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学校艺术展演季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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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学校艺术展演季实施方案
印发《深圳市龙华新区2012年学校艺术
展演季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教育办: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要求和《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定于2012年5月至6月举办深圳市龙华新区学校艺术展演季活动。
现将《深圳市龙
华新区2012年学校艺术展演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深圳市龙华新区2012年学校艺术
展演季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龙华新区学校艺术展演季活动。
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及《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坚持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我市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题和内容
(一)展演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二)展演内容:
内容分三类: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暨校长论坛。
三、参加对象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暨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
四、组织机构
成立龙华新区2012年学校艺术展演组委会
主任:
骆秋雄(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筹备组组长)
副主任:
张学斌杨雄伟
成员:
黄伟堂叶志辉廖文芳谢蔚郑伟文
刘振汉李吉刘群忠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学斌兼任。
组委会下设3个工作组:
1.演出组。
具体负责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或课本剧、朗诵)节目的比赛和演出工作。
负责人:
各办事处教学研究中心音乐教研员。
艺术表演等具体工作由观澜教学研究中心协助新区教育科筹备组。
2.展览组。
具体负责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的收集和评选工作。
负责人:
各办事处教学研究中心美术教研员。
3.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暨校长论坛组。
具体负责全市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工作,以及各区推荐学校的组织材料、先进工作个人材料的收集和评选工作。
负责人:
各办事处教学研究中心负责教科研的教研员。
五、活动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
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
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
含伴奏不超过5人,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声乐类节目均不得使用伴奏带,现场不使用扩音设备。
2.器乐节目
合奏:
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
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
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
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舞蹈场景、道具力求简洁,不得使用吊景或大型的、不可及时搬移的场景、道具;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均不得先期录音制作,须现场表演。
场景及道具力求简洁,不得使用吊景或大型的、不可及时搬移的场景及道具。
5.朗诵(该项目为省内单设新增项目)
节目形式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语言部分不得先期录音制作,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
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
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
均为14英寸,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三)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方案另文下发。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办事处、学校初评阶段(4月)
以办事处和各学校为单位,根据市区有关部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内外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并注重在普及的基础上抓提高。
在办事处范围内择优上报项目节目。
(二)龙华新区展演选拔阶段(5月)
各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做好艺术表演类及艺术作品类的初评工作,选拔出参加龙华新区的优秀节目、作品、论文等,并做好本办事处开展活动的材料汇总工作,有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及活动简报。
1、展演时间安排如下:
(初定)5月18日
龙华新区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朗诵等各专项集中展演。
新区将委派评委进行现场评审,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市决赛。
在全国第三届中小学艺术展表演类一等奖的团队,也参加展示。
但不参加比赛评奖。
2、艺术表演地点:
观澜办事处文体中心小剧场
场地负责:
观澜文体中心
3、名额分配:
观澜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4个,报送艺术作品类50幅;大浪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2个,报送艺术作品类20幅,龙华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4个,报艺术作品类25幅;民治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3个,报艺术作品类25幅度。
请各办事处在5月1日前将附件2填写好,文件交换至观澜教学研究中心王建军处。
6月1—5日龙华新区艺术作品类评选,并选送参加广东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作品。
请各办事处在6月1日前,将艺术作品送龙华新区教育科,地点:
观澜二中行政楼4楼407。
(三)参加深圳市决赛阶段(6-7月)
6月4日—13日全市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朗诵等各专项集中展演,省教育厅将委派专家进行现场评审,以此评定出省级奖项。
7月2日—6日全市艺术作品类评选,并选送参加广东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作品。
七、报送节目和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同一节目的表演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报送参加区艺术展演节目类别的比例原则上为:
声乐30%;器乐30%;舞蹈30%,校园剧课本剧(含朗诵)10%。
由于新区必须有一个合唱节目报送参加市里比赛,请学校合唱项目优势特别突出的学校,强化训练。
中学组与小学组的节目数比例根据各办事处中小学校的比例数决定。
凡获得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一等奖的团队,可直接进入全市决赛,且不占用各区艺术表演类报送的节目名额。
(三)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
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属区、学校名称、参赛组别、作者姓名、所在年(班)级、作品名称和种类、创作时间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作品标签附后。
(四)报送的节目和作品须经过各教育办初评,按照要求填写好“节目申报表”和“作品申报表”(附后),并加盖公章,与电子文件依时报送龙华新区教育科。
八、奖项设置
本届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设各办事、各学校优秀组织奖,从中推荐参评深圳市、广东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奖项。
要求学校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详尽的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
(二)艺术表演奖:
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朗诵各项节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艺术作品奖: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各项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
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类每件作品指导教师1名)给予指导教师奖
(五)优秀创作奖:
在专门为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
(六)艺术教育论文奖:
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二、三等奖。
(七)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从组织、管理、服务学校艺术活动的开展,有个人经验和事迹材料,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先进个人称号。
九、组织工作
(一)各单位对本届活动要高度重视,各办事处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本次活动要求,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保障活动经费的落实。
各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单位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各办事要对参加展演的节目和作品进行资格把关,坚决杜绝为追求奖项名次而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
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名次,并予以通报批评。
十、经费保障
龙华新区集中展演活动的经费由新区负责;各办事处组织展演活动的经费由各办事处自行解决;各校组织参加集中展演活动的交通、餐饮等费用由参演学校自行解决。
附件:
1.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艺术作品标签
2.深圳龙华新区学校艺术展演季艺术表演类节目申报表(参演学生名单)
3.深圳市龙华学校艺术展演季艺术作品申报表
附件1
深圳市龙华新区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艺术作品标签
学校名称(区办事处)
组别
作品种类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所在年(班)级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创作时间
注:
此标签贴于艺术作品背面。
附件2
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艺术表演类节目申报表
区属:
区(区公共事业局长盖章)类别:
声乐/器乐/舞蹈/剧(朗诵)2012年月日
序号
组别
节目形式及名称
时间长度
表演人数
参演学校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是否
原创作品
原创作者及其单位
舞台要求
填表人:
填表说明:
1.按照节目类别分别填报此表,一个类别填报一张表格。
此表可续延。
2.每个节目须附参演人员名单。
3.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填报不得超过3人。
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艺术表演类节目参演学生名单
参演学校
节目形式及名称
参演人数
指导教师
参演学生名单
学生姓名
所在年(班)级
学生(证)号
学生姓名
所在年(班)级
学生(证)号
填表说明:
此表须与《申报表》一同报送,可延续。
附件3
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艺术作品申报表
区属:
(区公共事业局长盖章)类别:
绘画/书法/摄影2012年月日
序号
组别
作品种类及名称
作者姓名
所在学校及年(班)级
创作时间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人:
填表说明:
1.按照作品类别分别填报此表,一个类别填报一张表格。
此表可续延。
2.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只可填报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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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 龙华 新区 学校 艺术展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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