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3700862
- 上传时间:2023-05-20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7.85KB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docx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等。
第三条根据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在海外一些国家,事故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死亡事故:
有人员死亡的事故。
(二)失时事故:
包括人员致残和工作日损失事故。
(三)工作受限事故:
指事故发生后并没有造成工作日损失,但伤员不得不在事故发生后的至少一个班以上从事轻负荷的工作,然后才能回到其原有的岗位。
(四)医疗处理事故:
医疗处理事故是较严重的职业伤害,需要医生或注册的专职医务人员来进行处理。
(五)急救处理事故:
是轻微的伤害,如小的擦伤,割伤,灼伤,裂口等它们只是要求急救处理,仅需要有资格的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六)财产损失事故。
第四条海外事业部各单位的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如实报告业主、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司海外事业部。
第六条海外事业部安全环保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财产损失事故(30万元以下)和轻伤事故(失时事故中的工作日损失事故、工作受限事故、医疗处理事故、急救处理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上报海外事业部;
(二)财产损失事故(30万元以上)和人员重伤致残事故(失时事故中的致残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监理和业主报告,并在8小时内向海外事业部报告。
(三)一般死亡及以上事故:
一般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海外事业部报告,海外事业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并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海外事业部。
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海外事业部报告,海外事业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并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海外事业部。
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海外事业部报告,海外事业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和股份公司海外事业部。
表1.事故上报时限表
上报对象
事故类型
报监理、业主
报单位所在国政府部门
报公司海外事业部
报公司
报股份公司海外事业部
由海外事业部负责上报
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和轻伤事故
根据业主规定
根据所在国规定
安全月报统计上报
/
/
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和人员重伤致残事故
立即
根据所在国规定
8小时内
安全月报统计上报
/
一般死亡事故
立即
立即
立即
立即
8小时内
较大事故
立即
立即
立即
立即
2小时内
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
立即
立即
立即
立即
立即
第八条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一)发生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以《事故快速报送书》(见附件1)的形式报送海外事业部;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事故单位及所属项目部应先直接以电话形式向海外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和海外事业部主管领导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
(三)各单位应建立动态事故/事件统计报表(可参考附件2),并定期分析,预测安全形势发展及提前部署安全工作重点。
第九条事故快报后如出现伤亡人数和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将最新情况和事故现场处理的进展情况逐级上报。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的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第十二条轻、重伤事故发生后,由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死亡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事业部分管安全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赶赴项目所在国进行调查。
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和股份公司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海外事业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死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海外事业部或各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安全部门、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工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三)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海外事业部、公司、股份公司或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同时,海外事业部或各单位的内部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在事故调查期间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调查报告报送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
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调查工作结束;同时将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处理权限,分级负责。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
(一)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处理;
(二)一般死亡事故的处理,由海外事业部依据事故调查组的结论,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15日内将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报送公司及股份公司。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死亡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处理;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由股份公司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为了保证事故责任追究的时效性,海外事业部和各单位要以内部事故调查组的结论为依据,及时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如果处理结果与股份公司或地方政府对事故处理的后期批复意见原则上有较大出入时可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罚参考公司《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制度》。
第二十条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性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其它事故,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必须向海外事业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等具体事项履行“说清楚”。
第二十一条安全事故“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或委托人员主持,事业部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安全、工会、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附件1:
事故快速报送书
1、项目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2、发生事故日期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事故类别
5、事故伤亡情况:
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
姓名
伤害情况(死、重、轻)
工种及级别
性别
年龄
本工种工龄
受过何种安全教育
估计直接损失
备注
6、事故的经过和初步原因分析: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其它情况:
8、发生事故的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情况: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外 事业部 安全生产 事故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