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9种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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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9种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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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制度汇编
二〇一二年
目录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5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7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8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5
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17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8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6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29
考核奖励制度31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一、资料收集制度
1、井下所有掘进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作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方针。
2、防治水科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矿区内河流、气象、老空积水、开采煤层顶底板含水层性质、承压水等影响矿井开采的水文地质资料。
熟悉并掌握矿井现开采、掘进地点周边采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并绘制在有关图纸上。
3、探放水队负责探放水孔的施工,并记录单孔的深度、方位、倾角、终孔层位、孔内出水情况、施工日期。
钻孔施工结束后,将上述资料交由防治水科水文地质技术员。
4、防治水科技术员负责收集探放水钻孔资料,并建立台帐,妥善保管。
5、每一项工程结束后,技术人员必须对探放水资料进行系统整理、装订成册,存档管理。
6、探放水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保证资料完整性、可靠性。
二、探放水资料分析制度
1、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探放水队技术员必须在现场,随时观察、记录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出水情况、声音变化、进尺速度,分析判断钻孔所处层位等变化情况。
2、探放水钻孔完工后,探放水队技术员必须根据掌握的钻孔实际深度、角度、方位,利用计算法或图解法准确确定各个钻孔最终位置,钻孔最终位置达不到设计要求(帮距、超前距、层位)时,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队组停止工作,并安排探放水队补打钻孔。
3、钻孔的最终结果必须报防治水科,由科长组织科、队技术人员对钻孔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4、钻孔的施工质量必须有文字记载,分优、合格、不合格三级。
5、钻孔质量分析记录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三、探放水钻孔资料审核制度
1、探放水设计由防治水科(队)技术员进行设计,由科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交探放水队组织实施。
2、探放水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探放水队技术员负责编制,科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3、探放水钻孔操作规程由探放水队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科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探放水钻孔现场施工,验收表由探放水队技术员填写,现场操作员、安全员、班组长签字,探放水队长审核签字。
5、探放水钻孔质量评级报告,由探放水队技术员编写,队长审核,报防治水科备案、存档。
6、探放水钻孔资料分析报告由防治水科技术员负责编写,科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1、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由防治水科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矿长审批,每三至五年编制一次。
2、矿井年度防治水规划由防治水科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矿长审批,每年元月前完成。
3、矿井季度防治水规划由防治水科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矿长审批,每季度头一个月5日前完成。
4、矿井月度防治水预测预报工作由防治水科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矿长审批,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表,当月5日前完成。
5、矿井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由防治水科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矿长审批,每年三月前完成。
6、探放水设计,由防治水科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后,交探放水队执行。
7、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由探放水队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后,报防治水科备案。
8、探放水钻孔施工操作规程,由探放水队技术员负责编制,总工程师签字后,报防治水科备案。
9、各级审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探放水规划、设计、措施,填写整改意见,并签字。
10、探放水队技术员根据领导审核意见,修改补充、完善设计、规划,并组织实施。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矿井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矿井重大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点防治水工程和生产防治水工程的编制,并组织落实。
2、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地测防治水专业会议,对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逐个进行分析、排查、治理。
3、防治水工程设施竣工后,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设计进行验收。
4、定期检查防治水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解决防治水工程的重大问题。
5、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
6、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报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7、负责煤矿“三下”开采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工程总结报告的审查。
8、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9、负责组织对相邻矿井的调查。
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三、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防治水工作计划。
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报告和总结。
2、组织每旬一次的防治水工作大检查。
3、负责对钻孔的开孔、终孔验收及设计的审批工作。
4、每周主持召开一次防治水专业会议,对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逐个进行分析、排查、治理。
是防治水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四、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提供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水情水害预报,为矿井防治水技术数据和经上级批准的工作面注浆设计,参与编制灾害预报与处理计划及雨季“三防”计划。
2、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3、负责排查矿井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4、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防治水工作的长远、年、季、月计划。
5、负责组织抓好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使防治水资料达到标准,用以指导安全生产。
6、定期深入现场检查防治水工作,核对防治水资料的质量及时组织处理本科出现的问题。
7、负责组织分析处理防治水工作中的质量事故和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无效进尺,使责任者和全科员工受到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8、及时下发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五、防治水科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分管矿井防治水工作,具体负责抓好防治水计划的实施和完成。
2、按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规定,进行防治水工程设计,对钻探工程和注浆全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公司一号文考核。
3、验收、考核探水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根据“钻孔质量检查验收评级标准”和“注浆改造质量评级标准”进行验收评分,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切实把握好“三个环节”抓好“两个质量”。
三个环节即设计、施工、验收;两个质量即钻探质量和注浆质量。
4、会同技术、调度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5、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理措施。
6、随时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领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研究制定处理措施。
六、防治水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探查地下水的规律。
2、负责矿井水文观测网的定期观测,将观测的资料及时整理填帐建卡。
3、负责编制矿井水文补勘设计和防治水计划,对补勘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措施的审批检查监督工作。
5、负责矿井的老空水、底板下承压水进行定期分析排查预报,组织有效防治,实现业务保安。
6、及时提供生产建设需要的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巷道的水文资料。
7、负责编制矿井水文地质和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组织按计划实施。
8、参加矿井生产建设的长远年、季、月度计划的编制。
9、参加矿井生产年度灾害预报计划的编制。
10、紧密结合生产开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的科学研究工作。
七、探放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调好与其他单位的关系,搞好现场接续。
3、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探放水队的安全生产。
4、组织班前、后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6、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7、按规定为各工种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8、负责组织制定探放水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9、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0、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11、负责区队安全措施的落实。
1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13、每班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14、负责探放水队各工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督、管理。
15、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按章作业意识。
16、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组织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8、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八、探放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积极配合队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区队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
3、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4、定期复查规程、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探放水队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6、要深入现场,对施工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7、对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8、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9、组织好本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0、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队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1、负责搜集本队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九、相关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各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各采区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防治水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井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挖水仓及水沟计划,并按时安排清挖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以及水沟的正常泄水。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相关排水设施及防治水抢险救灾物质的购置、保管、储存。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矿井防治水管理,有效排查治理水害事故隐患,防止水害事故发生,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制订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年度水害预测,并制订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公司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各科室、生产单位,并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4、始终坚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进行一月一排查、一分析、一预报、一落实的四个一制度,做到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
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要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在水患排查治理上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技术、调度、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水害隐患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与防治水治理措施于每月3日前报上级管理部门,公司按措施要求落实责任,组织实施。
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发水害通知单。
6、认真分析整理资料,把盲巷、老巷、水窝老空区、停采线的位置标高准确地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
把老空、老巷积水区的位置、积水区外缘标高及范围,最低点位置及标高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外推60m作为老空积水区的警戒线。
采掘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m处停止掘进,进行探放水,在确保积水放净后,经总工、地测防治水、技术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掘进。
7、采掘工作面附近积水区,应在地质说明书中叙述清楚,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分析其充水因素,预计积水量和动水量,提出处理意见。
8、与积水巷道贯通时,要在贯通前由技术、地测、通防、防治水、施工队等单位到现场核实,确定积水及瓦斯全部排放完毕后,方可贯通。
9、对于不能保证无水患、无积水的区域,坚决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明情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1、探放水钻孔设计必须制作成图板,悬挂在施工地点进行公示。
2、钻孔设计牌板必须注明钻孔数量、单孔方位、倾角、深度、探水目的、帮距、允许掘进深度、安全距离等技术参数。
3、掘进迎头必须悬挂“超前钻探工作管理牌”注明单孔设计深度、实际施工深度、当天进尺、钻孔剩余深度、日期等参数。
4、掘进队组每班下班后将当班掘进深度报探放水队,由探放水队技术员填写探放水工作日报表。
5、钻孔施工结束后,由探放水队技术员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施工负责人、跟班队干、安全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
6、探放水队技术员做钻孔质量评级报告,队长签字后,报防治水科备案。
7、防治水科技术员根据钻孔评级报告,编制钻孔质量与分析报告,科长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存档。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矿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防治水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全指挥中心安全科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防治水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
第十六条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供应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器材管理、供应和保障。
第十八条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
第十九条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队长对所在工作地点水害防治和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队技术人员对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技术责任。
第二十二条矿上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
第四章部门职责
第二十三条防治水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依据。
(3)加强对老空区和顶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水害隐患。
(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水害预防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5)参与防治水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
(6)排查矿井水害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水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
(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四条生产技术科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水措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水工作的审批、落实,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水害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2)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
(3)审批处于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
(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
第二十五条机电科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井下各排水站、点的设备运转都需要机电部门做出可靠保证。
因此,机电科负有矿井防治水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给、方案制订、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责任。
(1)管理并检查井下各排水站、点及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2)审核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门防治水工程中防排水设备的选型、配备、供给等方面的工作,并从管理方面抓落实。
(3)与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一起制订有关防排水方案,并具体落实井下采掘巷道排水管网的敷设工作。
(4)当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较大,采掘队无法正常处理时,由机电科具体协助有关防排水责任队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排水工作的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
(5)每年组织一次排水设备正确使用和故障排除的短期培训,帮助队解决日常排水工作。
第二十六条供应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
(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水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
(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专帐管理。
(3)保证采掘区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
(4)夏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
第二十七条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
有涉及水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水害处理情况。
(1)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
(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
(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
(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
(6)负责雨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条安全指挥中心对全矿防治水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
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1)参加各类防治水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
(4)负责对水害事故的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探放水队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1)探放水队要根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排,及时钻进、疏通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并按规定安装花管、套管或引水管等。
(2)凡采掘区队无法完成的探放水任务,由探放水队负责施工,开工前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并报矿技术部门、安全指挥中心等审批。
(3)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详细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
(4)协助相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水工作。
第三十条机电队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1)负责中央泵房、采区泵房排水管路、水泵等设施的安装。
(2)各类排水设施的安装必须按要求及时到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协助有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水工作。
(4)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经常检查其运转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5)每年雨季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一次主排水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工作,并确保各井筒安全度汛。
第三十一条各采掘队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1)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包含有关防治水工作内容,在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传达、考试过程中必须将有关防治水工作同时进行。
(2)各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水情资料,并有防范水害的可靠办法;在班前会等有关会议上向职工交待清楚水情水害和应采取的可靠措施。
(3)制订防治水害措施和避灾路线要切实可行,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执行。
(4)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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