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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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
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
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
(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
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
(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
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
水平;
(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
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
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
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
(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
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
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
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
(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
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
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
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
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 A、B、C、D、E 五级,根
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 级为卓越,90 分(含)-100 分(含)。
B 级为完成,80 分(含)-90 分(不含)。
C 级为基本完成,70 分(含)-80 分(不含)。
D 级为需要改善,60 分(含)-70 分(不含)。
E 级为亟待改善 60 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
(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
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
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
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
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
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
(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
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
事项。
第三章考核指标体系
第七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采用信息化工作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科学评价各单位信息化工作。
考核指标分为三级(一级要素指标、二级要素分项指标、
三级计分采集项),一级考核指标项由信息化整体推动、信
息化基础建设、信息化应用、信息化管理以及信息化人力资
源五部分构成,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分解和细化指标,
三级指标是考核体系的计分采集项。
第八条中国交建按照子集团、外经平台企业、基建企业、
设计企业、投资运营企业、装备制造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和
其它企业等类别特色,组织制定差异化三级考核指标,并根
据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定期组织评价指
标体系的修订工作,保证体系的针对性和可衡量性。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九条考核工作的流程如下:
(一)中国交建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信息化工作考核,由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和监督工
作;
(二)各单位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
划,并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
及建设工作;
(三)各单位应首先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并及时将
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公司总部,作为复核工作的依据;
(四)业务部门应掌握统建系统在各单位推广使用情
况,并据此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及推优,推优单位可
酌情加分;
(五)总部信息化管理部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单位上
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复评,并根据情况对填报数据进行检查
或者对部分单位现场核查;
(六)复核结束后,形成各单位年度信息化工作绩效考
核结果,报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十条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经中国交建信息化工
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办法》规定,交由公司将结果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业
绩考核。
第十一条信息化工作考核得分为各考核指标项得分之
和,满分 100 分。
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得分将按照《中交集团
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折算为信息化考核
分数,所占比例按照当年总体设定为准。
第十二条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同时作为中国交
建信息化工作先进、突出单位等评优工作的评比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评分处于 D 级及以下级别的企业需提供目
标清晰、措施详实的信息化工作整改方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交建信息
化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交股信发〔2014〕601 号)同时
废止。
附件
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
指标二级指标
认知度与推动力5
信
息
化
整
体
推
动
20
分
制度与标准4
分值 评分规则
1.有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
组 1 分;
2.企业定期召开信息化领导
小组会议,并有会议纪要的,
得 1 分;
3.有独立的信息化工作部
门,且信息化部门负责人为
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得 1
分;
4.企业二级部门、二级单位
信息化考评纳入对相关负责
人年度业绩考核得 1 分;
5.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制定
了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规划
和实施计划,得 1 分;
1.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完
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备,得
2分
2.遵守总部的信息化管理制
年度信息化工作计
划及执行情况
度与标准,得 2 分
7 1. 企业年度信息化工作计
划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年
度目标均完成,得 2 分;
2. 企业信息化投入有独立
的年度预算(含信息化人
员收入、信息化设备采购
等)的得 2 分;
3. 年度信息化预算金额,信
息化预算占本企业上年
度销售收入的比例
_XX_%,(权重 1.5 分,
按 XX 百分比计算得分),
已完成信息化预算比例
_YY_%(权重 1.5 分)。
XX=
本企业数值 - 当期最小值
当期最大值 - 当期最小值
⨯ 100
注:
(1)此百分比按板块(基
建、设计、装备制造等)分
类对照计算。
其中当期最小值,指当期
落实集团信息化工
作要求情况
同板块中的最小值;当期最
大值,指当期同板块中的最
大值
(2)预算执行情况使用
上年度财务账目数值计算
4 按 1.总部年度信息化工作部署
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得 2 分;
根据落实情况逐项扣分。
2.信息化专项项目执行情
况,作为额外加减分项,由
总部进行评分。
减分:
本年
度未按要求每季度报送项目
进度报告,本年度合同到期
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验
收,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加分:
专项成果提升到集团
总部进行推广,专项成果在
集团内部其他单位进行了推
广应用。
年内未有专项项目
的单位该指标不得分;共 2
分;
3.使用总部明确要求统一部
信
息
化
基
础
建
设
11
分
署的信息化平台或系统得 2
分;
4.4.按照总部信息化项目管理
办法开展相关建设的得 2 分
信息化基础数据 3 建有数据管理基础设施建
设,统一进行管理、维护和
升级,得3分
硬件设备配套条件 3 建立了独立的计算机中心机
房,并部署有 ups,独立门
禁,主机房气体灭火系统,
主机房专用空调,主机房视
频监控,部署了防火墙、核
心交换机、信息系统及网站
服务等公司顶层设计规定的
必备硬件,得 3 分
网络环境5
1.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均
建立内部局域网,并且局域
网的性能满足信息系统的使
用要求得3分;
2.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均
能够接入Internet,并且
Internet接入带宽满足信息
集团统建系统应用
及推广、自建综合
管理类系统建设及
应用
系统的使用要求得2分
37 1.集团统建业务系统应用推
广情况,该指标项由总部信
息化管理部联合各相关业务
部门评定赋分。
包含三部分,
(1)数据质量:
总部直接提
取系统中业务数据进行评
分;
(2)建设推广的参与度
和配合度:
是否提交了需求
分析文档、提交了系统改进
信
息
化
应
用
44
分
意见,是否成为试点单位,
是否参加讲师团培训,是否
承办系统运行相关活动,是
否与总部业务系统对接,总
部进行评分。
(3)系统运行
推进机制:
系统在本单位的
推进制度、责任体系、内部
持续滚动培训,各单位提供
证明材料,总部评分。
其中
第三部分各单位需提供说明
材料。
统建系统包括:
财务
资金类系统、生产经营系统、
物资集采系统、安质系统、
审计系统、人力资源系统、
生产指挥系统、混凝土生产
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系统、
投资管控系统、交建通等。
适用于本版块的统建系统均
参与评分,共 20 分;
2.以下系统,
财务管理系统
资金管理系统
预算考核管理系统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
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设备资产管理系统
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知识管理系统
综合统计分析辅助决策
系统
等综合管理类系统,部
署、应用的,共计 3 分。
注:
对于名称不同但功
能相近的系统也可相应得
分。
2.以上系统,实现在总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项目部整体
应用的,总计 3 分。
3.具有互联网+、移动应用、
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技术
及其他前沿信息化技术和创
新应用的,得 2 分。
4.具有主营业务项目管理及
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得 3 分。
5.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管理
系统在总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项目部整体应用的,得
3 分。
6.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管理
系统与其它业务系统集成应
用的,得 3 分。
专业应用系统41.部署了支撑公司核心业务
的专业应用类系统。
此项按
板块进行考核。
如:
勘察设
计板块的辅助设计系统、工
程建设板块的项目现场监控
系统、疏浚板块的船机设备
管理系统、装备制造板块的
设计制造协同系统、投资板
块的分析评估系统、海外板
块的工程量计算系统、房地
产板块的成本管理软件等,
共 2 分;
对专业应用类系统的功
能、覆盖率、应用效果等作
简要说明,综合评比打分,
上限不超过 2 分。
2.企业应用实现模块化、松
耦合、可配置集成的,得 1
分;
3.企业数据集成实现结构化
和非结构化等所有数据资
源,分类开展主题分析,分
权限进行数据管理的,得 1
分。
门户建设与应用3充分利用集团公司信息
化宣传专栏发布企业重大新
闻和工程进展等重要信息
的,按信息化宣传工作办法
细则考核,满分 2 分。
有与集团公司统一标
准、统一风格的公司独立网
站,并对单位概况、主营业
务、工作动态、人才建设、
企业文化、新闻宣传等基本
功能覆盖全面的得 1 分。
信息化服务及运维
管理
6 1.所在单位业务部门对信息
化部门服务满意度调查
所在单位各业务部门对
信
息
化
服
务
及
安
全
17
分
本单位信息化部门全年服务
质量及效果考评,满分 1 分。
此项需提供各部门打分汇总
意见,由所在单位取平均分
上报。
建议从运维制度是否到
位、平均无故障时间、运维
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等方面进
行评价。
因各单位业务信息
化需求不同,此考核项暂不
设定统一标准,由各单位分
别制定。
2.运维管理
有完整的设备台帐,信息
资产管理良好,运行设备按
标准标识清楚,得 1 分(现
场核查时将检查相关设备台
账清单);
建设完善并严格落实运
维管理制度,保障网络和业
务系统稳定运行;运维值班、
巡检制度执行到位,运维记
录完整详实。
得 3 分;低于
此标准,根据执行情况相应
扣分,最低不得分(现场核
查时将检查相关运维记录
表);
全年度视频会议分会场
运维保障有效,无事故,得
1 分。
信息安全管理111.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机
构、人员岗位,建有完善网
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部
署了防火墙、网站防篡改、
防病毒\防木马等必备系统,
能够满足信息系统的安全需
求,实施了指标要求的其它
相关工作内容的,得 4 分。
2.遵循集团统一制定的信息
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成 3
个以上核心业务系统定级备
案工作及自查整改的,得 3
分;按照等级保护的实施办
法细则有效开展工作,完成
测评整改的,得 3 分;
3.建立完整的数据备份制
度,并按规定执行,通过备
份软件实现定期自动数据备
份,得 1 分;
注:
若出现重大信息化工作
安全事故,给集团或其它单
位带来重大事故损失,此项
不得分。
信
息
化
人
力
资
源
8
分
队伍建设 3 企业专职信息化人员占全员
总数 1%以上,得 1 分;
各下属单位配备专职信息化
人员,得 1 分;
信息技术队伍本科以上学历
所占比例达到 80%以上得 1
分
教育培训 3 企业建立了每年定期的信息
化培训机制得 1 分
企业每年组织信息化培训 5
次以上或培训人数占全员比
例 20%以上,得 1 分;
信息化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培
训 2 次以上,得 1 分。
企业信息化培训对象含中层
以上领导的,得 1 分。
评优激励2有效开展了评优、考核等信
息化激励工作的,得 2 分;:
参加不同类型评优比选的得
分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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