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委托代理会计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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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委托代理会计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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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委托代理会计工作总结
村集体委托代理会计工作总结
石狮市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
甲方:
镇(街道)村(社区)乙方:
镇(街道)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出的《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__3]1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农经管[20__5]204号)文件要求,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村集体财务会计事项委托给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的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受侵犯。
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公布榜,1
有权查询票据等会计资料。
4、甲方有权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规定时间内将每月或每季度的所有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或当季度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要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或下季度移交,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社区居)务监督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
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
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公布榜,并将乙方提供的公布榜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村(社区居)民的监督,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
l、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
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正。
2、乙方有权向镇经管部门汇报甲方的财务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l、乙方必须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本行政村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置账簿,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
2、乙方要按要求(用计算机)及时做账,提供报表和公布表,并保管好会计资料,不得遗失。
3、乙方要接受甲方及其村务监督小组的账务查询,并耐心解答甲方成员对账目提出的质疑。
4、乙方要接受镇、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乙方要尊重甲方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
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资金,做到“谁拥有,谁使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会计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市、镇(街道)经管站各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镇(街道)集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
年月日
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
_________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乙方(委托方):
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三资委托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1.代理记账。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为乙方设立账簿、账表等,并根据业务往来填制记账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
2.代理资金。
加强资金的收支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加强监督,要防止村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3.代理会计档案。
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要建立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的档案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人负责。
4.提供会计信息。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并制作财务公开表,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5.提供土地流转服务。
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土地流转规范合同文本,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办理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建立土地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乙方的责任:
1.清理账目理顺财务。
组织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民主监督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财务清查小组,对村集体的财产物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1
逐一进行全面地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并将清查结果向群众
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账证、账实相符后,
并办理交接手续。
2.健全管理制度。
配合甲方共同研究制定财务预决算、
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结算资金管理、财产
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财务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
管理等方面的财务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3.使用统一票据。
为了规范票据使用,禁止白条入账,
乙方要使用县农委(经管局)印制统一的村集体收款收据和
规范的其他票据,收款收据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4、强化民主监督。
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5—7名民主监督员,成立民主监督小组。
为保证民主监
督小组监督的独立性,村干部不参加民主监督小组。
5、严格收支管理。
一是加强支出管理。
村级发生经济
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
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交村民主监督小组审核同
意并签字盖章,大额资金开支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加强收入管理。
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
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乡镇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赤水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推动我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是村集体将会计核算业务书面委托给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由代理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范围包括本镇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以及含有村集体经济成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四条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要遵循村集体自愿,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村集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
第五条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工作步骤:
1、依法委托。
村集体将会计业务依法委托给代理中心代理,并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委托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将由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盖章的表决结果报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2、清理理财。
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村集体的财务账目进行清查,理清财务账目,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账款相符,查清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财务状况。
3、公布财务账目,村集体应将清查的结果向村民公布。
4、办理移交。
村集体会计和代理会计要按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会计账目、财务负责人印章、会计印章交接等工作,并由村集体负责人、村务监督小组组长、镇
1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派员负责监交。
5、村集体移交会计账目后,村不再另设会计,只设报账员一名,负责村集体出纳和报账工作。
报账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农村财会任用证》。
报账员经村集体研究提出,并报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担任。
所在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报账员。
第六条镇设立代理中心,代理中心应当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
其负责人由镇人民政府指定相关人员担任。
第七条镇代理中心配备了3名代理会计,代理会计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农村财会任用证》。
代理会计经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后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期满后,经考证合格者,由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一年。
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方可续聘。
代理会计工资待遇由镇人民统筹安排。
第八条代理会计的职责:
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反映违法违纪问题;
2、列席所代理村集体的有关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兴办公益事业等经济活动的会议,参加所代理村的财务计划编制;
3、办理所代理村集体的各项会计业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填写会计账目,编制财务会计及农经报表,保管会计档案;
4、做好备用金领取的审核审批工作,定期与村集体核对资金余额,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5、协助所代理的村集体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6、承担所代理的村集体筹集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8、负责村集体重要票据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村集体报账员的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负责本村集体财物的管理,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收款票据和支票;
4、办理报账工作;
5、协助编制农经报表;
6、做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7、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第十条凭证传递和财务核算程序:
1、村集体发生经济业务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
原始凭证经报帐员初审认定、办理报销手续后,登记现金存款日记账。
2、村报帐员应在每季度末一个月的25日前将所有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交村务监督小组审核。
村务监督小组对符合支出规定的凭证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审核专用章,或由村务监督小组长签字盖章;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应由报账员退还经办人员,收回支出的款项,同时调整现金存款日记账。
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后,要填制《村务监督小组理财报告表》,并经参与审核的监督组成员签章。
3、报账员将经过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汇总,连同《村务监督小组理财报告表》一并于该村结账日时报送代理中心,并办理票据交接手续。
4、代理会计对原始凭证逐张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加盖会计审核专用章;发现原始凭证存在以下问题的,应予拒绝入账。
(1)内容、手续不完整,数字或者金额填写不准确;
3
(2)违反财务审批制度;
(3)内容不真实、不合法。
同时,违反上述
(1)、
(2)款规定的原始凭证,要责令退回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入账;违反第(3)款规定的凭证,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代理中心负责人报告。
报账员对不符合开支规定予以退回的,要收回款项,同时调整现金存款日记账。
并与代理会计核对货币资金余额,补足备用金。
5、代理中心应在每季度后的第一个月5日前完成会计核算工作。
代理会计根据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财务公开表应当以村集体财务收入和支出明细账目编制,不得以总会计科目编制。
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资料经代理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反馈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财务处理完毕后,代理会计应将财务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终了,代理中心应当配合各村核算当年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收益分配,填报年终财务报表,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同时核对各项财产和债权债务,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村集体必须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下一年度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于次年元月30日前送镇人民政府和代理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
村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管理。
在代理中心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调阅须经代理中心负责人签名____同意,代理中心负责对各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及会计档案资料保密。
第十四条村集体各项收入一律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
4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严禁使用外购或自制票据。
代理会计负责向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统一申领后,由报账员专人领用。
报账员领用的收款收据用完后,应当报代理会计核销方能领用新的票据。
严禁将票据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
村集体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一个村集体只允许设立一个银行账户,账户必须留有村集体公章、村主管财务人员及代理会计私章。
严禁私设账外账。
第十六条
村集体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代理中心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村集体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在收款之日起三日内解缴开户银行或信用社,严禁坐支现金;支出经代理中心核准从银行存款中领用。
第十七条村集体现金应当由报账员专人保管,其他人不得保管现金。
报账员结账时应当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代理会计应当按时检查村集体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村集体日常经常活动实行备用金制度。
原则上,村财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备用金不超过1000元;村财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20_元。
代理中心根据各村上一年度村财收入确定备用金限额。
因财产购置、项目建设等用途,需大额开支的,应事先填写经费开支计划书,经村主管财务人员签署意见,报代理中心审批后,办理领款业务。
经费开支计划书应连同该笔业务的支出凭证一起入账。
第十九条
代理中心应严格审核、把关村干部工资补贴、会议费、报刊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
对侵占、平调村集体财产或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项摊派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代理中心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条村集体要执行取消村组接待费的规定。
在会议核算时,原则上不设置“接待费”明细科目,不列支或变相列支接待费用。
因公益活动需要的接待费用,实行事前报批制度。
由村级填写经费支出预算审批表,经代理中心负责
5人签批后方可开支。
经费支出预算审批表、参加人员签名____单要连同相关票据一起入账,在“公积公益金”科目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代理中心处理村集体新建、扩建重大工程的入账业务时,必须查阅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承建合同等相关资料。
村集体工程承包款的兑付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严格控制超标支付工程款。
工程预(决)算书、承建合同、验收证明等涉及工程项目的资料,必须连同最后一期工程的支付凭证入账处理。
对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的账务处理应当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无资产评估报告的,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代理会计应当根据村集体生产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已兑现的承包金、预收的承包金、欠缴的承包金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特别对欠缴的承包金要进行应收账务处理,不得遗漏。
第二十三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代理会计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和任职资格审验。
第二十四条代理会计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予以入账处理的,一经发现,代理中心应当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解聘处理;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账员不履行职责,不按时报账的,代理中心应当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农村财会任用证》;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赤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在20__年全县村级会计委托代服务工作会
上的讲话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巩固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以来的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村级会计委托代服务工作会议,其目的是:
总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今年工作。
首先,我授张局长委托,代表县农业局及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指导中心向辛勤工作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第一线的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别是要对今天参加会议的各位财政所长及兼职会计支持配合工作,表示真诚的谢意!
我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在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关心下,按照“巩固基础、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使村级收支财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取得了一定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组建了代理服务机构,完善了机制。
按照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领导的要求,十个乡镇以财政所、农综站为依托,组建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落实了办公场所、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及时开展了工作。
二是落实了兼职人员。
每个乡镇都在服务中心设置了主任、会计、出纳、审核岗位,配备了兼职人员,大部分乡镇1
会计由财政所人员兼任,出纳、审核由农综站人员兼任。
三是规范了收支。
村级的收支纳入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后,村级收支财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质量得到提高,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规范,通过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防止了会计信息不真、数字不实等问题。
有效制止了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等不良现象,确保了村级集体资金的安全。
四是制定和完善了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并已上墙。
通过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在制度上和财务收支环节上完善管理,堵塞了支出漏洞。
对农村财务管理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有效地遏制了公款私存、白条抵库、贪占挪用、挥霍浪费等现象,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推进了会计电算化进程,规范了会计业务处理程序。
通过推行会计电算化,提升了会计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
六是规范了村级财务收支票据,促进了收支行为规范。
在支出上,各乡镇严格审核把关,始终把合规合法票据作为会计入账的依据,切实遏制了白条入账的不规范现象。
七是推进了村务公开。
为确保村委干部之间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把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
为重点,定期和不定期公布,保证了村级财务运转的透明度和明主性。
通过对村级的收支情况公开,推进了村级民主化进程,增强了干群关系。
八是建立民主理财和议事制度。
村委的经济收支和重大经济事项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全过程的民主监督,化解了干群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
综述以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虽取得了以上成效,但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部分乡镇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由于业务培训跟不上,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乡镇在原始凭证处理、账簿登记、档案整理、会计资料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方面还有不规范现象,处理会计业务“以我为主”,只管自己看得懂,不管别人看得清,会计资料残缺不全等情况。
二是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个别乡镇领导对开展农村财务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够。
认为农村财务管理只要不出大的问题,没有贪污挪用,没有引发干群矛盾纠纷,满足于现状,对农村财务管理过问得少、研究得少,帮助解决问题的办法少,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难度,服务工作的质量。
三是记账不及时。
个别会计人员以工作忙为由,半年不处理收支业务,出现原始凭证处理不及时,记账不按时,报表不准时的现象。
针对这些不规范现象,20__年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是提高认识的一个环节,也是推进工作的手段。
因此,乡镇服务中心各位工作人员要提高对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加大宣传,提高委托代理服务的知晓率、影响力、重视度来把工作有序推进,做实管理。
一是要宣传委托代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进一步做好委托代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要有主动性和针对性。
要主动将代理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向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关心、协调,要避免工作找不着领导汇报,汇报了没有领导管的现象出现。
(二)强抓会计基础,着力推进规范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切实规范收支票据。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切实规范其财务收支票据。
各乡镇必须坚持做到白条不入账和不合规不合法票据不入账。
二是加强审核监督。
必须加强对支出原始票据审核,做到支出原始票据有经办人签字,有理财小组签章,有审核人
员确认,有领导签字核销。
每个环节都不能少,这就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者,就是要杜绝做假账、虚账,抵制白条入账,就是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发生的经纪业务进行监督。
三是严格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和《会计法》的规定,确保会计核算准确,会计业务处理及时,会计工作程序规范。
每位会计都要以会计基础规范为着力点,及时处理会计业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规定结账,按时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
做到账账、账表、账证、账实、账款相符。
五是规范设置会计账簿。
按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按规定登记账簿,按制度使用会计科目,按月或季度结账。
要按规定以村设置账簿,登记经济业务的发生。
六是做好财务公开。
要按月或季度将村级收支情况进行公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在阳光下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
各乡镇要结合这次会议精神,针对本乡镇实际,对村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
使他们懂会计业务,懂会计知识,懂财经纪律,懂财务管理。
把业务培训作为提升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来抓。
(四)加强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代理工作
农综站要加强与财政所、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沟通,要主动联系工作,做到工作上相符配合,认识上进一步统一。
在村级财务管理中,会计是记账,出纳是审核,审核是稽核,都有审核监督的职能,要做到职能清楚,职责明确,相互配合。
同志们,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赋予我们的职责,是推进基层明主化进程的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因此,我们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创新思路,把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百色市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一、我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农村财务管理问题逐渐被关注、重视,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做好并扩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尤显重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__6]3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__6]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21年7月正式启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截止目前,在我市12个县(区),135个乡(镇)1850个行政村中,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的10个县(区)51个乡镇474个行政村。
其中,田东县已在10个乡镇全面铺开试点工作,受益的行政村有136个。
二、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1、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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