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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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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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建工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建工学院实训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系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实践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二、实验中心是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实验中心在建筑工程系领导下进行工作。
三、实验中心以修身,强体,博学,感恩的校训思想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做到“学历+能力+做人更重要”育人理念,保证完成实验中心的教学任务。
把培养素质全面、基础扎实、专业面宽、工程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的实践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作为工作重点,为社会培养人才。
四、实训中心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水平的实验教学体系。
在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将实验中心建成”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基地。
五、实验中心要加强队伍建设,鼓励支持任课教师到实验中心开展实验教学工作,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技术与管理队伍。
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应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建工学院实训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一、所有进入实训中心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训中心有关的规章制度。
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
二、实训中心内物品作为教学所用,严禁挪为它用,若发现,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实训中心禁止吸烟,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吸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规则制度。
四、卫生管理
(一)实训中心人员要对自己的实验过程的清洁卫生负责,不得随便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物。
(二)生产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妥善处理。
(三)水、电、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管理。
(四)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实验室大清洁,全体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参加。
主要负责清洁所有的实验仪器和实验中心公共部分的卫生,整理常用试剂库,清理废弃物品,清理废弃实验仪器等。
(五)实训室及实训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保持实验环境的相对安静。
五、实训中心责任事故处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设备昂贵,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训中心的任何设备。
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实训中心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若拒不赔偿者可向相关部门上报交学院处理。
1、不听从实验人员统一指挥的,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规定要求操作的。
2、不按制度又未经教师批准,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使仪器造成严重的损坏的。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的,轻率动用仪器设备,造成人员的伤害及仪器损坏的。
4、未经相关人员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带出本中心室外造成损坏或丢失的。
5、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按情节的严重情况赔偿。
6、与生活密切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的。
7、其他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的
(二)非责任事故处理制度
由于下列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仪器设备、实训中心设施损坏的,经过鉴定和有关责任人证实,可不追究责任:
1、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
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
2、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经过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的。
3、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
突然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三)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六、安全保护
(一)实训中心要根据实验室情况,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火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险情隐患。
(二)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本中心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
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三)实训中心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
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四)实训中心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为了更好的保证实验教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保护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不要摆放与实验无关等个人物品,并做好定期清查工作。
(五)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
电热设备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电工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接电源。
(六)实训中心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分室指派专人保管。
(七)下班或节假日各分室和课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好门窗。
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人人重视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八)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九)实训中心各实验室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
建工学院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师生员工应爱护学校资产,要自觉按实验室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最大限度地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
二、实训中心设专职资产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三、资产管理员,需定期将设备与资产处进行对帐,并经常与仪器设备的具体使用人员核对,了解设备状况,做到帐物相符。
四、资产管理员应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资产管理员许可,不准擅自启动、挪用、移动、外借和调换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内部借用仪器设备,需经资产管理员同意并出具借据方可借出。
跨部门借用仪器设备,需经实训中心实验室主任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必须备案,仪器设备归还后撤消备案。
对未履行正常手续或手续不完善而借出仪器设备的,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六、仪器设备带出校外做实验,必须经主管院长同意,实训室主任签字,资产管理员要及时备案,仪器设备归还后撤消备案。
对未履行正常手续或手续不完善而借出仪器设备的,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七、仪器设备一般不准借出校外。
必要时必须经分管院长同意并交两倍于设备价格的押金。
借方必须出具借据,到期按时归还或办续借手续。
设备还回时要与借用单位共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无损,方可注销外借手续。
对未履行正常手续或手续不完善而借出仪器设备的,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八、在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进行前提下,承担对外服务的,收费标准及分配按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仪器设备确已丧失效能的按报废处理;由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的按报损处理。
需由资产管理员填表,经实验室主任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报资产处。
建工学院实训中心设备维修维护制度
一、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按照设施设备的技术要求,对所保管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常规保养,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三、做好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对仪器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积极做好上机学生的培训工作,严格上机操作规程,未经上机培训者不许上机操作。
四、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分别在开学初、学期放假前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一旦发现问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查明情况,及时维修,避免影响正常的实验、实习教学秩序。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一定要认真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仔细监测仪器设备的工作运行状态,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书面记录。
若发现一般性故障,应及时予以排除;如出现重大故障,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充分发挥技术协作的功能,尽快采取维护、维修措施,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使用者必须遵照操作规程使用设施设备,不许任意拆卸和改装,如因功能改进等技术需要进行拆卸,需通过设施设备管理人员上报实验室与设备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任何人员不允许将贵重设备外借;不得私自运行设施设备,以及私自拷贝工作站中存储的相关资料,违反者将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理。
八、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实验室主任,并同时上报学校资产处。
建工学院实训中心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一、为增强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的责任心,减少学校损失,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属于丢失学校仪器者,按学校仪器设备的1—1.3倍赔偿。
三、凡属责任事故损坏学校仪器设备者,按下述办法赔偿:
(一)经教师允许使用的仪器设备,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粗心大意造成的,根据情节轻重,学生本人应赔偿修理费用或设备原价的20—50%。
(二)未经教师允许,因学生擅自动用仪器设备造成的,能修复的,学生本人应赔偿全部修理费用;不能修复的,根据情节轻重,学生本人应赔偿仪器设备报废金额50—100%。
四、凡属责任事故损坏教学仪器设备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均应写出书面检查交实验室存档;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凡事故发生后,能主动报告检讨、认识深刻、表现好的,可以按规定的下限赔偿,否则应加倍赔偿。
六、赔偿数额较大,不能一次交清,当事人应写出分期赔偿计划,限期交清。
七、校外单位借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损坏的,按下述办法处理:
(一)因事故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按仪器设备原值的1—1.3倍赔偿;
(二)因事故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的,除负责修复外,还应书面报告损坏经过、修复情况及精度检测报告,交实验室存档;设备质量、精度降低且无法恢复的,应向学校交纳补偿费。
补偿费视仪器设备质量、精度的情况,按仪器设备原值的10—30%计算。
(三)赔偿费或补偿费由仪器设备借用担保人负责办理偿还手续。
八、教学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损坏后,实验员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并及时将事故经过报告实验室。
由实验室填写赔偿通知单后,当事人到财务部门办理交费手续,并将交费手续交实验室存档,办理销帐手续。
九、凡过期不交赔偿费者,实验室将通知财务部门直接扣款;外借仪器设备的赔偿费或补偿费过期不交者,将通知从仪器设备借用担保人的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建工学院实训中心卫生安全制度
为确保实验人员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由实验室负责,实行责任管理。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验室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实验室的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辖实验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实验室人员在下班时,必须检查所管辖的水、电、门窗等是否安全。
如遇本院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在非工作时间仍使用实验室的情况,可指定使用人员负责实验室安全。
四、实验室钥匙管理规定:
(一)房门钥匙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的重要环节,实验室应持有全套实验室房门的钥匙,教师一般情况下不得私自留存、动用。
实验室人员持有分管实验室钥匙,负责日常钥匙管理。
(二)因工作需要,非实验室人员如需长期持有实验室钥匙,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在钥匙分配记录上签字,并对持有钥匙的实验室安全负共同责任。
未经同意而拥有钥匙者,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虽然本人并非事故当事人,也必须负全责。
(三)本校学生和院外人员不得持有实验室房门钥匙,确因工作需要,经实验室人员和指导教师的同意,可临时借用,但实验室安全仍由同意出借钥匙者负责。
五、危险物品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试剂等危险品实行专人管理。
使用剧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使用,做到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按需领用,详细记录。
(二)贮藏和保管危险物品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做好放射性同位素的检测和安全防护工作。
(三)对个别实验用到有毒药品时,任课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只有事先充分了解其性质并熟悉使用注意事项及补救措施后,方能进行实验。
有毒的实验废液不能随意倒入水池中,应倒入指定的容器中,最后由值日生统一将废液倒入废液池中。
(四)使用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远离精密仪器,严防引起燃烧和爆炸。
六、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并制定操作规程。
实验学生用到压力容器时,首先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给学生使用。
(二)压力容器应与学生实验场所分开,避开明火、高温,严禁撞击,以防发生意外。
使用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阀门,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修,已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应予报废。
七、严格执行实验室的水电安全制度,人离现场关水电,并做好安全检查。
使用仪器设备特别是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岗位,注意水电保护,防止电压波动和突然停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仪器设备运行时要有人值班并做好使用记录。
八、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九、未经实验室主任允许,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发生案情时,实验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十一、下班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室水电、门窗是否关好,节假日须按规定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建工学院实训中心
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流失和积压浪费,根据对高等学校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所指物品,是指教学、科研实验所使用的价值在800元以下的物资。
(一)材料:
指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掉或不能复原的物品,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和试剂等。
(二)低值品:
指价值在200元至800元之间的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模具,物品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三)易耗品:
指容易损坏和消耗的物品,如玻璃仪器及器皿、元件、易损零配件等。
二、根据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物品。
(一)实验室设资产管理员对物品进行帐物管理。
(二)实验室每学期末填报物品使用计划(含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及汇总。
各实验室要遵守勤俭节约的原则填报物品申领计划,杜绝虚报冒领、积压浪费。
(三)需要领取材料和低值设备人员要认真填写两联单,由实验员领取。
(四)资产管理员要做好物品验收保管工作。
要详细检查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按要求建帐。
(五)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位置固定,帐物相符。
要加强物品的管理,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每个学年要全面清查一次。
三、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全部物品实施技术管理。
(一)低值品执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丢失、损坏要参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验人员变动时,移交人和接收人必须同时在"在用物品分类明细帐"上核实签字,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工作变更手续。
(二)工具类物品的管理实行以旧换新。
对于需更新的工具类物品,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以旧换新。
属于责任事故损坏或丢失的物品,须按山东XXXX学院建工学院设备损坏、丢失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验室主任要组织人员定期对领用物品核对检查。
每年年末将核查结果上报。
建工实训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作用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
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
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
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三、精密仪器的管理
(一)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计、电导仪、热量计、抗压强度机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二)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三)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四)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五)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
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四、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一)滴定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二)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三)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
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
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四)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五、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一)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二)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三)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四)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
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建工实训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一)实验室概况:
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室使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装修实施计划验收报告等资料。
(二)实验室任务:
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使用教材(教学指导书)、实验课程及项目卡、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成绩单、实验报告、预习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四)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
实验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五)实验室经费使用:
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六)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各级各类实验室。
(二)各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应由该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负责,中心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建工实训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守则
一、根据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安排好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加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努力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水平,上好实验课。
三、拟订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配置方案,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实验课质量。
四、承担实验室有关技术开发工作,协助进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故障诊断和排除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建工实训中心学生守则
一、认真预习实验课前,应预习实验内容,熟悉实验方法和步骤,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遵守纪律学生应准时进入实验室,不得迟到。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要求进行实验相关登记。
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吵闹,按号入座。
实验指导书及文具用品要放置整齐,非实验所需物品不许带入实验室。
三、严格操作,实验前应认真检查所用仪器药品是否齐备,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实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步骤和规程进行操作,仔细观察并作好实验记录,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四、爱护公物、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主动登记,严格遵守损坏赔偿制度。
五、节约资源,节约使用水电、实验材料及药品试剂,坚决杜绝浪费。
六、注意清洁、保证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及试剂药品放回原位,摆放整齐,并将实验台打扫干净,待实验总结完毕,上交实验报告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值日生要认真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关闭水、电开关。
建工实训中心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对本实验室教师有监督、检查、管理、考评的责任;
二、积极配合学院及所在院系(部)的各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每月对本实验室每个教师至少听课1-2次,并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于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绩效考核材料;
四、负责制定实验(训)室管理制度、建设规划和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及经费的分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具体建设、验收工作;
五、配合制定每学期实验实训课程表,确保实验课程的开出;
六、抓好实验室管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正常使用及无财产损失;
七、按时召开实验室工作会,及时贯彻上级和学院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八、每周组织全体教师参与的实践课程改革活动至少1次;
九、督促检查本实验室教师征订教材、教学日历、教案、听课记录、试题库等各类教学资料的制定、落实和上报工作;
十、抓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教科研工作,要求每个实验室每学期平均两人至少完成1篇教学论文;
十一、每学期将本实验室教学资料整理归档;
十二、认真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建工实训中心实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组织制定护理工作制度和计划,包括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工作流程、护理质量控制体系。
二、根据学院总体目标,协助制定护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主任组织开展护理实验中心的日常工作。
四、协助主任组织护理实验中心的科研教学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内部管理,包括工作任务选拔、配备、评价下属人员,组织内部人员的培训。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工实训中心实验员岗位职责
依据实验实训中心的总体规划完成所管辖的实验室的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
一、熟悉本专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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