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复审培训内容全员可编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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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复审培训内容全员可编辑
“三甲”医院复审培训内容(全员)
“三甲”医院复审培训内容全员
一、医院文化
二、医德医风
三、医疗工作
四、医保工作
五、应急预案
六、院务公开
七、财务管理
八、无烟医院
九、平安医院
十、岗位职责
一、医院文化
医院愿景:
国内知名的临床研究型医院
使命:
为祖国献力为事业献身为病人献艺
发展战略和目标:
质量立院科技兴院人才强院
医院宗旨:
尊崇质量关爱职业服务民众创造卓越
院训:
与人类文明共存与祖国发展共进与效力团队同心与百年老院同命
医院精神:
忠诚敬业博学精术追求卓越永续创新
核心价值观:
患者至上关怀服务
服务理念:
善待他人幸福自己尊重生命关注细节
二、医德医风
卫生部医德规范(七条)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干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卫生部?
?
卫生行业纪律(八条)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安徽省卫生厅?
?
卫生行业纪律(六条)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
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
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安徽省立医院?
?
行风建设规定(九条)
严禁下列行为:
1、服务态度差、出言不逊,顶撞病人,推诿病人;
2、迟到、早退、旷工;
3、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等开单提成;
4、奖金分配直接与经济承包挂钩;
5、接受“红包”、物品和宴请;
6、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卫生耗材、工程设备、物资生产销售企业与个人的各种形式“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7、擅自进行院外医疗行为,擅自外转病人,擅自外转处方单、检查单、化验单、治疗单;
8、自立、自定收费标准,越权变更价格,擅自提高药品、耗材加价率,不按时计数、分解、重复收费、少收费、漏收费;
9、擅自采购药品,大处方、滥检查。
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持和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行医,坚决制止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医疗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处理意见。
第二条处理意见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或科、室,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纪检监察机关、人事部门另有规定的依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处理意见所指的“红包”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医务活动中非法收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所送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等不正当利益。
处理意见所指的“回扣”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器械包括设备、一次性卫生材料、试剂、生物器官以及其他物资,下同〉购销活动中非法收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所送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支付凭证等财物;
2、利用职务之便,在医务活动中收取的“临床促销费,开单提成费、处方费、宣传费、转诊费”等。
3、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器械购销活动和医疗活动中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免费旅游,以及参加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学术研讨”等活动;
4、利用职务之便,为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进行处方统计,提供药品、器械使用情况及数量,收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其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各种折扣和让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明示入账。
医疗卫生机构或科室集体私分回扣的,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负责任,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按本处理意见第八条处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工作严重失察,对本单位发生的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严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取消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优资格。
第六条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违反规定,给予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报请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做出处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立即停止履行合同,停止与其签订的相关后续合同。
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此予以通报,3年内不得参与全省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竞投标。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红包”、“回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根据收受“红包”、“回扣”的数额及情节,给予以下处理:
一收受“红包”、“回扣”累计金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情节轻微且有悔改表现的,可免予处分。
二收受“红包”、“回扣”累计金额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卫生技术人员停止6个月至1年的执业活动;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有行政职务的一律先行免职,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三收受“红包”、“回扣”累计金额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吊销其执业证书,2年内不得申请重新注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四收受“红包”、“回扣”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解除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吊销其执业证书。
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受以上行政处分和法律追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根据党纪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对应的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十条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无论情节轻重,当年医德医风考核均评为不合格,记入本人的医德医风档案。
受到以上处理的,处理结论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红包”、“回扣”,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受到以上纪律处分的确定为不合格,情节较轻且有悔改表现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
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红包”、“回扣”的,当年不得申请参加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考试,受到以上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请参加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考试;经查实有收受“红包”、“回扣”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当事人,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和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已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回扣”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违反规定收受“红包”、“回扣”的,从重处分。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确因考虑患者及家属心理顾虑而当时难以拒收的“红包”,下列三种情况不视为收受“红包”;
1、在患者出院之前退还患者或家属;
2、在患者出院结怅之前交至患者医疗帐户中;
3、立即交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四条本处理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省卫生厅以前所发有关规定与本处理意见有抵触的,以本处理意见为准。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若干规定
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
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违纪。
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
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违纪孳息处理。
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违纪数额。
三、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的,以违纪论处。
四、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执行中应注意区分前款所列行为与赌博活动、娱乐活动的界限。
具体认定时,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1、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
2、赌资来源;
3、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
4、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
六、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七、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特定关系人中的共产党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共同违纪论处。
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共同违纪论处。
八、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违纪的认定。
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违纪,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
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待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一)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
1、是否实际使用;
2、借用时间的长短;
3、有无归还的条件;
4、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
十、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
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处理。
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要求及行为规范
一、考评共同内容和行为规范
一、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为己任,热爱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个人修养提高。
三、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
不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着装规范、整洁,仪表端庄,佩戴胸卡。
五、接待患者热情,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态度诚恳,一视同仁。
对患者有问必答,有呼必到,帮助患者排忧解难,急患者所急。
六、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七、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对待兄弟科室、兄弟医院要谦虚谨慎,互帮互学。
八、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兑现服务承诺,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高度负责。
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九、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廉洁奉公,加强修养,自尊自重。
不以工作之便谋私,不勒索患者钱财。
谢绝患者宴请、馈赠,拒收“回扣”和“红包”。
二、各级各类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师服务规范
1、加强政治理论和医德修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医疗安全,尽职尽责为病人提供服务。
2、关心、爱护病人,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
3、对患者诊断和治疗认真、及时、准确、精益求精,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
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
4、严谨求实,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挽救,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隐瞒和私自了结。
5、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按处方权限,严格把握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6、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病人涉嫌被伤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实事求是地出具医学证明文件。
7、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8、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不以医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9、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重医德、抓作风;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
10、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
教学和科研不应损害患者的健康利益。
(二)护理人员服务规范
1、热爱专业,尽心尽责,热情、细心护理每一位病人,为病人排忧解难,按照整体护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分级护理。
2、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对病人一视同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4、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认真交接班。
协助医师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病人顾虑,使病人配合治疗。
5、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差错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6、主动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病人创造整洁、宁静、温馨的诊疗环境。
7、在护理活动中,坚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语言文明,热情耐心。
(三)技术人员服务规范
1、树立为临床服务的观念,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
2、热情服务,病人至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缩短病人诊疗时间。
3、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
检查前向病人详细交待检查注意事项;检查时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检查后认真登记检查结果,及时发送检查报告。
4、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满足临床医疗发展的需要。
5、建立技术档案,管好医疗设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养和检修工作。
6、药剂人员应切实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保管、销售制度和制剂操作规程,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
操作正规,秤量准确,细致审方,认真核对,防止差错,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管好麻醉、剧毒和贵重药品。
开展临床药学,加强临床合理用药指导。
7、检验人员应统一标准,加强检验质量控制,保证检验工作质量,严格消毒隔离,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8、放射人员在诊疗中要提高准确率,防止误诊、漏诊。
加强对病人特别是儿童的防护。
9、营养人员应满足病人营养治疗需要,开展营养查房,营养治疗,发挥第二药房作用。
(四)后勤人员服务规范
1、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主动为临床一线及医院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
2、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严防浪费。
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及回收等工作,为医疗机构当好家、理好财。
3、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优美。
4、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五)行政管理人员服务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牢固树立为患者、为医疗第一线、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2、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反映准确、决策科学、解决及时、讲究实效。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带头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4、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患者和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5、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反对官僚主义作风。
6、刻苦学习管理科学理论,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好的管理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窗口服务规范
一、导诊台
1、仪表端庄,佩戴胸牌,准时上岗。
2、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使用规范化服务用语,有问必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
4、主动为老人、农民、残疾人等患者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推车、轮椅服务或搀扶到诊室就诊,合理安排,优先检查。
二、挂号室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
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了解医学常识,指导病人挂号,耐心解答病人询问。
对初诊病人,指导或代为填写病历封面。
3、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
4、遵守财务纪律,收款及时上缴财务。
5、挂号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三、门诊、住院收费处
1、准时到岗,挂牌服务。
态度和蔼,使用规范化服务用语,耐心解释、答复病人询问。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常用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明码标价。
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主动出具费用清单。
3、唱收唱付,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
4、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收款及时上交财务。
5、遵守财务纪律,收款及时上交财务。
6、划价、收费、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四、门、急诊、住院药房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
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交待清楚服用方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
3、严格按规定调剂配方,自觉抵制“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
4、划价、收费、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五、影像科放射科
1、准时开机,挂牌上岗。
接诊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答病人咨询,解说清楚检查要求。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拍片“四对”(对姓名、对性别、对片名、对部位),注意申请检查医师的要求,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
对异性病人进行检查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及时告诉病人取报告的时间及地点。
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清晰。
5、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48小时,影像常规检验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30分钟。
六、B超室
1、准时开机,挂牌上岗。
接诊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答病人咨询,解说清楚检查要求。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拍片“四对”(对姓名、对性别、对片名、对部位),注意申请检查医师的要求,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
对异性病人进行检查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及时告诉病人取报告的时间及地点。
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清晰。
5、超声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七、检验科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服务主动热情。
2、严格履行职责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对”对姓名、对项目、对编号,避免差错。
3、严格执行消毒要求,采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纸。
4、及时告诉病人取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清晰。
5、检验常规检验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八、注射室、输液室
1、准时上班,挂牌上岗,热情接待病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有问必答。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认真查看药品有效期、澄明度、配伍禁忌,做到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3、严把药品皮试关,注射时和注射后认真巡视、观察病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搞好隔离屏障,按规定安排好男女病人分开注射。
九、急诊室
1、坚守岗位,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紧密配合,保证急、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危重症抢救操作程序,做到治疗及时有效,对留观病人按时巡视,严密细心观察输液、给氧及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对病人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主动,有问必答,为病人排忧解难。
对遇意外事故无家属陪同的病人应及早设法通知病人家属。
遇重大意外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抢救药品、物品定期检查更换补充,保证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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