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1015093FMFQ型气压磨粉机的型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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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1015093FMFQ型气压磨粉机的型号
SB/T10150—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FMFQ型气压磨粉机的型号、系列、结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FMFQ型气压磨粉机(以下简称产品)。
2 引用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376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易法
SB/T10148.9 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电气装置技术要求
SB/T10148.10 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表面涂漆
SB/T10148.13 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的标志、运输和贮存
SB/T10148.12 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包装
SB/T10152 磨辊
LS70 制粉设备试验方法 磨粉机
3 型号、系列、结构及基本参数
3.1 型号、系列
FMFQ3×2、FMFQ4×2、FMFQ5×2、FMFQ6×2、FMFQ8×2、FMFQ10×2。
示例:
3.2 结构
产品由喂料、研磨、轧距调节、气压控制、传动及磨辊清理等机构组成。
3.3 基本参数
产品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项目
单位
型号
FMFQ3×2
FMFQ4×2
FMFQ5×2
FMFQ6×2
FMFQ8×2
FMFQ10×2
磨辊规格
(直径×长度)
mm
φ220×300
φ250×300
φ220×400
φ250×400
φ220×500
φ250×500
φ250×600
φ250×800
φ250×1000
快慢辊最小中心距
mm
190
225
225
快慢辊斜置角
(°)
0~35
快慢辊转速比
1.12∶1~2.5∶1
快辊转速
齿辊
r/min
550~660
光辊
400~450
喂料辊型式
单辊 双辊
双辊
气缸工作压力
MPa
0.30~0.70
半台产品最大
配备电机功率
kW
7.5
11
15
18.5
22
30
4 技术要求
4.1 制造依据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主要零部件质量要求
4.2.1 磨辊质量应符合SB/T10152的规定。
4.3 装配要求
4.3.1 产品上每对磨辊辊体公共上切面的平面度在轴向每100mm长度上不大于0.02mm。
4.3.2 磨辊快辊辊体外圆表面对其轴承公共轴线的径向跳动量不大于0.05mm。
4.3.3 磨辊松合闸时,其轧距变动量不小于2.6mm。
4.3.4 喂料门必须启动灵活,喂料门与喂料辊辊体表面接触处的间隙允许在轴向总长度上不大于0.30mm。
4.3.5 半台产品气控系统,在合闸状态下,空气压力为0.5MPa,在气容70L的条件下,保压10min,压降不得超过0.02MPa。
4.3.6 喂料辊的型式和转速、动力配备、快慢辊转速比及磨辊清理装置等应符合制粉工艺要求。
4.3.7 产品松合闸动作时间:
a. 磨辊斜置的合闸时间不超过5s,平置的不超过3.5s;
b. 磨辊斜置的松闸时间不超过3s,平置的不超过3.5s。
4.3.8 在产品固定条件下的振动量:
a. 电机安装在产品上的正、侧向振幅值不大于0.05mm;
b. 电机不安装在产品上的正、侧向振幅值不大于0.02mm。
4.3.9 磨辊辊体端面与墙板内表面的间隙不大于3mm。
4.3.10 自动控制系统应灵敏、可靠,符合产品先喂料后合闸,先松闸后停止喂料的工作程序。
4.3.11 产品经1h空运转后,磨辊轴承温升不超过10℃。
4.3.12 当专用试块通过一对磨辊研磨区后,产品上不得有任何零部件损坏。
4.3.13 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从开始使用至因制造质量问题而首次出现停机故障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1000h。
4.3.14 半台产品空载功率见表2。
表2
FMFQ
3×2
4×2
FMFQ
5×2
6×2
FMFQ
8×2
10×2
≤0.8kW
≤1.0kW
≤1.2kW
4.3.15 整机空运转时的A声级噪声:
a. 快慢辊双面圆弧齿形同步带传动的不超过80dB;
b. 快慢辊齿轮或链条传动的不超过85dB。
4.4 涂饰
4.4.1 产品外表面涂漆质量应做到漆层牢固、平整,漆面光洁,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挂、针孔、麻点、桔纹、起皮、脱落、气泡、迸裂、料粒、泛黄、发白及粘附污点等缺陷。
4.4.2 磨膛内表面涂无毒涂料,带轮和喂料辊表面涂清漆,其余外露的金属加工表面涂防锈脂。
4.5 安全措施
4.5.1 磨辊松合闸时,指示器应显示分明。
4.5.2 电器元件、器材的安装质量应做到,按图样规定的位置安装,线路应固定良好,排列整齐,电器金属外壳应有完善的接地装置,并标有接地符号。
5 试验方法
5.1 本标准4.2.1条的检测
查看车间自检和抽检磨辊记录或按SB/T10152试验方法重新进行检验。
5.2 本标准4.3.1条的检测
在一对磨辊的两头和中间处,将专用平板〔见附录A(补充件)〕贴在该对磨辊辊体外圆表面上,用塞尺测量专用平板四角小平面和辊体外圆表面的间隙,其最大间隙即为磨辊辊体公共切面的平面度。
5.3 本标准的4.3.2条的检测
将磁性座百分表的磁座吸贴在机壳的内侧表面上,使百分表触头触在快辊(光辊)辊体外圆表面公共轴心线上,在距辊体两端50mm和中间处分别转动辊体和测量各截面的径向跳动量。
其最大值即为磨辊快辊辊体外圆表面对轴承公共轴线径向跳动量。
5.4 本标准4.3.3条的检测
先将磨辊(光辊)合闸,调整轧距为1mm,启动产品运转正常后,用φ4~φ8mm镀锌钢丝通过两磨辊研磨区,然后松闸,再用同样规格的镀锌钢丝通过研磨区,两次通过研磨区的镀锌钢丝厚度之差即为磨辊轧距变动量。
5.5 本标准4.3.4条的检测
在松闸状态下,关闭喂料门,用塞尺在全长范围内进行测量,取最大间隙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喂料门、喂料辊辊体表面接触处的间隙允差;或松开喂料门调节机构和限位机构,将三块专用垫块〔见附录B(补充件)〕分别置于喂料辊两端和中间处,用塞尺测量喂料门与各垫块上表面接触处的间隙,其最大值即为喂料门与喂料辊辊体表面间隙允差。
5.6 本标准4.3.5条的检测
将气路气压压降检测装置〔见附录C(补充件)〕气源与产品气路接通后,使储气罐在产品合闸状态下的压力为0.5MPa,保压10min,所测压降数值即为半台产品气控系统压降。
整机为一个气控系统的,所测压降数值的二分之一即为半台产品气控系统压降。
5.7 本标准4.3.6条的检测
目测或用转速表测。
5.8 本标准4.3.7条的检测
先将产品气路接在工作压力为0.5MPa的70L储气罐上,开通气源,然后用不大于7.36N的重砣(机械传感)或物料(电子传感)作用于传感器上,同时用秒表开始计时,直至磨辊合闸动作结束,所测时间为磨辊合闸时间;用手移去重砣或物料,同时用秒表开始计时,直至磨辊松闸动作结束,所测时间为磨辊松闸时间。
连续测量三次,其所测最大值即为产品松合闸动作时间。
5.9 本标准4.3.8条的检测
开机正常后,将测振仪吸贴在产品上壳顶部任一处,检测其正、侧向振幅值。
5.10 本标准4.3.9条的检测
用塞尺测量。
5.11 本标准4.3.10条的检测
目测。
5.12 本标准4.3.11条的检测
先用玻璃温度计测定环境温度(室温)。
待产品空运转1h停机后,再用半导体点温计测量磨辊各滚动轴承壳外表面温度,其轴承壳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即为磨辊轴承温升。
5.13 本标准4.3.12条的检测
先合闸再调整轧距(用塞尺测量),使两光辊合闸后的轧距为1mm,然后磨辊松闸,启动电动机,待产品运转正常后,使两光辊合闸,最后将专用试块(见附录D)的楔尖向下,通过磨辊辊体的中部研磨区,如无零部件损坏,则为合格。
5.14 本标准4.3.13条检测
通过生产试验考核或由用户提供使用情况。
5.15 本标准4.3.14条检测
使磨辊与刷帚(或刮刀)、喂料辊与喂料门、快辊与慢辊辊体工作表面完全处于脱离状态,启动电动机,待产品空运转正常后,用三相功率表测量电动机功率,然后停机,卸掉磨辊与电动机联接的传动带,启动电动机,待运转正常后,再用三相功率表测量电动机功率,两次测量功率之差即为半台产品空载功率。
5.16 本标准4.3.15条检测
在电动机密闭的电动机A级噪声低于产品A级噪声指标的情况下,按GB3768有关规定方法进行。
5.17 本标准4.4.1条的检测
漆层牢固(漆膜附着力)检测方法是,用双面刀片在随机试样的漆膜上横竖各划透漆层11条线,间距
1mm,然后,用氧化锌橡皮膏贴牢,猛揭一次,方格中漆膜脱落的百分比应小于5%,其他项目采用目测或涂漆样板对照目测。
5.18 本标准4.4.2条的检测
目测和查询。
5.19 本标准4.5.1,4.5.2条的检测
目测。
6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见表3。
表3
类 别
项 次
项 目 内 容
A
5
4.2.1磨辊质量
4.3.5气控系统压降
4.3.6喂料辊型式和转还、动力、转速比及磨辊清理装置
4.3.10自控系统灵敏、可靠、喂料与松合阐的工作程序
4.3.11磨辊轴承温升
B
5
4.3.1磨辊平面度
4.3.2快辊径向跳动量
4.3.3磨辊松合轧距变动量
4.3.4喂料门与喂料辊间隙
4.3.9磨辊与墙板间隙
C
6
4.3.7桦合阐动作时间
4.3.14空载功率
4.4.1产品外表面涂漆质量
4.4.2其他表面涂料、涂清漆及涂脂要求
4.5.1松合阐指示器
4.5.2电器元件、器件安装质量
6.1.3 A、B、C三类均以不合格数计。
6.1.4 漆层牢固(漆膜附着力)质量应逐批检查试板,质量稳定时,仅作涂漆外观检验。
6.1.5 批量范围1~8台(若成套机组是10台,则批量范围为两个5台或一批8台,剩下2台与另一成套机组配批,以此类推)。
6.1.6 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6.1.7 出厂检验方案见表4。
表4
不合格分类
A
B
C
项 次
5
5
6
一般检查水平
Ⅱ
样本大小字码
A
样本大小(n)
2
合格质量水平(AQL)
4
6.5
10
判定数组(AcRe)
0 1
0 1
1 2
6.1.8 表3中4.3.6条除抽检样本外,非样本产品也应逐台进行检验,或查询车间自检记录,其中有一台不合格的,则该批为不合格。
6.1.9 逐批检查后的处置
判为合格就整批出厂。
入库超过三个月则须重新进行逐批检查。
判为不合格允许修好后再提交检查。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 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
d. 正常生产满一年;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
6.2.2 型式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见表5。
表5
类 别
项 目
项 目 内 容
a、b
c、d、e
a
b
c
d
e
A
7
7
4.1产品符合图样技术文
4.3.12试块通过磨辊研磨区
其余同表3中A类各条
4.1产品符合图样、技术文件
4.3.12试块通过磨辊研磨区
其余同表3中A类各条
B
7
6
4.3.1无故障工作时间
4.3.15整机噪声
其余同表3中B类各条
4.3.15整机噪声
其余同表3中B类各条
C
7
7
4.3.8振动量
其余同表3中C类各条
4.3.8振动量
其余同表3中C类各条
6.2.3 检验对象a、b的产品既作全项目(包括4.1条)的出厂检验,又作生产试验和性能试验,生产试验周期不得少于2000h,性能试验次数不得少于5次,试验工艺部位为1心或I皮,试验方法按LS70进行。
检验对象c、d、e的产品只作全项目出厂检验,不作生产试验和性能试验。
6.2.4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2.5 A、B、C三类均以不合格数计。
6.2.6 采用判别水平Ⅱ的一次抽样方案。
6.2.7 型式检验方案见表6。
表6
不合格分类
A
b
C
项 次
a、b
c、d、e
7
7
7
6
7
7
判别水平
Ⅱ
样本大小(n)
1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80
150
200
判定数组(Ac Re)
0 1
1 2
2 3
6.2.8 周期检查后的处理
周期检查合格后才能逐批检查。
周期检查不合格,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纠正后重新进行周期检查。
a. 试验设备出故障或操作上的错误;
b. 造成周期检查不合格的原因能马上纠正;
c. 造成周期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可以修复。
若不属上述情况,则应暂时停止逐批检查。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应标有产品标牌、操作和安全标志,固定在图样规定的位置上。
7.1.2 产品标牌必须标有产品型号及名称、制造厂名、制造日期、产品批号(或产品编号)等标志。
7.2 包装
7.2.1 产品应采用整机箱式包装,出口包装应按出口包装国家标准包装。
7.2.2 产品应防潮处理。
7.2.3 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产品装箱单。
7.2.4 包装箱箱面应涂有产品型号及名称、箱体尺寸(长×宽×高)、毛重、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到站(港)、发站(港)、出厂编号、吊装、安全及注意事项等标志。
出口包装箱面必须同时涂有英文标志。
7.3 运输及贮存
7.3.1 运输时应按吊装、安全标志要求装卸,必须做到轻吊、轻放不得倾斜,倒置或碰撞。
7.3.2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不得受潮、雨淋或水浸,在正常贮存情况下,产品自出厂之日起,保证半年内不锈蚀。
附 录 A
专用平板
(补充件)
A1 专用平板结构、尺寸见图A1和表A1。
图A1
表A1
磨辊辊体直径
L
φ250
310
φ220
280
A2 精度等级二级。
A3 材料为HT200。
A4 数量1件。
附 录 B
专用垫块
(补充件)
B1 专用垫块结构、尺寸见图B1。
图B1
注:
图中R值为喂料辊半径。
B2 材料为HT200。
B3 数量为3件。
附 录 C
气路气压压降检测装置
(补充件)
C1 气路气压压降检测装置见图C1。
图C1
1—KT空气压缩机:
一台;2—QSI分水滤气器:
一只;3—压力表(精度2.5级,量程0~1MPa):
一只;
4—储气罐(70L):
一台;5—压力表(精度0.4级,量程0~1MPa):
一只
C2 数量1套。
附 录 D
专用试块
(补充件)
D1 专用试块结构、尺寸见图D1和表D1。
图D1
表D1
型 号
A,mm
FMFQ
3×2 4×2 5×24
4
8
6×2 8×2 10×28
D2 材料为A3。
D3 按需备数。
附 录 E
试验用仪器仪表器具
(参考件)
E1 配电盘(装有三相功率表一只,精度1级;电压表、电流表各一只,精度1.5级)
一套
E2 转速表(0~2000r/min)
一只
E3 塞尺(量程0.02~0.5mm)
一套
E4 磁性座百分表(精度1级,分度值0.01mm)
一只
E5 便携式测振仪
一只
E6 秒表
一只
E7 时钟
一只
E8 半导体点温计(0~100℃)
一只
E9 玻璃温度计(0~60℃)
一只
E10 Ⅱ型精密声级计(A)
一只
E11 重砣7.36N
一只
E12 镀锌钢丝(φ4~φ8mm)
若干
E13 双面刀片
若干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山东省淄博粮食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如桓、孙鹤远、祝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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