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标准操作程序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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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标准操作程序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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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标准操作程序1
目的:
规范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范围:
本操作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锅炉
职责:
1、严格执行锅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2、合理操作锅炉设备,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3、做好锅炉运行日常工作。
内容:
1.锅炉外部检查
1.1关闭炉顶上锅筒主汽阀及分汽缸进汽阀,开启炉顶排空阀;
1.2检查各管路阀门开关位置情况;
1.3所有人孔门、看火门,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吹灰器灵活好用;
1.4炉排变速机构和各级变速试运转正常;
1.5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
1.6开启汽包水位计的汽阀、水阀,关闭放水旋塞;
1.7各种电器设备及保护装置安装试车符合要求,各种仪表齐全,灵敏,各操作部位有良好照明;
1.8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完备;
1.9燃料,水源有足够的储备;
1.10检查所有风门及挡板。
2.锅炉内部检查
2.1检查燃烧室及灰渣斗,内部无焦渣及杂物,耐火墙砖及前后拱有无裂缝和结焦;
2.2锅炉所有人孔、手孔是否封好;
2.3煤层闸板齐平,起落灵活;
2.4烟道内无结灰无杂物,烟道档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3.锅炉进水
在锅炉内外部检查的同时,对水泵进行检查,并对水泵油杯加油。
在上述检查完毕并且各阀门无堵板,且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的情况下,可进行锅炉上水,在上水过程中做好以下几点:
3.1给锅炉进合格的软化水,进水速度不宜太快,温度一般在20—50℃,最多不超过70℃;
3.2打开省煤器进口的进水阀门,当省煤器空气阀有水出现时,关闭空气阀;
3.3在进水过程中,检查上下锅筒、集箱的人孔和手孔以及其它承压阀门、法兰、堵头等是否有漏水现象,若发现漏水,应停止进水,并进行处理;
3.4当锅炉水位升至接近水位计低线时,停止进水,此后水位应保持不变,若水位有明显变化,应查明原因并予消除。
4.锅炉点火
4.1点火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完毕后,开启煤闸门,并启动炉排,将煤送至0.5—1.5M的炉排上,并铺好木柴及引燃物;
4.2启动引风机,保持炉膛负压20—80Pa,通风5分钟后(抽尽可燃气体),关闭引风机,并调整挡板开度将负压调整到50Pa左右;
4.3点燃引燃物及木柴,待燃烧正常后,保持小火烘炉,转动炉排,将煤送至炉膛中部继续燃烧,然后停止或减慢炉排;
4.5待燃烧旺盛,用手触摸外炉墙温暖时,启动炉排,加快炉排转速,增加给煤量,启动引、送风机,调整各风门开度;
4.6当灰渣落入灰渣斗前,将刮板机及输渣机投入运行。
5.锅炉升压
5.1锅炉从冷炉点火到升压的时间,不得低于72小时;
5.2在升压过程中,应密切监视汽包水位的变化,维持水位正常;
5.3在升压过程中,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膛温度缓慢均匀上升,使受压部件受热均匀,膨胀正常;
5.4当汽包压力升到0.05—0.01MPa时,应冲洗汽包水位计,防止污垢堵塞;
5.5当汽包压力升到0.10—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待空气阀有汽喷出时,关闭空气阀;
5.6当汽包压力升到0.20—0.30MPa时,依次对下汽包及各联箱进行排污,排污时,注意汽包水位的变化,并检查排污阀应正常;
5.7当汽包压力升到0.40—0.50MPa时,司炉工应对各阀门、法兰、人孔及手孔进行检查。
此时,应保持汽压稳定;
5.8当汽包压力升到0.50—0.60MPa时,应对锅炉机组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停止升压,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升压;
5.9当汽包压力升到0.60—0.70MPa时,微开主汽阀进行暖管,以防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结束后应全开该主汽阀。
6.锅炉并汽和送汽
6.1在锅炉并汽前应对安全阀进行手动试验,确保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
6.2锅炉并汽应具备下列条件:
6.2.1当锅筒压力升至低于母管压力一个表压时,打开主蒸汽管疏水阀,稍开主汽阀进行暖管,然后缓慢打开主汽阀,当主汽阀门开到头后再回转半圈。
6.2.2当锅筒压力低于母管0.05Mpa表压时,缓慢打开母管阀门,同时关闭主蒸汽管疏水阀。
6.2.3当单台锅炉运行时送汽前要加强管道和分汽缸的暖管和疏水。
6.2.4送汽后打开省煤器前后烟道档板关闭旁通烟道档板。
6.2.5并汽后,应再次检查对照汽包水位计和各压力表的指示值,并注意观察各仪表指示值的变化;
6.2.6并汽结束后,关闭省煤器与汽包水循环阀,并再一次全面检查,并将从点火到并汽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记录下来。
7.锅炉运行的主要控制参数
7.1控制锅炉的蒸发量在额定值内,10t/h锅炉Q≤10t/h,允许短时间内Q≤11t/h;
7.2保持正常的工作汽压在0.8—1.0MPa;
7.3保持正常的水位在水位计的±30㎜;
7.4给水母管压力保持在1.6Mpa。
8.锅炉水位的调整
8.1锅炉给水应连续均匀,经常维持在汽包水为位计刻度的(±30)范围。
8.2锅炉给水由电动调节阀控制,若给水自动控制失灵,应改为手动操作给水。
8.3在运行中,应经常监视给水压力和温度的变化,水温应控制在范围内。
8.4运行中应保持汽包水位计完好,指示清晰准确。
8.5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一次,冲洗程序如下:
8.5.1打开放水旋塞,冲洗汽管、水管及玻板(管);
8.5.2关闭水旋塞,冲洗汽管、玻板(管);
8.5.3打开水旋塞,关闭汽旋塞,冲洗水管及玻板(管);
8.5.4打开汽旋塞,关闭放水旋塞,恢复水位计运行。
9.锅炉气压的调整
9.1在运行过程中,应根据锅炉负荷的变化,适当调整锅炉的压力,保持汽包压力在0.8—1.0MPa范围内;
9.2若因负荷变化使汽压升高或降低时,应相应减慢或加快陆排转速,减少或增加煤量和风量,以保持汽压正常;
9.3负荷不变,若汽压升高或降低时,应检查燃烧情况,调整炉排转速(煤量)、风量,以保持汽压正常;
9.4两台锅炉同时运行时,应固定一台炉的负荷(固定炉排转速及送、引风量),调整另一台炉的负荷;
9.5
台锅炉同时运行时,应固定
台炉的负荷(固定炉排转速及送、引风量),调整另一台炉的负荷;
9.6四台锅炉同时运行时,应固定三台炉的负荷(固定炉排转速及送、引风量),调整另一台炉的负荷;
9.7锅炉运行中,应密切监视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允许超过表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且每班应对照一次各压力表的指示值。
10.燃烧的调整
10.1运行中,应根据锅炉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和风量,保持汽压及汽温度的稳定;
10.2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可先加大引风,再加大鼓风,最后加大炉排转速;负荷降低时,应先减小炉排转速,再减小送风量,最后减小引风;
10.3炉膛中的煤层厚度一般应保持城100至150mm左右,对于灰份和水份大的煤矿以及颗粒大,灰粉熔点高的煤,煤层可稍厚些,反之则薄些。
10.4保持正常的燃烧烧况,燃煤进入燃烧室后,应该离开煤闸板200~300mm左右开始着火燃烧,老鹰铁前400~500mm燃尽。
保持火庆齐平坦,火焰均匀,且呈登黄色。
10.5燃烧时,维持炉膛负压为45—55Pa,严禁正压燃烧,避免燃烧到煤闸门处,若发生这种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第一风室的送风;
10.6各风室的风量分布一般为:
一风室占1/15,二风室占4/15,三风室占8/15,四风室占2/15。
10.7炉排速度一般可在2至25m/h范围内调整,使煤在炉膛内燃烧的时间不低于30至40分钟。
对着火点高的煤,炉排速度稍慢;对挥发物多的煤,则炉排速度稍快。
10.8在运行中,若发现炉膛后部大面积结焦,应及时清除,不允许继续扩大。
11.锅炉排污
11.1为保证锅炉受热面内部清洁,避免炉水发生汽水共腾及蒸汽品质下降,必须对锅炉进行排污。
11.2连续排污:
锅筒锅炉运行中,为了保证锅水含盐量在规定的限度内,将部分含盐较浓的锅水从锅筒中连续不断排出的过程。
11.3定期排污:
定期从锅炉下汽包,联箱排出炉内的沉淀物,改善炉水品质,正常时司炉人员每班进行一次定期排污。
11.4在运行中,水处理人员应根据炉水分析化验结果,适当调节连续排污阀的开度,并督促司炉工进行定期排污。
具体规定如下:
11.4.1连续排污:
当总碱度>16mmol/L时加大连续排污量;当总碱度<6mmol/L时减小连续排污量。
当PH>12时加大连续排污量;当PH<10时减小连续排污量。
当磷酸盐>30mg/L时加大连续排污量。
11.4.2定期排污:
当总碱度>16mmol/L时,连续排污加大后无效果时,必需督促司炉工进行定期排污;
当PH>12时,连续排污加大后无效果时,必需督促司炉工进行定期排污;
当磷酸盐>30mg/L时,连续排污加大后无效果时,必需督促司炉工进行定期排污。
11.5定期排污的顺序是:
先开慢开阀,后开快开阀。
排污完毕后,先关快开阀,后关慢开阀,再开快开阀放尽慢、快两阀门之间的存水后,最后再关闭快开阀。
(注意预热管道)
11.6注意:
11.6.1每次排污前,必须检查排污管路及阀门是否正常。
11.6.2排污前要将锅炉水位调至高于正常水位线,排污时锅炉处于低负荷,防止锅炉缺水。
11.6.3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替进行。
但不能同时打开两处排污阀,对于两台以上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11.6.4排污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30秒钟。
11.6.5当水位不正常或锅炉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排污。
11.6.6排污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冲击。
11.6.7排污结束后,过一段时间要用手摸一下排污阀后面的管道是否烫手,以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若发现泄漏,应及时修理。
11.6.8排污时严禁使用加力杆启、闭排污阀。
11.6.9排污时司炉工应严密监视水位,不得离开岗位。
12.安全附件的操作与管理
12.1水位表及水位的调节
12.1.1水位表至少每班冲洗一次,冲洗方法如下:
a:
打开放水考克冲洗汽连管,水连管和玻璃板(管);
b:
关闭汽考克,冲洗水连管;
c;打开汽考克,关闭汽考克,冲洗汽连管;
d;关闭放水考克,慢慢打开水考克,检查水位上升情况。
水位应有微微波动,否则应查明原因。
12.1.2保持水位表清洁且不漏水,漏汽,保持照明亮度,以便观察水位位置,防止玻璃板(管)内外不清洁,照明亮度不足或漏水。
漏汽而误判水位。
12.1.3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一般情况下,在低负荷时,应稍高于正常水位以免负荷减少时造成高水位,但变动的范围不超过+/-40mm。
12.1.4锅炉在运行中尽可能均衡连续地进水,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附近。
12.2压力表
12.2.1经常保持压力表表面清洁,指针指示清晰可见。
12.2.2应定期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冲洗后,在存水弯管内凝结冷凝水后再缓慢接通压力表。
12.2.3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在该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压力表装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12.2.4在运行中发现锅筒、分汽缸、过热器、省煤器等处的压力表指针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查明原因。
12.3安全阀
12.3.1应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操作时防止烫伤,应轻拉轻放。
12.3.2如发现安全阀严重漏汽时,应停炉检修,严禁将弹簧拧死或在杠杆上加压重物。
13.省煤器的运行管理
运行中必须保证有不间断的给水流通。
非沸腾式省煤器的出口水温必须严格控制在比省煤器内水压所对应的饱和水温低40℃,如果出口水温度过高,可开启旁通通道调节。
如锅炉负荷低等原因停止给水,必须开启旁路烟道。
若没有旁路烟道,必须开启省煤器回水管,使省煤器里的水返回到给水箱,以保证省煤器内的水不间断了流通,防止汽化。
14.运行检查
锅炉运行中,值班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
如发现异常的响声或其它不正常的现象,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如一时不能消除,应报告锅炉房管理人员。
并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停炉操作及停炉保养
15.1压火停炉操作
15.1.1锅炉停炉时,先停止给煤、减少送、引风量、维持较长的火床,然后停送、引风机,由自然通风维持炉膛适当温度及负压;
15.1.2停炉后,保持炉膛内有一定的温度(火源),为启炉作好燃烧准备;
15.1.3向炉内进水并适当排污,使水位略高于正常水位,并严密监视锅炉压力变化;
15.1.4司炉工不得离开锅炉,经常检查锅炉内汽压,水位的变动情况。
15.2正常停炉
15.2.1停炉前准备工作
a将停炉时间通知化验人员及各用汽部门;
b全面检查锅炉设备,并记录检查情况;
c将煤斗内存煤用完或者把炉排传动齿轮与煤闸门传动齿轮的连接链条下掉,并做一次彻底吹灰。
15.2.2停炉操作顺序
a停止给煤,降低送、引风量;
b先停送风,再停引风,当进煤斗内的存煤用完后,距煤闸1--2米处无燃煤时,应暂停炉排。
并根据燃烧情况,停止送风和引风;
c待燃煤燃尽后,重新启动炉排,将灰渣送入刮渣机槽内,继续运行一段时间,以使炉排冷却;
d停止锅炉供汽后向锅炉进水,使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稍高位置,待锅炉冷却后,水位下降正好保持在正常水位;
e关闭主汽阀。
注意停炉后升压、如升压要排汽泄压;
d炉膛内的火熄来后4--6小时内,应关闭烟道风闸门,灰门,禁止急剧通风冷却,然后逐渐开启烟道风闸门,引风机档板以及灰门、炉门。
使之慢慢自然通风冷却,开启空气阀,当炉水温度低于70至80摄氏度时,即可交锅炉水全部放出。
15.3紧急停炉
15.3.1锅炉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a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时;
b锅炉水位迅速下降,虽经加大给水,仍不能保证水位时;
c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水位线,虽经加强放水,仍不能降低水位时;
d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e水位表或安全阀完全失效时;
f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g设置在汽包与分汽缸之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时;
h烟道中的气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的安全时;
i锅炉受压元件烧红,裂纹,变形或接缝处严重泄漏,危及安全运行时;
j锅炉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k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15.3.2紧急停炉的操作顺序
a关闭上煤闸板,开动炉排以最快速度将炉排上的燃料排尽;
b停止送、引风机,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档板,如系炉管爆破事故,引风机可不停止;
c保持锅炉水位,如严重缺水时,不得上水,但应关闭主汽阀;
d停炉后,应将停炉原因等情况记入运行记录薄内。
15.3.3紧急停炉的注意事项
a如遇缺水事故时,不得进水,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以防止锅炉受到突然的温度或压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B如遇满水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档板,减弱燃烧,并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
同时,开启分汽缸及蒸汽母管上的疏水阀,防止蒸汽大量带水在管道中发生水击。
15.4停炉保养
锅炉在停炉期间应认真做好防腐保养工作。
15.4.1停炉保养的准备工作:
a清扫锅炉外部灰尘,清除炉排上炉体各受热面上的烟灰和灰渣。
b清除筒体,联箱及各管子内部水垢和泥渣。
c用盲板堵死与运行锅炉相连接的管道。
d在炉膛,烟道中放置干燥剂,有条件的可用红丹或其它防腐漆涂刷在表面。
干燥剂可用生石灰。
用量一般为每立方米3公斤左右。
(一般停炉一个月以下的可以不作此法保养)。
15.4.2压力保养法:
一般停炉期间不超过一周的适用于此种方法。
a锅炉压力保持0.5--1Mpa/cm²,炉水温度在100摄氏度以上。
b如不能保持压力和炉水温度可定期在炉膛内生微火或利用相邻锅炉的蒸汽来加热。
15.4.3湿法保养
湿法保养适用于停炉期不超过一个月的锅炉。
a向炉内进软水至低水位线。
b将配制好的碱性保护溶液用专用泵注入炉内,保护溶液的配制方法:
氢氧化钠NaOH“火碱”。
按每吨炉水加8~10公斤;或碳酸钠“纯碱”,按每吨炉水加20公斤或磷三钠按每吨炉水加20公斤。
c开启给水阀,锅炉加满软水(包括过热器和省煤器),然后关闭给水阀,开启专用泵进行水循环,使溶液浓度均匀。
保护受热面不被氧化腐蚀。
d在整个保养期间,要定期生微火烘炉,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
e在保养期间,要定期开泵使炉水循环保持各处溶液浓度一致,同时定期取溶液化验,如水位降低,应予以补加。
f在冬季,要注意防冻,特别是省煤器和排污管道。
15.4.4充气保养
充气保养适用于长期停用的锅炉
a使用氮气或氨气从锅炉的最高处充入并维持2~3公斤力/平方厘米的压力,将比重较大的空气从炉底部排出,使氧气不与钢板接触。
b在选用充气气体时,以氨气最佳。
因为氨气充入炉内,即可驱除氧气,又因氨呈碱反应,更能起防止氧腐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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