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快速路3期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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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快速路3期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青岛快速路3期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审核批准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工程范围为:
东端自胶州路—长青路路口,南端在山西路路口,南侧与湾口海底隧道青岛端接线工程对接,北段在上海路路口,北侧与规划新疆路快速路工程相连。
全线采用高架形式,由东西快速路高架、莘县路立交和莘县路高架三部分组成。
桥面总长度约为3411m,其中工程东西方向全长约898米,南北向全长1138米,莘县路立交1375米。
东西快速路及莘县路均为快速路。
全线均为双向六车道,桥面标准宽度为25m,其中立交桥桥面标准宽度为9.5m。
地面道路均为双向六车道。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设计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青岛市政一公司、青岛城建集团、中铁十局
2编制依据
一、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0.全国人大建筑安全卫生公约
1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12.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4.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15.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6.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7.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18.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
19.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20.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1.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
23.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
2、适用的标准、规范(不限于):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T111-9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DG/TJ08-016-2004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DGJ08-114-2005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
DGJ08-903-20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适用的市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公司有关文件。
4、本标段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3安全文明监理服务内容
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和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地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安全设施监理:
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安全技术监理:
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安全验收:
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与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检查验收。
安全咨询:
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4安全文明监理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目标:
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管线事故,力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安全文明监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安全监理措施
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熟悉合同文件
要有效的进行项目的安全监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地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起到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公正作用,首先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实施之前对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熟悉。
调查现场用地环境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应全面掌握现场占用和借用工地及通往现场的道路情况,并根据计划开工的段落顺序及时要求建设单位给予提供。
当安全监理工程师经过调查,由于地下管线、高压输电设备、交通等环境安全方面的问题需要特殊处理时,应及时与承包单位协商,按照建设单位所能提供的现场用地及通道情况征询承包单位意见,预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其开工的安排做局部调整。
设计图纸的补充、复核
一个项目的设计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完全有可能在施工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将可能导致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因此在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设计图的检查、复核、补充、更正。
必要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先到现场调查,尽量预防损害的发生与扩大。
制定安全监理的程序、记录和表格
任何一个工程的工序或一个构件的生产都有相应的工艺流程,如果其中一个工艺流程未进行严格操作,就可能出现工伤事故。
因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安全进行严格控制时,就要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一套相应的科学的监理程序,对不同结构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对安全严格控制的目的。
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监理项目做详尽的记录和填写表格。
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
在施工开始之前,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碍所在和不利环境的有关资料,及早提出防范措施。
这里所指出的障碍和不利环境是指图纸未表示的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及其他构造物,或者是建设单位需解决的用地范围内地表以上的电信、电杆、树木、房屋及其他影响安全施工的构筑物。
当安全监理工程师掌握了这些可能导致工伤事故的因素后,就可以研究制定合理的监理方案和细则。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
安全监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可以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走访与调查,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发出正确指令。
第一次现场会议
为使承包单位在开始阶段能和安全监理人员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使承包单位了解安全监理人员关于监督和管理方面的程序和意见,同时能了解在合同执行中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安全监理人员要履行的职责、权限范围等,开工前应及时召开第一次现场会。
审查承包单位安全资质
其内容包括:
营业执照
诚信手册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状况
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
有关部门评价
协助拟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拟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合同签定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大纲一并提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十五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
做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
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承包单位修改后应再报安全监理工程师按上述二条规定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对于修改、变更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和义务提请建设单位给予充分考虑和解决。
安全技术措施未批准前、监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计划及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
加强对分包方的安全监理
协助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未经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理同意,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分包,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理,督促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检查分包单位是否向总包单位交纳必要的安全抵押金。
开工
在现场开工所需的用地及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完成,符合开工条件,安全措施到位,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发出允许承包单位开始施工的通知。
承包单位接到安全监理工程师开工的通知后,应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开工期限内开工,然后迅速而毫不延误地继续施工,直至按规定工期完成工程。
为了能使工程准时开工,并能在开工后继续顺利地施工,充分保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利益,减少风险损失,按照合同条款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开工时所需的现场及通往现场的通道,承包单位已接受并;履行了现场接管手续。
工程进度计划已按期提交并已批准。
开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必备的设施及服务已提供。
承包单位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经到位。
承包单位接管现场
承包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根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中有关施工的顺序,接管现场。
接管现场时,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并以文件的形式,三方签字确认,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签字证明移交的时间和位置,并保留一份接管文件。
审批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
为防止工程进度失控、加班加点和超负荷运转而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承包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在合同条文规定的时间内应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其格式和细节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如果安全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单位还应该提交一份有关承包单位为完成工程而建议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以备安全监理工程师查阅。
审查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
虽然安全监理是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但作为安全监理人员,不可能对每一工程或分项的每一部分进行全面的监控,只有在有怀疑和认为需要时进行部分抽检。
因此工程开工前应尽早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承包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要求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承包单位按安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要求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有良好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
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承包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的检验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未到前,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
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承包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家名单、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鉴证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
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必要时可要求承包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提供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以便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确定该安全设施采用与否。
检查承包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
对承包单位运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
对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检查和记录。
对需易地后重新拼装的大型。
当发现承包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投标书的填写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补充。
对施工机械的配套使用应做细致分析,以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
对承包单位直接用于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程的机械生产能力、效率、性能及周转情况应进行特别细致的检验。
安全监理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首先要求承包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安全监理设备和设备的配置与安装的详细说明,提供设备配置清单,以便审批。
承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清单与合同规定的型号、规格、数量应一致,如有不符,应由承包单位说明情况,若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满足合同的规定时,应由承包单位配备与合同规定型号相类似的设备。
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要求验收承包单位提供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设施、设备,包括设施的修建、安装、调试,以及数量和标准符合要求的验收清单。
若承包单位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规定的安全监理设施和设备,则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承包单位自费租赁有效的设施和设备。
签发单项工程开工通知
每项工程开工均由承包单位填写报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批准报告时应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措施、单项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得到批准、施工图纸是否已审批、施工机械和人员是否已齐备并进入现场等。
如上述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则可签发单项工程开工通知。
2)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和程序
日常安全监理:
A、加强督促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3)、督促施工单位,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
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
B、巡视检查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巡视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有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每日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C、监理会议
(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定制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在实处。
(2)、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
(3)、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汇报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发出口头通知,开具整改通知单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建设标准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未按期整改并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
书面通知采取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联系单”的形式。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建设标准加以强调。
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调整、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时局部工程暂停。
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科进一步向建设单位提出:
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施工单位、人员资质、资格审查
1、审查打桩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施工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三类人员安全上岗证。
3、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4、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卡(施工单位须提供受教育人员清单)、作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
5、易地拼装的须重新通过检测中心检验合格证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6、审查机械设备年检证明。
安全技术监理
1、审查打桩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签署意见并回复总包单位,如不符要求,施工单位修订后再次送审。
2、检查总(分)包安全交底、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及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名。
3、参与总包单位对施工机械的验收,符合JGJ33-2001标准,验收合格签字。
4、检查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书面),及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安全检查
1、临电:
必须符合JGJ46-2005标准要求,配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2、桩机、吊机进场验收手续齐全,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齐全可靠。
3、电焊机进场验收
起重机
1、起吊前应检查机械、索套、夹片、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2、起吊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3、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必要时须铺设路基或厚钢板。
4、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作业。
5、拆卸吊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6、起吊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7、起重吊装所用之钢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8、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9、吊车司机,指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载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
11、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12、起重机与高压输电线必须保持电气距离。
电焊机
1、必须安装二次空载保护器。
2、配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电气安全规程。
3、电焊操作时,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4、电焊作业点10m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质。
5、动火必须按“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证。
6、进行电焊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员。
土方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
挖土工程:
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
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求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
坑、槽、沟百鸟园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及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水沟。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
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强要先发出信号。
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
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角安全距离。
机械挖土时,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
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米以内,挖土机不能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电缆两侧1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护栏和夜间指示灯,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
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混凝土加固。
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当开挖深度超过临近建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
深基、深井、深沟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查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情况下开工。
遇有文物或者不可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严禁随意敲打、玩弄或丢弃。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受荷超载而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撑。
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回填土工程:
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
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倾倒前要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安装,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除。
钻孔灌注桩工程监理细则
监理工程师注意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上机。
钻机就位后,施工单位应对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作业平台上要及时清理杂物及障碍物。
挖孔桩施工要注意孔壁的维护,挖一段做一段护壁。
井下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井上要有人监护。
要经常保持孔内的通风。
钢筋混凝土工程安全监理
模板工程: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工作时要集中思想,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安装与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两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递模板时应使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
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再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
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米高以上。
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
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模板上有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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