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 第三卷译稿11.docx
- 文档编号:23772027
- 上传时间:2023-05-20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35.37KB
REACH法规 第三卷译稿11.docx
《REACH法规 第三卷译稿1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REACH法规 第三卷译稿11.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REACH法规第三卷译稿11
A.11可燃性(气体)
1.方法
1.1简介
这一方法允许进行下列确定,在室温条件(大约20°C)和大气压里的情况下,某种气体与空气的混合其是否具有可燃性,如果是具有可燃性的话,那么它的浓度范围。
不断增加测试气体在其与空气组成的混合气体中的浓度,用电火花直接点燃混合气,观察是否有燃烧现象发生。
1.2定义和单位
可燃性的范围就是物质在爆炸极限的上限和下限之间的浓度范围。
爆炸极限的上限和下限就是可燃气体在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中的浓度的限度,在这一限度内不能发生明火传播。
1.3标准物质
没有详细列出。
1.4方法原理
不断提高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并且在每一阶段都直接用电火花引燃。
1.5.质量标准
没有规定。
1.6.方法描述
1.6.1.仪器
实验容器是内部直径最小为50毫米,高度最低为300毫米的垂直玻璃圆柱体。
点火极之间距离3到5毫米,它们被安置在距离圆柱体底部60毫米的位置。
圆柱体上装有一个压力释放的开口。
仪器必须进行防护以限制可能发生的爆炸危险。
由高压变压器的10到15千伏输出压(最大的输入功率为300瓦)产生的标准的间隔0.5秒的感应点火,作为点火源。
在参考
(2)中描述了适当仪器的例子。
1.6.2.测试条件
测试必须在室温(大约20°C)下进行。
1.6.3.试验操作
使用均衡的泵,将在空气中已知浓度的气体引入玻璃圆柱。
电火花在混合气体中闪过,然后观察是否产生了与点火源分离的火焰,并独立的向外传播。
气体的浓度以每次1%递增,直到发生上面所描述的燃烧的情形。
如果气体的化学结构表明它可能是不能燃烧的,并且与空气组成的化学计量学的混合气体中成份可以通过计算得出,那么混合气体的测试范围就是以化学计量学的成分中心左右各10%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以1%的跨度单位进行测试。
2.数据
对于确定这一特性,所发生的火焰传播是唯一的相关信息。
3.报告
如果可能的话,实验报告应包括下列信息:
-某种物质的详细说明(物质本身及杂质),
-对所使用仪器的描述,包括尺寸,
-测试进行的温度,
-从结果中获得的被测试的浓度,
-测试的结果:
不能燃烧气体或者极易燃烧气体,
-如果通过计算气体为不可燃烧气体,那么应规定将以1%为跨度单位进行测试的浓度范围,
-应报告与对结果解释相关的所有信息和备注。
4.参考文献
(1)NFT20-041(SEPT85)Chemicalproductsforindustrialuse.Determinationoftheflammabilityofgases.
(2)W.Berthold,D.Conrad,T.Grewer,H.Grosse-einerStandard-ApparaturzurMessungvonExplosionsgrenzen'.Chem.-Ing.-Tech.1984,vo156,2,126-127.Wortmann,T.RedekerundH.Schacke.'Entwicklung
A.12可燃性(与水接触时)
1.方法
1.1简介
这种测试方法能够用来确定某种物质是否与水或者潮湿的空气相反应,反应将导致由极易燃烧的某种气体或者多种气体聚集到危险的总量。
这种测试方法可以应用于固体和液体的物质。
当与水接触时候,就会发生自燃的物质不适用于本方法。
1.2定义和单位
极易燃烧的:
当与水或者潮湿的空气相接触时,以每小时1升/公斤的速度,迅速生成达到危险量的可燃气体。
1.3.方法原理
依据下面描述的步骤顺序对物质进行每步测试,在任何步骤内如果发生了燃烧的现象,那么就不必进行更进一步的测试了。
如果已知某种物质不能与水发生剧烈的反应,那么直接进行步骤4(1.3.4.)。
1.3.1.步骤1
将某种物质放入装有温度为20°C的蒸馏水的水槽中,然后指明是否发生所生成的气体燃烧的现象。
1.3.2.步骤2
将某种物质放置于在装有温度为20°C的蒸馏水的盘子中浮动的滤纸上,然后指明是否发生了所生成的气体燃烧的现象。
滤纸仅仅是为了使物质固定在某一位置,增加燃烧的机会。
1.3.3.步骤3
将某种物质制成大约2厘米高、直径为3厘米左右的一堆。
在这堆物质中加入几滴水,然后指明是否发生了所生成的气体燃烧的现象。
1.3.4.步骤4
将某种物质混于温度为20°C的蒸馏水中,在其后的七个小时中每间隔一个小时对所产生气体的速度进行测量。
如果产生气体的速度是不固定的,或者逐渐上升的,那么应将测试的时间延长到最长为五天的周期内。
如果在任何时候,所测试的速度超过了每小时1升/公斤,那么测试就可以结束了。
1.4.标准物质
没有详细列出。
1.5.质量标准
没有规定。
1.6.测试方法的描述
1.6.1.步骤1
1.6.1.1.测试条件
测试应该在室温下(大约20°C)进行。
1.6.1.2.试验操作
将小量(直径大约为2毫米)的某种测试物质放置装有蒸馏水的水槽中。
应该指明(i)是否有任何气体产生和(ii)所产生的气体是否发生了燃烧的现象。
如果由燃烧的现象出现那么对这种物质就不用进行更进一步的测试了,因为已将该物质认定为危险品。
1.6.2.步骤2
1.6.2.1.仪器
在任何适当的装有蒸馏水的容器的表面上的滤纸是一个浮动的平面,例如,直径为100毫米的蒸发皿。
1.6.2.2.测试条件
测试应该在室温下(大约20°C)进行。
1.6.2.3.试验操作
将少量(直径大约为2毫米)的某种测试物质放置在滤纸的中央。
应该指明(i)是否有任何气体产生和(ii)所产生的气体是否发生了燃烧的现象。
如果由燃烧的现象出现,那么对这种物质就不用进行更进一步的测试了,因为已将该物质认定为危险品。
1.6.3.步骤3
1.6.3.1.测试条件
测试应该在室温下(大约20°C)进行。
1.6.3.2.试验操作
将某种物质制成大约2厘米高、直径为3厘米的顶部带有小坑的一小堆。
在堆中间空的部分加入几滴水,并且应该指明(i)是否有任何气体产生和(ii)所产生的气体是否发生了燃烧的现象。
如果由燃烧的现象出现,那么对这种物质就不用进行更进一步的测试了,因为已将该物质认定为危险品。
1.6.4.步骤4
1.6.4.1.仪器
仪器应按照图中所示进行安装。
1.6.4.2.测试条件
检查装有测试物质的容器中任何<500μm的粉末(颗粒大小)。
如果粉末的构成中有超过总量1%以w/w计的颗粒,或者如果样品是易碎的,那么在测试之前应将全部的物质制成粉末,以减少在储存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的大小;否则这种物质就应当在刚接收到的时候进行测试。
测试应该在室温下(大约20°C)和标准大气压的条件下进行。
1.6.4.3.试验操作
在仪器的滴液漏斗中加入10到20毫升水,并将10克的物质放入锥形烧瓶中。
所产生的气体的体积可以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测量。
打开滴液漏斗上的活塞使水进入锥形烧瓶中,此时开始用计秒表计时。
在七小时的周期内每个小时都要对所产生的气体进行测量。
在这个阶段内,如果气体产生的速度是不稳定的,或者如果在这个阶段的末期,气体产生的速度逐步上升,那么测量就应该继续进行延长到五天的时间。
如果在测量的任何时间里,气体产生的速度超过了每小时1升/公斤,测试就可以中止了。
这个测试应重复进行三次。
如果不知道所产生的气体的化学特性,那么就应该对气体进行分析。
当气体包含极易燃烧的成分,并且不知道是否全部的混合气都是极易燃烧的,那么就应当准备相同组分的混合气,并依据方法A.11.对其进行测试。
2.数据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物质就将被认定为危险品:
-在测试程序的任何步骤里发生了自燃的现象,或者
-某种物质反应时产生的可燃性气体的速度超过了每小时1升/公斤。
3.报告
如果可能的话,实验报告应包括下列信息:
-某种物质的详细说明(物质本身及杂质),
-对测试物质进行最开始准备的详细说明,
-测试(步骤1、2、3和4)的结果,
-所产生的气体的化学特性,
-如果执行了步骤4(1.6.4.)气体产生的速度,
-与结果解释相关的所有的附加备注。
4.参考文献
(1)Recommendationsonthetransportofdangerousgoods,testandcriteria,1990,UnitedNations,NewYork.
(2)NFT20-040(SEPT85).Chemicalproductsforindustrialuse.Determinationofgasesformedbythehydrolysisofsolidandliquidproducts.
附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REACH法规 第三卷译稿11 REACH 法规 第三 译稿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