m2。
六、主要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工程:
1.1、土方开挖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
基槽开挖、护坡、防滑坡、防塌方措施详见《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1.2安全施工基本要求
1.2.1、土方开挖从上到下分层进行,修坡时,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米,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1.2.2、基础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基础槽边10m以内禁止有积水,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2.3、土方开挖要随时观测边坡位移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及时放坡或加固。
1.2.4、施工人员上下基坑、沟槽,预先搭设稳定安全的阶梯或马道,避免发生坠落。
、
1.2.5、基槽上口边沿处,必须设置1.2m高牢固的防护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任何人禁止在基槽下休息。
1.2.6、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2、钢筋工程
2.1、工程所用钢筋全部在专业加工场加工,加工前由工长对加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对所有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2、绑扎边柱、边梁钢筋应搭设防护架,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放骨架,须搭防护架或马道;
2.3、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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