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施工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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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施工工艺
景观照明工程
一、测量放线
1.作业条件:
1.1园路路基已完成,已无大型施工机械进入沟槽动土区域;
1.2确定好园路两侧绿化带及排水沟位置尺寸;
1.3已确定核实原有地下管网走向位置及将要施工各管网位置情况;
2.施工准备
2.1测量放线应由测量技术人员主持;测量仪器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2.2放线区段完整的施工走向图;
2.3符合要求的完好的测量仪器、木桩、标笔、白灰及定桩工具。
2.4测量放线的基准点是设计控制桩。
依据线路平面进行测量放线。
2.5放线宜采用RTK、全站仪测量。
3.工艺流程:
清理除杂→线路测量放线→灯具基础及手孔井位置测量放线→沟槽开挖
4.施工工艺
4.1清理除杂
4.1.1清除施工区域内所有杂物,保证施工作业面清洁干净;
4.1.2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网情况,在施工区域内进行位置辨识确定各管网位置并做好标记。
4.2线路测量放线
4.2.1所测线路应在原有地形上或已成型地形上,沿地形进行测量定位;
4.2.2测量线路参照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测量设置控制桩。
表3.1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m)
项目
平行(m)
交叉(m)
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
10kV及以下
0.1
0.5
10kV及以上
0.25
0.5
控制电缆间
/
0.5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0.5
0.5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
/
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
2.0
0.5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
1.0
0.5
其它管道(管沟)
0.5
0.5
电杆
0.6
/
乔木
1.0
/
灌木丛
0.5
/
城市街道路面
1.0(与路边)
0.7(与路面)
公路
1.5(与路边)
1.0(与路面)
排水明沟
1.0(与沟边)
0.5(与沟底)
参照依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室外布线》08D800-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图3.1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示意图
4.2.3在线路的起点、终点、转折点、与其他管网、公路、园路交叉处及存在高差较大的点位必须测设控制桩,根据测量合格的控制桩测定管线中心线;
4.2.4在线路轴线上还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变坡桩、百米桩、曲线加密桩、标志桩等辅助控制桩,除按特殊要求标注外,并在桩上注明桩号、里程、回路编号、名称等。
1)纵向变坡桩:
设置纵向边坡桩应注明变坡点位置、角度、曲率半径;
2)轴线百米桩:
线路直线段每100米设置一个百米桩;
3)穿越标志桩:
根据设计图纸,应在铁路、公路、河流、地下障碍物穿越段的起止点以及线路站场、阀室的两端和防腐层等级分界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桩,地下障碍物的标志桩应注明名称。
4)曲线加密桩:
地势起伏较大的地段,要适当加密标志桩以便于进行弹性敷设施工,弯管、弯头处,采用偏角法测量放线,应在曲线的起点、中点、终点上设桩,并在曲线段中设置曲线加密桩,间隔不应大于10米。
4.2.4由于部分线路控制桩或转角桩的距离较远,需要布设二级附合导线,便于测量管路设施的坐标。
4.2.5二级附合导线的布设采用全站仪,与线路测量同时进行。
4.2.6二级附合导线的导线点选点要求:
1)导线点应选在管线附近,施工作业带之外。
2)在地势较高、视野开阔的地点,便于施测管线周围设施;
3)相邻两导线点见要互相通视,便于测量水平角;
4)导线边长要选得大致相等,相邻边长不应悬殊过大,边长在20m左右为宜;
5)导线点位须能安置仪器,点周围若有转角点或固定点,应选在转角点或固定点上联测。
6)导线控制点选定后,要用标志固定下来,将木桩打入土中与地面齐平或稍高,并在桩顶中心钉入小钉,以表示点的精确位置。
7)对于所有导线控制点、转角点、固定点都应设置栓桩,栓桩应以点为圆心,以20m为半径引出任意两点组成一个三角形,线路点位丢失后可根据栓桩恢复,线路栓桩设在施工作业带。
4.2.7线路放线:
1)管线轴线的位置应该在管沟开挖前放出,根据现场设定的控制桩位置采用生石灰拉线划定线路沟槽开挖路径;
2)灰线布放采用三点定一线的方法用百米绳拉线后布放。
4.3灯具基础及手孔井位置测量放线
4.3.1路灯的安装高度不宜低于4.5米,灯杆间距25~30m,伸入路面0.6~1.0m;
4.3.2庭院灯灯柱高度宜为路面宽度的0.6~1.2倍,但不高于3.5m,间距15~25m;
4.3.3草坪灯间距宜为光源距地安装高度的3.5~10倍;
4.3.4广场照明灯杆高度单侧时应大于广场宽度的0.4倍,双侧时大于广场宽度的0.2倍,间距宜为灯杆高度的1.6~2.7倍;
4.3.5如以上灯具设计另有其他规定,参照设计安装距离要求;
4.3.6在道路两侧安装的路灯、庭院灯、草坪灯等灯具,应根据灯具安装间距要求和图纸设计位置进行划线定位,并确保灯杆与路缘石边缘中心距500mm距离要求,当设计有特殊规定时参照设计规定;
4.3.7根据设定的灯具中心位置设置中心桩,用RTK进行采点,并将采集的各坐标点落到施工图纸上;
4.3.8根据中心桩位置,参照灯具基础设计标准图尺寸要求,划定灯具基础开挖尺寸边缘线,可采用生石灰划线法或线绳拉线法;
4.3.9根据线路及灯具划定位置,过街管道两端、直线段超过50m或过路处、转角处、分支处、不同材质预埋管相结合处、灯杆处设置手孔井,工作井不宜设置在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手孔井尺寸参照设计要求进行划线定位,用RTK进行采点,并将采集的各手孔井坐标点落到施工图纸上;
4.3.10同一直线段上的灯具及手孔井中心位置要在同一直线上;
5.测量控制措施
5.1针对工程的特点,某些地段地方关系较难处理,此时测量放线时应注意
不能与征地协调距离拉开太远,最好能做到边测量、边放线、边征地。
5.2测量放线的过程中应做好各项测量记录,包括控制桩测量(复测)记录、实测中线成果表等。
5.3对于设计资料及平、断面图已标明的地下构筑物和施工测量中新发现的地下构筑物等测量人员应利用雷达地下探测仪进行勘测、核对准确位置,并在线路与地下构筑物交叉范围两端各3米设置标志桩及警告牌,在桩上注明构筑物类型,埋深及交叉尺寸等数据,并画草图记录。
5.4所有控制桩位置进行采点,最终将采集的坐标点落到施工图纸上;
5.5所有导线控制点、转角点、固定点栓桩处采用混凝土浇筑保护;
5.6测量、放线作业人员应认真研究图纸。
听项目征地负责人、技术人员交底,对沿线土地占用的具体要求、土质情况、植被的保护要求等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6.危险控制措施
6.1测量人员必须了解当地的环境,其中包括自然、地理、文物、古迹、地方病等情况,以及当地的环保要求、风俗习惯。
6.2在测量作业过程中禁止在高压线下久留;在高压线下,不准使用金属质标尺,放线用拉杆必须采用绝缘材料。
6.3在山区作业时,测量人员要穿防滑胶鞋,视地形情况登山测量,对没有安全保障的地点可采用交会等其他方法进行测量。
6.4林区作业时,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遵守林区有关防火规定。
6.5雷雨天气时,严禁在突起的地貌、构建物、高压线或孤树下停留、避雨。
6.6测量作业钉桩前,应检查锤头的牢固性,不得正对他人抡锤,以免发生危险。
二、沟槽开挖
1.施工准备
1)线路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
2)在沟槽开挖前,探明地下管线走向标高,并开挖样洞,插上红旗,施工中随时监测,并加以保护;
3)确定采用何种挖掘形式;人工挖掘、机械挖掘、人工与机械配合挖掘等。
2.施工工艺
2.1开挖顺序及原则
1)主电源点→主回路→各分电源点→分支回路→用电设备
2)沟槽开挖以配电电源点为单元,各回路走向为分支,按回路分别开挖;
3)根据放线路中心线,沿线路的电源起始点(电箱位置)参照设计图纸各回路走向分别施工;当此电源点涵盖的所有回路沟槽开挖完成后,方可继续下一电源点各回路沟槽的施工;
2.2沟槽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开挖;
2.3沟槽开挖的位置、基底标高、尺寸,应该符合图纸要求,在开挖过程中,对各个尺寸标高要严格控制;
2.4线路沟槽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沟槽底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8m(注:
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
穿越农田或在车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1.1m;
2)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加设金属保护管或采用高强度混凝土进行封包处理);
2.3多个回路或单个回路线路沟槽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个回路:
直埋电缆沟槽底部宽度不应小于回路电缆直径,且电缆两侧与沟壁之间距离不小于50mm;穿管敷设的电缆沟槽底部宽度不应小于预埋管直径,且管两侧与沟壁之间距离不小于50mm;
2)多个回路:
直埋电缆沟槽底部宽度不应小于各回路电缆直径尺寸之和且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100mm,且外侧两电缆与沟壁之间距离不小于50mm;穿管敷设的电缆沟槽底部宽度不应小于预埋管直径之和且保护管之间间距不小于100m,且外侧两管与沟壁之间距离不小于50mm;
2.5灯具基础坑开挖尺寸参照设计要求实施;设计无要求时,路灯、庭院灯基础埋深不小于600mm,基础平面尺寸应大于灯座尺寸100mm,同一直线段上的灯具基础坑中心位置要在同一直线上,如设计另有规定按设计要求;
2.6手孔井工作坑开挖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砌筑井:
井深不宜小于1m,井内壁净宽不宜小于0.7m,开挖时井坑四周应让出不小于一匹砖长度;
②预制井:
井深不宜小于1m,井内壁净宽不宜小于0.7m,开挖时预留出井壁厚度;
2.7采用机械开挖时,在距离槽底设计标高30cm时采用人工开挖,并采用人工平整槽底;
2.8沟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
开挖土方时应为0~-30mm;槽低中线允许偏位为50mm;
2.9挖沟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2.10沟槽开挖时,注意做好槽内地下水的排水措施和雨水或其他地表水、外来水的防范措施;
3.控制措施
3.1施工前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层级要到施工作业人员;
3.2每个单元沟槽施工完成后,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做到班组互检、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申请专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3沟槽施工完成后,严禁沟槽两侧1.5米范围有车辆、机械进入并不得堆放其他施工材料;
3.4根据沟槽开挖位置及标高,在标高最低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引至附近排水设施内,如附近无排水设施可增设排水泵及时将槽内积水排出;
三、手孔井砌筑安装
1.一般要求
1.1井深不宜小于1m,并应有渗水孔;
1.2井内壁净宽不宜小于0.7m;
1.3如设计有特殊规定按设计施工;
1.4经验槽合格及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允许进行砌筑施工;
2.作业条件
2.1井坑内应排除积水,并应保证坑内无碎土、石、砖以及其他杂物;
2.2砌筑安装前将坑底夯实,若土质等条件无法满足上部结构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沉降措施;
3.施工工艺
3.1工艺流程
施工放样→砌砖或预制井安装→抹灰→养护
3.2施工放样
手孔井位于草地、园路两侧处,砌筑前根据图纸设计尺寸进行放样。
3.3砖砌井制作
①手孔井采用MU10红砖,M7.5(水泥:
砂=1:
5.93)水泥砂浆砌筑;
②砖砌体砂浆要满足设计强度,铺砌饱满;砂浆标号要符合要求,拌合均匀稠度要适度;
③砌筑深度应符合要求,预留井盖完成面要与草坪或原地面一平;
3.4预制井制作
①井座为C25混凝土材料,安装时进出线洞口应与对应线路方向一致;
②井座安装深度应符合要求,确保手孔井盖完成面要与草坪或原地面一平,井座吊装落稳后,用水准尺找平找正;
③盖板在安装前应先在盖板槽内做1:
2水泥砂浆厚15mm,待标高校正后,用C25混凝土将盖座窝牢。
④进出口封堵严实;
3.5抹灰施工
①抹灰时,要先将砖砌体表面清扫干净,湿度不够时应先浇适当的水润湿,以保证砂浆与砖砌体粘结牢固,避免脱落、空鼓;
②内壁粉刷应用1:
2.5防水水泥砂浆抹面15mm厚,外壁1:
2水泥砂浆抹面15mm厚;(如设计特殊要求的参照设计施工)
③内外壁抹灰要平整,井壁光滑;
3.6养护
必须采用洒水养护,养护不少于7天。
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整,严禁用高压水枪直接喷洒。
四、管路敷设
1.作业条件
沟槽底部清理干净,底部平整无杂物、土石、积水;
2.一般要求
2.1经验槽合格及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允许进行管路敷设;
2.2管路预埋注意园内各地块之间标高及中间园路标高,对不够设计埋深段进行混凝土包封处理;
2.3在绿地内的管路埋设要结合种植土图纸,指定位置尽量避开中大型树坑位置;
2.4对于埋地敷设的钢导管,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导管的壁厚应大于2mm;
2.5电缆保护管应从灯具等钢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过混凝土基础平面30mm~50mm;
2.6进入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mm~80mm;
2.7电缆保护管伸出手孔井壁30mm~50mm,有多根电缆管时,管口应排列整齐,不应有上翘下坠现象;
2.8电缆引入建筑物时,其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且管口做成喇叭口;
2.9保护管穿电缆之前应将管口进行封堵,防止杂物堵塞;
3.施工工艺
3.1敷设顺序及原则
1)敷设顺序:
主回路→各分电源点→分支回路→用电设备
2)管路敷设以配电电源点为单元,各回路走向为分支,按回路分别敷设;
3)沿线路的电源起始点(电箱位置)参照设计图纸各回路走向分别施工;当此电源点涵盖的所有回路管路敷设完成后,方可继续下一电源点各回路管路敷设;
3.2管路敷设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尺寸施工;
3.3同一沟槽内多回路管路的敷设排列应顺直、整齐间距不小于100mm,并不得交叉;
3.4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穿钢制保护管管径不小于电缆直径且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0.5m以上;伸出排水沟0.5m;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3.5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宜采用套管焊接的方式,连接时应两管口对准、连接牢固,密封良好;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2.2倍;
3.6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例如Φ50-PVC塑料管插入深度不小于55mm,其他小管径采用成品直接连接。
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3.7所有管路在施工时,伸出手孔井壁及灯具基础沟槽原地面200mm,并对管口进行封堵;待基础及手孔井完成后留出井壁及基础面30mm~50mm,并对管口进行封堵等待下一道工序;
3.8对于同一沟槽内存在多个回路的线路时,在配电箱、手孔井处的各管路管口处标记回路编号及起始位置;
3.9对于无灯杆的灯具,进入灯具的导线应采用柔性导管防护,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电气设备或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的柔性导管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2m;
4.成品保护
4.1保护管施工完成后,严禁施工机械及车辆进入,其他施工材料严禁堆放到施工区域;
4.2完成的电缆保护管在各类基础及设备处的管口防护,采用防护木支架整体绑扎防止倾倒破坏;
五、沟槽回填夯实
1.作业条件
1.1回填沟槽内所有管路施工完成;
1.2需要直埋的电缆已敷设完成;
1.3管道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2.一般要求
2..1沟槽回填分为直埋电缆线路和导管内电缆线路沟槽回填两种;
2.2电缆沟槽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2.3直埋电缆沟槽回填的规定:
1)直埋电缆的上、下应有细沙或软土,回填土应无石块、砖头等尖锐硬物。
2)直埋电缆的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砂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成品盖板、混凝土盖板或砖块。
2.4管内电缆线路沟槽回填土应无石块、砖头等尖锐硬物,一般采用原土进行回填;如设计另有规定按设计要求施工;
3.施工工艺
3.1在穿越园路车行道和支路处的沟槽要分层回填夯实,具体施工工艺如下:
1)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夯实;管顶500mm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200mm;
2)管路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如条件允许也可采用高强度混凝土封包处理过道管;
3)直埋电缆严禁混凝土封包,如需要进行穿管防护,管头两端要进行临时封堵防护;
4)回填作业的现场试验段长度应为一个井段或不少于50m;
3.2在绿地内及乔木灌木丛间的管段沟槽回填,从管底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夯实;管顶500mm以上部位可不宜压实,预留沉降量、表面整平;
3.3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1)管路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胸腔夯实,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
2)管路基础为土弧基础时,应填实管道支撑角范围内腋角部位;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3)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路,管路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路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4)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路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一款规定回填;
5)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台阶形,且不得漏夯;
6)采用轻型压实设备时(打夯机),应夯夯相连;
六、灯具基础制作
1.作业条件
1.1浇制灯具基础前,应排除坑内积水,并应保证基础坑内无碎土、石、砖以及其他杂物;
1.2安装模板前将坑底夯实,若土质等条件无法满足上部结构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沉降措施;
2.一般要求
灯具基础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设计无要求时,基础埋深不小于600mm,基础平面尺寸应大于灯座尺寸100mm,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3.施工工艺
3.1工艺流程
施工放样→路灯基础基槽开挖及基坑处理→下放预埋件→接地极制作→报验→路灯基础浇筑下层→上层立模→报验→浇筑上层→拆模→养护
3.2路灯基础施工放样
根据道路中桩确定路灯基础位置中心点,路灯基础位于绿化带中间,参照设计要求进行放样,平交道口单独放样。
3.3基槽开挖及基坑处理
3.3.1由于路灯基础所处位置有限必须人工开挖。
路灯基础位于绿化带内,开挖尺寸参照设计要求。
3.3.2基坑底部填入10cm厚天然砂砾,并且进行泡水打夯处理。
3.4下放预埋件
3.4.1预埋件及钢筋结构件制作尺寸要符合设计及灯具安装螺孔尺寸要求。
3.4.2预埋件螺栓孔距与灯具安装孔距一致。
3.4.3将已预制的预埋件、钢筋结构件、接地极及预埋管固定在基础坑内,预埋件要与地面保持水平,同一直线段上的基础高度要保持一致。
3.4.4路灯基础预埋件在加工厂加工完成,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对于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预埋件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4.5预埋件位于路灯基坑中心位置,预埋件在现场安装时需保持水平,垂直且位于路灯基础中心位置。
预埋件下放完成组织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做返工处理,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5接地极的制做
3.5.1接地极根据设计要求的位置、数量,材料规格进行加工;
3.5.2接地极施工与基础制作同时进行,将接地极按要求做在基础内部,接地极采用长度为2.5米50*50*5镀锌角钢,并与基础内钢筋网可靠焊接;
3.5.3接地极与钢筋网采用40*4镀锌扁钢连接,接地扁钢与角钢的搭接处采用三面施焊,焊接长度不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圆钢与扁钢的焊接采用双面施焊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接地扁钢应伸出基础面200mm;
3.6下层浇筑
下层模板采用基坑土模,浇筑采用人工配合混凝土罐车浇筑,混凝土为高抗C25,下层浇筑尺寸100cm*100cm。
浇筑前须做好预埋件螺栓保护措施。
浇筑时混凝土不得出现离析现象,小型振动棒振捣,保证基础质量;浇筑时用水平尺随测预埋件水平度和位置。
3.7上层立模
3.7.1待基础下层达到施工所需强度后进行上层支模。
3.7.2模板支模前在已浇筑预埋件内固定预埋穿线管,并且和绿化带内预埋穿线管进行对接安装。
进场模板表面必须平整无污染。
3.7.3上层模板内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模板采用木模,几何尺寸不得小于基础设计值,模板固定必须稳定方正,不得出现不规则现象,确保浇注混凝土时模板不跑模、胀模,模板涂抹隔离剂。
3.8浇筑上层
3.8.1施工前将路灯基础下层清理干净,不得有土块、杂物并且进行洒水湿润上下层连接处。
3.8.2人工配合混凝土罐车进行浇筑,采用小型振动棒振捣,震捣时边振捣边检查预埋件及模板位置,发现移位随时纠正;
3.8.3浇筑时做好预埋管管口封堵,不允许混凝土进入管道。
3.8.4混凝土初凝后进行抹光处理,混凝土表面保证平整不得出现气孔、蜂窝、麻面现象。
表面处理平整后进行塑料薄膜覆盖。
3.8.5浇筑完毕再对预埋件(如固定地脚螺栓)再次进行校核,确保埋设位置在基础中心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3.8.6电缆保护管应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过混凝土基础平面30mm~50mm,保护管穿电缆之前应将管口封堵。
3.8.7地脚螺栓外露丝扣涂机油后用防水胶布包裹,防止锈蚀和污染;
3.9拆模
所浇筑路灯基础覆膜洒水养护两天后进行拆模。
拆模时注意保护好已成型基础,不得损坏,尤其边角位置。
对于表面出现蜂窝、麻面的基础及时处理。
3.10养护
必须采用覆膜洒水养护,养护不少于7天。
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整,严禁用高压水枪直接喷洒。
七、线路敷设
1.准备工作
1.1外观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均符合设计要求。
1.2绝缘摇测或耐压实验:
1KV以下电缆,用1KV摇表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不低于10MΩ;控制电缆用500V摇表测量,其电阻不小于0.5MΩ。
1.3根据设计图纸编制电缆敷设一览表,明确各电源电缆型号及编号。
1.4电缆敷设前根据电缆一览表及设计图纸核实敷设回路电缆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作业条件
2.1电缆管在敷设电缆前,管道内部应进行疏通,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
2.2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敷设电缆的机具应检查并调试正常,滚轴中心轴滚动顺畅无卡涩,滚轴与支架无剐蹭,电缆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
3.一般要求
3.1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3.2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如卡涩时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3.3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井和手孔井的防水层;
4.施工工艺
4.1工艺流程
扫管→穿引线→电缆敷设
4.2扫管
穿引线前采用移动气泵或其他措施,将管路内管内积水及砂石杂物吹扫干净;
4.3穿引线
4.3.1电缆敷前管路内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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