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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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统计系统培训手册
(培训会议用)
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司
二00九年十月
二、综合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与2000年进行的第一次R&D资源清查相比,此次清查方案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通过改进指标体系突出自主创新的内容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使此次清查的内容更好地满足宏观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需求,我们对长期沿用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
主要是淡化科技的概念,突出反映自主创新的R&D的概念;增加科技活动产出指标,改变过去投入指标多、产出指标少的不足。
修订后的指标体系重点突出,结构科学合理,能够更好地反映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情况。
(二)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清查一体化和规范化要求
这次清查仍然采取全国制定统一的总体清查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年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的方式组织实施。
不同点是通过设计统一的通用表式和数据转换格式,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保证实施部门清查方案与全国综合实施方案在指标名称、指标解释、分类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一致性,并通过统一文号、统一制表机关、统一制定表号的方式达到清查工作一体化和规范化的要求。
(三)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清查数据质量
由全国R&D清查办公室统一制定数据质量审核细则,规定基本的逻辑关系和指标关系的审核标准,明确对汇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办法,首次统一了数据质量审核办法和评估标准。
由全国R&D清查办公室统一规定清查的行业范围,统一确定并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反馈摸底调查的单位名录,这些措施都是这次清查有特色的作法,对保障清查数据质量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通过统一要求为规范部门科技统计年报奠定基础
综合实施方案制定的准则不仅保证了部门实施方案与综合实施方案的统一,也使以后的部门科技统计年报得到规范。
根据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这次清查使用的表式和标准将转为正常年报使用,这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的协调性,提高规范化和统一的程度,为提高科技统计数据质量和整体工作效率奠定基础。
(五)采用国际规范满足国际比较需求
此次清查方案在设计中力求在统计指标、统计口径、统计标准、统计分类和核算方法等方面与国际规范相统一,清查结果将能更好地进行国际比较。
第二节综合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和总说明
一、综合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
综合实施方案分为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说明,对清查对象和范围、清查时间、清查的主要内容、清查表式、部门分工、报送原则及时间、清查用标准等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第二部分是清查通用表式及主要审核关系,对各实施部门清查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统一的规定。
第三部分是清查综合汇总表式和汇总说明,提出了汇总要求和综合汇总分类标准。
第四部分是指标解释,对清查指标进行了规范的解释和规定。
二、综合实施方案的总说明
(一)清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
涉及的行业范围按门类划分包括: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共14个门类行业。
(二)清查的方式
R&D活动虽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分布较为分散,但具有在部分行业、特定区域和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内分布较为密集的特点。
为节约调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此次清查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调查。
其中对R&D活动分布较为密集行业中的具有一定规模或特定类型或规定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政府部门办科研院所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等;对于其他企事业单位采用先进行摸底调查,再对摸底调查所确定的调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的方式进行。
(三)清查时间
清查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清查时期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清查表式
此次清查的表式分为三类:
一是综合汇总表,是根据清查内容的要求对各实施部门清查数据进行汇总的表式;二是通用表,是为满足综合汇总需要供各实施部门从基层表中转换过录基层数据使用的表式;三是基层表,是填表单位填报用的表式,由各实施部门按通用表的统一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设计。
三种表式之间的关系是:
由各实施部门基层表转换生成统一的通用表,再由通用表生成统一的综合汇总表。
综合实施方案只规定了综合汇总表和通用表式,基层表式由各部门设计,且须满足通用表所列清查内容的要求。
(五)报送方式及原则
此次清查统计部门、科技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资料将在省一级进行合库,并由省级清查办公室向全国清查办公室进行报送。
根据清查总体工作方案,统计部门将代本地区清查机构负责清查数据的综合汇总工作。
为此,各省统计局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并汇总本地区有关实施部门报送的清查数据,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工作。
按照部门实施方案的规定,省级科技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清查资料应在2010年的5月10日前报送省统计局。
各省级清查办公室向国家上报的清查资料包括本地区统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清查的通用表数据和综合表数据。
各地区应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分两批上报清查资料,其中工业企业的清查资料于2010年4月30日前上报,其他行业的清查资料于2010年5月31日前上报。
各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的清查汇总资料由国防科工局向全国R&D清查办公室报送,分地区清查资料由全国R&D清查办公室向省级R&D清查办公室反馈。
第三节清查的组织方式和部门分工
一、清查的实施原则
按照《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的规定,此次清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地方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
即全国R&D清查办公室制定清查综合实施方案,国家统计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国防科工局按照分工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并逐级组织实施。
二、部门分工
依据上述实施原则,国家统计局、科技部、教育部和国防科工局是此次清查的实施部门,各实施部门的分工原则上按国民经济行业进行。
(一)统计部门
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2个门类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
统计部门的调查任务由国家统计局逐级进行布置。
(二)科技管理部门
负责科学研究(不含各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企事业单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
科技管理部门的调查任务由科技部逐级进行布置。
(三)教育管理部门
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
教育管理部门的调查任务由教育部布置到省一级教育厅(教委)。
(四)国防军工系统
负责各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的调查工作。
国防军工系统的调查任务由国防科工局直接布置到所属各军工集团公司。
三、各部门的清查实施方案
按照清查实施原则,各实施部门应按照综合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本部门管理工作及年报工作的需求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部门实施方案包括:
(一)统计部门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统计系统实施方案》,对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的清查工作进行了规定。
(二)科技管理部门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科技系统实施方案》,对民口科研院所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清查工作进行了规定。
(三)教育管理部门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教育系统实施方案》,分为两部分,分别对理、工、农、医类和社会科学类高等院校的清查工作进行了规定。
(四)国防军工系统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国防军工系统实施方案》,对军口科研院所的清查工作进行了规定。
第四节清查的主要内容和通用表式
一、清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总量、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等。
二、清查的通用表式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清查通用表来体现的,通用表容纳了修订后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内容,是对各实施单位清查内容的最基本要求。
清查的通用表共有3张,分别是“R&D活动情况通用表(Ⅶ550表)”、“科技项目(课题)情况通用表(Ⅶ551表)”和“研究机构情况通用表(Ⅶ552表)”。
各通用表由科技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和统计部门按照清查的部门分工,分别转换民口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清查资料。
国防军工系统的清查资料不要求转换。
(一)R&D活动情况通用表(Ⅶ550表)
该表由相关实施部门过录基层填报单位R&D活动的有关情况,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R&D活动人员情况,包括R&D人员总量、构成和工作量等;二是R&D活动经费支出情况,包括R&D经费总量以及按支出用途、活动类型和资金来源的构成情况等;三是R&D项目(课题)情况,包括项目(课题)数、人员情况和经费投入等;四是R&D活动产出情况,包括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及拥有情况、发表科技论文、出版科技著作等;五是其他情况,包括科技活动人员总量及其按学历、年龄的构成情况等。
(二)科技项目(课题)情况过录表(Ⅶ551表)
该表由相关实施部门分项目过录基层填报单位开展科技项目(课题)研究的有关情况,包括科技项目(课题)的名称、来源、活动类型、学科分类、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社会经济目标以及项目(课题)人员、经费的投入情况等。
科技项目(课题)是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最基本的形式,通过对科技项目(课题)、特别是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的分析,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我国R&D资源的分布和使用情况。
(三)研究机构情况过录表(Ⅶ552表)
该表由相关实施部门过录独立或附属研究机构的有关情况,包括机构名称、学科类型、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以及机构的人员、经费和设备情况等。
三、通用表的特点
此次清查通用表的功能相当于第一次清查的过录表,但与第一次清查使用的过录表相比,通用表在结构和内容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具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强调统一性
表的名称由过录表改为通用表,体现了对实施部门在调查内容、统计标准等方面的统一性要求。
(二)突出R&D概念
如表的名称不再出现科技活动的概念,突出了R&D活动的主体地位;同时表中增加了R&D投入的一些结构性指标,删除了不能进行国际比较的科技经费的指标,突出了能够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R&D的概念。
(三)强化产出指标
表中力求从多个方面反映R&D活动的产出情况,反映R&D产出的指标由原有的5个指标增加到12个,以全面衡量我国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四)符合国际规范
表中更多地使用了国际上通用的科技统计分类和标准,如R&D人员中的研究人员分组、R&D经费内部支出中日常性经费和资产性费用支出分组、科技活动人员年龄结构的分组等都与国际规范接轨,能更好地进行国际比较。
(五)简化表式结构
虽然从总量上看表内的指标由上次的48个增加到57个,表中指标逻辑层次却得到简化,由最多5层减少到4层。
总体上看,表内指标逻辑关系较强,层次清晰,结构较为简单。
第五节综合表式和汇总说明
一、综合表目录
1.R&D人员汇总表(Ⅶ553表)
2.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汇总表(Ⅶ554表)
3.R&D经费内部支出汇总表(Ⅶ555表)
4.R&D经费内部支出来源构成汇总表(Ⅶ556表)
5.R&D经费外部支出汇总表(Ⅶ557表)
6.R&D活动产出汇总表(Ⅶ558表)
7.全部R&D项目(课题)汇总表(Ⅶ559表)
8.科技项目(课题)汇总表(Ⅶ560表)
9.科技活动人员汇总表(Ⅶ561表)
10.研究机构汇总表(Ⅶ562表)
二、综合汇总说明及汇总分组目录
(略,有关内容详见《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综合实施方案》第三部分)
第二章统计系统清查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介绍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统计系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统计系统清查实施方案)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综合实施方案》精神,由国家统计局和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供统计系统进行R&D资源清查所使用的方案。
第一节统计系统清查实施方案的总说明
统计系统清查实施方案共分六方面内容,一是方案的总说明;二是报表目录;三是清查表式;四是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五是基层表审核细则;六是综合汇总分组目录。
方案的总说明对清查范围和对象、清查时间、清查的主要内容、清查表式、清查用标准、清查方法、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报送方式及时间等进行了规定和说明,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一、清查范围、对象和清查方法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综合实施方案》对统计部门负责的门类行业进行了规定。
根据R&D活动在部分行业和一定区域范围内分布相对密集的特征,为节约调查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统计系统实施方案对清查实施范围又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具体包括:
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农业企业,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金融业中省级及以上银行、保险总公司,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有科技(科研)及相关活动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事业单位,有科研及相关活动的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事业单位,有科技(科研)及相关活动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事业单位等。
上述范围中有科技(科研)及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由摸底调查确定。
清查对象为规定范围内的相关企事业法人单位。
对所确定的清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
二、清查时间
清查的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清查时期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科研)活动人员数量、素质情况,科技(科研)活动经费支出总量及用途情况,科技(科研)用仪器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科技(科研)项目(课题)情况,企事业单位办科技(科研)机构情况,科技(科研)活动产出情况,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企业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等。
四、清查资料的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内容
清查基层表、过录表和综合汇总表数据。
(二)报送方式
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逐级进行上报。
(三)对省级资料报送时间要求
分两批进行上报。
于2010年4月30日前上报工业企业的清查资料,于5月31日前上报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清查资料。
第二节清查表式
统计系统使用的清查表式分为基层表、过录表和综合表三类。
一、基层表
基层表是企事业单位填报用的表式,共4张表。
分企业用基层表和事业用基层表2种表,每种表分别包括1张活动表和1张项目表。
(一)企业用基层表
由工业企业及非工业企业填报,包括:
1.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2表)
2.企业科技项目情况(Ⅶ503表)
(二)事业单位用基层表
由相关事业单位填报,包括:
1.事业单位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4表)
2.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Ⅶ505表)
上述“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2表)”和“事业单位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4表)”,主要用于了解和反映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或科研活动的基本情况。
“企业科技项目情况(Ⅶ503表)”和“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Ⅶ505表)”,由有科技或科研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填报开展科技或科研项目研究情况的基本信息。
设置项目表的目的,一是通过对有关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有关情况的登记,了解和反映科技项目研究的基本进展情况;二是对于在会计上不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用”或“科研费用”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科技项目资料对企事业单位科技活动相关资料进行归集整理,为企事业单位填报活动表提供基础依据;三是本表有关科技或科研项目的基本信息,可以为统计部门核算企事业单位的R&D人员和R&D经费等指标提供重要的计算依据。
二、过录表
过录表是为满足《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综合实施方案》通用表和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数据汇总的需要,从基层表中转换数据使用的表式,共2张。
(一)企业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Ⅶ506表)
本表由七个方面内容、80个指标构成,表中指标由“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2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Ⅶ503表)”、摸底调查结果以及相关专业年报中有关指标直接过录或经计算生成。
(二)事业单位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Ⅶ507表)
本表由七部分内容、52个指标构成,表中指标由“事业单位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4表)”、“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Ⅶ505表)”以及摸底调查结果中有关指标直接过录或经计算生成。
三、综合表
综合表是为汇总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清查数据并进行综合评估而使用的表式,分工业企业综合表、非工业企业综合表和事业单位综合表三类。
(一)工业企业综合表
共10张表式(Ⅶ511表—Ⅶ520表),由“企业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Ⅶ506表)”和“企业科技项目情况(Ⅶ503表)”相关指标汇总生成。
(二)非工业企业综合表
共9张表式(Ⅶ521表—Ⅶ529表),由“企业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Ⅶ506表)”和“企业科技项目情况(Ⅶ503表)”相关指标汇总生成。
(三)事业单位综合表
共6张表式(Ⅶ530表—Ⅶ535表),由“事业单位R&D活动及相关情况过录表(Ⅶ507表)”和“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Ⅶ505表)”相关指标汇总生成。
四、三种表式的关系
三种表式之间的关系是:
由基层表转换生成过录表,再由过录表和基层表生成综合表。
第三节清查基层表的设计原则和特点
一、设计原则
(一)遵循统一性,要能满足清查综合汇总的需求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综合实施方案》体现了对各清查实施部门的要求,方案规定的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及口径以及有关指标的测算方法等是各实施部门必须共同遵守的规范。
在设计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清查基层表时,必须遵循综合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基层表指标应满足综合实施方案中通用表指标的要求。
在统一性原则下,将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基层表指标分成两类,一类是直接调查的指标,另一类是经测算加工生成的指标。
这两类指标在过录表中同时得到体现。
(二)坚持适用性,要能较好地反映企业自主创新状况
此次清查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为监测和评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中坚力量。
推进科技统计改革,建立反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指标体系是此次清查的重要内容。
因此,在设计企业基层表时,指标体系应能更好地突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况,以适应新形式发展对科技统计的需求。
(三)增强可操作性,要尽可能减轻企业填报负担
长期以来,由于R&D等指标存在概念不易理解、活动类型界定不清、资料取材困难、计算过程复杂等问题,一直是企业科技统计的难点。
企业填报人员填报困难,且填报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为此,此次清查基层表的设计,应尽可能地增强报表填报的可操作性,一方面要尽可能地简化资料的取材办法,另一方面在报表中尽可能地减少核算指标,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数据质量。
二、清查基层表的特点
根据上述有关原则,此次清查对企业基层表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
修订后的基层表与以往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相比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完善了企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
对企业科技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保留了能够反映企业创新投入的指标,删减了过时或不常用的指标,同时适应形式发展需要增加了能够反映创新投入构成、创新产出能力及水平、有关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指标,力求从创新投入、产出能力、环境建设等多方面较全面地反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不再由企业直接填报核算指标
此次基层表不再由企业直接填报R&D人员、R&D经费等核算指标,这类核算指标改为由企业填报基础数据,然后依据企业填报的相关资料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
即基层单位只需提供基础资料,有关指标的核算工作由统计部门完成,以降低企业填报难度,减轻基层负担。
(三)不再由企业判断科技活动类型
企业科技活动类型是了解企业科技活动分布特征以及核算企业有关科技统计指标的重要依据,为避免由于企业对相关概念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而造成的填报错误,企业基层表不再直接出现“项目活动类型”这一指标。
对科技项目活动类型的甄别工作亦依据企业填报的相关信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四)尽可能与企业管理工作相结合
鉴于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工作也开展了多年,对科技活动有关经费进行财务核算的企业不断扩大。
因此,此次基层报表在设计中尽可能实现与企业财会等管理工作相结合,指标名称和口径尽可能符合会计核算习惯,使企业尽量能从财务获取指标数据,减少了企业取材的困难。
第三章清查基层表的填报说明
第一节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2表)
一、填报范围
本表的填报范围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统计系统实施方案》规定范围内的全部企业。
具体包括:
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农业企业,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金融业中省级及以上银行和保险总公司,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等。
其中有科技及相关活动的企业由摸底调查的结果确定。
二、填报内容
(一)填报的主要内容
本表设有51个指标,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和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二是科技活动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数以及按工作性质、性别、职称、工作量的分组情况;三是科技活动费用情况,包括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以及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情况;四是科技活动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数和项目经费情况;五是企业办科技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数、机构人员及学历构成、机构经费以及仪器设备情况;六是科技活动活动产出及相关情况,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以及论文、商标、标准等有关情况;七是其他情况,包括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八是补充资料,包括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科技机构情况。
(二)本表与常规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相关表式的变化情况
1.删减了填报难度大、取材困难、过时或不常使用的指标,主要包括:
①为减少企业填报难度,删减了全部与R&D相关的指标,有关R&D人员及经费指标将由统计部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核算。
即企业填报的基层表将不再出现R&D或研究与试验发展的概念,有关概念将仅在统计部门使用的过录表或综合汇总表中使用。
②删减了新产品开发经费、新产品开发项目数,相关指标由统计部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计算。
③删减了科技活动人员中无高中级技术职称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分组指标。
④删减了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及分组指标。
⑤删减了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中购买和自制设备支出分组指标。
⑥删减了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原价及其中微电子控制设备分组指标,并删减了概念不够清晰的享受各级政府对技术开发的减免税指标。
2.为满足核算R&D经费需求和管理需求增加了部分指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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