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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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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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协议书
监控协议书
监控协议书4篇
监控协议书篇1
购货方
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下列监控设备的供货、安装和维修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销售监控设备一套,详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预算清单。
二、技术规范
乙方施工标准规范,参见附件一《设计方案》中的系统设计依据。
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和服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配件均为原厂原装,按照出厂的技术标准验收。
2、乙方负责按照附件一《设计方案》进行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毕后,应达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能对《设计方案》中规划的各个监控区域,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效果清晰度达到设计标准,全部录像数据至少保存60天以上。
3、若因设计缺陷,设备质量,安装不当的原因,导致监控设备安装后,达不到附件一《设计方案》的设计效果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改进设计和重新安装,直至达到设计效果为止。
若因甲方修改设计方案的原因,需要更换产品,修改设计和重新安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设计方案或增加设备。
4、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监控设备的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壹年。
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如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是非正常使用导致人为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需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
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
四、运输地点及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广西名苑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由乙方办理运输事宜,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23800元整,(大写):
贰万叁仟捌佰元整(总价款已含运费、安装费和税费)
2、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等值有效发票后,先支付总价款的85%(人民币20230元整,大写:
贰万零贰佰叁佰元整)给乙方。
使用三个月后运行正常,再支付10%的余款(人民币2380元整,大写贰仟叁佰捌拾元整。
尾款5%(人民币1190元整,大写:
壹仟壹佰玖拾元整)作为质保金,设备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支付。
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保密条款
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露任何技术方案、技术条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及价格,包括合同本身。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应按照延期支付天数,支付每日应付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或由于乙方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和安装调试问题,导致延误的,应按照延误天数,支付本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九、合同生效、终止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需修订,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单方面的任意涂改视为无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有效)。
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控协议书篇2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时间:
序号工程名称数量总价备注
1价税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2.质保期:
一年,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整改。
3.交货地点:
4.设备的调试: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5.工程范围及内容:
热轧激光测厚仪处增加一套监控,并把显示接入主操室,方便操作人员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日夜型枪型摄像机一台:
GR-522,视频复用器1台;2路,液晶监视器1台;MG-M1900等,及配套的电源、摄像机护罩、监视器挂机、安装用支架。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且满足甲方所去求的系统功能;承包整个增加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
6.工期要求:
整个工程在日前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7.工程验收:
施工所以摄像头、电线符合合同要求,完工后甲方进行试运行,对整个工程质量无异议后验收合格。
8.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卖方开具金额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清全款。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监控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视频监控、安防系统在保质期外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通过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努力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维修费用,有效发挥技防设备作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视频监控、安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范围:
乙方为甲方视频监控、安防系统所有硬件、软件提供质保期外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二、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分为系统维护保养和设备检查更换两部分
1、系统维护保养
1)摄像机、监视器、光端机、主控台等视频监控、安防系统设备保养:
乙方三月1次对摄像机表面,电视墙及显示器等设备进行清洁、除垢。
2)硬盘录像机及矩阵主机保养:
乙方每半年对硬盘录像机、矩阵主机进行一次整机除尘。
3)系统保养:
乙方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保养,软件故障排除及恢复、硬盘垃圾清理、系统安装调试与维护、系统恢复等。
4)其它保养:
对立杆、设备箱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
检查线路、连接设备的可靠性和牢固性及其它相关设施的保养。
2、设备故障诊断和检查更换
1)故障响应:
提供7*24小时的响应热线,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的维修通知后,必须指定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2)故障修复:
前端设备2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如8小时内解决不了问题,及时用备机替换,确保系统正常工作,并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彻底修复后应请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3)设备更换:
乙方在维修及维护保养时,如确因设备器件损坏且无维修价值需更换时,甲方告知乙方更换需求,完成设备更换并确保正常运行后,乙方填写《技防维修单》并经甲方签字确认。
三、维护费用:
1、系统维护:
此协议为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维保资格合同,维修费用按照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维修价格清单结算,结算周期为3个月。
2、设备更换:
更换设备费用按照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常用设备价格清单结算,结算以《技防维修单》为依据,结算周期为3个月。
清单以外设备按同期市场价付费(如该设备停产时,需和甲方协商,按市场价更换替换设备)。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保养维修服务时,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甲方应在维护保养与维修时做好停机的登记工作。
3、甲方应在维护保养时,对更换备件及费用进行监督与确认。
4、甲方应协助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由一支有相关知识组成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7*24小时服务,并将相关人员的通讯方式告知甲方。
2、乙方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并交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对于现场无法修复的设备,乙方应提供备用设备暂时替换,直至原设备修好后方可换回替用设备。
六、其他:
1、本协议的履约期为年月日始到年月日止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监控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就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修项目施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1.1本协议从20xx年5月1日起;于20xx年5月1日止。
二、维修施工范围
2.1当甲方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技术支持需求,由乙方全面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和支持,恢复设备原有视频监控功能及保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运行。
三、双方项目代表
3.1甲方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3.2乙方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四、甲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4.1当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技术支持,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进行支持时,应向乙方说明设备故障或技术需求的详细情况,以便乙方准备维修使用的器材和工具。
4.2在维修施工现场,负责联系各种相关事宜和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乙方顺利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4.3负责检查及核实乙方运到维修施工现场的器材,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有权禁止乙方使用。
4.4在设备维修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5维修施工完毕后,甲方要及时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在《维修施工记录单》上签字。
4.6对乙方提交的维修施工结算,及时进行审核。
五、乙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5.1根据甲方维修工作的需求,乙方提供给甲方一部7×24小时维修受理工作电话(电话号码为:
),并确保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5.2在维修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人身事故和视频监控阻断事故发生。
5.3在对故障设备维修施工中发现问题,有责任向甲方汇报,并提出设备维修修正方案,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5.4维修施工完毕后,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维修施工记录单》,并向甲方提交各种维修资料(维修中所使用器材或零部件的清单、维修施工结算等)。
六、维修质量保修期
6.1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约定乙方自维修施工完毕并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所维修的设备或系统实行6个月保修。
6.2乙方对在维修中提供使用的维修器材质保期为更换之日起12个月或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本协议附件一)中注明质保期限为准。
七、质量保修责任
7.1保修期内,对于乙方维修过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这些工作应按照“先修理,后分责任”的原则进行,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内开始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修理。
设备维修后,经分析确认设备故障是由于乙方原来维修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结果,甲方与第三方商定的设备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需要返修时,属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这些责任属于保修责任。
属于甲方原有设备自身因素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维护保养及维修施工价款及结算
8.1系统维护保养:
人工费见《视频监控维修保养测试计划价格一览表》,共计:
65,000元。
8.2系统维修故障处理:
人工费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结算: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及技术支持:
(人民币)¥1000元/次/故障;
8.3新增工程费用:
人工费、物料费用需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得出。
8.4计费方法解释:
xx元/次/故障:
是指每次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不分维修时间长短,不分维修人员数量,直至使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确认为止,每次维修所产生的固定人工劳务费。
8.5维修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价格结算。
《目录》之外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与甲方在维修前确定的单价结算。
8.6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每次阶段性结算维修施工费用前,依据由甲方签字的《维修施工记录单》和商定维修中《乙方提供备件及器材表》及施工结算书,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8.7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维修事项的施工款,以甲方管理部门最终审定的维修价款为准。
每季度进行结算一次。
8.8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施工或技术服务款发票后,采取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维修施工结算款额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解。
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1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及文件效力
10.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2除非双方协议将本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10.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议导致甲乙双方或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拾伍(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履行义务迟延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十二、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留两份,四份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附件二《维修施工记录单》、附件三:
《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生效
14.1协议订立地点:
北京市
14.2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补充条款
15.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提供的零部件和零部件修理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计取材料费。
15.2乙方在维修设备过程中,更换下来的不具备维修价值故障零部件,必须全部交还给甲方。
未将故障零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拒付材料费。
15.3在本协执行议期限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15.4本协议附件:
附件一:
《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
附件二:
《维修施工记录单》
附件三:
《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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