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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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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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
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
一、概况
**********************煤业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55号文批复,由**********************集团作为主体企业整合原**********************煤业有限公司、**********************煤业有限公司和原**********************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矿井而成,批准开采2~11#煤层,矿区面积11.1886km2,,矿井规模为90万吨/年。
根据**********************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为合理组织生产,给生产决策提供依据,特编制矿井投产前矿建工程衔接计划。
根据晋煤办基发**********************号文件,“关于**********************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开工建设的批复”,矿井建设于2010年12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工期26个月。
根据开工手续办理进度情况,我矿新建主、副斜井于2011年3月5日开工,回风立井扩刷(前期)及延伸于5月1日开工。
根据最新优化设计决定,优先开采10+11#(9+10+11#)煤层。
按照投产衔接计划安排,于2013年1月16日进入试运转,实际建设工期22个月。
二、矿建安排
矿井三个标段三支矿建队伍同时开工,后期施工队伍增加到5个施工头。
投产前矿建工程投资计划8979.8万元,其中2011年矿建工程投资计划4019.45万元,2012年矿建工程投资计划4960.35万元。
投产前完成掘进总进尺8300m,2011年掘进进尺2741m,2012年掘进进尺5559m。
三、至投产前的总工程煤量
2011年总煤量(吨)
2012年总煤量(吨)
投产前总煤量(吨)
20245
87549
107794
四、掘进进尺总量
1、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回采巷道的掘进进尺汇总:
巷道类型掘进进尺
开拓巷道
准备巷道
回采巷道
合计
2011年进尺(m)
2741
0
0
2741
2012年进尺(m)
3579
0
1980
5559
合计(m)
6320
0
1980
8300
2、煤巷、半煤岩巷、岩巷的掘进进尺汇总:
巷道性质掘进进尺
煤巷
半煤岩巷
岩巷
合计
2011年进尺(m)
1000
180
1561
2741
2012年进尺(m)
5293
0
266
5559
合计(m)
6293
180
1827
8300
五、投产前,各掘进队进尺完成计划情况汇总:
施工队组
掘进进尺
浙江中宇项目一部
浙江中宇
项目一部
焦作宏程项目部
合计
投产前总进尺量(m)
2857
3248
2195
8300
6、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2、巷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扩帮挑顶使用的少量垫板等辅助材料除外)。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工程计划。
4、质量标准化考核达一级。
7、各矿建队的进尺完成计划衔接表(附后)
基建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
项目
小项
检查小项及标准
检查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评分方法
扣分原因
1.作业规程编制4分
1.1作业规程编制
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查阅资料
2
不符合不得分。
1.2作业规程编制
2、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
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1.3作业规程编制
3、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整。
查阅资料
0.5
不符合不得分。
1.4作业规程编制
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
查阅资料
0.5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10分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4分
2.1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1、必须采取湿式钻眼。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2
不符合不得分。
2.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2、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机。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0.5
不符合不得分。
2.3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3、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转载点安设喷雾设施;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2.4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4、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0.5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5分
3.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4分
3.1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1、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小于5mm、不大于10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
现场检查
1
不符合不得分。
3.2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2、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
现场检查
0.5
不符合不得分。
3.3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3、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
现场检查
0.5
不符合不得分。
3.4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4、刮板运输机、胶带运输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胶带运输机在机头和机尾安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现场检查
2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30分
4.局部通风4分
4.1局部通风
1、通风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现场检查
2
不符合不得分。
4.2局部通风
2、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
现场检查
1
不符合不得分。
4.3局部通风
3、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煤与半煤岩巷道应小于5米,岩巷应小于10米。
现场检查
1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40分
5.巷道卫生4分
5.1巷道卫生
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
现场检查
2
不符合不得分。
5.2巷道卫生
2、浮煤(矸)最大厚度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畅通。
现场检查
0.5
不符合不得分。
5.3巷道卫生
3、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标识准确。
现场检查
1
不符合不得分。
5.4巷道卫生
4、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现场检查
0.5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70分
6.施工图板4分
6.1施工图板
1、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2
不符合不得分。
6.2施工图板
2、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0.5
不符合不得分。
6.3施工图板
3、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0.5
不符合不得分。
6.4施工图板
4、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40分
7.掘进安全设施4分
7.1掘进安全设施
1、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包括一坡三挡、声光信号等)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设置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现场检查
1
不符合不得分。
7.2掘进安全设施
2、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现场检查
0
不符合不得分。
7.3掘进安全设施
3、高瓦斯矿井及有煤尘爆炸性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隔(抑)爆设施。
现场检查
1
不符合不得分。
7.4掘进安全设施
4、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及半煤岩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地面应有专人统计、分析顶板离层情况。
现场检查
2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40分
8.机电设备管理4分
8.1机电设备管理
1、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
现场检查
2
不符合不得分。
8.2机电设备管理
2、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
现场检查
0.5
不符合不得分。
8.3机电设备管理
3、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
现场检查
0.5
不符合不得分。
8.4机电设备管理
4、机电维护工,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司机等持证上岗。
现场检查
1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40分
9.顶板管理4分
9.1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9.2顶板管理
2、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9.3顶板管理
3、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9.4顶板管理
4、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40分
10.爆破管理4分
10.1爆破管理
1、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10.2爆破管理
2、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10.3爆破管理
3、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10.4爆破管理
4、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不符合不得分。
小计
40分
基建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
项目
检查小项及标准
检查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评分方法
一
设备与指标
11
机
电
设
备
考
核
指
标
标
准
11分
1、其中大型固定设备完好,无机电责任事故。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2
未坚持月检查或检查后未整改不得分。
大型设备一台不完好扣0.5分。
事故按月累计,发生大的机电责任事故不得分。
2、井下防爆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现场检查
2
发现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3、按规定要求有安全标志的煤矿矿用机电设备使用率100%。
井下机电设备有经检查后签发的防爆合格证。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2
发现一台无安全标志、无签发的防爆合格证的设备不得分。
4、井下电缆选型合格率100%,电缆接头合格率100%,电缆吊挂合格率≥95%(含井下四小线)。
现场检查
2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7、468、469、471、472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处选型不合格不得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不得分(非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不合格为失爆),吊挂合格率每降1%扣0.5分。
5、完好的矿灯总数>1.1倍经常用灯人员总数。
完好率达95%,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灭灯。
现场检查
1
现场检查小于1.1倍不得分。
低于95%不得分,井下发现一盏红灯扣0.25分,灭灯扣0.5分。
6、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并经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的矿井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时间,应科学合理,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记录
1
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分
7、施工单位大型设备和特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有组织设计并会审与签字。
现场检查记录
1
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分
二
机电安全
66
机
电
安
全
66分
一、提升系统
1、斜井绞车提升
应具备保护装置:
(1)必须使用矿用提升绞车;
(2)各种保护齐全有效。
(3)有声光信号,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4)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开盖闭锁和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的功能)。
应具备安全设施:
(1)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齐全;
(2)有足够的消防器材;(3)有专用电话;(4)有绞车电控原理图;(5)有防护装置;(6)有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设备安装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5
本标准中选取与受检矿主、副井提升方式相同的检查评分。
矿有副井提升时,则主、副井分别检查记分。
矿无副井提升时,则副井记满分(4分)。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对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每少一种保护或虽有保护,但不起作用该项不得分。
少一项安全设施或缺量扣0.5分。
副井升降人员绞车无高低压双回路该项不得分。
2、立井绞车提升
应具备的保护装置:
除斜井提升保护装置外,还须有:
(1)罐笼提升时:
安全门必须与罐位、提升信号闭锁,摇台必须与罐位、阻车器、提升信号闭锁。
提升信号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3条规定。
(2)箕斗提升时,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3)提升速度≥3m/s时,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4)过卷,过放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条规定。
(5)单绳提升的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6)必须有双电源供电。
应具备的安全设施:
(1)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齐全;
(2)有足够的消防器材;(3)有专用电话;(4)有绞车电控原理图;(5)有防护装置;(6)有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进入工期进展的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5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27、383、384、397条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每少一种保护装置或虽有保护,但不起作用该项不得分。
少一项安全设施或缺量扣0.5分。
3、斜井滚筒驱动胶带机提升(标准亦适用于井下所有胶带机)
应具备保护装置:
(1)防滑;
(2)防堆煤;(3)温度;(4)烟雾;(5)自动洒水;(6)防跑偏;(7)防紧张力下降保护;(8)防纵向撕裂;(9)上运胶带有防倒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有制动装置,大倾角胶带机有逆止装置,有断带保护;主要胶带输送机运输巷道应有充分的照明,输送机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工期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5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对胶带机进行现场检查,每少一种保护装置或虽有保护,但不起作用,扣0.5分。
少一项安全设施或数量不足要求扣0.5分。
4、斜井架空乘人装置
应具备保护装置:
(1)紧急停车装置;
(2)过流、过压、欠压保护装置;(3)声、光信号装置;(4)上坡点掉绳保护;(5)设有捕绳器装置;(6)固定吊椅防过摆装置;(7)驱动装置与减速器之间应装设制动器。
(8)在下人的地点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其性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68条的要求。
现场检查
4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68条规定对现场进行检查,每少一项保护或虽有保护,但不起作用扣1分。
每少一项安全设施或数量不足要求扣1分。
二、主通风机
应具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
(1)有可靠的双电源供电系统及防雷保护装置;
(2)有合格反风设施;(3)有调节风门;(4)有防爆门;(5)有人行绕道;(6)有经校验合格的电压表和电流表;(7)有水柱计;(8)有电机轴承温度监测装置;(9)电动机有过负荷欠电压保护;(10)机房有应急照明;(11)有铭牌、责任牌、完好牌,配电设备有编号,有用途指示牌,有警示牌;(12)有足够的消防器材;(13)有专用电话;(14)有主通风机供电系统图和反风系统图;(15)有防护装置;(16)实现在线监测;(17)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开盖闭锁和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的功能。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工期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5
主通风机未实现双电源供电、无同等能力备用风机的,取消该矿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资格。
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每少一项或不合格扣1分。
三、主排水泵
应具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
(1)电动机有过负荷、欠电压、短路保护;
(2)有符合设计要求的主、副水仓并各有符合要求的主接地极;(3)设备有铭牌、责任牌、完好牌,电缆有标志牌,机房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专用电话,有充足的照明;(4)有经过校验合格的压力表、真空表;(5)有水泵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6)有防护装置;(7)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开盖闭锁和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的功能。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工期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形成永久排水系统
5
无备用泵或备用泵数量不足,取消该矿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资格。
各项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每少一项或不合格扣1分。
机
电
安
全
66分
四、压风机
应具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
(1)有经校准的安全阀;
(2)有经校准的压力表;(3)水冷式空压机有断水保护;(4)有排气和风包超温保护;(5)风包上有安全阀、放水阀;电机有过流保护(6)风包出口管路上有释压阀;(7)机房有警示牌,设备有铭牌、责任牌、完好牌,有足够消防器材,有专用电话;(8)有防护设施;(9)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开盖闭锁和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的功能。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工期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4
地面未设立压风站该项不得分。
保护装置、设施少一项或一项不合格扣1分。
五、永久瓦斯抽放泵站
(1)有直通调度电话且畅通;
(2)有自动监测系统;(3)有“三防“装置,气水分离器水位适当;(4)金属管路有可靠接地;(6)泵站内的电气设备无失爆;(5)各种疏水阀无冻结和堵塞现象;(6)泵站和管道间内的甲烷浓度低于规定值。
(7)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开盖闭锁和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的功能。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工期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3
现场检查或查资料,少一项或一
处不合格扣0.5分
六、地面变电所(6kV变-110kV变)
必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
(1)高压开关柜有短路、过负荷欠电压、过电压保护、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或采用微机综合保护;
(2)向井下供电的高压开关柜严禁自动重合闸,向井下供电的动力变压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3)有防雷保护;(4)有接地保护;(5)对大中型矿井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20A或采用大容量电子装置的矿井、地面变电所应有消弧消谐装置;(6)开关柜有完善的防止误操作的闭锁机构,具有“五防”功能(即防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误分、误合断路器,防带负荷合闸接地开关,防接地开关闭合时送负荷,防误入带电间隔。
);(7)有合格的绝缘用具;(8)有合格的验电、放电和临时接地装置;(9)变配电设备有铭牌,有编号和用途的标志牌、警示牌;(12)有应急照明;(10)有足够的消防器材;(11)有专用电话;(12)有供电系统图;(13)有供电系统监测监控装置;(14)有防护设施;(15)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开盖闭锁和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的功能。
(16)主运行方式符合规定;(20)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工期进展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按设计建成双回路供电
5
基建期间无备用电源取消该矿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资格。
二类负荷双电源线路不合格扣1.5分,其它项每少一项保护或设施不合格扣1分。
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灵活打分
七、井下中央变电所(此标准亦适用于采区变电所但采区变电所设备必须为隔爆型)
必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
(1)井下动力变压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
(2)硐室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3)高压开关必须有短路、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或采用微机综合保护);(4)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有短路、过负荷和选择性漏电保护;(5)高低压开关的闭锁装置,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见GB3836.1-2000-联锁装置);(6)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接地保护;(7)有向外开的防火门和足够的灭火器材;(8)设备有铭牌,有编号和用途的标志牌,电缆有指示牌,有“禁止送电”等警示牌;(9)有经检验合格的绝缘用具,有充足的照明,有专用电话;(10)有符合实际的供电系统图;(11)高低压开关、电机、电缆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用螺栓紧固的电气设备接线腔(盒)盖板上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开盖闭锁和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的功能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与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5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源供电,取消该矿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资格。
其它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
可根据基建矿井施工进度,灵活打分
八、井下掘进、开拓工作面及其它巷道供电系统
必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设备。
(2)下山掘进的采区排水泵房必须双回路电源供电(3);高压开关(隔爆开关和一般型开关)必须安装①欠压保护;②短路保护;(4)高低压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见GB3836.1-2000-联锁装置);(5)移动变电站应有漏电、短路、断相、过电压、欠电压等保护功能。
高低压大盖与箱体间有机械闭锁,高低压开关之间有电气闭锁;(6)电动机的控制开关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7)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保护;(8)采用液力偶合器时应有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使用不易燃工作介质;(9)127V信号、照明、煤电钻系统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10)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1)高低压开关、电机、电缆及其它电气设备的螺栓紧固接线腔(盒)盖板必须能防止非专职人员擅自开盖操作功能。
(12)变配电设备有铭牌,有编号和用途的标志牌(还应包括:
设备型号、电压等级、包机人、所带负荷容量、整定值、保护范围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值、使用维护单位、投入使用的日期等内容)。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5
下山排水泵房未实现双回路供电,取消该矿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审资格。
其它项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九、防爆电气(器)设备管理
3
机
电
安
全
66分
(1)矿井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五小电器,必须由专职防爆检查员进行检查验收,并逐台(件)建立检查验收登记台账;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
未建立台账不得分,验收、登记不全一台(件)扣0.5分
(2)所有入井防爆电气设备、五小件及其它电气设施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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