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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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 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和公司签订《质量责任书》;
2、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按规定配备齐全,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上岗;
3、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按本公司各级《岗位责任制》,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4、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在岗在职,有详细工作及处理记录备查;
5、项目经理、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准时参加公司、项目部技术质量会议,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6、项目经理、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执行公司关于技术质量的各项指令、整改通知和决定,有实施记录,并在实施后及时反馈其处理结果;
7、调整、变更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或主管工程师批准备案;
8、项目经理、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及时执行有关口头、书面指令,通知和建议,并有详细处理记录;
9、工程质量缺陷、质量通病等质量问题,必须在检查发现1小时内向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10、工程质量缺陷、质量通病等质量问题应编制处理方案,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工程质量缺陷、质量通病等质量问题整改后,应报请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复验,处理方案、实施结果及复验记录备查;
1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项目部布置的时间及时编制、报审;13、工程质量控制点(引测基准点、轴线、标高、开间方整度、预留预埋、混凝土配合比)、重点分部项(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特殊工程(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止水降水、工程防水、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等必须制定技术复核计划,实施有记录(项目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参与技术复核并签字备查);
14、分项工程及每一施工工序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施工,施工完毕,质检员和施工工长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做好验收记录和有关检查表;
15、每一施工工序经自检合格后,必须提前报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6、项目部必须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随工程进度建立工程文件,包括:
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函件(函件、通知、指令、申请、报告、合同、协议等),专人管理、分类归档;
三、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责任
3.1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2工程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
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2、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
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5)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技术人员
(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
(2)积极参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刻苦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苦练基本功,做到熟悉设备性能、熟悉质量标准、熟悉操作规程。
爱护原材料和各种构件及半成品,正确使用工具和仪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保持良好状态
(3)不使用不合格材料。
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产品不交工。
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越级反应质量问题。
4、安质部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3)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教育培训和贯标活动。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规定提出奖罚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审查签证。
(6)监督检查创优计划的实施、组织工程评优和申报工作。
负责质量管理小组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办理课题登记和注册,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评选表彰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报送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
(7)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5、工程部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技术交底。
(2)对采用“四新”成果的项目进行技术把关,确保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并贯彻实施,对违章指挥和技术指导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3)强化科技公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4)编制创优措施,指导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5)负责检验、试验、计量和测量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6)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做好质量回访工作。
6、计划部
(1)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汇总下达施工质量计划指标。
(2)在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应考核施工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3)对不合格或未经质量验收的工程,不予办理验工计价。
7、物资设备部
(1)负责制定和完善物资和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
(2)按设计、施工技术要求制定物资设备供应计划,采取招标或租赁等方式,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和时间供应材料、配件。
(3)凡需材料代用或新材料订购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同意后,方可采购、供应。
(4)妥善贮存保管各种原材料、配件,以及化工材料。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专人看护。
(5)负责所采购的产品、材料、半成品的验证、检验标识和不合格物资的处理。
做好台帐记录,办理收发交接手续。
(6)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建立台帐。
配合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8、财务部
(1)及时落实工程施工所需资金。
(2)参加工程验工计价,搞好工程结算,考核质量成本,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拒绝支付费用。
(3)负责奖罚资金落实。
四、质量管理
4.1质量培训教育
1、项目部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行业的质量方针、政策和规定,熟悉质量管理体系GB/T9001标准,掌握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2、对作业人员主要进行强化质量意识教育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全面质量管理普及知识教育,促进技能操作水平的提高,加强特殊工种及劳务人员的培训,项目部和施工队要建立台帐,培训的时间要满足要求和实际需要。
3、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专业工作需要,组织员工学习有关规范、规则、验标和操作规程,加强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推广应用“四新”成果。
4.2质量工作标准化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施工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考核标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标准。
2、项目部和施工队要建立具体的落实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各项内控标准,并认真贯彻实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
4.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质量目标
(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2)杜绝质量事故,克服质量通病。
不发生等级以上责任事故。
竣工文件真实可靠,规范齐全,实现一次验交合格;满足甲方全线创优要求,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2、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质量目标按照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并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2)质量控制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检验定为不合格,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3)质量计划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工程总造价5000万以上或对工艺、工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要针对工程特点和具体要求单独编制质量计划,其他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实施。
②质量计划内容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具体详实,内容包括:
a编制依据
b项目概况
c质量目标
d组织机构及职责、质量控制的时机及方式
e关键和特殊过程识别及作业指导书
f与施工过程相适应的检验、实验、测量、验证要求、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等。
(4)质量控制实施程序:
①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②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③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a实施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b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c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3、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1)施工合同签订后或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应及时收集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标准等规范,指定专人管理。
(2)项目部应依据合同要求、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要点、重点、难点进行复测,当发生问题时,应与甲方协商处理,并应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发现有差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提出书面意见,及时通知监理、和甲方,并形成会审记录。
(4)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对全体施工人员分专业、分工种分别进行质量知识教育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5)在工程开工之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4、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承担施工负责人或技术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书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有关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等施工要求,应在实施前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控制点及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并妥善保存测量记录及归档。
(4)材料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材料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出入库台帐。
②项目部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分类堆放并进行有效识别。
③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机械设备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②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
③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
(6)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
②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③工序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规定,对查出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7)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应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②对特殊过程控制除应执行一般控制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5、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查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和质量保证等资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合同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检。
(3)对查出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
(5)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
4.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交底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本项目工程实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对各施工队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项目总的技术和质量交底,确定质量目标和重点项目施工方法、施工工艺;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要对各施工队负责人、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就所担负的工程项目施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包括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措施);各施工队技术人员要对班组和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将有关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控制方法和措施落实于工程施工中,从而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定期质量检查。
项目部每周、施工队每日开展质量检查。
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抽查。
项目部每旬定期对全管段组织一次质量检查,由项目部经理主持,有关责任部门和质量检查人员参加,发现质量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并做好详细记录。
(2)隐蔽工程检查。
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梁桩基、预制梁、连续梁预埋件等检查应及时进行,首先由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3)施工队质量“三检制”。
各施工队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自检:
由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互检:
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施工队长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交接检:
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队组织交接。
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接手施工。
(4)巡检。
各级质量管理人员每天对管段工程质量实行巡查和抽查,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技术交底进行正确施工,发现问题现场予以改正。
当发现比较严重质量隐患时,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上级有关人员商定方案,待质量隐患消除后方能继续施工。
(5)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情况;②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落实情况;③设备、特殊工种人员管理情况;④材料的检验检测、使用情况;⑤内业资料的记录整理情况;⑥工程实体质量等。
(6)对检查中发现(含甲方检查通报)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发出检查通报,对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隐患,要及时下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或《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通知单》。
项目部按照有关程序处置、整改、验证、记录(施工日志中须有相应记载)、回执,并逐级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7)项目部(含甲方检查通报)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将作为施工队内部考核、评价的依据。
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的验收。
隐蔽工程中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首先由项目部质量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并附其他有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证后,方准下道工序施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施工过程中的验收。
①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都应进行检查验收。
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质量、试验、材料等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不得进场。
②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序之间的交接验收,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项目部负责进行。
(3)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①检查验收顺序。
先进行检验批检查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再进行分部工程检查验收,所有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最后进行单位工程检查验收。
②检查验收程序和组织
a、分部工程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其组织验收。
b、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上报指挥部。
指挥部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4、旁站监控制度
工程施工中技术、施工、质检人员跟班指导检查,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旁站监控并记录:
(1)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
预应力结构中的张拉工序,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布置和架立,混凝土灌注,基底土质及基地承载力的测试、基础开挖尺寸等。
(2)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
各种防水层施工、路基填土摊平及碾压、伸缩缝及泄水孔、反虑层等施工中难度不大但易于被忽视而产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工序等。
(3)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序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
预应力结构中的预应力钢筋或钢丝束质量、模板的支撑或固定等。
(4)采用“四新”成果的施工部位或环节。
(5)施工时无足够把握的、施工条件困难的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如复杂曲线模板的放样等。
5、施工工艺流程检验、试验制度
为了保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在新建工程有效应用推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质量创优水平,保证工程质量达标,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适用于工程中采用“四新”技术的项目,传统成熟的施工工艺在施工时采用已颁布或审定的标准执行。
(2)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工作在架子队技术主管的主持下,由工程部牵头,安质部、物设、试验及各施工队相关人员参加。
(3)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程序
①确定工艺流程设计主题后,收集并深刻理解相关标准、规范,必要时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讲座等。
②相关人员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
③根据流程设计在项目中进行小范围试验。
④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效果检验,若符合标准,即可在项目进行推广应用。
否则,修改原施工工艺流程,进行再设计,再试验。
6、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
(1)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发生质量事故后要按要求立即上报。
(2)质量报表。
项目部应及时填报《工程质量情况报表》,由部门主管和项目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分别于当月底前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各种报表必须留存。
(3)质量总结。
项目部每半年和年终应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书面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4)质量专报。
项目部按照局指挥部或集团公司的要求,随时提供质量信息。
7、质量会议制度
现场质量会议是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检查、监督工程施工的执行、落实情况。
(1)现场质量会议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项目部各级负责人、现场质量负责人、施工队队长及其他有关人员。
现场质量会议应形成记录,并发送有关各方。
(2)现场质量会议主要内容为:
①检查上次会议形成的质量决议的执行情况;
②当月(旬)施工进度总结;
③本月(旬)工程质量管理情况,通报当月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部署下月工程质量控制重点;
④对本月(旬)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对本月为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现场质量会议每月(旬)召开一次,由项目部安质部组织,时间为每月(旬)底进行。
4.5工序承包工程管理
1、项目部要依法按工序承包和依法使用劳务。
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协作队伍。
与其签订相应合同时,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对其管理体系、人员、设备、材料选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在施工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其检查考核,建立评估档案,对不按照要求施工且不整改着,要及时清场并上报集团公司,在集团内通报,今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集团内工作。
3、项目部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对承包项目加强管理,在原材料的使用、检验检测、隐蔽工程施工等关键环节应建立预防控制措施并严格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4、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创优质工程活动,抓好前期的资料收集和后期的申报工作。
4.6工程质量档案管理
1、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格式记录并存档。
2、施工现场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中,工点施工负责、技术主管人员、工地值班员,测量和试验人员、质量检查员、工班长等,均应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
质量管理记录资料,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有关国家、行业、企业等施工技术标准;
(2)各种质量管理制度;
(3)质量责任制;
(4)主要专业工程操作上岗证书;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申批记录;
(6)设计文件审查核对记录;
(7)地质勘察资料;
(8)交接桩、施工复测记录;
(9)混凝土搅拌站(级配填料拌合站)及计量设置;
(10)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11)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12)程序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记录。
3、工程材料质量记录,主要包括:
(1)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进场登记和质量证明资料;
(2)各种试验检验报告;
(3)各种合格证;
(4)设备进场状态检验记录和设备运行检验记录。
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或安装过程按检验批、分项、4、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
(1)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和审核;
(2)设计变更通知单;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历次质量检查和整改记录;
(5)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记录;
(6)施工日志(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
(7)技术交底书;
(8)检测及试验报告;
(9)各项工程观测记录;
(10)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
各项记录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并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分类、归纳、存档。
4.7工程质量问题罚款
1、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集团公司准入、信誉的罚款:
(1)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集团公司形象的,经集团公司研究,给予责任项目部罚款和其他处理。
(2)在工程质量信誉评价中排列靠后、达不到集团公司要求,影响集团公司排序的,经项目部研究,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罚款。
(3)工程验交后出现质量问题、或用户举报而影响集团公司信誉的,经项目部研究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罚款。
2、项目部各级监督检查人员,在工程质量检查或抽查中,对施工项目中发生的各种质量问题,按照规定标准,有权签发《工程质量问题罚款单》。
(1)严重违章操作,未进行技术交底,违反施工程序,施工质量低劣的。
(2)没有计量设备的或计量不准确的,有计量设备不按规定计量的。
(3)违反材料和设备采购、检验与试验规定或造假的。
(4)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改变设计的。
(5)在施工中发生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配件、违反设计和操作规程或技术标准施工行为的。
(6)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管理混乱的,资料未按要求达标的。
(7)混凝土跑模、错台、蜂麻、露筋严重的。
使用已明令废止的脱模剂的。
(8)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浆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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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