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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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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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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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文件
撰写部门:
工程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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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承建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建立规范、受控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规范质量工作行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推荐标准《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东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包施工队伍。
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对各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也是对各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准则。
第五条各项目部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
但当本制度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公司的体系文件与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第七条各项目应积极运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一、总则
第八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管理方针,强化公司质量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实现以技术核心和用户满意的产品质量带动公司发展壮大,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第九条公司设置三级质量负责人,建立三级(公司、项目部、施工队)质量责任制,实行质量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十条各级质量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质量政策、法令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二、各级人员、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由公司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挂帅,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
技术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质量管理决策机构是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审定项目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并指导项目部开展质量工作。
2.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总结、布置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3.审定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意见。
4.审定质量奖惩方案。
第十三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3.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并配备足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
4.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5.建立本单位管理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6.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公司质量分管领导:
1.协助公司负责人建立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组织重大工程的项目策划、工程质量教育活动、公司的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
5.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技术负责人:
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技术研究工作;
2.研究、制定解决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审核、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或措施;
3.为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技术意见。
第十六条公司质量工程师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策划与部署,并督促实施;
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参与重要工程的项目策划;
3.协助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定期组织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督促隐患整改,组织企业质量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协助主管领导开展:
现场观摩会、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对下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6.协助分管领导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技术部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质量计划,并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3.督促各项目部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追踪、监督、验证和记录其整改落实情况。
4.负责公司计(测)量工具、仪器的定期校验标定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现场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会,参与事故处理。
6.负责收集、汇总、反馈质量信息,负责各种质量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各种质量验收、检测、评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督促各项目部竣工验收、竣工资料、阶段验收及施工报告资料的编制和缺陷责任期回访。
8.负责公司采购的机电设备质量检验,负责编制公司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并督促各项目部执行,为机械设备具有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性能提供技术保证支持。
第十八条公司建设部
1.严格按程序组织施工生产,在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
2.负责施工前向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3.负责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其它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提请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4.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计划部
1.负责组织合同评审,负责对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并在使用前与其签订具有明确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2.负责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组织并保证质量管理资源配置。
3.对工程项目建设期全过程质量控制进行跟踪、考核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的相关数据。
第二十条公司采购部质量职责
1.负责公司采购物资材料的送检,负责物资材料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的收集和保存。
2.负责公司物资、机电设备采购合格供应方的调查、评价,建立合格供应方名册。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质量管理主要职责
1.根据本项目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跟踪其落实情况,并保证质量管理资源配置科学合理。
2.项目部开工之前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项目划分以作为质量检验项目的依据。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及时与业主、监理单位联系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4.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质量工作计划。
坚持施工质量“三检制”和定期质量检查,认真整改质量隐患。
(附件6施工过程“三检”记录表)
5.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重奖重罚原则,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与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十二条分包单位质量职责
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设计图纸、设计通知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严格执行施工班组“初检”、和项目部“复检”、“终检”职能,只有在检查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提请监理验收。
3.负责组织内部质量缺陷现场分析会,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分析会,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服从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施工队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事故,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要求进行整改。
4.负责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前和质保期间的维护、保护及维修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的质量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保证国家、行业、地方及公司工程质量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3.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4.贯彻落实公司总体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并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
5.参加项目的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及时向上级报告工程质量事故,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质检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1.参加对施工作业班组的质量技术交底;
2.每天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施工质量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督;
3.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一检验批进行实测实量,组织内部质量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
4.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共同对每一检验批进行外部质量验收;
5.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隐患或经检查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要求整改,严禁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
6.参与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项目操作人员开展质量竞赛活动,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台帐、报表、做好质量日志。
第二十五条项目专业施工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1.严格按设计、规范、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工艺和成品保护进行交底;
3.负责组织落实“三检制”,及时落实质量缺陷处理,使用合格材料组织施工,督促检验试验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4.记录并收集本专业的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原始记录),并及时反馈资料员。
第二十六条项目技术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1.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管理文件的要求,熟悉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规范、法律法规等。
2.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指导施工方案的实施,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资料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及公司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2.负责及时收集施工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复核,及时建立资料目录;
3.负责竣工资料和竣工档案的整理;
4.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等技术文件的收发。
第二十八条项目材料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物资管理的法规、政策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根据物资计划及施工情况,组织物资的采购及顺序进场,并按有关要求严格验收、检测、计量,做到堆放有序,码放整齐,标识无误,记录准确;
3.负责监督管理现场物资的使用情况,需要复试的物资应在复试合格后发放;
4.做好相关记录,负责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
第二十九条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1.在专业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操作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施工。
2.及时纠正施工过程的质量不合格,保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监视,确保合格产品。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各部门、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业主/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图纸、文件以及监理单位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施工方案改变应报业主/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防汛、工程抢险的紧急处理等情况除外)。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按《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类别依据合同、设计资料规定的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和各验收项目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人员组成、验收资料的准备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有材质证明书、检验合格报告单,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三条施工队应严格工序管理,按照相应的工序交接签证制度、作业指导书等施工作业文件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三十四条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检查、监督,控制关键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给项目部,不得隐瞒和虚报。
如发现隐瞒和虚报,经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加倍处罚。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必须严格控制。
发现问题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努力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技术措施不能保证质量时,有权令其暂缓施工,同时报告公司;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队整改,施工队接到项目部《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书》(附件1)后应按要求进行整改(整顿),整改(整顿)合格后应填报《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回复单》(附件2)通知项目部进行验收、验证。
当要求整改问题未得到施工队及其人员的响应时,项目部有权下发《质量缺陷罚款单》(附件3)。
对同一单项工程连续三次收到《质量缺陷罚款单》者,应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三十六条质检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任何人不得干预或阻挠。
严禁打击报复,如发现类似情况,项目部有权进行干预,有权对相关施工队进行通报并罚款,事态严重者,项目部有权提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清退处理。
第三十七条质量工作应行使“一票否决权”:
施工队在收到监理或项目部下发的《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书》而未予及时整改的,项目部视情节轻重有权对该施工队采取罚款、不予结算、停工整顿或提请清退等强制措施;对已完成的不合格单元工程,或监理下发“工程返工指令单”单元工程,施工队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在单元工程未处理合格前,项目部不予结算工程量,处理合格并经项目部签证认可后方可结算,返工费用全部自理,并根据影响施工进度情况给与相应处罚。
第三十八条项目部应建立施工质量周、月、季例会制度,检查、总结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漏洞,纠正偏差,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结前次例会质量问题的解决及落实情况;
2.分析目前工程施工所遇的质量情况、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控制和整改措施;
3.针对性布置下步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要点;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各自专业的注意事项;
5.提出总结性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并注明参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
第四章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第三十九条公司和分包队伍在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缺陷期应与公司和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约定一致,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第四十条公司对分包队伍在质量缺陷期满后的质保金退还应具备的条件。
1.分包队伍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2.分包队伍所分包的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
3.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分包队伍能及时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处理并经验收合格。
4.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
第四十一条质量保证金退还流程
1.分包单位按要求填写《质保金退还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保修期维修记录、保修期验收记录等)交公司计划部,计划部组织技术部、建设部审核并得出结论。
2.审核通过后由计划部将审核结论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质保期结束证书》,分包队伍凭此证书到财务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
3.审核不通过由审核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方召开会议后做出决策并实施。
第五章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调查与分析
第四十二条质量事故分级
1.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2.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分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5.特别重大事故:
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第四十三条若发现质量事故,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到事故发生地点初步核实作好拍照留存等基础工作并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技术部。
第四十四条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和造成的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第四十五条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由公司指定的质量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事故责任划分和事故处理由质量事故调查小组负责。
1)一般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调查分析。
对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2)严重质量事故及以上重大事故,由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公司质量分管领导和公司技术负责人任调查组长,公司建设部部长任副组长。
3)调查分析会后整理形成书面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分析报告内容:
a)工程概况:
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份的工程情况;
b)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过程、现状;
c)事故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d)事故评估:
阐明事故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有何影响;
e)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情况;
f)对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第四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确保不留质量隐患,并经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第四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由项目部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公司技术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送业主/监理单位。
第四十八条对于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处罚遵循东旭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程质量事故均有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的权利及义务。
对隐瞒事故者应加重处罚,严肃处理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人的行为,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质量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施工质量奖惩按公司“施工质量奖惩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1《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书》
附件2《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回复单》
附件3《质量缺陷罚款单》
附件4《质保金退还申请》
附件5《质保期结束证书》
附件6《施工过程“三检”记录表》
附件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流程图》
附件8《工程质量周报表》
附件9《工程质量月报表》
附件1:
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书
编号: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施工部位
分包单位
:
经检查,本工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请立即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月日之前报告整改结果。
监督员:
项目组负责人:
年月日
签收意见:
签收人:
年月日
备注:
1、问题发生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研究处理,不处理完毕,不征得监理、监督人员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本表一式两份,总包单位一份、分包单位一份。
附件2:
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
工程名称
根据XXX项目部XXX号《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我方已遵照其处理意见整改完毕,现上报,请予复查。
项目责任人:
年月日
整改情况:
(内容分条列出,并注明自检合格、参照XX规范要求)
确认意见:
(整改通知书下发单位复检结果意见)
复检责任人:
年月日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与其对应的《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书》共同留存形成闭环管理。
附件3:
质量缺陷违约处罚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处罚部位
分包单位
存在的质量缺陷
处罚依据
(合同条款、规范及与质量相关的约定)
处罚金额
整改要求
签发单位
签发人
签发日期
接收单位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给分包单位,一份由项目部存档管理,一份交项目部财务(公司财务)作为工程结算时扣款依据。
2、本表可用于分包单位对《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书》响应不力时使用。
附件4
质保金退还申请
项目名称
标段或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登记序列号
基建/专项
分包单位名称
缺陷责任期起止时间
回访情况
有/无
维修情况
有/无
全部整改/部分未完成
投诉情况
有/无
是/否整改
资料移交情况
全部移交/部分缺失
分包单位
项目部
工程部
技术质安部
成本部
质量领导小组
分管副总:
常务副总:
附件5:
质保期结束证书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编号
建设地点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质量缺陷期
质量评定
施工单位意见
(同意通过质量缺陷期)
分包单位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年月日
附件6:
施工过程“三检”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工序名称:
自
检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合格
经班组自检本工序合格,并于年月日报技术员/质检员到现场复验
不合格
处理情况:
返工或整改完毕后应采用新表格进行重新自检,并于本表一同归档,下同。
自检人:
检查时间:
复
检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合格
()1、经复检本工序合格,并于年月日报质检工程师/专职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到场复验。
()2、经请示,本工程/工序不作专检,并于年月日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
不合格
处理情况:
复检人:
检查时间:
专检
检查结果:
合格
本工程/工序专检合格,并于年月日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
不合格
处理情况:
专检人:
检查时间:
附件8:
月份、第周工程质量周报
项目名称:
日期区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本周质量管理亮点
内容
亮点描述
(说明:
如果内容较多可以添加)
二.土建(电气)工程质量统计
1.质量报表
专业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总数(个)
已完工(个)
本周完工(个)
优良率%
总数(个)
已完工(个)
本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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