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后勤管理安全工作制度与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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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后勤管理安全工作制度与规定
幼儿园后勤
管理制度
幼儿园后勤管理——安全工作制度与规定
制度与规定
幼儿园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幼儿园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园舍建筑图纸,以及供水、供电、供气设计图和施工图纸等资料的管理。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对在建工程,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幼儿在园期间,施工车辆不进出幼儿园,车辆不在园区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六、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划定禁区,严防师幼及家长误入,确保安全。
七、提高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他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意识。
八、每年寒暑假前各进行一次园舍建筑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在开学前整改完毕。
安全值班制度
一、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坚守岗位,保证通信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岗,需提前向办公室汇报,请求调整。
三 、认真巡视园舍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四、督促门卫、保安员等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熟悉校园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六、安全使用电器等设施设备,用后及时关闭电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
定期对师幼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幼消防安全意识。
二、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五、每季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开展防火安全检査工作。
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七、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等要符合规定。
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八、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门卫管理制度
一、保安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要求着装、佩戴装备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门禁制度,不得擅自更改门禁时间。
三、保安及门卫应态度亲切、举止文明,热情为教职工及幼儿、家长服务。
当班时间不与闲杂人员闲聊,不擅离职守,不抽烟、饮酒,不干私活。
四、来访者需经门卫审核身份,确认无疑义并做好来访登记后方可入园,出园时需持被访者签名单方可离园。
五、家长除参加幼儿园安排的活动外,其余时间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幼儿园同意方可入园。
六、家长在非正常离园时间接回幼儿,须持由班级教师签字的假条方可离园。
七、严守园门,防止幼儿在园活动期间私自离开幼儿园。
八、园门口禁止小商小贩摆设摊点出售物品。
九、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
排查人员必须按有关安全规章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认真仔细、不留疏漏、做好记录。
三、排查人员在维护保养设施设备过程中,应及时整改和解决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园领导,并提出方案,交由幼儿园讨论解决。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每月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五、每周召开一次中层行政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幼儿园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订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
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幼儿园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饮水卫生安全制度
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 、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蓄水池,并做好记录。
三、定期检测饮用水水质。
四、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应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幼饮用水供应,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对全体员工、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开关、插座应安装在1.7米以上高度位置。
二、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即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
三、幼儿园各处、室、班级均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有关领导及电工批准,不准私自乱拉、扯电线,不准随意改动原有的供电线路及设施。
四、教职工离岗前应及时关好门、窗、水龙头、电器及照明设备,并关闭电源。
五、加强对教职工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隐患应及时报告。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由专人专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
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保持整洁卫生,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避光等安全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保持其历史联系。
三、注意档案室安全,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节假日应加强管理。
四、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及时登记在案,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泄密。
五、严格执行调阅档案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防爆、防毒、防盗制度
一、防火、防爆
1.定期检查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是否达到正常运行要求。
2.加强培训,全体员工熟悉消防知识,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3.在安全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立“安全出口”指示灯箱。
4.所有消防安全通道不堆放任何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下班时,各责任人检查水、电的开关是否全部关好。
6.校园内严禁带入易爆物品。
7.一旦出现小火患做到及时扑灭,如果出现火灾情况,及时报警,确保
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二、防毒、防尘
1.园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防蝇、防鼠、防尘措施到位。
3.严格查验所购进的食材、餐点及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与卫生。
家长、幼儿所带食品需经园部确认安全卫生,方可进入班级。
4.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
三、防盗
1.不定期检查门、窗、锁和防盗设施,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防盗 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2.贵重物资、教学设备等应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以防失窃,保管人员要定期保养、检修,做到防霉防腐。
3.借用贵重物品须办理借用手续并负责保管好,用完及时归还,外借须经分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4.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公款现金。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
园内各种非正常死亡,对校园秩序和师幼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自然灾害、食物中毒、传染病、师幼意外伤害、网络安全及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各种重大安全事故。
二、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接报时间、简要经过、抢救措施、初步原因分析等,如详细情况尚未弄清可先报告事故概况,待详细情况调查清楚后再续报。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限:
凡属安全事故均应第一时间报告。
四、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方式:
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各种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发生涉及幼儿伤害的违法犯罪案件、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厅报告外,还必须立即向公安、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大型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一、大型活动指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及幼儿、家长参加的演出、会议郊游、外出参观等活动。
二、大型活动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符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度,开展活动应尽量控制规模,凡确需组织大型活动,先要拟订方案,按程序报批。
四、举办大型活动的申报程序
1.在举办日期的前一周向园领导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大型活动的目的、方式、人数、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以及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办法等,邀请园外人员参加的,必须注明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申报内容还应包括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安全措施、医疗急救方案等
2.园部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批结果应在活动举行日的前三天回复,获得批准后幼儿园方可举行活动
3.下列活动视为已经批准,不需另行申请:
根据学校党委或行政决定而举行的大型活动;根据学校批准的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大型活动;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大型活动、讲座、报告等。
但每项活动都必须上报安全工作预案,经学校保卫处审批后方能举行 。
4.根据活动需要,可请社区民警、学校保卫处协助落实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对活动场所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等实行实时监控,严密防范。
5.活动开展前必须对参与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回忆记录。
安全会议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在园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与重点,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总结上阶段的安全工作,并部署下阶段的安全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师幼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年段长、班主任利用升旗、日常教学、寓教于乐、疏散演习等活动进行多形式的安全教育,把安全落到实处。
五、定期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幼儿园、家长一起行动,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二、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教育面达到100%。
三、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梯维护人员等,需参加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四、通过宣传专栏、讲座、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
五、教师结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宣传日等,将安全教育渗透在一日活动中,同时依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线的系列主题活动、寓教于乐活动、参观活动等,增强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六、定期开展幼儿防震、防火安全疏散演练活动,掌握安全逃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目标,加强管理,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幼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
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学校校长与园长、园长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园长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园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幼儿园副园长为安全分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各处室主任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
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五、年段长为本年段的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配合学校等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年段安全事故,直接追究年段长责任。
六、班主任为本班幼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一日活动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如因班主任组织或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副班主任与保育员为所任班级教学安全的责任人,带班期间不得脱岗,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报。
带班期间发生问题由带班教师负责。
八、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幼儿园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
九、后勤部门要对幼儿园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立即解决。
及时处理相关部门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教师集体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由各年段长总负责,教师办公设备及教师本人自己放置在办公室的贵重物品等,安全防范由使用者负责。
十一、对排查、监督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而酿成安全事故的,漏报、瞒报、隐瞒事故隐患的,发现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不积极整改的,给予行政严肃处理;不积极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园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财产损失,败坏幼儿园形象的,本年度不得评优选先、晋级晋职,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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