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煤气技术说明书MSDS通过国家危化品登记处审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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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煤气技术说明书MSDS通过国家危化品登记处审核
焦炉煤气技术说明书(MSDS-通过国家危化品登记处审核)
焦炉煤气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焦炉煤气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粗煤气、荒煤气、净煤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coke-ovengas
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推荐用途冶金企业中工序燃料介质
限制用途未经净化回收处理或未达到城市民用煤气标准即作城市民用煤气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物理和化学危险性信息:
易燃气体,易爆炸,有毒
危险性类别:
第2.1类易燃气体2.3类毒性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1)氢气危害:
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
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2)一氧化碳危害:
其在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
急性中毒:
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可高于50%。
部分患者昏迷苏醒后,约经2~60天的症状缓解期后,又可能出现迟发性脑病,以意识精神障碍、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
慢性影响:
能否造成慢性中毒及对心血管影响无定论。
(3)甲烷危害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
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
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
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爆炸危险:
易燃、易爆。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
CAS NO
浓度
一氧化碳
630-08-0
5~8%
氢气
133-74-0
58~65%
甲烷
74-82-8
20~24%
二氧化碳
1.5~3.0%
氧气
<0.5%
氮气
3~7%
碳氢化合物
2~4%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无意义。
眼睛接触:
无意义。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就医。
食入:
无意义。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1)焦炉煤气中可燃成分约占95%发热值高达17MJ/m3,故燃烧速度快,温度高,火焰明亮,辐射能力强;
(2)焦炉煤气爆炸极限为5%-30%,由于其爆炸下限低,并且爆炸极限范围大,所以在空气中混有焦炉煤气,很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易发生爆炸。
1、发生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并向调度(24368387内线604)报告事故情况(包括是否有人中毒、有无着火),有人员中毒打120救护电话,着火打119。
2、迅速抢救中毒人员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呼吸器。
4、对受伤(或中毒)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通知医务人员,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指导抢险人员正确使用呼吸器等救护器材。
5、布置安全警戒线,指导人员疏散并撤离出事故现场。
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
6、专人接引救护车、护送医院。
7、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环境保护措施:
喷雾状水稀释、溶解。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漏气容器的收容、清除方法和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
储存注意事项: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最高允许浓度:
中国MAC,CO:
30mg/m3
监测方法:
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仪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迅速撤离现场,抢救及事故处理要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
工作区应穿劳动布服虎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化纤服和带钉的鞋。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
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臭味的气体
熔点(0C)氢:
259.2甲烷:
182.5
沸点(0C)氢:
252.8甲烷:
161.5
闪点(0C):
<—50
相对密度(空气=1):
0.37~0.40
自燃温度(0C):
600~650
蒸汽压:
氢:
13.33kpa(-257.90C)
甲烷:
53.32kpa(-168.80C)
爆炸上限(%V/V):
30
爆炸下限(%V/V):
5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溶解性:
成分中的主要成分氢气不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乙醚。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不相容的物质:
强氧化剂、卤素
避免接触的条件:
强光、高温、明火
聚合危害:
不能发生
分解产物:
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C501807ppm,4h(大鼠吸入)
急性中毒:
轻微头痛、恶心、呕吐等
较重失去知觉,口吐白沫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一次性接触:
无资料
反复接触:
长期反复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致神经和心血管系统损害。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持久性和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气物性质:
非危险废物
废气物处置方法:
燃烧放散排入大气
废气物处置注意事项:
焚烧点与储气罐(柜)、车间等的防护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遵守点火程序,控制焚烧气量和气压。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无资料
UN编号:
无资料
危险标志:
易燃气体(主)毒性气体(次)
包装类别:
Ⅱ
包装方法:
通常采用管道输送
运输注意事项:
输送前煤气管道要求吹扫完毕,无残留杂质。
控制气压、气量,对泄漏及时处理。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GB/T15098-2008);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编,防火手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4.化学工业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编,化工产品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85
5.上海市化工轻工供应公司编,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92
6.张维凡,常用危险物品安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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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炉煤气 技术 说明书 MSDS 通过 国家 危化品 登记处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