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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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模板施工的
安全质量
技
术
交
底
一、模板的制作及安装的施工质量要求 2
(一)、模板的一般规定 2
(二)钢模板制作及安装 2
(三)、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 4
(四)、拆除时的技术要求 4
(五)、质量检验 5
二、模板施工的安全要求 8
(一) 模板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8
(二)模板的制作 8
(三)模板支立及拆除 9
(四)、木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则 12
一、模板的制作及安装的施工质量要求
(一)、模板的一般规定
1)、本要求适用于济莱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内桥涵就地浇筑和工地、工厂预制构件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砌石圬工所用的模板、支架及拱架的施工。
2)、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施工原则
1、宜优先使用胶合板和钢模板。
2、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对模板、支架及拱架结构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3、模板板面之间应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保证结构物外露面美观,线条流畅,可设倒角。
4、结构简单,制作、装拆方便。
5、浇筑混凝土之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外露面混凝土模板的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机油、液压油或色拉油等),不得使用废机油等油料,且不得污染钢筋及混凝土的施工缝处。
6、复使用的模板、支架和拱架应经常检查、维修。
7、墩柱模型不得有错台,模型较正时模型中心线必须与墩柱中心线重合
(二)钢模板制作及安装
1)钢模制作
1、钢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的组合模板。
组合钢模板的拼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214)。
各种螺栓连接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模板及其配件应按批准的加工图加工,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木质模板制作
1、木质模可在施工现场制作,木质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平整、光滑,多次重复使用的木质模板内侧不应有孔洞或缺损、掉皮。
木质模板的接缝可做成平缝、搭接缝或企口缝。
当采用平缝时,应采取措施(贴双面胶带等)防止漏浆。
木质模板的转角处应加嵌条或做成斜角。
2、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不漏浆,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模板安装的技术要求
1、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后安设。
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联接(模板与脚手架整体设计时除外),避免引起模板变形。
2、安装侧模板时,应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
基础侧模可在模板外设立支撑固定,墩、台、梁的侧模可设拉杆固定。
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拉杆,应按拉杆拔出或不拔出的要求,采取(PVC套管等法)相应的措施。
对小型结构物,可使用金属线代替拉杆。
3、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签认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浇筑时,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偏差变形的可能时,应及时纠正并加固。
4、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三)、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
1、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期限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决定。
2、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一般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时方可拆除侧模板。
3、芯模和预留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现象时,方可拔除,拔除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以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0.4~0.8MPa时为宜,抽拔时不应损伤结构混凝土。
采用胶囊作芯模时,其拔除时间应经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构件不变形为宜。
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和拱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不大于4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的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
(四)、拆除时的技术要求
1)、模板拆除应按设计的顺序进行,设计无规定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拆时严禁抛扔。
2)、卸落支架和拱架应按拟定的卸落程序进行,分几个循环卸完,卸落量开始宜小,以后逐渐增大。
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在横向应同时一起卸落。
在拟定卸落程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卸落前应在卸架设备上画好每次卸落量的标记。
2、满布式支架卸落时,从顶向拱依次循环卸落。
3、简支梁(含系梁、盖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依次循环卸落。
4、多孔桥卸架时,若桥墩允许承受单孔施工荷载,可单孔卸落,否则应多孔同时卸落,或各连续孔分阶段卸落。
5、卸落支架时,应设专人用仪器观测桥梁挠度和墩台变化情况,并详细记录。
另设专人观察是否有裂缝现象。
3)、台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
拆除模板,卸落支架和拱架时,不允许用猛烈地敲打和强扭等方法进行。
4)模板、支架拆除后,应维修整理,分类妥善存放。
(五)、质量检验
1)、模板、支架制作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模板的型式及精度要求,在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一执行。
表一 模板、支架及拱架制作时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木模板制作
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5
不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3
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
刨光模板
3
不刨光模板
5
拼合板中木板间的缝隙宽度
2
支架、拱架尺寸
±5
榫槽嵌接紧密度
2
钢模板制作
外形尺寸
长和高
0,-1
肋高
±5
面板端偏斜
≤0.5
连接配件(螺栓、卡子等)的孔眼位置
孔中心与板面的间距
±0.3
板端中心与板端的间距
0,-0.5
沿板长、宽方向的孔
±0.6
板面局部不平
1.0
板面和板侧挠度
±1.0
注:
①木模板中第5项已考虑木板干燥后在拼合板中发生缝隙的可能,2mm以下的缝隙,可在浇筑前浇湿模板,使其密合。
②板面局部不平用2m靠尺、塞尺检测。
2)、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在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二 模板、支架及拱架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模板标高
基础
±15
柱、墙和梁
±10
墩台
±10
模板内部尺寸
上部构造的所有构件
+5,0
基础
±30
墩台
±20
轴线偏位
基础
15
柱或墙
8
梁
10
墩台
10
装配式构件支承面的标高
+2,-5
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模板表面平整
5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
3
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10
预留孔洞截面内部尺寸
+10,0
支架和拱架
纵轴的平面位置
跨度的1/1000或30
曲线形拱架的标高(包括建筑拱度在内)
+20,-10
二、模板施工的安全要求
(一) 模板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模板作业场地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木料、钢模、胶合板、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废料堆集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应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作业场地应搭设简易作业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备必须的防火器具。
四周应设置围栏,作业场内严禁烟火,相关人员均应了解防火要求,会使用防火器材,有相应的防火知识。
3)模型、木材应堆放平稳,原木垛高不得超过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m,每增加0.5m应加设横木。
垛距不得小于1m。
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
4)、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要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二)模板的制作
1)、制作模板时应细致选料。
制作钢模(胶合板模)不得使用扭曲严重、螺钉孔和钉孔过多,开裂变形等材料。
2)、制作钢木结合模板时,其钢木结合部位的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制作中应随时检查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现象、应立即修好。
4)、用旧木料制作模板时,应将钉子、扒钉拔掉收集好,不得随地乱扔。
(三)模板支立及拆除
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送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
机械吊送应专人指挥。
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
3、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
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
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
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台。
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5、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和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
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6、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
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拆除模板作业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拆下的带钉木料,应随时将钉子拔掉。
8、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
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9、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
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除上述安全规定要点外,还必须注意以下的具体要求:
1)钢模板及其支撑的材质具体要求:
1、钢材应符合《普通碳素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700)中的3号钢标准。
2、焊条应与被焊接的钢材相适应。
3、定型钢模板必须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对成批的新钢模板,使用前应进行荷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木质模板及其支撑的材质具体要求:
1.木材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中的承重结构选材标准,材质不宜低于III级等材,
2.支撑木杆应使用松木或杉木,不得采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等易变形开裂的材料。
木杆不得使用有腐朽、折裂、枯节等疵病的材料。
支撑木的连接结合,宜采用钉、销或螺栓,不宜使用铁丝或麻绳等绑扎。
3.木材上有节疤、缺口等疵病的部位,应放在模板的背面或者截去。
4.钉子长度应为模板厚度的2~2.5倍。
3)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1、结构使用时表面外露者,模板的变形值不得超过其跨度的1/400。
2、结构使用时有天棚隐蔽者,模板的变形不得超过其跨度的1/250。
3、 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不相应结构计算度的1/1000。
4、 木质模板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得超过150;钢模板受压柱和桁架的长细比不得超过150,受拉时不得超过250。
5、 模板应支撑在坚实的地基上,并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严禁受力后地基产生下沉。
如地基系冻胀性土时,必须要有土在冻结和融化时保证结构安全的措施。
6、 模板在荷载作用下,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保证结构的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正确性。
(四)、木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则
1)、圆盘锯
1、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安全挡板和滴水设施。
锯片不得有连续2个断齿,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2、锯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接料时,要待料出锯片15cm后才可接料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曳,上手不得用手推进。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
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3、作业过程中不得将木料抬高或左右扳动,必须紧贴靠山。
送料力量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遇木节应减速。
不得用木料挡刹锯片强制停车。
调换锯片时,要等锯片自然停稳后方可进行。
4、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半成品、边角料应堆放整齐。
2)、电钻
1、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胶鞋或脚踏在木板上进行操作;
2、钻头必须卡紧,大型电钻必须用双手扶把,钻杆要垂直;钻孔接近完成时,应轻压电钻,防止卡钻或扭断钻头;
3、由底部向上部钻孔时,应用手或杠杆顶托钻把,不得用肩扛顶托钻把;向下钻孔时,不得用脚扶钻头,脚步必须离钻头20cm以外;
4、电钻工作中,应用钻把调整对准孔位,不得手扶钻头对孔;
5、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
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3)、台钻
1、所钻材料必须夹紧,较长材料应使用托架;材料调头时,应双手扶料并要注意周围环境;
2、操作中如发生凿芯被木渣挤塞,应抬起手柄用刷子等清除木渣,严禁用手清渣;
3、拆装钻头时,应全部停钻后方能进行;钻头装夹必须牢固;
4、不得用手触摸转动中的钻头,不得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工作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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