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重点28053.docx
- 文档编号:23741000
- 上传时间:2023-05-20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7.62KB
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重点28053.docx
《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重点2805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重点28053.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重点28053
第一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人文性和复杂性(对象、任务)创造性示范性与价值引导人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效性空间的广延性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
教师的职业理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职业理想——忠于教育事业,努力做一名优秀教师,这体现教师职业本质(1热爱教育事业2.热爱学生3献身教育事业4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作斗争5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教师的职业态度社会主义教师职业态度——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1有主人翁责任感2具有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自豪感3有甘于吃苦的精神)
教师的职业纪律(1具有教师意识并不断强化此意识2认真学习教师职业纪律有关规定3教师劳动中恪守教师职业纪律4从一点一滴做起5虚心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善于改正错误6有坚强的意志和持之以恒的决心)
教师的职业技能集中表现在教书育人的本领,教书育人的效果反映职业技能(1刻苦专业业务、不断更新知识2、掌握教育规律3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4勇于实践、不断创新)
教师的职业作风(1实事求是、坚持真理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3忠诚坦白、平等待人4发扬民主、团结互助)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意义: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需要,也反映了广大教师对美的心灵的自觉追求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教师职业劳动的需要
师职业道德的目标:
思想上,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理想和信念
在能力上,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素质,掌握高超的教育、教学艺术
就职业道德情感而言,教师应当具备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的深厚的职业情感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性:
情感上教师有足够的爱,这种爱是博爱
保教结合,掌握特点
艺术性和创新性互动性完美性
第二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
一、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一)、教师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要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思想基础
2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3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奉公守法的模范
4要制止有害学生的行为,或者是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5必须做到心中有法,从教育内容、方法刀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6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
教学实践活动,以法律为尺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选择
(二)、廉洁从教要做到:
1廉洁自律,不坠入世俗污秽之中
2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4公正从教,以廉明维护教育公正)
二、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要做到:
1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表里如一2要以身作则,骑榜样的示范作用3要坚持“身教重于言教”)
三、爱岗敬业,严谨治学
做到爱岗敬业:
1要热爱教育事业
2要献身教育事业
3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做到严谨治学1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2实事求是,务实求真
3勇于探索创新
4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
爱岗敬业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是教师完成教育任务的基本条件爱岗敬业的可靠保障)
四、热爱学生,教书育人(1热爱学生,要关心爱护学生:
1在政治思想方面2在学习文化知识方面3在身心方面4了解和信任学生,成为其知心朋友5爱护每一个学生2热爱学生,要平等对待和尊重、理解学生:
1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2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3要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1知识经济和全球化对“教书”的新要求:
1要向学生承受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2要向学生全面传授德智体美劳的知识3要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知识,培养、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2素质教育对于人的新要求1必须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2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创新品质3要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迎接新世纪的挑战)
五、团结协作,共同育人(一、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协作:
1坚持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2教师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3转变观念,建立新型的协作关系二、教师与领导之间:
领导要,认识新型平等关系、关心教师工作生活学习、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教师要,服从领导支持工作忠于职守、出力献策、加强联系交流三、教师和家长之间:
1尊重家长,对学生负责2加强联系,协调教育3协助家长搞好家庭教育四、教师与社会交往之间的协作)
六、文明礼貌,注重礼仪
贯彻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基本要求(为综合题考点可适当展开):
一、生活中的渗透二、教学中的渗透三、活动中的渗透四、管理中的渗透
第三章
教育过程之中表现的职业伦理道德:
一、教师幸福(1教师幸福的精神性劳动及其报酬的精神性、幸福体验的精神性、幸福与荣誉紧密联系2教师幸福的关系性使命是给予而非索取、劳动成果必须建立在交流上即幸福是被给予3教师幸福的集体性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的统一、具有合作性共享性和超越性4教师幸福的无限性时间和空间)
二、教师公正首先要尊重和信赖学生(一、教师公正的必要性:
有利于良好教育环境的形成、教师威信的提高、幼儿学习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幼儿的道德成长二、教师公正的特点:
教育性、实质性、主体自觉性三、教师公正的内容:
教师公正——对象性公正,最主要做到:
1平等对待婴儿2爱无差别、一视同仁3实事求是、赏罚分明4长善救失、因材施教5面向全体、点面结合)
三、教师仁慈(一、教师仁慈的特点:
教师仁慈的教育性、教师仁慈的理性色彩、教师仁慈的方法特征——爱之得法二、教师仁慈的内涵:
1对幼儿心态的正反两方面,无条件的爱心、高度的宽容2集中在对幼儿成长的有效帮助上三、教师仁慈的主观条件:
具有较高的道德境界、拥有教育效能感——教育信心、掌握高超的沟通与表达技巧、做学生的心理关怀者)
四、教师义务教师职业道德义务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教育公正和教育仁慈(一、劳动自由:
教师劳动过程中自由处理问题空间很大、教师劳动自由是履行教育义务的前提二、自由劳动选择的三种冲突情境:
个人利益爱好与道德义务、道德义务之间、教育技术处理中国“虚假冲突”——解决前两个要提高职业道德义务认识、第三个提高教育能力道德义务的形态:
一般道德义务教师要比一般人更严格履行、教育道德义务教师要严格履行四、教师道德义务的践行:
努力培养之间的道德义务认识水平、努力提升之间的教育事业意识水平、实现教育义务意识向教育良心转化
五、教师良心(一、内涵:
恪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团结执教二、教师职业良心的特点:
层次性高、教育性强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两方面内涵:
整体意义上如何形成、教师个人如何形成)
促进教师和婴儿相互作用的策略:
一、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一直起主导作用的一方:
1无论直接教还是间接教教师都控制着教育过程的方向2尽管幼儿是学习的主体,但是教师可以通过创设环境、调动兴趣、激发动机来引导幼儿积极的与其配合使幼儿的学习为教师所控制3教师与幼儿的相互作用的质量主要由教师决定,否定其主导作用就是否定教育本身)
二、直接“教”时要注意的问题(1变单向的“教”为双向的交流2变单一的语言传授为多样化的教育手段3重视情感效应4重视幼儿的个别差异,因人施教5重视随机的“教”6直接教与间接教的结合)
三、间接教要注意的问题(1与直接教的方式相结合2正确的角色定位3环境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别差异)
第四章
教师职业道德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政治修养(1加强理论修养2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修养3加强十几个、人生观、价值观的修养4加强政治修养5加强理想和信念修养)
二、道德修养(1必须提高道德认识2必须陶冶道德情感、坚定道德信念3必须训练道德行为)
三、知识和技能修养(1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尤其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修养2加强科学的基本理论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理论的修养3加强教育科学理论修养4加强心理科学理论修养5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修养6加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修养)
四、心理素质修养(1要提高对心理冲突和挫折的认识和承受能力2要培养良好的心境,保持情绪健康3要有良好的自我意识4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5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学会自我调节)五、审美修养(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
冶情、启真、储善、塑形)
教师职业道德自我修养的途径:
一、认真读书,善于向书本学习向书本学习:
学习的主要方式
二、虚心求教,善于向他人学习
三、积极进取,善于向榜样学习
四、参加实践,善于向社会学习
教师职业道德自我修养的方法:
一、自我激励,发觉自我修养的动力教师强化自身的教师意识,激发自身的修养需要,是师德的首要环节
二、自我设计,确立修养目标
三、自我陶冶,积累情感体验
四、磨炼践行,培养意志品质(要做到:
1慎独2内省3从善如流、博采众长)
第五章
幼儿园教师职业形象的教育价值:
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蕴藏着丰富的教育价值,者不仅有利于教师工作效率的提高、教学任务的完成,而且有助于幼儿教师职业感的增强,缓解心理压力,帮助个人修身养性、完善自我。
具体而言:
一、教师形象对自身的作用。
(1教师的形象具有较强的外显性和感染力2教学中的语言对教学有巨大影响,是教师影响力的重要体现3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体态语会影响到整个教学4教师的待人接物也具有形象的影响力)
二、教师形象对幼儿的感染力和示范影响。
(教师形象本身是一种宝贵的教育资源。
对幼儿品行的影响潜移默化、意义深远,教师的个体形象会在学生心灵中储存终生,以至吸收为自己的个性特征)
三、教师形象对幼儿园其他成员及园风的影响。
(帮助教师约束自我、尊重他人、相互理解合作,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对同事、园领导、学生家长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形成良好园风)
四、教师形象对社会的影响(教师的风度、仪表也会为社会群众所仿效,产生社会效应,此外教师形象会通过培养的人参与社会实践对社会产生影响)
教师职业形象设计的基本原则:
职业性、道德性、审美性、个性化
教师职业形象设计的具体要求:
服饰上,基本要求——整洁得体。
适合体形、适合性格、适合年龄、适合教育对象。
仪态上,1发型,活泼、富有朝气2容貌,化妆自然、清新、亲切,最忌浓妆艳抹3姿态,基本要求——稳重自然。
语言上,文明、规范、生动、还需要了解说话对象的情况人类语言的特点规律性、变异性、艺术性
举止上,稳重、从容、大方,具体而言是谈笑有节制,动作要得体
幼儿园教师的多种职业形象:
学校成员、家庭成员、社会成员
第六章
国外教育法经历的四个发展阶段1零星立法阶段2普及义务教育立法阶段3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4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
教育立法的价值:
依法治教是一个国家对教育实施较为成熟管理的主要标志。
教育系统必须不断适应社会体制的变革和发展。
因而教育除了自身内部不断调适之外,从根本上,它必须有自己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教育立法
1教育立法的秩序与调整价值(秩序的维护功能、维护日常教育生活秩序、为公民特别是教育工作者提供行为规范)
2教育立法的正义与公平价值(教育的公正主要体现社会主义平等的原则,对教育机会平等的理解包括,起点上、过程上、终点上的平等)
3教育立法自由与规范价值(法律总是将自由与责任联接在一起,为公民实现平等的自由提供保护机制。
与自由联接的责任有两种:
行使自由权无害他人,对社会负责。
对自由选择而妨害他人主要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教育立法的经济价值和效益价值(法在促进效率中的作用:
1确认并保障个人的物质利益,鼓励人们依法为争取物质利益而奋斗2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提高效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财产3确认和保护有效益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的生产力4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决定的效益有两层含义,有效性——活动的效率、有益性——达到有价值的结果。
效率和公平在价值序列中的阶位依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经济增长成为主导效率优先,我国现阶段效率具有优先性)
我国教育立法的法源法源——法律渊源:
宪法、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
纵向结构,一、与国家宪法相配套、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作用的教育基本法——教育法二、与教育法相配套的单行教育法律,以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法律中的条款三、与教育法律和其他法律相配套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教育行政法规四、部门教育规章五、地方性教育法规
横向上,我国教育立法体系分为一、权力机关立法(人民代表大会)二、行政立法(行政机关立法)
我国的教育立法程序:
一、教育的立法准备提出教育法前的有关立法工作二、由教育法案到教育法(1提出教育法案2审议教育法案3表决教育法案4公布教育法文件)三、教育立法的完善阶段(1进行教育立法的解释2进行教育法的修改和补充3教育法的废止)
第七章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育行政机关(1以管理者身份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宣布证书无效、收回和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取消颁发证书资格2以平等身份与相对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而是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3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法律地位不平等4教育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即被管理者的法律关系——教育行政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其他法律主体另一方)
学校的法律地位: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其中学校具备权利主体能力包括:
1权利能力2行为能力具体表现为:
办学的自主性、财产的独立性、机构的公益性
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展开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居于主导地位的特定基本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资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判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育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制裁(1对人身的制裁,人身罚——执行者公安机关2限制行为能力,能力罚——取消资格、证书、停考、招生人员撤职3剥夺财产,财产罚4申诫罚——取消荣誉称号、谴责、通报训诫、责令道歉、警告)
二、补救(1财产上的补救2精神补救3对违法行为的否定)
三、强制(强制与制裁的区别:
强制,强迫履行义务——制裁,剥夺某种权利;强制,在过程中——制裁,查清之后)
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归责要件: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教育法律责任主体与规则形式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对象:
1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责任主要是补救性的,对其尚无制裁性法律责任形式
2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由所在行政机关负责赔偿,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人员应承担部分、全部费用
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与校长(也包括教师)——普通全日制学校一般不宜罚款和取缔
4学生——不能采取一般行政处分形式、不宜罚款、一般是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5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本人不必接受义务教育,监护对象适龄有责任使其接受
6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违反经费管理规定——行政处分、犯罪的——刑事责任、破坏教育教学秩序——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
第八章
遵守教育法律、保护儿童权益的意义:
是依法治教的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教基本要求是树立正确儿童观的需要(辩证唯物主义儿童观:
儿童有各种合法权利、儿童发展受制多种因素、整体性、差异性、儿童通过活动得到发展操作活动、交往活动)
儿童作为一般公民享有的权利:
一、人身权利和自由1生命健康权2人身自由权3人格尊严权4通信自由权和通信秘密权
二、平等权
三、政治权利和自由
四、经济权利儿童经济权利主要是财产权,最密切财产权——所有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五、文化、教育权利
儿童的特殊权利:
特殊权利是权利主体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社会性质决定
一、获得抚养教育权
二、获得卫生保健权
三、受教育权(法律对儿童受教育权丰富、具体、独特的内容表现在:
1教育的内容十分广泛,目标十分明确
2接受义务教育
3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儿童接受特别教育)
四、获得健康成长的环境权
五。
游戏权
儿童保护的主要途径:
一、家庭保护地位和作用:
1家庭保护是儿童成才的起点家庭——儿童最早受教育和影响最深、最广泛的场所家庭对儿童承担的责任主要通过教育表现家庭教育——奠基作用
2家庭保护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偶见重要条件
特点:
盲目性、合理性、多重性、强制性
内容:
1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保护
2对未成年人受教育的保护
3对未成年人思想品质的正确引导
4对未成年人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学校保护
特点:
保护主体的特定性、保护对象的特定性、保护内容的双重性
内容: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社会保护广义上两含义——社会诱导过程中、学习过程中作用:
1促进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
2为家庭学校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3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儿童的自我教育能力
特点:
自主性、广泛性、适应性、复杂性
内容:
社区保护、文化保护、国家保护
四、司法保护地位和作用:
1司法保护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其他任何法律保护手段都无法代替的
2司法保护不仅在实体法上对儿童权益进行维护,而且在程序法上给予保障
3尽管司法保护与其他保护手段是相互联系的,但是其他保护只有以司法保护为后盾,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内容:
1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并通过这种制裁达到抑制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2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由司法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分别予以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3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的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并予以民事制裁
4对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处理中必须贯彻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切忌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挽救教育上
第九章
教育行政执法的特点:
1执法依据主要是教育法律法规,即适用法律的专门性
2只有教育行政才可以行使此权力,即执法主体的恒定性
3教育行政按照自己的职权范围程序进行活动,即权责分明
4以特定的教育法律关系调整的主体为执法对象,即对象的特定性
教育行政执法的三种形式:
一、教育行政措施(内涵:
确立相对人教育法律上的地位、废除相对人教育法律上的地位、确认相对人教育法律上的地位或事实)
二、教育行政处罚(四类:
申诫罚、能力罚、财产罚、救济罚——责令限期清退、修复、赔偿、没收)
三、教育行政强制执行(间接和直接)
教育法律救济:
(主要方式:
诉讼渠道、行政渠道、其他方式)
一、教育行政复议程序:
1相对人提出申请2复议机关受理3审理4决定5执行
二、教育行政诉讼
特点:
主管恒定、诉权专属、标的确指、被告举证、不得调解
受理范围:
只受理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不服的案件有关、外交等国家行为的,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不予受理
管辖: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裁定管辖三种情形:
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管辖权的移送)
基本过程:
1诉讼和受理基本方式书面,书写困难也可口头2审理和判决3执行
教育执法监督主体:
横向分为:
一、国家机关法制监督(其中纵向分为1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行政监督3司法监督)
二、社会力量法制监督(其中纵向分为1社会组织的监督2人民群众的监督3社会舆论的监督4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教育法制监督的途径:
1教育执法检查2教育督导3教育行政监察(特殊性:
1监督检查教育管理部门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2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看其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的符合程度,对相违背的,建议予以撤销、废止和纠正3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教育审计
十著作专项整理(连线配对练习)
1儿童权利宣言
2儿童权利公约
3钦定学堂章程
4奏定学堂章程
5强迫教育章程
6普通教育暂行办法
7学制体系改革
8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9关于试验改革学制的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A新教育制度在我国形成
B近代中国第一个教育法规
C第一个真正推行的学制——癸卯学制标志资产阶级性质的
D南京临时政府教育立法的开始
E近代历史上最早教育强迫法令
F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性条约
G基本精神强调儿童不仅是被保护的对象还是积极性创造性的权利主体。
规定儿童是未满18岁的公民,体现四个原则:
儿童最佳利益、尊重儿童尊严、尊重儿童观点和意见、无歧视
H建国后第一个重要教育法规
I奠定中国近代学制模型
J为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和基本框架
K建国以来第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
L创立了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1-F、2-G、3-B、4-C、5-E、6-D、7-I、8-H、9-L、10-K、11-J
十一名词解释专项整理
重要的名词解释(共56个黑体并下划线的为重中之重43个):
教师职业道德9-4-1(第9页-第4自然段-第1行)教师职业态度13-1-2教师职业纪律14-4-1教师的职业作风18-3-1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32-2-1依法执教42-2-1廉洁从教44-6-1热爱学生50-5-1教师人际关系70-2-1师幼关系(还要补充含义的三方面1教师与幼儿之间的心理关系2多种交往形式形成有互动性3特殊的人际关系向幼儿一方倾斜)70-3-1教师幸福74-2-1教师公正78-4-1教师良心91-3-1教师人格102-3-2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111-6-2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境界126-2-5教育法或教育法规187-3-1(广义、狭义)教育立法的经济价值202-2-1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208-1-1教育法律责任221-3-8教育行政机关224-4-3学校的法律地位226-3-1教师资格制度240-2-1教师职务制度242-3-5教师聘任制度243-8-1教育法律责任的内容244-2-1补救245-3-1强制246-2-1依法治教260-5-1儿童观261-2-1人身权利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幼儿园教师 道德 法律 修养 重点 2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