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值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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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值周制度
领导值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了解日常教学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校委会成员实行轮流值周,一周内全面、具体地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领导值周顺序由校长安排。
轮到值周的领导因故不能履行值周工作的,要提前请假以便另行安排。
值周期间因事外出时,要自行找其他领导顶替。
第三条值周领导要组织好每周一的晨会。
要围绕每周教育主题做好国旗下讲话,做好上周工作小结和学生行为习惯训导,安排好本周工作。
督促班主任开好班会。
第四条值周领导每天早上负责组织教师早操,组织教职工签到,对迟到教师做好记录并提出批评。
每周三要协助教导处检查各级(科)组集体备课情况。
第五条值周领导上下午都要佩戴标志坚持在校门迎送学生上学和放学,登记迟到学生,督促、检查放学路队,保证学生高高兴兴来校,平平安安回家。
第六条值周领导每天至少三次到各教室巡视,检查学生上课纪律和老师上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早餐、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时间,要到现场进行秩序检查。
第七条值周领导要督促、检查课间安全管护教师到位执勤情况,领导课间安全管护教师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协助处理安全事故,保证校园安全。
第八条值周领导负责接待来访人员,虚心听取来访者的意见,解决好来访者的问题。
及时制止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损坏学校利益的事件,并会同校卫妥善处置。
第九条值周领导要督促、检查红领巾监督岗开展工作,督促大队辅导员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纪律、安全、卫生、文明礼貌的自查自评活动。
第十条值周领导要督促卫生保健员进行日常卫生检查,每周五参与校园环境和学生个人卫生检查。
第十一条认真填写校务日志,仔细、详实记录每天各项检查情况,内容要具体,书写要规范。
做好工作周记和工作建议,周末向校长汇报值周情况并移交值周标志和校务日志。
第十二条领导值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校委会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值周工作及其检查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 则
教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条 细 则
一、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要坚持把安全工作摆上日程,切实全面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学校每一名教职工,在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建立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制度和安全记录。
四、学校及各部门要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五、每学期学校要结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活动,使教师和学生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六、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教师和学生给予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各部门及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教导处
1、负责科任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在一切工作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与我无关、疏忽麻痹思想,确保教学环节中无不良隐患。
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改进意见,确保教学过程中及组织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身体安全不受到侵害。
3、指导要求科任教师,在教学的相关学科、相关知识点,突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
4、加强实验室、电教室、体育室、劳动课及使用电教设备和其它教学用具的教师的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督促、考核课任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安全方面的行为规范,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方面的情况,对在教学中发生的问题,除及时向学校汇报外,要提出处理意见。
(二)总务处
1、总务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部门,担负学校设备、设施、环境、水、电的管理与维修工作,除保证自身工作的安全外,还要保证负责对全校师生的安全。
2、总务处要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要从学校整体工作和保证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高度,制订措施及工作范围,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真正落实到位。
3、总务处除参加学校正常安全检查外,要每周(必要时随时)分头进行常规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
4、对厕所、学生食堂、学生饮用水、校园周边代销店等重要场所的安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5、认真做好火灾、火警的防范工作。
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6、负责学校大小施工的安全工作,主动向管理部门沟通安全方面的情况,阶段性向学校汇报安全工作。
对所负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少先队
1、少先队是学校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一是对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二是对各中队辅导员工作进行指导。
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提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协调、沟通情况,全面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3、在抓安全工作中,坚持“六个教育”,即:
每学期一次的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月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中的安全教育,经常性的行为习惯方面的安全教育;典型事例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期末家长会的安全教育。
4、坚持工作中的“三讲安全”,即:
活动之前讲安全;日常劳动讲安全;结合问题讲安全。
(四)班主任
1、负责向学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要求。
有对学生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对班级全面安全管理的责任。
2、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的责任和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维护学生安全。
3、班主任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发现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及时反映班级、学校、学生中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有对学校活动、设施、环境、教具等安全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5、各班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班队活动时间及其它活动,对学生进行交通及知识传授,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要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喝生水,严禁吃零食。
6、承担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五)任课教师
1、有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责任。
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2、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班级人数,如发现不明原因缺席要及时向班主任、学校报告,不得迟误。
上课时,任课教师不能离开课堂。
3、上课时,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放午、晚学后不得单独将学生留在教室补课、做事(学生在教师在)。
4、负责教学和教学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处理这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在特殊情况下,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5、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必须首先向学校汇报活动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活动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组织,杜绝事故发生。
6、承担工作时所发生安全问题的教育、管理责任。
(六)值日、值周老师
1、学校实行行政及教师值班巡视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处理当日事件。
3、值班人员课间巡视学生活动情况,注意学生的文明休息。
4、值班人员负责学生路队的管理,保证放学时有一人在校门口的马路边值班。
5、具体负责当日的“放心车”管理工作。
6、节假日,学校将安排值班人员,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在值班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条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对学校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里所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2、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果断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外,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3、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
4、对因不报、谎报、漏报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情况严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罚。
学校将视其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
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
田拥山(学校支部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联系政教处、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张中贝(政教处负责人):
负责安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王艳琴(教务处负责人):
教育教学安全、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张凤鸣(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校舍及用电等设施安全。
二、学校各处室安全职责
政教处、安全办(责任人:
张中贝):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工室日常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校外寄宿生,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
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安全教育及学校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教务处(责任人:
王艳琴):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及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工作。
办公室(责任人:
张凤鸣):
学校校舍、围墙、食堂、厕所及用电线路等设施的安全工作。
食堂(责任人:
王宝胜):
检查记录食堂的进货情况、操作过程,检查并记录食品留样情况、食物储藏情况、室内外卫生、消毒情况,严格执行品尝制度,维持食堂就餐秩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媒体室、保管室、体育器材室、图书室、农技校、音乐教室、美术教室、教室、地面接收转播室、学校播音中心、卫生室、档案室等。
均按照《晋中市九年制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的分工一览表执行,部分分工调整的管理责任同步转移。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实施校外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师: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三、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
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
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
每周五每月月底分别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小学随机责任追究制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夯实安全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追究到位,严明纪律,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各类安全,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严格的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和严肃的安全事故追究制度。
各班主任、各处室负责同志是安全教育管理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若发生校舍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和师生伤害、伤亡事故,各负责人应科学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事故情况,还应及时、积极、全面、客观地进行安全事故原因、过程、结果的调查或协助调查,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或协助追究工作,不得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避重就轻,大事话小,影响安全事故的顺利处理,否则,学校将追究负责人和值班领导的责任,并按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者,上报县教育局处理。
三﹑校舍实行周查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周查备案和负责人签字制度。
对于周查过程中发现的校舍安全隐患,在详细登记的同时应急时提出处置意见,采取果断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若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相关人员因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漠,未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教育局处理。
四﹑学校财物(教育教学设施及其它)丢失、被破坏或被盗,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首先报告校领导,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要积极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有关调查或案件侦破工作,还要及时做好补救工作和类似的事故的防范工作,对隐瞒不报、缓报、漏报或有意模糊事实,影响事故的客观、公正处理的负责人,学校将予以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县教育局处理。
五﹑上述情行之外的其他各类不安全事故,将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执行。
六﹑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一岗双责”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安全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活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灵石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在全校推行“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制度如下:
一、切实增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感: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市、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管理形势总体平稳。
但目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存在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学校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灵石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到课程计划、排进课表,积极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为“和谐平安校园”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推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朱宏俊组长,尹计萍、曹兰萍为副组长,各中层领导和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层层填写《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承诺书》,真正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构建人人抓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抓安全、时时抓安全的工作体系,真正实现我校的长治久安。
各岗位、各班级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推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完善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承诺体系。
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安全总体工作,掌握全校安全总体情况,指导制定相应措施,指挥重(特)大事故处置工作。
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学校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其他成员是具体实施者,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注重事故的防范,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
各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严格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管理问责制,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严肃认真查处安全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迅速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
“事前问责”制度
为有效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增强广大教师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整改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事前问责”制度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按照管理主体负责原则,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按照“一保安全、二求稳定、三促发展”原则,积极配置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切实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校长统一领导,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完善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继续组织紧急疏散、消防灭火等应急演练,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坚决避免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积极配合和响应政法、公安、卫生、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提高安全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和预防、应急机制落实效度。
二、突出重点,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
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以学校日常自查为主,素质教育和安全工作检查、重点和一般检查、专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规范内容,注重实效,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建立专项台帐,落实整改责任和计划,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
要按照整改隐患和建立机制并举的方针,标本兼治、重点防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及校园周边环境等的管理。
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学校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一般责任事故、降低非常事故”的目标要求。
认真对照《灵石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逐项清理排查,逐一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工作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清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经常性清查工作薄弱环节和排查安全隐患,健全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树立“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思想,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把安全、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把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到班会、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渗透到班级教育、课程教学,使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
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
继续规范、完善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生法制教育,帮助后进学生等方面的作用。
要进一步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消防逃生和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及自救自助常识教育,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创安”活动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学校”活动。
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为抓手,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坚持标准,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工作,提升校园内各方面、各部位、各层次的安全工作实效。
进一步形成社会维护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秩序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学校安全和建设良好校园周边环境的局面。
广泛开展全员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学校要把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师德教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要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建设安全可靠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为重点,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
继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要在年度考核和各项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建立制度,坚持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要形成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每学期末向教育局上报一次安全工作情况总结,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即发即报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对拖报、不报、谎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发展规化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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