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数字城管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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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数字城管考核办法
余杭区2019年“数字城管”考核办法
根据《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数字城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09〕251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数字城管工作水平,提高运行实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区委系列全会精神,以治理环境、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完善智慧城管体系,依法强化城市管理创新,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促进城市“洁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全面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档升级,实现城市精准精细精美管理。
2、主要目标
(一)拉高标杆,提质增效。
按照“全域美丽”建设工作部署,始终聚焦群众的实际需求,创新思路,对标一流,从压实责任入手,继续提升数字城管运行标准和质量,强化考核评价环节,以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助推“全域美丽”建设。
(二)标准统一,运行规范。
严格对照立结案标准,规范日常运行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交办、处置、协调、评价机制,形成监管运行闭环;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整合、挖掘利用,寻求城市管理运行规律,切实发挥数字城管实效。
(三)落实扩面,全面覆盖。
结合区域发展实情,科学规划,推进数字城管在建制镇的全覆盖,实现建制镇数字城管的规范化运行,确保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
三、实施机构
在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对各镇、街道(平台)和区级部门(单位)的数字城管考核;各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数字城管考核办法,实施对本辖区社区(村)及各内设职能部门(科室)的数字城管考核。
四、考核区域
数字城管覆盖区域。
五、考核对象及目标
(一)镇、街道(平台):
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塘栖镇、瓶窑镇、径山镇、余杭街道、五常街道、良渚街道、崇贤街道、乔司街道、仓前街道、运河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仁和街道的数字城管问题及时解决率达98%(含)以上,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完成数字城管扩面工作,试运行3个月后,问题及时解决率达98%(含)以上。
(二)区级部门(单位):
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林水局、区卫健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集团、区水务控股集团、国网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邮政余杭分公司、电信余杭分公司、移动余杭分公司、联通余杭分公司、数字电视公司(华数)、港华燃气公司、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数字城管问题及时解决率达98%(含)以上。
(三)镇、街道(平台)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数字城管区、县(市)平台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杭数领[2014]4号)要求,配足相关岗位人员,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保系统高效运行。
(四)镇、街道(平台)以及区级部门(单位)根据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参加会议、培训、现场协调,稳步提升问题处置实效。
六、考核公式
(一)镇、街道(平台)。
镇、街道(平台)指上文“考核对象及目标”第
(一)部分涉及的镇、街道(平台)。
已解决问题数
问题及时解决率=--------------------------------------重点指标扣分率
应解决问题数
重点指标扣分率=反复发生数+处置超时倍数+超返工次数+超缓办数+超延期数+超超时派遣数+市级暗访漏报件+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市级热线投诉漏报件+推诿件
其中,反复发生数、超返工次数、超延期数、超超时派遣数、市级暗访漏报件每发生1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超缓办次数、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每发生1件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处置超时倍数中,捆绑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捆绑处置时间未超时,本单位实际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推诿件每发生一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3个百分点;市级热线漏报件每发生1件扣问题及时解决率0.5个百分点。
(二)区级部门(单位)。
区级部门(单位)指上文“考
核对象及目标”第
(二)部分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
已解决问题数
问题及时解决率=----------------------------------------重点指标扣分率
应解决问题数
重点指标扣分率=反复发生数+处置超时倍数+超返工次数+超缓办数+超延期数+市级暗访漏报件+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市级热线投诉漏报件+推诿件
其中,反复发生数、超返工次数、超延期数、市级暗访漏报件每发生1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超缓办次数、超时回退件、有责差错件每发生1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处置超时倍数中,捆绑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2个百分点,捆绑处置时间未超时,本单位实际处置时间超时1倍的,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1个百分点;推诿件每发生一起扣当月问题及时解决率0.3个百分点;市级热线漏报件每发生1件扣问题及时解决率0.5个百分点。
七、考核评价方式
(一)月度考核。
围绕问题及时解决率目标,由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以及各区级部门(单位)数字城管的问题及时处置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度考评。
年底由区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以及各区级部门(单位)数字城管的问题处置情况进行核算汇总,形成“年度综合考评结果”。
(三)考核说明。
1.对新纳入的余杭数字城管网络单位、新建设的“镇、街道(平台)数字城管”从系统运行后的第四个月起实行考核。
2.未按照要求完成年度数字城管建制镇扩面任务的单位,数字城管涉及的综合考评不得分。
3.镇、街道(平台)下属部门(如城建办、卫生办等)和属地城管执法中队的考核成绩,纳入该镇、街道(平台)考核内容。
4.区级部门(单位)单位派出机构(如交警中队等)的考核成绩及案卷数量,纳入该派出机构的上级部门(如区交警大队等)考核内容。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通报公示。
月度考核成绩以《余杭城管》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抄报区有关领导、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区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季度成绩定期在区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二)综合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各有关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等相关考核内容。
1.年度综合考评。
纳入综合考评的镇、街道(平台)按年度考核排名计算得分率,每下降一个名次,扣得分率1个百分点,即第一名得分率为100%,第二名为99%,第三名为98%……以此类推,问题及时解决率低于98%的得分率为0;纳入综合考评区级部门(单位),问题及时解决率大于99%(含)的得分率为100%,小于99%大于98%(含)的得分率为75%,小于98%的得分率为0。
2.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考核方式按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先评优。
用于数字城管评先评优、城市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等工作。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相关术语及考核统计细则
2.关于案卷处置延期、缓办的使用说明
3.关于事件、部件分类计时说明
相关术语及考核统计细则
1.问题及时解决率:
在统计时段内,已解决问题数与应解决问题数的比率,扣除重点指标扣分率后所得的值。
2.应解决问题数:
在统计时段内,按标准处置时限和
要求应解决的问题总数。
3.已解决问题数:
在统计时段内,应解决问题数中已解决的问题总数。
4.处置超时倍数:
在统计时段内,问题实际处置时间超过规定处置时间的倍数(小数取整),处置时间包括捆绑处置时间和单位处置时间。
其中捆绑处置时间是指从案卷进入派遣平台到案卷进入结案平台之间的规定时间;单位处置时间是指案卷进入本单位账号到本单位执行批转或回退操作的规定时间。
5.返工次数:
在统计时段内,因问题处置未达到处置要求而要求再次处置的次数。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镇、街道的允许返工次数为应解决问题数的1.5%;区级部门(单位)的允许返工次数为应解决问题数的2.5%。
6.超返工次数:
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比例的返工次数。
7.超时回退次数:
区级部门(单位)在超过案卷处置时限(捆绑计时)的三分之二时间(黄灯提醒案卷)后,回退非本部门(单位)责任案卷的次数。
8.超时派遣数:
在统计时段内,超过规定派遣时间的派遣案卷数(规定派遣时间为一个案卷20分钟)。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月度允许超时派遣数为本城区月度派遣案卷数的3%。
9.超超时派遣数:
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比例的超时派遣案卷数。
10.派遣延期率:
在统计时段内,延期派遣的次数占本城区派遣案卷总数的百分比。
月度允许派遣延期率为3%。
11.缓办数:
在统计时段内,因处置难度较大或责任不清暂无法解决,提请暂缓处置的案卷数,缓办期限为1个月,到期后系统自动流转到待办栏。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每条案卷可缓办多次,按次累计,镇、街道(平台)的缓办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0.3%;区级部门(单位)的缓办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0.5%。
12.超缓办数:
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范围的缓办次数。
13.延期数:
在统计时段内,因处置难度较大或责任不清,处置时间不够而提请延长处置时间的问题数,延期时间为问题标准处置时间的1倍。
该指标按月度控制,每条案卷可延期多次,按次累计,镇、街道(平台)的延期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1%;区级部门(单位)的延期数不超过当月应解决数的1.5%。
14.超延期数:
在统计时段内,超过允许范围的延期次数。
15.市级暗访漏报件:
在统计时段内,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实地暗访检查通报,经与责任单位核实,存在未落实日常巡检、管理责任情况的问题数。
16.市级热线投诉漏报件:
在统计时段内,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市级热线投诉,经与责任单位核实,存在未落实日常巡检、管理责任情况的问题数。
17.有责差错件:
在统计时段内,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它规定和要求派遣或处置的案卷数;未按区数字城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参加会议、培训、现场协调次数;未按区数字城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严重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应急处置以及未根据要求落实无主案卷“代整治”的问题数;由于工作人员数字城管系统、处置通操作错误被市级检查通报的案卷数;各单位未落实数字城管长效运行机制,未明确数字城管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日常联系AB岗工作人员以及人员发生变更三个工作日内未报备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单位,每发现一次记一件有责差错件;问题处置单位使用处置通软件回复案卷比例少于月度应解决数50%的,计一件有责差错件。
18.推诿件:
在统计时段内,责任明确但拒绝按要求处置的案卷数。
19.反复发生件:
在统计时段内,主要道路同一地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2次以上(含2次),次要道路同一地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3次以上(含4次),背街小巷及其他区域同一地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4次以上(含4次)。
同一地点指10米*10米的单元网格内,由系统自动统计,并结合人工甄别确认(沿街商铺以同一家店面为准)。
(上述提到的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和其他区域均与《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立案结案规范(2017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相一致)。
关于案卷处置延期、缓办及人工甄别说明
一、禁止延期和缓办的问题类别
1.已超时案卷;
2.紧急案卷:
各类井盖缺失,消防设施(消火栓)、环卫取水栓、绿化取水栓大量漏水,杆线(电杆、路灯杆)、行道树倒伏或影响安全吊挂,污水管、化粪池满溢,道路、人行道、盲道塌陷且影响安全,自来水、燃气、热力管网破裂且影响安全,路面冰冻(积雪)影响安全,路面大面积污染、抛撒等经审核影响安全或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等问题,并确定为紧急案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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