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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线下工程沉降变形
路基工程线下工程沉降变形
观测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
2、《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5、《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方案》;
6、DK20+521.23至DK21+845.975及DK23+525.515至799.73段路基施工图,图号分别为:
沪宁城际施图I(路)-W16、沪宁城际施图I(路)-W17。
二、组织管理
成立专业观测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刘志平
测量员:
章园明、时彬、周阳、雷霄
职责:
1、负责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保护工作。
2、负责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及其观测设施的保护工作。
3、按规定监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全过程监测和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提交观测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4、负责观测数据库的数据录入工作。
5、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三、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执行三等水准测量,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为±1.0mm,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为±0.5mm。
四、沉降变形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及建网方式
1、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采用三等水准测量,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
1.0mm;每站高差中误差:
0.3mm;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
。
2、建网方式
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的要求(国家二级水准测量)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布设方法分为三级:
1)基准点:
建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同大地测量点的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基准点使用全线二等精密高程控制测量布设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
2)工作点:
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工作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3)沉降变形点:
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点位应按方案要求进行设置,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另外应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
五、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1、沉降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沉降变形观测点。
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1)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
2)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观测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项目,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量沉降变形观测点。
3)沉降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沉降变形体上能反映沉降变形特征的位置。
2、监测网测量
监测网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为了验证监测网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
对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半年进行一次,并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按施工期2年考虑,计复测4次,每次观测水准路线长度往660km,首次测量及复测均由沪宁公司主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完成。
六、路基沉降变形观测
1、路基沉降控制标准
无砟轨道路基可压缩性地基均进行沉降分析,路基在无砟轨道铺设完成后的工后沉降,应满足扣件调整和线路竖曲线圆顺的要求。
工后沉降一般不应超过扣件允许的沉降调高量15mm;沉降比较均匀、长度大于20m的路基,允许的最大工后沉降量为30mm。
2、一般规定
(1)、通过沉降观测,利用沉降观测资料分析、预测工后沉降,指导进行信息化施工,必要时提出加速路基沉降的措施,确定无砟轨道的铺设时间,评估路基工作沉降控制效果,确保无砟轨道结构的安全。
(2)、路基上无砟轨道铺设前,应对路基沉降变形作系统的评估,确认路基的工后沉降和沉降变形满足无砟轨道铺设要求。
(3)、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工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和调整期。
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时间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
3、路基地段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
(1)沉降观测内容
1)路基面的沉降变形观测
2)路基基底沉降观测
(2)沉降观测断面
1)路基面沉降监测断面:
DK20+525、+535、+600、+650、+700、+750、+800、+850、+900、+950、DK21+00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550、+600、+650、+700、+750、+800、+830、+840、DK23+530、+545、+600、+650、+700、+750、+780、+795。
2)基底沉降监测断面:
DK20+525、+700、+900、DK21+100、+300、+500、+700、+850、DK23+530、+650、+830。
(3)观测元件
1)基底沉降板观测桩:
由底板、金属测杆(φ20mm镀锌铁管)及保护套管(φ49mmPVC管)组成。
钢筋混凝土底板尺寸为50cm×50cm,厚3cm或钢底板尺寸为30cm×30cm,厚0.8cm。
金属测杆、保护套管单根长50cm(保护套管第一节略低于金属测杆),金属测杆连接采用内接头连接,保护套管接头采用外接头连接。
保护套管上口加设管盖。
2)路基面沉降观测桩:
选择Φ20mm钢筋,顶部磨圆并刻画十字线,底部焊接弯钩。
(4)埋设方法
1)基底沉降观测
基底沉降观测采用沉降板,沉降观测桩每断面设置1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
CFG地基处理段,沉降板埋设于碎石褥垫层或筏板基础上,埋设时可先垫10cm砂垫层找平,埋设时确保测杆与地面垂直。
安放好沉降板后,回填10cm厚的垫层,再套上保护套管,保护套管略低于沉降板测杆,上口加盖封住管口,并在其周围填筑相应填料稳定套管,完成沉降板的埋设工作。
2)路基面沉降桩
预压期因基床表层尚未施工,路基顶面沉降观测应在预压土方底部(基床底层顶面)布置沉降板,预压土方卸除时临时沉降板随之拆除,基床表层施工后,于路基面上设置正式沉降观测桩。
每断面设置3个,分别位于双线路基中心及左右线中心两侧各2m处。
埋置深度不小于0.3m,桩周0.15m用C15混凝土浇筑固定。
(5)观测方法
1)沉降板观测方法
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按测量精度要求和频次定期观测沉降板测杆顶面测点高程。
沉降板观测时应在测杆头上套一个专用的测量帽。
测量帽下部以刚好套入测杆为宜,测量帽上部以中心为一半球型的测点。
套管、测杆接长以0.5m,露出地面不大于0.5m,套管接长采用外接头,测杆接长采用内接头。
外接头内接头
2)路基面沉降观测
对于预压地段,在基床底层顶面设置临时沉降板,随预压土方填筑而接长,沉降观测方法同“沉降板观测方法”,预压土卸载后,临时沉降板取消,待基床表层施工后,于路基面上设置正式沉降观测桩,采用水淮测量方法,按测量精度要求和频次定期观测桩顶面测点高程。
3)外业测量:
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
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0m(光学),≤1.5m(电子);前后视距累积差≤3.0m(光学),≤6.0m(电子);视线高度≥0.3m(光学),≥0.5m(电子);测站限差:
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
读数取位至0.1mm。
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
往测:
奇数站为后-前-前-后,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返测:
奇数站为前-后-后-前,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4)观测要求:
a、观测前30min,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
b、睛天观测时给仪器打伞,避免阳光直射;扶尺时借助尺撑,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标尺垂直。
c、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
d、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
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
e、观测过程中为保证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2.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
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置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如果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
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确保水准尺垂直。
f、沉降板观测随着填土升高,测管同步进行升高,在升高前后分别进行观测,数据记录于观测表格中。
(6)观测频次
路基沉降观测的频次不低于下表规定。
在实际工作进行时,观测时间的间隔还要看地基的沉降值和沉降速率,两次连续观测的沉降差值大于4mm时应加密观测频次。
当出现沉降突变、地下水变化及降雨等外部环境变化时应增加观测频次。
路基施工各节点时间(包括路基堆载预压土前后、卸载预压土前后、基床表层施工、轨道板底座施工、铺板、轨道板精调以及铺轨时间)应具有沉降观测数据。
观测过程中及时整理绘制“填土-时间-沉降”曲线图,观测应持续到工程验收交由运营管理部门继续观测。
路基沉降观测频次表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填筑或堆载
一般
1次/天
每天填筑量超过3层时
1次/每填筑3层
沉降量突变
2~3次/天
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
1次/3天
堆载预压或路基施工完成
第1个月
1次/周
第2~3个月
1次/2周
3个月以后
1次/月
无砟轨道铺设后
第1个月
1次/2周
第2~3个月
1次/月
3个月以后
1次/3个月
七、过渡段沉降变形观测
1、控制标准
路桥交界处差异沉降不大于5mm,沉降造成的路基与桥梁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
2、一般规定
1)桥涵两端的过渡段及堑堤过渡段均需进行沉降观测。
2)过渡段工后沉降的分析评估应沿线路方向考虑各观测断面和各种结构物之间的关系综合进行。
3、其它要求及规定参照路基布置,待《沪宁城际路基工程通用图》下发后,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完善。
八、数据处理
1、电子水准仪原始观测数据:
以电子水准仪直接导出,不需要人工干预。
2、观测断面与观测点工程属性信息表(见附表一)
3、
九、路基沉降变形观测注意事项
1、各部位均应有相应的沉降观测数据,从路基填土开始,沉降观测也随即进行。
路基填筑过程中路堤中心地基处沉降观测点沉降量不得大于10mm/天,若大于10mm/天,则应立即停止填筑施工,待沉降稳定后再恢复填土,必要时采用卸载措施。
2、资料整理:
采用统一的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格,做好观测数据的记录与整理,观测资料应齐全、详细、规范,符合设计要求。
所有观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记录清晰,不得涂改、造假,人员签名齐全。
数据当天测、当天记录、当天整理、分析并输入电脑中保存。
对所测资料进行整理后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绘制路基面、填料及路基各项观测的荷载-时间-沉降过程曲线。
并有要求进行整理成册并上报评估单位。
3、观测元件的保护
1)由观测小组负责各类元件的埋设、测量、保护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分片管理。
2)元件埋设时统一按“基底-里程点”、“路基面-里程点-I”“路基面-里程点-Ⅱ”“路基面-里程点-Z”进行编号,临时观测点一律前缀“L”。
3)根据以往的观测经验,由于管理不善,会在施工过程中损坏观测元件,影响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为此,施工中,基底沉降测管四周1m范围内土方采用人工摊平及小型机具碾压,严禁采用大型机械推土及碾压,并配备专人指导,以确保元件不受损伤。
测管四周1m范围设置φ16mm钢筋防护栏,刷红白漆予以警示。
九、其他
由于评估单位暂未下发《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线下工程沉降观测方案及评估办法》,待该办法正式下发后,本方案将结合正式文件进行修订完善,相冲突地方,以沪宁公司下发正式文件为准。
中铁四局沪宁城际铁路站前I标项目部五工区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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