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弱电气施工监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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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弱电气施工监理实施方案
毕节市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升华庭项目工程
强
弱
电
气
安
装
施
工
监理实施方案
编制田华审核周建华批准肖先明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8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严控原材料质量:
3
三、施工质量控制点:
4
四、施工质量要求:
4
1.配电箱安装质量控制:
4
2.配管及管内穿线质量控制:
5
3.照明器具、插座安装质量控制:
6
4.电缆质量控制:
7
5.防雷接地装置质量控制:
10
6.配电箱回路及用电设备绝缘的质量控制:
11
五、质量管理点的管理措施:
12
六、监理服务范围:
12
七、监理目标:
12
八、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3
1.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13
2.工程设计修改程序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
15
3.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17
4.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及单位工程验评程序:
19
5.工程竣工验收:
20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
九、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21
1.工程开工前期施工进度控制:
21
2.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
22
十、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22
十一、工程协调方法:
23
十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23
1.在电缆管敷设中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3
2.电缆支架及桥架安装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4
3.电缆敷设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4
4.高、低压成套盘安装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25
5.封闭母线安装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5
6.行车滑线安装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6
7.主变及高厂变安装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7
一、编制依据:
1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GB/T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
4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5GBJ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8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9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
10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11GB50617-20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名词和用语,含义参照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
二、严控原材料质量:
1.材料的型号、规格、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材料进场时需出厂合格证,监理人员取样、抽检。
3.铁管子进场后必须除锈、刷防锈漆后使用。
三、施工质量控制点:
1.暗配管应分层、分段、分部位检查,其位置、规格、标高、弯度、接头、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接地极敷设、避雷引下线及避雷带应检查焊接、防腐和敷设是否符合规范,并做好记录。
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结构钢筋的连续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规格截面是否正确。
3.电线的颜色、绝缘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4.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型号、标高和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配线方法是否符合规范。
四、施工质量要求:
1.配电箱安装质量控制:
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配电箱的进管孔应为压制孔,进线管应从规格适当的孔中引进,并顺直排列,一孔一管,进箱的长度应带好锁紧螺母后剩2-4扣,带牢护帽。
严禁用气焊和电焊割孔,使箱体因受热产生变形。
(2)配电箱内导线必须连接牢固,绑扎成束。
留有适当的余量,无绞结、死弯,包扎紧密但不伤线芯。
导线引出板面应有绝缘套管保护
(3)箱(盘)接地应牢固紧密,箱门应有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结构物架相连。
(4)配电箱内外应清洁、整齐,部件齐全油漆完整、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2.配管及管内穿线质量控制:
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暗配管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减少弯曲,管路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凸凹和裂缝等现象。
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径10%,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10倍,明配管弯曲半径不小于其外径的6倍。
管口应光滑无毛刺。
(2)厚壁管在2寸及2寸以下应套丝连接,对埋入泥土或暗配管宜采用套筒连接,焊口应焊接牢固、严密,套筒长度的连接外径的1.5—3倍,连接的对口应处在套筒中心
(3)配管接头不宜设在弯曲处,埋地管为宜把弯曲部分表露在地面。
暗配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设在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4)过线盒安装是为便于穿线,对于管路长度每超过45米无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30米,有一个弯曲时;管路长度每超过20米有2个弯曲时;管路长度每超过12米有三个弯曲时,均应在中间安装接线盒,在盒箱上开孔应采用机械方法,不准采用气割电焊开孔。
固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堵措施。
防止水泥浆浸入箱盒间用短管,锁紧螺连接。
(5)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
(6)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7)在盒内导线有适当余量,导线在管子内无接头和扭结,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8)不进入盒(箱)的垂直管子的上口穿线后密封处理良好。
(9)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蕊线。
(10)盒内清洁无杂物,导线整齐、护线套齐全、不脱落。
3.照明器具、插座安装质量控制:
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1)灯具安装前必须对到货灯具的质量(合格证、配件、是否变形、油漆脱落、灯罩破裂、绝缘等)、型号、规格认真检查核对,并严格按图纸施工,不能漏装,错装。
(2)安装前检查现场建筑物装饰是否牢固,可能对灯具造成损害的脚手架及其它因素是否都排除,在不具备条件时不能安装。
(3)所有灯具的安装高度可根据灯具制造厂提供的装配图和安装图进行施工,灯具安装应尽量于接线盒直接连接。
(4)采用电缆管吊装灯具时电缆可直接从管中穿入灯具。
(5)荧光灯应至少有2个固定件,灯具宽度超过300mm时应有4个固定点(每个角一个),可用电缆管或带螺纹的吊杆吊装。
长度超过1200mm的灯具应在灯具终端增加吊点。
(6)吊顶上灯具安装应用4mm的螺丝固定于接线盒上,所有灯具严禁吊在吊顶上。
(7)插座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接线时,单相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单相三孔和四孔的接地和接零均应在上方。
(8)灯具安装牢固、整齐、美观,灯位和标高准确。
吊杆式灯具的吊杆采用丝扣连接,防水灯具的密封垫圈要齐全、完好。
立杆弯灯的灯杆加工的弯曲半径要一致,灯杆安装牢固。
(9)一般灯具安装高度按图纸说明,无图纸说明时应高于2.5米,灯具安装应牢固。
灯具通过元木木台或灯钩与墙面楼板固定。
吸顶灯具与木台过近时的应有隔热措施。
(10)吊链灯具大于1kg时灯线不应受到拉力,灯线应于吊链编叉在一起。
(11)开关盒、插座盒高度,插座中相、零、地线排列,开关离门框距离、敷设的平直度、垂直度及接地跨接线连接等。
暗开关、暗插座盖板应紧贴墙面,平整固定。
板面螺丝规格一致。
严禁使用木台安装。
高低偏差按施工规范规定施工。
(12)单相二孔插座。
面对插座应水平安装右极接相线,左接零线的三孔及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在上方,与弱电部分的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其插销与插座均不能插入。
4.电缆质量控制:
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电缆敷设施工应在变电所盘柜安装,现场电气设备安装、桥架安装、电气配管、电缆沟支架工作结束后进行,是一个工程电气施工进入高潮期的标志。
(2)电缆敷设采用微机进行辅助管理,将电缆编号、规格、型号、起点,终点、长度、存入微机。
(3)根据电缆敷设的长度,事先对供应方提出电缆制造长度的要求,避免中间接头。
(4)电缆到货,逐一核对,对电缆盘进行编号,存入微机,编者安排出每盘电缆应敷设哪些编号的电缆的敷设清单,按清单进行敷设。
敷设进行情况随时存入微机。
(5)电缆敷设前,将电缆沟清理干净。
(6)合理安排电缆盘的位置,便于敷设,电缆的起点和终点要有熟悉情况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负责,保证电缆的规格、型号使用正确,回路位置敷设准确,标签齐全、清楚。
(7)电缆转弯处设专人看护,保证电缆的弯曲半径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要有人协调指挥,使电缆受力均匀,不受损伤,电缆摆放整齐,减少交叉,逐根绑扎。
(8)在使用机械敷设电缆时,最大牵引强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以免拉伤电缆。
本公司装备有电缆敷设机,慢速卷扬机,在电缆敷设路径允许时可使用机械,节省人力提高效率。
(9)直埋电缆,在过道及电缆易受损伤处应加100mm以上电缆保护管。
(10)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细沙,并在其上面加盖砖块或水泥盖板进行保护,其覆盖宽度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在直线段每隔50M、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设置明显的电缆标志桩。
(11)直埋电缆在回填前,经业主现场代表进行隐蔽工程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回填土分层夯实。
(12)穿入保护管内的电缆,保护管内不能有接头。
(13)高压电缆终端和中间头的制作安装采用高压交联阻燃热缩电缆头材料,严格执行产品说明的施工工序,采用液化气喷枪加热、火焰稳定、均匀确保施工质量。
低压电缆端头和控制电缆头采用绝缘带干包的方法制作。
(14)电缆保护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管口方应做成喇叭形或采用保护管。
(15)电缆管在弯制时不应有裂缝或凹瘪现象,一般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0%。
(16)电缆管安装时应小于0.1%的排水坡度。
(17)电缆敷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电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生等缺陷,直埋铺设时,严禁在管道的上面或下面敷设,并且做好隐敞工程记录。
(18)制作电缆终端的接头前应检查电缆绝缘纸受潮及相位连接情况所使用的绝缘材料应符合要求,配件应齐全,制作过程应一次完成,不得受潮。
(19)电力电缆的终端头与电缆接头的外壳与该处的金属电缆外套及铠装层均应接地良好,接地线应采用其截面不小于10MM2的钢绞线,剥切时不得伤及线芯的绝缘层。
5.防雷接地装置质量控制:
根据《接地装置安装》86D563
《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86SD566
《等电位联接安装》97SD567。
(1)避雷网焊接时应搭接焊接,搭接长度为其宽度的2倍,双面施焊,不少于三边。
不能出现夹渣、咬肉,裂纹及处理不干净的现象,施焊处做好防腐处理。
(2)利用主筋作引下线时,按设计要求找出全部主筋位置,用油漆作好标记距室外地坪0.3米焊好测试点,随钢筋逐层串联焊接至顶层,焊接出一定长度的引下线,搭接长度下应小于100mm的Ф12镀锌圆钢。
做好隐检记录。
(3)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总等电位端子板共用一个接地网的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欧姆。
所有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可靠接地。
(4)接地网埋入深度和接地体的打入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5)接地连接方式采用搭接焊,搭接的长度不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圆钢直径的6倍,三棱边焊接。
(6)接地母线在距接地体顶端50mm处与接地体焊接。
焊口牢固无虚焊,焊口补刷青漆。
(7)对埋地的接地极、接地线在回填之前,由业主现场施工员确认后,方可进行回填,并及时绘制隐蔽工程记录。
(8)接地电阻的测试严格按要求设计要求进行,在雨季到来之前,主接地系统施工完毕。
(9)工艺设备的静电接地点和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点采用螺栓与接地干线相联。
(10)避雷带及其接地装置,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首先安装接地装置,再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避雷带。
(11)接地干线如过建筑物沉降缝时,留有余量,接地干线过墙壁时用钢管保护。
(12)避雷线及接地引线采用满焊连接。
避雷线的支撑点均匀牢固,引下线在距地平面1800mm处设置断接卡。
6.配电箱回路及用电设备绝缘的质量控制:
对电气配线系统绝缘电阻需测试两次,第一次测试记录是在配线工程穿线、焊接包头后进行,应按配线系统回路测试,应真实无遗漏。
第二次测试记录是在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通电调试之前再进行一次全面测试。
测试方法要求与第一次绝缘电阻测试要求相同。
五、质量管理点的管理措施:
1.质量管理点的设置:
监理工程师对安装工程质量目标的重要项目、薄弱环节、关键部位、施工部位需控制重要的质量特性,对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等重要因素的环节、新工艺、新技术的施工环节及易出质量通病的项目设置管理点。
2.操作标准:
首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管理点工艺流程图,编出过程号,然后按“施工要点和要求”及所列规范、质量标准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点作业指导书,由各专业施工员向班组作详细的技术交底。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质量控制点和质量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质量不合格,应与施工员一道认真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及预防措施,直至合格为止。
对质量管理点进行多频次监控,随时抽查并保证100%的合格率。
六、监理服务范围:
本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
22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安装工程、发电机电气引出线、厂用高、低压配电装置、全厂电缆敷设、全厂防雷接地系统、输煤系统、除灰系统等合同范围内的电气专业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七、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监理范围内的电气工程验收项目全部达到《验规》、《验标》以及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确保优良率达到合同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实现达标投产。
2.进度控制目标:
确保2005年6月#6机组通过168小时,2005年10月#7机组通过168小时。
3.投资控制目标:
确保将工程造价控制在经审定的扬州发电有限公司2×300MW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限额以内。
4.安全控制目标:
施工过程中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其他事故。
5.合同管理目标: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合同履约率100%。
6.信息管理目标:
及时、准确地向项目法人提供工程建设信息,为项目法人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做到“凡是有据可查”,形成完整的历史纪录。
7.工程协调:
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参建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清责任,理顺关系。
八、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1)审查工程项目部提交的重要工程开工报审表报审的资料应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DJH-A-06);
2)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DJH-A-11);
3)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及《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DJH-A-07);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统计表》(DJH-A-21);
5)《主要测量、计量器具检验统计表》(DJH-A-22);
6)《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DJH-A-23);
7)施工机具配置一览表及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资料。
(2)对工程项目开工报审资料的审查要点
1)工程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包括行政、技术、质量、安全、计划、材料)到位;
2)工程管理办法切实可行,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3)施工进度计划满足项目法人里程碑工期要求;
4)施工方案(措施)可靠、合理,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5)主要材料的质量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材料准备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6)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7)主要测量、计量器具应经定检合格,具有定检合格证和检验文件,且在定检周期范围内;规范、图集已备齐。
8)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应涵盖承包工程的全部内容,不得遗漏和重复。
9)施工机具配置应满足连续施工和工期要求。
(3)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措施)已通过审查;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完成;
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
4)主要劳力、材料、机具、设备已到位并满足计划需要;
5)供货商资质及主要材料质量均经审查检验;
6)资金已到位;
7)施工现场已满足开工条件。
(4)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
开工报告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上述审查要点组织审查,当满足上述要求时,工程即具备正式开工条件,经总监审查合格并报项目法人最终审定同意后,由项目总监发布开工令。
(5)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议程:
1)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图纸会审会议由项目监理部组织,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2)设计单位对图纸设计原则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包括设计意图、工程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施工注意事项等。
3)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图纸中不明确的问题或疑问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进行答复或讨论,最后统一意见后形成会审记录并有各方签字,对图纸能否投入使用给予确认。
4)形成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参加会审的各方各持一份。
(6)施工图纸会审要点:
1)设计图纸是否齐全,图纸表达深度是否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2)各专业之间设计配合是否协调。
3)各专业施工图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的尺寸有无差错和相互矛盾。
4)能否满足生产运行的安全经济的要求和运行维护及检修的合理需要。
5)与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定、反事故措施及其他规定有无矛盾。
2.工程设计修改程序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
(1)小型及一般工程设计修改程序:
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的小型及一般设计修改按下列程序执行:
1)申请设计修改的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意向,并填写《申请设计修改联系单》,送设计工代或设计单位确定是否进行修改。
2)设计工代或设计单位对《申请设计修改联系单》审查同意后,提出工程设计修改通知单。
3)设计工代或设计单位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报审表》(DJH-A-04)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该设计修改通知单即为有效的设计修改。
4)项目监理部向工程有关单位发送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即可按照修改的设计组织施工。
(2)重大设计修改:
凡属于以下设计修改,均属于重大设计修改:
1)改变设计原则的修改;
2)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修改主要尺寸、标高;
3)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项目;
4)变更后单项费用增加10万元以上修改项目;
5)对施工进度产生较大影响的变更项目。
重大设计修改程序:
6)申请修改设计的单位提出重大设计修改的原因并提交《申请设计修改联系单》,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
7)设计单位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
8)项目监理部将设计修改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查批准;
9)项目监理部通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认重大设计修改的有效性,即可按照设计修改组织施工。
(3)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
1)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选派不同专业设计工代现场服务;
2)按照施工图纸交付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交底和参加图纸会审;
3)当施工图有必要进行修改时,应及时按程序进行设计修改;
4)当施工图发生修改较多时,应重新提供正式图纸;
5)参加必要的施工质量验评及验收。
3.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原则
1)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控制为主,工序控制应既为操作者控制工序质量创造条件,又能使操作作业处于受控状态;
2)抓住影响施工质量的关键工序进行控制;
3)工序质量所涉及的技术、材料、机具、试验、检验各方面应协调行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部工序协调控制的检查。
(2)项目监理部在质量控制中责任
1)适时向工程项目部发布项目监理部关于W、H、S点的设置清单;
2)对需旁站监理的工程施工进行旁站监理,检查现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与报审技术文件是否一致,检查施工质量,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或采取必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符合验评标准的工程进行监理签证;
3)隐蔽工程验收应经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在隐蔽前24小时或48小时将《工程质量报验单》(DJH-A-24)报项目监理部,经监理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隐蔽。
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隐蔽,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工程项目部承担;
4)在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设计图纸、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进行操作;
5)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检查是否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或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7)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施工;
8)对施工现场不按设计、规范施工的现象和不安全因素,通过现场巡视检查、发监理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停工通知单等方式督促其整改。
(3)监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工程项目部技术(安全)交底记录,必要时参加施工单位重要工程或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会议。
工程项目部应向监理提供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以及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1)检查施工交底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的规定,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能指导施工;
2)检查是否按已审定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进行了技术交底,交底人、接受人是否签字。
(4)项目监理部与参建单位的工作联系及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由项目监理部以《监理工作联系单》(DJH-B-01)的形式发给有关单位,凡是需要反馈处理的应针对提出的问题以《工程联系单》(DJH-A-33)的形式予以回复,形成闭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项目监理部填写《整改通知单》(DJH-B-02),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责令工程项目部组织整改:
1)不按经审查的设计图纸或修改的设计组织施工;
2)重大项目无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
3)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4)发现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或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
5)发现施工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工程质量存在缺陷;
6)擅自将工程转包或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隐蔽;
8)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已出现下降征兆;
9)发现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程的施工行为。
(6)工程项目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后填写《整改报验单》(DJH-A-34)报项目监理部进行检验确认,确认合格后项目监理部签署意见予以认可,形成闭环。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在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后由总监理师签署《停工通知单》(DJB-H-03),视现场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停工措施。
如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总监理师可先下达停工令并随后向项目法人汇报:
1)项目监理部已签发《整改通知单》,工程项目部对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效;
2)已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如不停工将要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施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必须停工;
4)应项目法人的要求。
(8)令其停工或部分停工的工程项目整改完毕需要复工时,由工程项目部填写《复工申请表》(DJH-A-14),经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法人检查合格后下达复工令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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