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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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剖析
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为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兼顾施工、监理等工程参与各方职责分工,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有不足之处有待在执行过程进一步完善,形成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模式。
1、监理例会管理1、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周例会(每月最后一周例会合并为月例会)。
2.1会议时间:
为每周五下午3:
00(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2参会人员:
地点在施工单位一层会议室,由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负责主持。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必须参会人员,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料员等。
例会主持单位无须每次通知传达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
2.3会议准备:
参会人员携带上次会议纪要,准备好本次会议需提出的问题,准时参加。
施工单位还需提供《已完成工程量周报》《下周计划工程量周报》(每月最后一周例会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供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监理单位例会后三天内整理完成《监理例会记录》上报建设单位,下发给施工企业。
另外向建设单位提供《本周监理工作周报》内容包括:
a、上周已完工作及存在问题;b、本周计划工程进展及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协调的工作;c、预计需要进场检查、检验的材料、设备;d、需要进行的分部、分项检查;e、需要落实的设计技术变更、工程签证及分包单位配合工作。
2.4会议纪律:
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
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按相关制
度进行处罚。
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
手提电话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
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
2.5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
2.6会议内容:
检查上周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提出对策和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审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事项;协调各单位、各专业间的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作效率。
3、工地其他专题会议参照监理工地周例会相关规定执行。
4、每月最后一周例会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进行总结。
二.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1项目监理部应遵守合同约定,公平公正的行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去实施和履行监理职责。
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自离岗、缺岗将视其情节严重与否给于处罚。
2监理单位应遵守本项目监理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制度.
三.工程总包、分包以及配合问题的管理
1、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质量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管理,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进度滞后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建设单位形象和声誉等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除了承担处罚外,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3、施工时分包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四.工程文件管理
1.1除非紧急情况发生,施工指令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
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部人员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确认。
1.2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之间来往的所有文件均应有部门或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或项目)章,否则视为无效。
1.3文件收发,施工单位必须书面指定文件收发人,并经常与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
1.4对于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
若对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
2.1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并通过监理单位办理(紧急情况除外)。
2.2施工单位上报文件份数:
所有文件均应不少于一式贰份,每份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
2.3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要分类编号、建立档案及目录。
2.4技术资料的形成和归档:
施工、监理单位应把积累、整理、提供工程技术档案的工作纳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
当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单位工程部和档案室有权拒绝接受。
归档的技术资料,必须做到字迹工整、图样清晰、填写时要用不褪色的碳素墨水笔,严禁用圆珠笔、复写纸及易褪色的水笔填写。
装订要整齐、牢固,有利于长久保存。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报审应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得到确认签字的各种资料原件交建设单位工程部存档两份。
待工程结束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符合有关规定的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
五.工程进度管理
1、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以及各专项方案的时间:
在合同签定7日内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报送审批,一式四份。
2、进度控制要求:
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监理和建设单位工程部报告。
3、工程暂停与复工:
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以及质量问题通报数次不整改情况下等原因,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工程部对接后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监理审核批准后继续施工,所停工的时间不得办理工期延长确认。
4、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工程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并在当期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时兑现
六.工程质量及投资控制
1、质量控制要求:
监理工程师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有关规范、标准以及相关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
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回复,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工程部复查。
若未按时整改,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本“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2、在隐蔽工程进行施工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再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须填写《砼工程浇灌令》及上报相关附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才能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工程部保留处置权。
4、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例如:
桩基工程、防水工程、结构拆模、外墙拆架等。
5。
设计变更程序
5.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上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工程部核实后确认需要变更,由施工单位办理《工程变更联系单》。
经监理、建设单位、设计签字盖章后生效,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发送各相关单位后实施。
5.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院或建设单位需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设计院将出《设计更改通知单》,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据《设计更改通知单》实施。
5.3设计变更其他有关手续的办理按合同有关约定执行。
7、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1、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授权监理单位全权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指令。
2、现场安全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要求施工单位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否则将产生不同额度的处罚,罚金由施工单位缴纳。
3、现场文明施工按照JGJ59-99标准的要求实施。
施工中所需水、电、路、车以及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影响,应经有关部门标准执行。
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与围挡、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4、每周由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定期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八.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应先提供材料样品采供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填报《乙供材料/设备样品审批表》,经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认定后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各持一份。
2、施工单位有对所使用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监理书面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
对于每一批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联合验收,对于应抽检复试的材料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或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口头或书面通知进场材料的时间、品牌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严禁未经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验收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
各种材料物资进场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进场台帐记录制度,充分反应所进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经监理、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根据需要随时查询。
4、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时,施工单位必须将商砼供应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5、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混凝土罐车进场后,检查送货单内容(混凝土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是否加外加剂等)与现场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时进行坍落度的测试,做好混凝土试块及标识,并做好浇筑记录。
6、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定期养护,并做好记录。
7、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按规范和施工需要取样制作试块并进行标准养护,待达到龄期后,送满足资质要求的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定的实验室进行见证检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8、施工单位在收到试(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实验结果报告监理单位,并送建设单位工程部留存。
9、凡需送检的原材和焊件,现场取样时必须要在监理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取样,样品的抽取方法按规定进行。
所有送检的材料,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而发生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所取试件原则上三方人员共同送检。
九.工程测量管理
1、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提供测量仪器(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台称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填报《监测设备验收记录》,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2、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基准点检测和保护,应填写《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并妥善做好建筑中线或轴线桩的准确测设和长期稳定的保留工作。
3、在土方开挖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座标点、水准点,进行准确放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同时保留测量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示意图作为资料保存。
4、在单位工程施工前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测量方案,待审批后按方案实施。
十.工程签证和增减工作量
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及时办理各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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