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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工程测量
矿井工程测量
第一节、进井点和高程基点的建立
19.1.1、进井点和井口高程基点是进行矿井工程测量的重要基点,建立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
1、选择在能长期保存不受开采和其他影响便于观测的地点。
2、进井点到井口之间的距离尽量缩短,其间的连接导线边数不应超过三条。
3、每一井口至少建立一个进井点和两个水准高程基准点。
4、进井点应在矿区首级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其精度要求与加密控制网精度相同。
19.1.2、由进井点向井口定向连接点联测时,应按5〞或10〞级的闭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施测。
19.1.3、为了满足井巷贯通测量的精度要求,多井口的进井点应统一规划,合理布置,尽可能使进井点位于同一个三角网或导线中,并使相邻的进井点构成三角网中的一条边。
或力求其间的网个边数最少。
19.1.4、井口高程基准点的高程,从附近的矿区三、四等水准网点按斯等水准测量要求测定。
第二节建井测量
19.2.1、建井过程中的一切测量标定工作,应以井筒十字中心线基点和井口水准基点为依据。
19.2.2、井筒中心点的平面坐标和井筒的十字中心线的坐标方位角按计算数字标定,其实测与设计的允许误差不超过下表。
19.2.11、井架安装,斜撑支座中心的实际平面位置与设计之差不大于
标定条件
实测与设计的允许偏差
十字中心线垂足程度的偏差
井筒中心米
井口标高米
井筒中心线方位角
与井筒有关的景象工程和建筑物尚未施工时
±0.5
±0.1
±3′
±30″
与井筒有关的井巷工程和建筑物已经施工时
±0.1
±0.05
±1′30″
±30″
19.2.3井筒十字中心线的基点应按下列要求埋设
1、十字中心线的基准点布设在井筒四侧,每个方向不应少于三个点。
2、点间距不得小于20米,离井口最近的十字中心线基点,距井口边缘不小于15米,用沉井法和冻结法施工的井筒不应小于30米。
3、每条十字中心线上至少有一个点能直接瞄视天伦平台,且视线倾角小于45度。
19.2.4、井筒掘砌施工以悬挂的十字丝中心线为依据,垂球线的位置应离砌碹后的井壁0.1-0.3米。
19.2.5下放垂球的数目和位置符合下列规定
1、圆形井筒,应下放井筒中心垂线指导掘进,为了指导砌壁、预留梁窝和检查井壁的竖直成度,其数目视井筒大小和施工要求而定。
2、方形井筒,在井壁四个角上下放四条垂线,
19.2.6、用激光指向仪指导掘进时,应经常检查激光仪器光束方向的正确性。
19.2.7、在井筒掘砌过程中,应沿井筒十字中心线方向每隔5-10米检查和测量井壁实际位置。
并绘制纵横断面图。
19.2.8井壁砌壁时,应根据井筒十字中心垂线或边垂线检查模板和预留梁窝的平面位置,并用牌子线和钢尺检查模板托管和预留梁窝的标高,同层个梁窝的水平杜度。
19.2.9、安装罐道梁和罐道时,垂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程;
1、垂线的布置能满足主梁和其他硐室设备的安装。
2、垂线距主梁或管道的边缘为60-100毫米,同一垂线点两次之差不大于±2毫米。
3、各垂线间不同水平的距离之差不大于±2毫米。
19.2.10、安装一层罐道梁时应进行下列测量。
1、用水准仪测量每根梁的高程和水平。
2、检查井筒十字中心线距每根罐道梁两端的距离;
3、检查井筒十字中心线距每根罐道中心位置的距离,和各梁间的水平间距。
罐道梁的实际平面位置与设计位置偏差,安装金属罐道不大于±5毫米。
安装木罐道不应大于±15毫米,罐道梁两端的高差不大于罐道梁长度的1/500。
19.2.11、井架安装,斜撑支座中心的实际平面位置与设计之差不大于±15毫米,高程以满足二次灌浆的高度为准。
19.2.12、提升绞车的提升中心线和绞车主轴中心线应标定于机房四壁墙上,其两次标定的误差不大于±3毫米。
19.2.13、提升系统安装竣工后,对整个提升机房系统进行全面的测量和检测。
19.2.14、井筒掘至马头门时,应在井盖上沿主十字中心线放下两条边陲线和牌子线标定出马头门的中腰线和拱基线,其标定误差,中心线位置误差不大于±±30毫米。
高程位置误差不大于±50毫米,方位角不大于±30′。
装载硐室施工测量同此法。
19.2.15、马头门15米以内的掘进方向可根据井筒的垂线采用瞄线法指导。
15-30米以内的应进行简易的测量指导。
50米以外的应进行有关的联系测量指导。
19.2.16、延深井筒的中心和十字中心线的方向应与原井筒的实际测量一致。
19.2.17、往岩柱下延深井筒中心和十字中心线时,指导测量应独立2次。
中点的位置误差不大于±20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标定的依据,两次标定的井筒中心点之差不大于±40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延深井筒的中心点,两次标定主十字中心线的方向较差不应大于2分,其标定的结果与设计的结果不大于1分。
19.2.18、自下而上延深井筒时,井筒中心电荷十字中心线可分别设在打反井的水平巷导底板上和顶板上,当工作面向上掘进5-10米时,应十字中心线向上移设一次,其投点误差不应大于±5毫米。
第三节、矿井联系测量
19.3.1为建立地面与井下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合高程系统,应进行矿井联系测量,联系测量最少独立两次,其互差超限时,取用加权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作为定向测量的最终成果。
19.3.2、在进行联系测量前,必须制定测量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点、水准基点和连接导线点,在定向水平(阶段)埋设不少于三个永久导线点和两个水准基点。
19.3.3、通过斜井或平硐的联系测量,井下导线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可有近井点采用经纬仪导线、三角高程或水准测量的方法直接进行测量。
19.3.4、采用几何定向测量的方法时,由近井点推算至井下起始边方位角的两次独立定向结果互差为,一井定向不得大于2′:
两井定向不得大于1′,在满足采矿工程需要的前提下,视具体条件适当放宽。
井田一翼长度小于300米的小矿井,两次独立定向结果的互差可适度放宽至10′。
19.3.5、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时,须用一次定向中误差小于±60″的仪器进行,井下陀螺定向边坐标方位角对测定仪器常数的已知边其中误差应小于±30″。
19.3.6、在进行联系测量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确保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并由一名测量负责人全面指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作业。
19.3.7、当垂球线摆动时,(投点线量误差小于0.7毫米),几何定向投点可采用单垂稳定投点法。
19.3.8、当垂球线摆动大时,可采用标尺法、定点摆法和其他方法确定钢丝稳定的位置,采用标尺或定点盘法定位时,应按垂球线摆幅最外缘在标尺上连续各取13个以上奇树读数,取左右读数平均值作为钢丝在标尺上的稳定值。
需独立两次进行,两次结果的互查不大于1毫米则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的稳定值。
19.3.9、用陀螺经纬仪进行定向时,坐标传递用钢丝投点。
但投点的误差不应大于3毫米。
如果无精度贯通工程可采用激光投点。
但必须保证投点误差不大于20毫米。
19.3.10、缠绕钢丝的手摇绞车的直径不得小于250米,车的全部零件应当承受井内工作时荷重的三倍。
并且绞车有两个抡抓。
以防止其自由转动。
导向轮的直径也应不小于150毫米。
19.3.11、钢丝上悬挂的重锤。
应考虑其中心的平衡,最用生铁铸成砝码式。
如果在磁性矿床中,应采用铅制作。
19.3.12、定向投点时应尽可能采用小直径的高强度钢丝,丝上悬挂的重锤重量视井筒深度而定,但不应大于钢丝极限强度的60-70%。
19.3.13、往井筒中下放钢丝应悬挂2-3公斤的重锤,并下放速度不得大于1-2米/秒,每次下放50米左右应稍停一下。
钢丝下放到水平阶段时,在换工作重锤,放入带粘性的稳定液体桶中。
用信号圈法、比距法、钟摆法,检查钢丝是否与井壁或其他物体接触。
19.3.14几何定向测量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选择,测量采用延伸三角法,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采用瞄线法或连接等边法,为减小定向误差,布置垂线位置时力求两垂线间最大。
19.3.15、丈量连接三角形的各边时,应用钢尺施以比时的拉力丈量,并记录量边时的温度。
在垂线稳定的情况下,应以不同起点丈量六次,读至毫米,美一边长各丈量值得互差不应大于2毫米,取其平均值,在垂线摆动的情况下的井下量边,应将钢尺沿所量边的方向确定,然后用摆动观测法。
确定钢丝在尺上的稳定位置,以求得边长,每边均须独立进行两次丈量,互差不应大于3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
19.3.16、采用连接的三角形进行井上、井下连接时,计算观测值允许差不得超过,井上2毫米,井下4毫米。
19.3.17、解算连接的四边形时,除采用假定坐标方位角法外,还可以采用假定比例尺法或辅助点法,计算的两垂线间的长度与直接丈量的长度值的较差不应大于3毫米。
19.3.18凡有条件的矿山,应尽可能采用两井定向,在进行两井定向前,应根据一次定向测量中误差不大于±20″的要求,并通过误差预计选择井上下的连接方案。
19.3.19、两井定向计算所得的井上下两垂线间的距离,经投影改正后的较差,不应超过下式规定。
△D≤2
19.3.20两井定向,从井下导线一端推算到另一端的导线相对闭合差,对于7″级不应超过1/8000;对于15″级不应超过1/6000。
其坐标闭合差按导线边长成正反号各坐标增量中。
19.3.21、两井定向矿井,以前没有进行一井定向时,则两井定向应进行独立两次,但两井定向的成果应与一井定向的成果相比较,其互差不大于2′时,取两井定向结果作为最终值。
19.3.22、采用陀螺经纬仪定向时,其定向方法可采用逆转点法、中天井法或其他方法。
19.3.23、陀螺经纬仪定向应遵守下列规定;
1、测定仪器常数的地面已知边坐标方位角中误差应小于10″,点为中误差应小于±5厘米。
2、定向边的长度不大于30米。
3、悬挂带零为不能超过±0.5格,否则应及时进行校正。
定向过程中,零位变化大于±0.2格时,应进行零位改正计算(零位取测前测后零位平均值)。
4、陀螺经纬仪定向测量,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下井前在地面已知边上独立测量三次陀螺方位角。
2)、在井下定向独立测量三次陀螺方位角,
3)、上井后在再地面已知边独立测量三次陀螺方位角,以上程序应在三天内完成。
5、同一边任意两次独立测量陀螺方位角的互差不应大于下列规定:
对10″级仪器≤±30″,对于20″级仪器≤±60″,对于30″级仪器≤±90″。
6、井下、井上应由同一观测者进行,仪器在搬动时要防止振动和颠簸。
19.3.24、测量陀螺方位角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1、地面观测时,仪器、三角架和电源部分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并尽可能在温度变化小、天气晴朗和风小的时间里进行,同时应特别防止振动。
2、仪器应严格整平,观测过程中水准气泡不得超过0.5格。
每次观测后,度盘位置变换180度/n,并停止陀螺转动10-15分钟。
3、一次测量陀螺方位角的观测步骤如下;
1)、经纬仪两个镜位观测测线方向值,
2)、用两逆点法或四分之一周期法进行粗略定向,其粗略定向精度不应大于10′。
3)、测量悬挂带零位值;
4)用逆转点、中天法或其他方法精度确定陀螺方向值。
5)、测量悬挂带零位。
6)、经纬仪两个镜位观测测线方向值,
7)、测前测后方向值互差,对于J2和J6经纬仪分别不超过±10″和±24″。
4、中天法比列常数C值取实际观测值(至少要两次测定)。
照准部委要先后置于陀螺子午线以东和以西两个近似陀螺北位置,近似陀螺北偏离陀螺子午线以15′为宜。
5、观测现差规定如下;
1)、采用逆点法观测时,应连续观测5个逆点,用舒勒平均值计算三个陀螺摆动中值,并取三个摆动中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陀螺北方向值,其现差见表。
19.3.26、为了检核或提高井下基本导线坐标方位角的精度,一般情况下应每隔1.5公里左右佳策一条陀螺定向边。
19.3.27、通过竖井导入标高可用钢尺法或钢尺独立法进行两次,加入各种正数后,井吓水准基点两次导入标高的互差不应大于△h=(0.01+0.0002H)米,(H为井深,以单位为米)。
19.3.28、井上、惊吓水准基点至钢尺(钢丝上相应表之间的高差)可用S3型水准仪以两次仪器高进行观测,其互差不应大于4毫米,同时还应观测钢尺上下两端的温度。
19.3.29、凡用钢尺、钢丝导入标高,其钢尺必须通过检定。
19.3.30、用钢尺导入标高,应进行温度、尺长、拉力和钢尺自重和加重伸长改正。
19.3.31、钢丝上下两标志间的长度可在平坦的地面上对钢丝施以一定的拉力后,用经过检定的钢尺往返丈量,其互差不应大于L/8000,(L为两钢丝标志间的长度)。
第四节贯通测量
19.4.1、竞相贯通工程按施测线路在垂直于贯通方向上的最大投影长度划分,大型贯通1000米以上,中型贯通1000米-500米,小型贯通小于500米以下,各贯通工程的测量必须有专人负责,必要时组织专门机构施测。
19.4.2、贯通工程在接茬处的最大允许偏差,应由设计部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生产要求提出,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应按规定执行。
贯通允许偏差
贯通工程类别
允许偏差
1、一个矿井水平或倾斜巷道的贯通
1、矿体顶底板的穿脉或沿脉运输巷道
2、电耙巷道
3、切割巷道
水平面上中线
±0.3
±0.4
±0.5
竖直面上腰线
±0.1
±0.2
±0.3
4、两个不相联通的矿井之间的水平或倾斜巷道的贯通
±0.3~±0.5
±0.2
竖井的贯通
5、按全断面开凿同时砌筑的永久井壁
6、用小断面开凿的
±0.1
±0.3~±0.5
19.4.3、大型和重要贯通测量必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其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及矿井工程结合点最大允许偏差要求,
2、对已有贯通测量资料的精度评定;
3、贯通测量所采用的仪器、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
4、贯通测量误差预计等。
19.4.4、贯通测量的预计误差采用中误差的两倍,误差预计中的各项测量中误差,原则上采用矿积累和分析的实际数据,当预计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时,应尽可能提高精度或用陀螺经纬仪加陀螺定向边,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解决。
19.4.5、施工测量中,应严格按照贯通测量设计要求进行。
并及时评定实际测量精度,发现超差及时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
19.4.6、大型和重要的贯通测量,应考虑下列问题。
1、导线通过倾斜巷道时,经纬仪数轴的倾斜改正。
2、导线边归化到水准面的改正和投影到高斯-克吕格平面的改正。
19.4.7、贯通测量中,应随时根据巷道两端实测中心的平面坐标和高程,效正给向角和坡度。
最后一次反算贯通方向和坡度时,两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
19.4.8、在施工中,应绘制比例尺不应小于1:
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及时添绘工程进度情况。
当两个工作面的距离只剩下15米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和安全等有关部门。
19.4.9、贯通测量的各项内业、外业应至少独立进行两次,并建立严格及时地复测、复算制度。
19.4.10、井巷工程贯通后,应立即测量贯通接茬点的实际偏差,并进行导线联测,计算各项闭合差,贯通测量完成后,全面进行精度分析,写出技术总结。
第五节、井下控制测量
19.5.1、井下平面控制,根据成巷条件的不同,可布设成支导线、符合导线、闭合导线的形式,有条件时一定使用符合闭合。
19.5.2、井下平面控制分为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其主要规格和精度要求见表。
导线类别
导线级别
导线中误差
一般边长(米)
最大相对闭合差
闭(附)合导线
复测支导线
基本控制
7″
±7″
40~60米
1/8000
1/6000
15″
±15″
30~90
1/6000
1/4000
采区控制
45″
±45″
1/2000
1/1500
19.5.3、基本控制导线应沿矿井主要运输巷道敷设,采区控制导线可沿采区及其他次要导线敷设,作为一般巷道临时给向的依据,各级导线坐标闭合差按导线边长正比反号分配于各坐标增量中。
19.5.4、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分为Ⅰ、Ⅱ级水准测量和三角高程测量水准基点和基本控制导线点的高程用Ⅰ级水准测量测定,当巷道请教大于8°时,导线点的高程可用三角测量方法测定。
19.5.5、井下经纬仪导线点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永久点200~500米设置一组,每组由三个点组成,点间距要尽可能长,且大致相等和便于测量。
相邻两边长度之比不易过大。
点间通视良好,又要便于导线向前扩展。
有条件时,亦可全部设置永久点。
19.5.6、导线点应景行统一编号,在一个矿井内导向点的编号不能重复,同时要尽量使号码简单又能顺序排列,并能根据号码判别所在位置。
19.5.7、井下经纬仪导线水平角观测法和测回法或全圆测回法。
19.5.8、在倾角小于30度的巷道中,经纬仪导线水平角的观测现差价表。
使用仪器
同一测回中
半测回互差
检验角与
最终角之差
两测回间
互差
两次对中测回
(复测)间互差
J2
20″
12″
30″
J6
40″
40″
30″
60″
注:
在倾角大于30度的斜巷道中测角时,各项限差可按表中规定放宽0.5倍
19.5.9、在倾角大于15°或视线一边水平而另一边的倾角大于15°时,水平角宜采用测回法观测,在观测过程中经纬仪水准气泡偏离不超过一格,否则应重新整平后重测。
19.5.10、基本控制导线的边长丈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使用经纬仪定期比长鉴定的钢尺,
2、分段丈量时,最短尺段不应小于10米,定线偏差应小于3厘米。
3、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可悬空丈量,并测计温度;
4、每尺段以不同起点读数三次,估读至毫米,长度互差不超过3毫米。
19.5.11、导线边长往返丈量,丈量结果加入倾斜、尺长、温度、垂曲改正后的水平长度互差为;
7″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8000
15″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6000
45″导线不得大于边长的1/2000
19.5.12、采区控制导线边长丈量可与测角同时进行,丈量时,可凭经验拉力,不测温度,往返丈量或移动钢尺位置一米以上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得大于边长的1/2000。
19.5.13、随着井巷工程不断向前延伸,经纬仪导线也应不断延伸,在延伸到现钱应用一个复测或测回重测上次测设导线的最后三个点间的水平角,必要时边长也应检验。
前后两次观测的水平角互差应小于7″级20″,15″级40″,45″级120″,水平边长互差应不超过,7″级1/7000,15″级1/5000,45″级1/1500。
19.5.14、内业计算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原始记录,确定无误后,有两人对算,当经纬仪导线坐标方位角闭合差未超过下表规定时,角度不符值按与其相反的符号平均分配给各角。
各级导线允许闭合差规定
导线类别
允许最大闭合差
闭(附)合导线
复测支导线
7″
±14″√n
±14″√n1+n2
15″
±30″√n
±30″√n1+n2
45″
±90″√n
±90″√n1+n2
19.5.16、井下水准测量,宜采用S3型水准仪施测,要求如下。
1、Ⅰ级水准测量,应在每组水准点间往返各测一次,每站用不同的仪器高或其它地方进行观测,每站两次观测结果不能大于4毫米,在观测过程中注意前后距离大致相等。
视线长一般为15-40米。
2、Ⅱ级水准观测,在Ⅰ级水准观测水准间附合可能进行单独观测量,每站同不同仪器高进行观测,每站两次观测结果不能大于5毫米,水准支线可用一次仪器高观测往返观测。
3、水准路线全程往返高程允许闭合差为;
Ⅰ级≤±15√R,毫米。
Ⅱ级≤±30√R,毫米。
式中;R;往测或返测的单程水准路线长,以百米为单位。
第六节、井下采掘工程测量
19.6.1、工程放样数据须经核对后方能进行现场标定,施工标定数据和检查成果应记入专用手册。
19.6.2、主要巷道的中线用经纬仪正反镜进行标定,取其中点作为中线点,曲线巷道用切线支距法和弧线支距法等标定,采区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可用罗盘仪标定,但必须将设计中线的坐标方位角换算磁方位角。
19.6.3、主要巷道的腰线用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可用悬挂半圆仪标定,斜井用经纬仪近帮法或伪倾斜法,标定。
19.6.4、中腰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为2-3个点,其点的间距不小于2米,腰线点每隔10-20米设一组,标设在巷道两帮上,距巷道底板或轨道面的高度在同一矿井中必须为定值。
中线点30-50米一组,曲线巷道以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
19.6.5、采用激光经纬仪指向掘进时,遵守下列原则。
1、激光指向仪的光束间方向,应根据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成组的中腰线点确定。
2、仪器的安置必须安全牢固,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激光光束,使其正确指示巷道的掘进方向。
3、在保证光斑清晰稳定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仪器至掘进工作面的最大距离。
19.6.6、采区内的定向测量,应以45″级导线为基础,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
1、缓倾斜或倾斜天井敷设采区导线来传递方向、坐标及高程。
2、通过竖直天井的联系测量,可采用双垂线瞄线法、连接三角法、切线法等,但两根垂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3、急倾斜天井,可采用斜线瞄直法]斜线三角法等,对于无磁性的矿山可用罗盘仪导线进行联系测量。
以上方法均独立两次,两次测量结果之差不应大于14″。
19.6.7、通过竖直天井导入高程,可用钢尺进行,而两次导入高程互差不应大于100毫米,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19.6.8、在无磁性影响的地方敷设碎步罗盘仪导线时,必须在使用前测定磁偏角,导线边应加入磁偏角的改正。
19.6.9、深孔凿岩结束后,可用简易方法验收深孔的实际方向和深度,有条件的矿山应用超声波测深仪器测定深孔,同时应把验收结果绘制在原深孔设计图上。
第七节、采掘验收标定
19.7.1、验收测量的数据必须准确,并以规定的月底截止日期总验收数字为准予以呈报。
严禁估算和弄虚作假,不得预报、瞒报、多报。
19.7.2、因某种原因暂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必须规定限期做好处理后予以验收。
19.7.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掘工程,一律不予验收。
1、无审批计划及设计而施工的。
2、未经技术人员测设标定而施工的。
3、已正式通知停止施工而还在继续施工的。
4、应返工修整而尚未休整合格的(返修量不计进尺)。
5、回采设计界线以外的作业量和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作业量。
19.7.4、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可按下列原则分别定为可修品、次品、废品。
1、可修品:
施工虽未达到设计规格,但经过返工修整后,可达到要求的。
2、次品;施工超出了设计规格,并有不在验收标准允许限差内的,施工误差限值以外的超挖部分不报任务。
3、废品;不按设计和计划要求施工的和错误施工,而今后不能得以利用的。
19.7.5、巷道掘进质量的验收标准,列于表19-8
巷道掘进施工质量允许误差
施工名称
施工差限值规定(米)
作主要用的巷道探矿采准用的巷道切采用的巷道
斜巷、平巷掘进
方向偏离中心线
0.2
0.3
0.4
巷道的纵向坡度±1%±2%
巷道断面规格±0.2无负差+0.2-0.05+0.2-0.1
19.7.6、竖井天井掘进质量验收标准
1、竖井天井、溜井进尺以米为单位,取至厘米。
2、竖井的实际断面不得小于设计值,超挖不得大于0.15米。
3、天井、溜井的中心线至周邦的距离不得小于设计0.1米。
超挖不得大于0.2米。
19.7.7、井下各种硐室掘进质量的验收标准
1、各种硐室工程按验收按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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