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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及预防
第二节煤矿职业危害及预防
一、我国煤矿职业危害的概况
职业危害是一个隐形杀手,自.2O世纪50年代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以来,我国迄今已累计发生6O.7万例尘肺病,除去因此病去世的外,现有尘肺病人47万例,居世界之首,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超过百亿元。
(一)我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尘肺病患病率高发
1.量大面广,个案突出
由于我国煤矿的生产作业条件普遍较差,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现状仍十分严峻。
据不完全统计,煤炭行业尘肺病人累计已达20多万,占全国工矿企业尘肺病人的46.5%,且每年仍以4000~5000人的速度递增;加上现有的约20万人的可疑尘肺病人数截至2005年底,尘肺病累计病例607570例,其中存活病人为470089例,煤矿职工占近一半。
Eh于我国职业病统计要经过严格的诊断、鉴定程序,未进入这一正规程序的“隐报’’或“未报’’职业病患者大量存在。
因此,我国职业病统计总体底数不清,职业危害管
理面临巨大的挑战。
2.个别煤矿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
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
对于煤炭行业来说,特别是近年来中小煤矿数量急剧增加,政府部门监管工作不力,导致个别煤矿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繁发生,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
3.劳动者对职业危害认知不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转变为煤矿工人,由于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劳动者没有经过培训,职业卫生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
即使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上岗工人,明知工种有危害因素也照样上班,为多赚点钱拼命加班;有的职工为了方便提高工效,甚至将其防护设施拆毁,导致生产岗位有害因素超标;更有一些人明知所处之地有生产性粉尘和有害气体,嫌戴防护El罩麻烦,通风设施也只是“摆设"。
据监管部门的现场调查,绝大多数企业都给职工发放了个人防护用品,但现场发现大部分作业人员没有佩戴防护用品,有的佩戴不规范,起不到防护作用。
(二)煤矿职业危害引发的安全卫生事故,造成严重损失
首先,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更高的要求。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队业人员更南疆重视自身的安全与职业健康。
职业危害引起的人员伤害,也不容小视。
一个企业一旦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最严重的损失不是经济损失,而是人员损失。
以我们煤矿企业为例,从生产角度来说,职工是企业最基本的生产元素,往往一个安全卫生事故就会引起多个职工的伤害甚至死亡。
其次,在煤矿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同时,企业也必须面临生产设备严重受损和产品质量无法保障的双重损失。
特别是发生煤与瓦斯爆炸重大安全事故,井下受灾区域内的设备都会受到破坏性影响。
再者,在处理事故的时间内,企业将停产,产品无法正常供应,名誉、形象也受到很大影响。
(三)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制不健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1.政府监管工作不到位,投入不足,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
从政府监管角度看,当前煤矿职业卫生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内部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明确职能部门,部门之间的分工也不够明确;政府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投人严重不足;监督执法人员中缺少专业人员,且多数无实际经验,监督、监测、管理和执法手段落后,信息不畅通。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企业是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
一些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与健康不重视,没有依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有效的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和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职业防护设施投人严重不足,防护设施简陋;安全基础监督管理混乱,在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中,有的防护用品不合规苞,不符合标准,有的企业干脆只发放简单的口罩和手套,不能有效预防职业危害,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失去应有
的作用。
一些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均未达到法定要求。
由于经费不足,全国各级各类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科学研究机构不断萎缩,设备老化,人才流失严重,相对于市场经济进程,职业危害防治的技术和能力处于严重滞后状态。
另外,不少煤矿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不落实,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不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有的甚至不惜对劳动者采取轮换的方式来掩盖本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
更甚者,用人单位不愿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提供发病人员的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史以及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相关资料,给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有的医疗费用只能由患者自己承担。
可见其社会危害性是巨大和
深远的。
二、煤矿主要职业危害的因素
(一)生产性粉尘
1.定义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较长时间以浮游状态存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种类
在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矿石粉碎、筛分、配料、冶炼、水晶宝石加工过程中均可有大量粉尘外逸。
生产性粉尘按其性质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无机粉尘:
矿物性粉尘,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金属性粉尘,如铁、锡、铝、锰、铅、锌等;人工无机粉尘,如金刚砂、水泥、玻璃纤维等。
(2)有机粉尘:
动物性粉尘,如毛、丝、骨质等;植物性粉尘,如棉、麻、草、甘蔗、谷物、木、茶等;人工有机粉尘,如有机农药、有机染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
(3)混合性粉尘是上述各类粉尘,以两种以上物质混合形成的粉尘,在生产中这种粉尘最多见。
3.对人体的危害
长期吸人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各种疾病。
(1)呼吸系统疾病
①尘肺,可分5类(矽肺、硅酸盐肺、炭尘肺、混合型尘肺、金属尘肺)。
②粉尘沉着症。
③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如棉尘症、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
④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哮喘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⑤呼吸系统肿瘤。
(2)、局部作用
呼吸道肥大性病变、萎缩性改变、堵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角膜病、光感性皮炎。
(3)中毒作用
铅、砷、锰的中毒。
(二)有害气体
1.一氧化碳
(1)理化特性、
一氧化碳(Co),俗称煤气,为无色、无刺激性气味的气体,稍溶于水,可溶于氨水。
(2)接触机会
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时均可产生一氧化碳气体。
采掘工作可因一氧化碳泄露而造成职业性接触。
.
(3)吸人途径
一氧化碳通过呼吸道被人体迅速吸收。
(4)中毒原理
一氧化碳通过呼吸道吸人后,很快弥散穿透肺泡、毛细血管进人血液循环,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
由于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200-~300倍,而碳氧血红蛋白的解离要比氧合蛋白慢3600倍,因此就排挤了氧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使血红蛋白失去了携氧功能,使人体组织缺氧,从而产生一系列的中毒症状。
(5)临床表现
①轻度中毒:
出现剧烈头痛、头昏、四肢乏力、恶心呕吐或有轻度意识障碍,但无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G。
②中度中毒:
除有上述症状外,还可出现烦躁、步态不稳、意识障碍以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O%。
③重度昏迷:
意识障碍程度达深度昏迷或去大脑皮层状态,并出现脑水肿、肺水肿、休克或严重的心肌损害、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脑部损害如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
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5O%。
(6)处理原则
发现一氧化碳中毒病人,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
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对轻度中毒者的处理,可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并注意保暖。
对中度中毒患者,采取高压氧治疗,并进行对症处理,可使用能量合剂、细胞色素
C、胞二磷胆碱等以改进细胞代谢,促进细胞恢复。
对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治愈的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观察2个月,如出现迟发性脑症状,要及时处理。
2.二氧化碳
(1)理化特性
二氧化碳在通常情况下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能溶于水。
二氧化碳无毒,但不能供给动物呼吸,是一种窒息性气体。
(2)接触机会
二氧化碳主要来源是煤等矿物燃料的燃烧和动、植物的呼吸作用。
(3)吸人途径
二氧化碳通过呼吸道进人人体。
(4)临床表现
二氧化碳在0.07%以下时属于清洁空气,人体感觉良好;当浓度在0.07%~O.1%时属于普通空气,个别敏感者会感觉有不良气味;在0.10,4~0.15%时属于临界空气,空气的其他症状开始恶化,人体开始感觉不适;达到0.15%~O.2%时属于清度污染,超过0.2%属于严重污染;在0.39/6~O.4%时人呼吸加深,出现头疼、耳鸣、血压增加等症状;当达到0.8%以上时就会引起歹E亡。
3.甲烷
(1)理化特性
甲烷俗称沼气,是没有颜色、没有气味的气体,沸点一161.4℃,比空气轻,它是极难溶于水的可燃性气体。
甲烷和空气混成适当比例的混合物,遇火花会发生爆炸。
(2)接触机会
甲烷主要用于制造乙炔、氢气、合成氨及制备炭黑、硝基甲烷等,生产过程中可引起中毒。
甲烷是天然气、沼气和油田气的主要成分,是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有爆炸危险的废气,通风不良或忽略防护可致中毒,一些煤矿常常因缺乏防护措施发生急性中毒事件。
(3)中毒原理,
甲烷对人体基本无毒,其麻醉作用极弱,由呼吸道吸人,大部分以原形呼出。
甲烷浓度增加会使空气中氧含量降低,引起机体缺氧,在极高浓度时是一种单纯窒息性气体。
因无色、无味,高浓度吸人不易被察觉。
(4)临床表现
主要是缺氧表现。
当空气中甲烷达25%~3O%时,可使人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供给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
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
(5)处理原则
迅速脱离现场,口乎吸新鲜空气或吸氧,注意保暖,间歇给氧,必要时选用高压氧治疗。
呼吸、心跳停止时,应及时进行复苏急救。
对症处理,注意防治脑水肿。
忌用抑制呼吸中枢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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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硫化氢
(1)理化特性
硫化氢是一种有臭鸡蛋气味、剧毒的无色气体,密度比空气大,能溶于水。
其水溶液显酸性,叫氢硫酸。
(2)接触机会
接触硫化氢的工种有7O多种,引起急性中毒多因为输送硫化氢的管道和阀门泄露,或含有硫化氢的废气、废液排放不当,在疏通阴沟、污水池、粪池时意外接触所致。
一些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也有部分硫化氢气体随煤石开采出来,散逸到空气中。
(3)吸人途径
硫化氢主要经呼吸道进人人体。
(4)中毒原理
硫化氢通过呼吸道进入机体,与呼吸道内水分接触后很快溶解,并与钠离子结合成硫化钠,对眼和呼吸道黏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
硫化氢吸收后主要与呼吸链中细胞色素氧化酶及二硫键(~S~S~)起作用,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缺氧。
吸人极高浓度时,强烈刺激颈动脉窦,反射性地引起呼吸停止;也可直接昧痹呼吸中枢而立即引起窒息,产生“电击样,,死亡,。
按吸人硫化氢浓度及时间不同,临床表现轻重不一。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罗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中度中毒者黏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人极高浓度(1000mg/m。
以上)时,可出现“闪电型死亡”。
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5)处理原则
尽快将患者抬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处,解开衣服、裤带等,注意保暖。
吸入氧气,对呼吸停止者进行人工呼吸,应用呼吸兴奋剂。
必要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10%硫代硫酸钠20~40mL静注,维生素C加入高渗葡萄糖中静注。
美蓝10mg/kg,加人50%葡萄液中静注。
对躁动不安、高热昏迷者,可采用亚冬眠或冬眠疗法。
眼部损
伤者,尽快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4%硼酸水洗眼,并滴人无菌橄榄油,用醋酸考的松滴眼,防止结膜炎的发生。
(三)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1.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生产性噪声可由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而产生,如球磨机、电锯、机床等发出的声音,也可以由于气体压力突变或液体流动而产生,或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例如通风机、喷射器汽笛或冲刷等声音,以及其他发电机、变压器等的嗡嗡声。
使用风动工具的工人、发动机实验人员、机床操作工等均接触噪声。
(1)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
在80dB以下职业性噪声暴露时,一般不致引起噪声性耳聋;在85dB以下可造成轻微的听力损伤;在85~90dB会造成少数人的噪声性耳聋;在90~100dB时会造成一定数量人的噪声性耳聋;在100dB以上会造成相当数量人的噪声性耳聋;在人突然暴露在150dB的噪声环境下,听觉器官会发生急性外伤,造成双耳完全丧听。
(2).噪声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长期接触噪声可引起工人出现耳鸣、头痛、头晕、失眠、多梦、乏力和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综合征,其患病率随声压级升高而增大。
长期接触噪声,在未出现明显的听力损失情况下,工人可以表现为记忆力和视感知记忆力下降等神经行为功能障碍。
(3)噪声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长期接触噪声,可引起机体心脏植物神经功能发生紊乱。
心电图ST段和T波呈缺血型变化,且工龄越长,心电图异常阳性率及ST—T改变阳性率越高。
(4)噪声对女性月经及生育机能的影响
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女工容易发生妊娠恶阻和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噪声可影响胎儿胎动的次数和心率,出现心率加快,影响后代的智力发育,噪声还会对胎儿的听觉发育有影响,使后代听力受损。
(5)噪声对人体免疫系统的影响
长时间在噪声状态下工作,会使人的免疫功能下降及内分泌系统失调。
(6)噪声对心理方面的影响
噪声对作业工人情绪有明显的干扰作用,表现为噪声作业工人心理卫生状况不佳,对立、抑郁、躯体不适、敏感倾向增高;幻想倾向者增多,强迫倾向者减少。
噪声与某些职业危害的协同作用,如高温、振动及某些有毒物质(Co、铅等)与噪声共同存在时,会加
强噪声的不良作用。
2.生产性噪声的控制
(1)控制和消除噪声源。
如用低噪声的焊接代替高噪声的铆接,用无声的或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
(2)更新设备。
对老企业已有的设备,应从实际出发,采取消声、吸音、隔声和隔振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
(3)进行健康教育,加强个体防护,工人现场操作时要佩戴耳塞或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减轻噪声危害。
(4)加强噪声监测,监督检查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
(5)定期对接噪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听力损伤,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生产性振动对人体的危害
生产中由生产工具、设备等产生的振动称生产性振动。
在生产中接触的振动源有:
铆钉机、凿岩机、风铲等风动工具;电钻、电锯、砂轮机、抛光机、研磨机等电动工具;内燃机车、船舶、摩托车等运输工具。
振动对机体全身各系统均可产生影响,按其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
生产中常见的职业性危害类型是局部振动。
生产性振动对人体的危害有如下几点。
(1)振动会使人发生运动病。
低频振动会引起协调方面的视觉紊乱,甚至于嗅觉系统也会起决定性的作用。
(2)振动影响人的睡眠。
(3)振动会使视觉功能减退。
当振动频率在眼球最大共振振幅时,人的视觉功能减退最为强烈。
(4)振动影响人的语言能力。
在振动中说话音调提高,说话的时间也会拖长,气管和支气管的共振会损伤语言能力。
(5)振动会使人的生理受到影响(见表6—3)
表6—3生产性振动对人的生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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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脑、肺、心、消化器官、肝、肾、脊髓、关节等┃
┣━━━━━━╋━━━━━━━━━━━━━━━━━━━━━━━━━━━┫
┃循环系统┃血压上升、心跳加快、心排血量减少等┃
┣━━━━━━╋━━━━━━━━━━━━━━━━━━━━━━━━━━━┫
┃呼吸系统┃呼吸次数增加┃
┣━━━━━━╋━━━━━━━━━━━━━━━━━━━━━━━━━━━┫
┃代谢┃耗氧量增加、能量代谢率增加等┃
┣━━━━━━╋━━━━━━━━━━━━━━━━━━━━━━━━━━━┫
┃体温┃体温升高┃
┣━━━━━━╋━━━━━━━━━━━━━━━━━━━━━━━━━━━┫
┃消化系统┃肠W内压增高、肠胃运动抑制、内脏下垂等┃
┣━━━━━━╋━━━━━━━━━━━━━━━━━━━━━━━━━━━┫
┃神经系统┃交感神经兴奋、手指伸缩、颤动值减少、影响睡眠等┃
┣━━━━━━╋━━━━━━━━━━━━━━━━━━━━━━━━━━━┫
┃感觉系统┃眼压升高、眼调节力减弱等┃
┣━━━━━━╋━━━━━━━━━━━━━━━━━━━━━━━━━━━┫
┃血液系统┃红细胞比容值增加,中性白细胞增加,血清钾、钙等增加┃
┗━━━━━━┻━━━━━━━━━━━━━━━━━━━━━━━━━━━┛
4.生产性振动的控制
(1)改革工艺,使用先进的减振设备,从根本上取消和减少手持风动工具的作用,用液压、焊接、黏接代替铆接;手持振动工具者,应戴双层衬垫无指手套或衬垫泡沫塑料无指手套,并注意保暖防寒。
(2)对新工人应作就业前体检,有血管痉挛和肢端血管失调及神经炎患者,禁止从事振动作业。
(3)对接触振动作业工人应定期体检,对振动病患者应给予必要的治疗,对反复发作者应调离振动作业岗位。
(四)不良气象条件(高温)
高温可使作业工人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等不适感,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表现在:
(1)体温调节障碍,由于体内蓄热,体温升高。
(2)大量水盐丧失,可引起水盐代谢平衡紊乱,导致体内酸碱失衡和渗透压失调。
(3)心律脉搏加快,皮肤血管扩张及血管紧张度增加,加重心脏负担,血压下降,但重体力劳动时,血压也有可能增加
(4)消化道贫血,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液酸度降低,淀粉活性下降,胃肠蠕动减慢,造成消化不良和其他胃肠道疾病增加。
(5)高温条件下若水盐供应不足可使尿浓缩,增加肾脏负担,有时可见到肾功能不全,尿中出现蛋白、红细胞等。
(6)神经系统可出现中枢神经抑制,注意力和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性及反应速度的降低等。
预防高温的措施有:
(1)合理布置热源,把热源放在车间外面或远离工人操作的地点,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应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通风的厂房,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2)隔热,是减少热辐射的一种简便有效方法。
(3)加强通风换气,加速空气对流,降低环境温度,以利于机体热量的散发。
(4)加强个人防护,合理组织生产,如穿白色、透气性好、导热系数小的帆布工作服;同时调整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开中午酷热延长午休时间。
加强个人保健,供给足够的含盐清凉饮料。
(五)放射性物质
某些物质的原子核能发生衰变,放出我们肉眼看不见也感觉不到,只能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到的射线。
物质的这种性质叫放射性。
放射性污染来源于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核燃料,循环的“三废”排放、医疗照射引起的放射性污染等,其中,核辐射普遍存在于所有的物质之中,包括水和空气。
如果我们对某些放射性较强的物质缺乏了解,就可能伤害自己的健康。
在大剂量的照射下,放射性对人体和动物存在着某种损害作用。
如在400rad的照射下,受照射的人有59/6死亡;若照射650rad,则人1009/6死亡。
照射剂量在150rad以下,死亡率为零,但并非无损害作用,往往需经20年,一些症状才会表现出来。
放射性也能损伤遗传物质,主要在于引起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使一代甚至几代受害。
生活中的核辐射主要有地基及建材、深部地下水、天然气和煤、医疗设备等,还有一般居民消费用品,包括含有天然或人工放射性核素的产品,如放射性发光表盘、夜光表以及彩色电视机产生的照射,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低,但都会对一定范围内的人产生辐射性危害。
所以,对放射性物质必须严加防范,妥善处理。
(六)其他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1)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与劳动者生理状态不适应。
(2)劳动组织不合理,劳动时间过长或休息制度不合理。
(3)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长时间重复某一单调动作。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
(5)作业场所设计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6)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方法不当或防护用具本身存在缺陷等。
三、煤矿职业危害对人体健康的损害
职业病——尘肺病
尘肺病是现今我国职业病中对作业人员健康危害非常严重的一类疾病,据统计,尘肺病约占职业病患者总人数的2/3。
1.尘肺病概念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人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滞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2.尘肺病发病因素
当粉尘被吸人人体的呼吸道之后,人体可通过咳嗽反射等自身防御清除功能排出97%--~99%的粉尘,只有1%~39/6的尘粒沉积在体内,进入肺组织中的尘粒多数在直径5um以下,其中进人肺泡的主要是2um以下的尘粒。
但是人体对粉尘的清除作用是有限度的,长期吸人大量粉尘可使人体防御功能失去平衡,清除功能受损,而使粉尘在呼吸道内过量沉积,损伤呼吸道的结构,导致肺组织损伤,造成肺组织纤维化。
3.尘肺病预防措施
控制尘肺病的发生关键在于预防,减少吸人肺中的粉尘。
生产经营者、组织者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防尘的法规和办法,积极进行工艺改革、革新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实施湿式作业,减少粉尘产生,如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要对尘源
采用密闭抽风除尘办法,防止粉尘飞扬;定期做好接尘工人健康检查,对职业病患者早发现早治疗.力口强个人防护,减少粉尘的吸人;认真做好防尘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充分认识防尘的重要性,督促职工加强营养,劳逸结合,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积极配合企业搞好防尘工作。
(三)工作相关疾病(职业性多发病).
1.职业性中毒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化学毒物所致的疾病状态称为职业中毒,职业中毒在职业病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是我国重点防治的职业病之一。
常见的职业中毒有常见金属及类金属中毒、有害气体中毒、常见有机溶剂中毒等。
在有职业性中毒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要有通风排毒设施;职工上岗前须穿工作服,戴防毒面具,下岗时清洗淋浴;工作期间不宜吸烟进食;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2.职业性皮肤病
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各种急、慢性皮肤及其附属器(毛发、指甲、趾甲)的疾病,称为职业性皮肤病。
常见的有:
皮炎、湿疹、痤疮、毛囊炎、灼伤、溃疡、角化过度、皴裂、色素改变、疣状赘生物、肉芽肿等,以及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皮肤病发生后,应及时清除皮肤上残留的致病物,在治疗期间酌情避免或减少接触致病因素,并根据临床类型及病情对症处理。
职业性皮肤病一般不会使人丧失劳动能力,在加强防护条件下仍可正常工作,皮炎急性期、溃疡及某些感染性皮肤病等在治疗期间应酌情休息或暂时调换工种。
如有严重变应性反应或反复发病长期不愈者,应调换工种,安排不接触致敏物的工作。
职业性黑变病、职业性白斑和职业性皮肤癌确诊后应调换工种,脱离发病环境。
聚合型或合并多发性毛囊炎、囊肿的职业性痤疮,长期治疗无效者可考虑调换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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