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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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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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总17页)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凸显南京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定位和山水城林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规范各类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和管理要求,以《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为基础,结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内容,南京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本《导则》通过明确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有助于编制单位加强对南京城市特色的把握。
各城市设计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对设计内容进行拓展,鼓励对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本《导则》于2013年10月起试行,《导则》中所确定的市级特色意图区以及空间特色要素等内容,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和适当增补。
本《导则》由南京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南京市规划局。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彰显南京城市空间特色,提高城市设计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和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指导思想
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目标定位,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发展导向,突出南京“山水城林”的空间特色。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层次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重在明确和规范各层次城市设计内容和设计成果要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
从市民角度出发,由满足人的基本功能需求转向满足审美、认知及体验需求,促进公共资源合理使用,引导慢行交通出行,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特色美观
在南京特有山水环境、人文背景下,建立城市空间秩序,突出城市整体空间形象,彰显城市空间特色,美化城市景观环境。
生态低碳
围绕能源消耗、经济转型、环境改善等方面,将低碳目标与生态理念相融合,强化城市空间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方便性,实现“人—城市—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综合协调
各层次城市设计应相互衔接,空间特色要素控制应相互协调,加强多种功能融合及各类空间要素关联,加强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设计。
提高效率
通过对城市空间的策划,加强公共空间组织,优化城市功能,方便居民生活。
加强土地的混合利用,提高土地与空间效益,提升城市活力。
城市设计主要内容及重点
城市设计是以城镇空间组织与优化为目的,对包括人、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在内的城市形体和空间环境所作的研究和设计。
南京市的城市设计应在综合考虑城市空间、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要素的基础上,强化“功能发展策划、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形态设计、综合交通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五位一体”的工作内容,强调对城市空间的综合策划,提升城市空间效率与活力。
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有城市中心地区、滨水地区、沿山地区、城市交通枢纽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及其它重要功能片区等,对居住区、工业区等一般城市建设地区可按照“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指引”进行控制(详见附件)。
编制层次
南京市的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地段城市设计以及地块城市设计四个层次。
总体城市设计:
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确定南京总体城市空间特色定位及控制要求。
其内容是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指导下层次城市设计的总纲。
片区城市设计:
属于片区总体规划工作内容,可结合片区总体规划同步完成,也可单独组织编制。
地段城市设计:
相当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工作层次,可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完成,也可单独组织编制,其成果应及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反馈。
地块城市设计:
地块城市设计是实施城市设计全覆盖的基础手段,地块城市设计导则作为规划条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土地招拍挂合同。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同步完成相应地块城市设计导则。
该阶段工作深度相当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工作层次。
2城市总体空间特色定位与控制
总体城市空间特色定位
龙蟠虎踞的绿色都会
南京拥有良好的山水资源,长江、紫金山、石头城、秦淮河、玄武湖等山水空间是南京城市空间格局演变过程中的自然要素,共同构筑了“龙蟠虎踞、襟江带湖”的自然山水格局。
历史悠久的十朝都会
南京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2500年建城史,历代都城城郭、历史轴线和街巷格局清晰,逐步积累形成了“环套并置、多朝叠加”的古都格局。
多心组团的现代都会
城市新区是塑造现代都市风貌的重要载体,南京未来城市空间以组团跳跃的方式向外拓展,与周边山水资源融合,形成了“多心开敞、轴向组团”的现代化都市区空间格局。
空间形态控制
构建以主城为核心、以放射型线性交通走廊为发展轴、绿色开敞空间为绿楔、分层次多中心组团式发展体系,形成“多心开敞、轴向组团”的总体空间格局和“大疏大密”的城市空间形态。
老城以保护、展示和织补为主,整体保护老城山水格局、历代都城城廓、历史轴线和街巷格局,严格控制老城南、明故宫、鼓楼至清凉山三片历史城区的历史风貌,控制老城范围内建筑高度,三片历史城区新建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5米以下(公共建筑可以控制在40米以下),保持老城“近墙低、远墙高;周边低、中心高;南部低、北部高”的总体空间形态。
新区鼓励塑造现代化城市形象,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和建筑外部空间设计,鼓励中心区高层建筑簇群化布局,以形成层次丰富、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的空间形态。
保证长江、玄武湖、莫愁湖、秦淮河等大型水体岸线及其周边地区的公共性与开敞性;控制紫金山、老山、栖霞山等山体周边建设规模及建筑高度,禁止出现建筑与山体比高的情况,保护大型山体山脊线的视线完整性,保证城市轮廓与山体背景相融合。
沿长江两岸通过建筑的合理布局创造丰富而有层次的景观效果,形成以大型都市建筑群体为特色的沿江空间界面。
保护城市外围开敞空间内的山林、水体、湿地、基本农田、人工防护林等构成的城市绿楔。
主城外围主要通道两侧的绿地应严格保护,形成绿化带,串联城市生态空间及副城、新城、新市镇等发展组团。
特色意图区
特色意图区是指能够充分展现城市空间特色及对城市空间特色有重大影响的地区,分为市级和片区级两个层次。
市级特色意图区是体现南京城市独特个性的地区,是城市空间形象的名片,在空间格局上具有决定性的控制作用。
市级特色意图区名录详见附表1。
片区级特色意图区是指代表片区地域空间特色的地区,由片区城市设计确定范围并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特色空间要素
特色空间要素是指对城市空间景观形象的感知有着重要影响的地区,包括城市轴线、视线廊道、门户节点以及天际轮廓线等,市级特色空间要素详见附表2。
特色空间要素相关区域应强调建筑空间与自然景观的协调,创造富有层次且具有韵律感的空间景观形象。
城市轴线是城市精神和风貌的集中展示线路,要体现空间环境与人文特色的和谐相融,要组织好轴线的空间序列;视线廊道内要避免出现大体量、不协调的高层建筑,要组织好“第五立面”设计;门户节点应具有空间标识性;天际轮廓线应强调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和富有韵律感。
城市空间基底控制
对城市一般地区要强调适度的集约,保持一定的建筑强度和绿地率。
沿次干路、支路等城市生活性道路的建筑,建筑裙房(24米以下部分)在满足消防安全的条件下鼓励拼建,以形成连续的建筑街道界面。
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贴线率不得小于60%,步行街、商业街沿线建筑贴线率不得小于80%。
城市绿地内可兼容一定数量的低密度公共休闲设施,提高绿地的使用效率,提升城市活力。
3片区城市设计
片区确定及特色引导
依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片区包括主城,江北新区(副城)、仙林副城、东山副城,龙潭、桥林等9个新城,以及汤泉、竹镇、石湫等34个新市镇。
各片区空间特色引导详见附表3。
片区城市设计内容
空间特色定位
依据总体城市设计,结合规划用地布局,综合考虑片区的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功能结构,提出片区空间特色定位,制定城市设计目标。
功能结构
分析片区内产业发展特征,加强各功能片区之间的必要联系和沟通,深化功能布局,组织公共活动空间体系,优化和完善片区功能结构。
景观风貌结构
合理划定片区景观风貌分区,确定景观轴线、景观节点、视线廊道和城市天际轮廓线,研究观景路径及观景点,保持特定视野的观赏效果,构筑景观风貌结构。
空间形态
依据天际轮廓线及视野控制要求,结合用地功能、区位、交通、历史文化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片区空间形态,划定高度分区及密度分区。
片区级特色意图区
挖掘片区空间特色资源,结合空间特色定位及景观风貌结构,确定片区级特色意图区,并提出控制要求。
开敞空间系统
分析城市山体、河流、湖泊、绿地等自然环境特征,合理组织人的活动路径,强调疏密有致的整体空间形态,构筑城市开敞空间系统。
道路交通系统
顺应人的行为习惯,深化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对城市慢行系统的组织。
成果要求
片区城市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说明和图纸。
片区城市设计成果也可作为独立章节纳入相应的片区总体规划成果之中。
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包括现状分析、方案说明及相关专题研究。
重点应对特色定位、功能策划、景观风貌结构、特色意图区、空间形态及高度分区、开敞空间系统、道路交通系统等内容作出阐述,明确控制要求。
图纸
核心图纸为必备图纸,包括景观风貌结构图、特色意图区分布图、高度分区规划图、开敞空间系统图、表达设计意图的整体鸟瞰图或局部鸟瞰图等。
其它图纸可根据片区特色酌情增加,包括现状资源分析图、功能结构图、密度分区图、慢行系统规划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引导图及其它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等。
工作底图比例不低于1:
5000。
4地段城市设计
地段确定
市级、片区级特色意图区和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
地段城市设计内容
功能分区与空间结构
结合地段的资源禀赋及周边发展条件,细化地段的功能分区,对公共活动功能进行策划,组织公共活动空间,确定地段的功能分区和空间结构。
空间形态与高度控制
根据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点,加强相关视廊和视野景观分析,协调地段内建筑群体与开敞空间之间的关系,并对各类建筑空间、界面处理和建筑高度提出设计控制要求。
交通组织
根据地段内的活动行为需求,组织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交通通道,优化道路断面形式,布置停车场、人行天桥(地道)等交通设施。
加强慢行活动系统组织,注意与城市公交站、轨道交通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衔接。
开敞空间
针对人的活动需求、活动路径及自然环境条件,结合街道、公园、绿地、广场、水体,组织开敞空间系统,确定主要开敞空间的位置、功能和尺度,并提出场所氛围、景观特征、开敞度等景观建设要求。
地下空间
加强地下空间利用研究,按照地上地下一体化发展的思路,提出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及其开发规模、功能布局、地下交通流线,研究地上地下交通衔接方式。
实施措施
对土地使用和开发强度进行经济性分析,保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并提出规划管理、资金落实、利益协调等相应实施措施。
成果要求
地段城市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和导则。
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的城市设计,其导则内容可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细则。
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包括现状分析、方案说明及相关研究。
重点应对地段的功能策划、空间结构、空间形态、交通组织、景观设计、地下空间、实施措施等内容作出阐述,明确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
图纸
核心图纸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建筑高度控制图、景观设计规划图、表达设计意图的整体鸟瞰图及人视效果图等。
其他图纸可根据地段特点酌情增加,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现状建筑分析图、现状资源分析图、交通组织规划图、开敞空间规划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近期实施引导图等。
工作底图比例不低于1∶2000。
导则
通过图则落实具体的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
5地块城市设计
地块确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地块以及近期准备建设的重要地块。
地块城市设计内容
空间形态
设计及布置地块内建筑形体,有高层建筑的地块,必须明确高层建筑位置和群体形象,合理有效组织场地的室内外空间,确定地块出入口、绿化空间、场地空间以及交通空间。
街墙与界面控制
明确街道的街墙控制要求,对滨水空间及其它开敞空间必须进行界面设计,提出建筑退让要求和建筑贴线率控制要求。
建筑控制
塑造地块内建筑整体空间形象,注意与地方文化及周边环境相协调,确定地块内主要建筑的体量、高度、轮廓、色彩、立面和屋顶形式。
开敞空间设计
考虑人的活动需求、景观塑造等因素组织开敞空间,确定开敞空间的位置、尺寸、功能及景观设计要求。
交通组织
衔接周边城市交通,组织场地内部车行及人行交通系统,确定道路竖向、平面、断面、无障碍通道及停车空间。
专项技术分析
必要时应增加交通影响分析、日照分析、场地竖向设计、地下空间设计、经济测算和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项技术分析。
成果要求
单独编制的地块城市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图纸和导则。
设计说明
对地块空间形态组织、建筑布置、界面控制、开敞空间设计、交通组织等内容作出阐述,明确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
图纸
核心图纸包括城市设计总平面图、界面控制引导图、交通组织图、开敞空间规划图和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等。
其他图纸可根据地块特点酌情增加,包括现状建筑分析图、场地竖向设计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和环境设计引导图等。
工作底图比例不低于1∶1000。
城市设计导则
地块城市设计导则应以地块为单位,落实城市设计有关强制性控制要求,需明确地块内建筑高度、高层建筑相对空间位置、开敞空间位置和尺度、街墙控制及交通组织等技术要求。
6城市设计管理
城市设计编制
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应按照“属地主导、分类推进”的原则,总体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片区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会同相关区政府组织编制。
地段城市设计中,跨区域和重要景观特色意图区由市规划局会同相关区、园区、平台组织编制,其他景观特色意图区和一般地区由相关区、园区、平台组织编制。
地块城市设计由地块所在区域的区、园区、平台组织编制。
由相关区、园区、平台或项目前期研究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的城市设计,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
在城市设计编制过程中,市规划局要加强组织指导,并负责城市设计成果的初审、论证、公示、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城市设计编制全过程应加强公众参与,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城市设计审批
城市设计经批准后方可作为指导城市建设的依据。
结合各类规划编制项目一并开展的城市设计,应按该规划的审批程序上报审批。
单独编制的片区城市设计、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单独编制的地块城市设计由市规划局审批。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城市设计应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其成果在符合上位规划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可对其进行深化和优化。
若城市设计确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应以符合公共利益为调整前提,保持原定位、规模、功能、结构基本不变,并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进行审批。
附表
附表1:
市级特色意图区一览表
结构性特色意图区
钟山风景名胜区、滨江风光带(江南、江北)、明城墙、明外郭、老城南历史城区、明故宫历史城区、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
自然山水特色意图区
老山、金牛湖、止马岭—大泉湖、八卦洲、幕府山、栖霞山、青龙山、江心洲、绿水湾湿地公园、牛首山—祖堂山、秦淮新河、石臼湖、固城湖。
现代风貌特色意图区
新街口市级中心、河西市级中心、城南市级中心、江北市级副中心、东山副城中心、仙林副城中心、江北副城雄州中心和麒麟、禄口、龙潭等新城中心。
历史文化特色意图区
颐和路、梅园新村、南捕厅、门西荷花塘、门东三条营、总统府、朝天宫、金陵机器制造局、夫子庙等历史文化街区;天目路、下关滨江、百子亭、复成新村、慧园里、西白菜园、宁中里、江南水泥厂、评事街、内秦淮河两岸、花露岗、钓鱼台、大油坊巷、双塘园、龙虎巷、左所大街、金陵大学、金陵女子大学、中央大学、浦口火车站、浦镇机厂、六合文庙等历史风貌区;高淳老街、湖熟老街、竹镇老街、瓜埠老街、东坝老街和杨柳村、漆桥村、诸家村、仓口、舍村、窦村等古镇村。
注:
以上名录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和适当增补。
附表2:
市级特色空间要素一览表
城市轴线
历史轴线
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御道街、中华路。
城市轴线
中央路—中山路—中山南路、汉中路—中山东路、江东北路—江东中路—江东南路、雨花台(玉兰路)—火车南站南北广场—百家湖、仙林大道、浦口中央公园绿轴、麒麟中央公园绿轴
视线廊道
老城内视线廊道
鼓楼—北极阁(鸡鸣寺塔)—九华山、狮子山—石头城、狮子山—长江大桥、中华门—雨花台、中华门—内桥、午朝门—富贵山、午朝门—光华门、神策门—小红山、神策门—北极阁(鸡鸣寺塔)、台城—幕府山。
其它地区视线廊道
紫金山—龙王山—灵山、老山—佛手湖—浦口中心区、火车站广场—玄武湖、青龙山—紫金山、紫金山—苜蓿园。
门户节点
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三桥、长江四桥、东杨坊立交、马群立交、花神庙立交、宁杭立交、新庄立交、双桥门立交、中华门、中山门。
天际轮廓线
滨江南岸天际线、滨江北岸天际线、紫金山周边天际线、玄武湖周边天际线、新街口周边天际线
注:
以上名录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和适当增补。
附表3:
片区空间特色引导一览表
片区名录
空间特色引导
主城
老城
以历史文化保护与彰显为主,严格控制整体格局和风貌。
结合老城内历史文化、自然人文要素,在展现城市深厚历史积淀的基础上,形成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城市风貌。
河西新城
创造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城市景观,形成现代滨江城市风貌。
主城空间以优化完善为主,重点塑造红花机场、南京南站、滨江地区等重点片区,与主城内历史文化、自然人文要素相结合,挖掘特色,强调城市景观整治,注重景观环境的打造。
副城
江北新区(副城)
强化老山、滨江与城市构成的“山城江”整体景观格局,城市空间与生态空间相互交融,体现自然与城市相关交融的现代化滨江城市风貌。
仙林副城
严格保护灵山—龙王山生态空间骨架,强调城市中心区对城市整体空间形态的统领作用,突出仙林科技城的创新文化氛围,形成山城交融的山地城市风貌。
东山副城
结合城市功能打造现代城市景观,并通过滨水绿带的串联,强化城市公园、水体与建筑空间的互动,体现生态型城市风貌。
新城
港口型
龙潭、禄口
依托海港、空港组织滨江城市空间景观,体现现代工业城镇风貌。
旅游型
汤山
依托良好的环境资源形成自然风光优美的休闲城镇风貌。
工业型
板桥、滨江、桥林、龙袍
凸显现代工业景观特征,强化滨江城市空间景观的组织,体现现代工业城镇风貌。
综合型
永阳、淳溪
创造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城市景观,同时强调对传统城区肌理的延续,体现现代化的城镇风貌。
新市镇
服务型
淳化、秣陵、谷里等
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同时强调现代城市空间景观的组织,体现自然与城市相互交融的现代城镇风貌。
旅游型
汤泉、竹镇、八卦洲、石湫等
注重传统镇区或特色山水资源的保护,同时强调现代城市空间景观的组织,体现历史与现代相互交通的城镇风貌。
产业型
葛塘、横梁、永宁、柘塘、椏溪等
注重特色山水资源的保护,同时强调现代工业景观,体现显化工业城镇风貌。
注:
以上空间特色引导要求,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调整。
附件
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指引
1道路和街道
道路平面
快速路、主干道应设中分带以及侧分带,次干道以上等级的道路应设置两侧机非分隔带。
干道与干道相交时交叉口应渠化。
建筑退让线及沿街绿线
建筑退让规划城市道路红线或沿路绿地绿线的距离由规划部门根据《南京城市规划条例》和地区城市设计的要求确定。
在同一街区内,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或沿路绿地绿线距离应尽量整齐一致。
建筑贴线
沿次干道、支路等城市生活性道路的建筑,应考虑形成连续的街道界面,沿线商业、办公等建筑贴线率不应低于60%。
步行街、商业街沿线建筑贴线率应适度提高,不应低于80%。
历史街巷应遵循原有建筑的贴线率,以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
沿街建筑控制
鼓励城市支路形成特色商业街,并与集中设置的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有机衔接。
提倡沿街建筑的公共性,处理好沿街建筑体量与街道尺度的关系,鼓励建筑沿街部分采用骑楼、敞廊等形式形成丰富的半室外空间。
围墙设计
商业、文化、体育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周边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可采取绿化等软隔离形式。
沿城市道路的围墙应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围墙内外两侧均需进行绿化。
除特殊用地外,禁止设置阻隔视线的围墙。
施工场地应设置专门的围挡设施并进行美化。
慢行道
鼓励建立慢行体系,与公交系统衔接,串联重要公共设施,联系广场、公园及滨江滨河绿地。
步行道、自行车道应连续、便捷,通过材料、绿化进行适当区分和隔离。
沿江、沿河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在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交叉时,应尽可能采取立体方式从城市道路或桥梁下穿过,确保慢行车道的连续性。
地面铺装
地面铺装应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区域、活动和停留等区域,不同街道的地面铺装应体现自身特色。
鼓励公交车专用道、自行车道采用彩色沥青路面,加强引导。
地面铺装需充分考虑地面透水性并确保安全防滑。
道路路缘
建筑室外入口场地标高应与人行道标高顺畅衔接。
商业步行街人行道部分可与建筑室外地面的铺装协调。
步行街、重要节点、街头广场、重要建筑室外场地的铺装方案应专门设计。
地面检修井的表面应延续所处环境的铺装特征,增加铺装趣味。
2绿化与滨水空间
绿化植栽
根据南京市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结合地段功能和场所特色,栽植适地适树多种类型的植物,构成乔、灌、草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塑造有特色的绿化景观。
提倡节约型绿化,种植多年生、自播型、宿根型和自衍性花卉和彩叶地被植物。
注重种植乔木以增加绿量。
有条件地段可采用堆土等方式进行局部地形塑造以丰富景观。
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鼓励设置步行道、小型广场以及少量景观小品建筑、公共厕所、小型市政设施,一般不得用于地面停车。
街头绿地应向公众开放,不得设置实体围墙予以围挡。
鼓励采用乔木加铺装的形式进行绿化,以便形成林下的城市活动。
邻近生活居住片区的街头绿地应布置规模适当的硬质铺地,作为居民活动和早晚锻炼的广场。
道路绿地
合理确定不同道路的骨干乔木,力求形成道路绿化特色。
道路两侧的绿化种植及路面质地色彩的选择应具有韵律感和观赏性。
道路隔离带宜采用乔木加灌木、草坪的方式进行绿化。
慢行道两侧的绿化种植要尽可能形成连续绿荫带。
道路交叉口处人行道转弯段、公交车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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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 城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