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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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
第五项排污费征收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
一、排污费征收工作规范
(一)排污申报审核规范
1.排污申报审核程序规范
(1)排污申报审核程序流程图
排污申报审核程序流程图
(2)排污申报审核程序操作模板
排污申报审核程序操作模版
工作内容
任务办理
任务准备
1.成立审核组:
指定两位或两位以上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并明确一位作为审核组负责人。
2.明确任务分工:
将前期资料准备、申报审核等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3.前期需准备资料:
(1)当年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在线数据;
(2)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3)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4)燃料检测单复印件;(5)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6)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7)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8)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危险品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原始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原始记录等。
4.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任务。
任务组织人要明确任务属于一个部门办理还是属于多部门联合办理。
以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复杂任务为例,任务组织人要清楚任务的协办部门是谁(其他科室还是下级机构),明确任务的执行人(主办部门人员和协办部门人员),提出任务的完成时限,并制定任务组织方案,形成任务组织阶段方案、通知或计划等。
申报审核
1.资料审核
根据企业提供的辅助资料等对申报内容完备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核;
2.现场核查(视情况而定,可根据工作进行抽查)
抽取部分企业,现场核对企业申报内容。
3.提出审核意见
任务报告
1.以报告形式对审核原则、审核具体情况等作简要说明;
2.以企业为单位列举其主要申报内容:
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及用水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等。
任务审核
按该项工作审核模板实施
任务归档
按该项工作档案建立模板实施
(3)排污申报审核签注表
排污申报审核签注表
任务办理
任务准备
1.审核组负责人姓名:
执法证号:
2.审核组成员姓名:
执法证号:
3.收集资料目录:
4.准备时间:
5.组织部门:
6.组织人意见:
7.任务执行人:
8.计划方案:
(有具体方案可做附件)
申报审核
1.资料审核
审核人员:
实施时间:
2.现场审核:
企业名称:
审核人员:
现场审核时间:
任务报告
1.提交资料目录:
2.报告时间:
任务审核
按该项工作审核签注表实施
任务归档
按该项工作档案建立签注表实施
2.排污申报审核实施规范
(1)排污申报审核模板
排污申报审核模板
工作内容
任务准备
一、明确审核人员,成立审核小组,确定人员,并明确人员分工;
二、收集申报审核所需佐证材料:
1.当年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在线数据;2.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3.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4.燃料检测单复印件;5.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6.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7.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8.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危险品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固体废物处置原始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处理原始记录等。
申报审核
一、资料审核
(一)检查申报辅助资料齐全性。
是否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辅助资料。
(二)检查申报表填写规范性
1.申报分类、时间审核
审核排污者是否按《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187号)分类填报对应申报表(工业企业、小型企业、第三产业、建设施工企业、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置单位);审核申报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2.填表书写规范性审核
(1)是否用钢笔填报,书写是否工整、清晰,填报数据是否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是否用汉字,涂改后是否签章确认有效性。
(2)申报年份、申报日期、行政区划代码、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是否正确(个体工商户无法人代码应核对经营者身份证代码);申报单位全称是否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填报人、复核人是否签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是否签章认可申报内容。
(3)申报表内主要数据是否齐全、量纲是否正确。
重点是生产数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新鲜水用量、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准确去向等。
(4)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核对排污许可证编号与排污许可量(许可浓度、污染物排放许可总量吨/年),许可证有效期限。
(5)生产过程中物料投入产出是否平衡、合理。
如生产用水的平衡(新鲜用水量=排水量+蒸发量+进入产品量)。
(6)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减去通过治理污染的削减量与最终排放量是否平衡、合理;污染的削减量是否与污染治理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实际运行处理的时间吻合
(7)填报的直接数据(如设施的运行天数等)是否与生产原始记录相符合。
(8)填报的引用数据来源是否有效、合法。
如引用非正常排污状况的监测数据;燃料检测单与使用的燃料不符。
(9)计算数据是否正确,如运用的计算公式、系数、依据等。
(10)表内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申报审核
二、现场核查(视情况而定,可根据工作需要择数家进行抽查)
(一)核查准备
1.收集核查对象相关资料,初步掌握核查对象的生产流程与工艺状况,以及污染治理工艺的相关知识。
2.通知核查对象准备以下台帐资料:
(1)主要生产岗位生产运行记录;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污染治理消耗的原材料记录台帐及采购发票、污染治理能源消耗台帐;
(3)主要原辅材料采购发票、财务台帐;
(4)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5)污染物排放记录台帐、危险品固体废物处置记录台帐、转移联单、接收危险品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资质证明;
(6)自动监控仪表校验记录、计量检定报告、排污口监测报告、环保监督检查记录。
(二)现场核查
1.现场审核申报登记表中企业填报数据与企业的原始记录、台帐资料、票据凭证等。
2.对生产产品的各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了解整个生产过程各阶段污染物产生的位置、种类和数量,分析申报数据有无少报、漏报;污染因子、排污量是否与申报对应相符。
3.对申报单位所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设计能力、运行状况和排放去向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实际处理量与处理能力是否相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实际处理效率如何、企业管理是否到位。
4.根据地形,现场察看排水管网、流向及所有排口,核查是否清污分流,污水是否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偷排口。
5.对监测数据、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物有疑问时,可进行现场抽样监测;必要时可进行连续取样监测,对结果误差进行分析。
6.对自动监控仪表运行状况及校验记录进行检查,必要时可现场进行校验,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可靠。
7.对固体废弃物的名称、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申报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名称及来源,特别是进口的固体废弃物是否属明令禁止类;综合利用处理工艺是否属于禁止或淘汰的、落后的、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工艺。
如利用废塑料、废橡胶土法炼油等。
8.对固体废弃物的贮存情况、处置现场进行检查,察看贮存、处置场所是否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是
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9.与工人、技术人员及排污单位周边居民群众交谈,了解发现排污单位是否有谎报、瞒报或其他非法排污现象。
10.察看施工现场拥有的施工机械,检查施工进展情况、夜间施工情况。
申报审核
三、发回重报
对存在申报辅助资料不齐全、申报表填写内容存在缺项漏项、不符合表内逻辑关系以及经现场核查,企业实际排污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等问题的企业,下达《排污申报登记表退回通知》,要求其限期重新报送申报材料;
四、生成审核结论
经审核排污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附件资料齐全,要区分不同情况确定核定方法,做出审核结论。
(2)排污申报审核登记表
排污申报审核登记表
单位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单位地址
基本情况
行业类别
重点类型
主要产品
设计年产量
实际产量
主要原辅材料
年耗量
能源消耗情况
用水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水排放量
达标排放量
排放去向
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
达标排放量
核定方法
废气排放量
其中达标排放量
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
达标排放量
核定方法
固体废物名称
处置方式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治理设施
污染类别
处理方法
设计处理能力
实际处理量
存在问题
拟审定结论
审核人:
(3)排污申报审核文书
排污申报登记表退回通知模式
排污申报登记表退回通知
XXXXXXXX(企业名称):
你单位XXXX年XX月XX日递交的XXXX年度《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存在如下问题:
1、
2、
……
现予以退回,请你单位核实补充后,于XXXX年XX月XX日前重新报送。
XXXX年XX月XX日
3.排污申报审核内容审核规范
(1)排污申报审核内容审核模板
排污申报审核内容审核模板
审核程序
审核模板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核层级
1.排污申报审核过程中收集的相关佐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构成证据链;;
2.排污申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是否吻合一致,申报审核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核定计算过程及结果是否正确;
3.是否明确指出申报单位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是否确凿属实;
4.申报审核结论是否客观、准确,是否定性准确;;
5.办理回复的时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排污申报审核内容审核签注表
排污申报审核内容审核签注表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审核层级
1.审核意见
(1)通过
(2)不通过
指出存在问题:
下一步工作任务:
2.审核人签名:
3.审核时间:
(二)排污量核定规范
1.排污量核定程序规范
(1)排污量核定程序流程图
排污量核定程序流程图
(2)排污量核定程序操作模板
排污量核定程序操作模板
程序
操作内容
任务办理
任务
准备
1.确定核定人员:
指定两位或两位以上持有环保部环境监察执法证或地方政府的行政执法证人员开展核定工作,并明确一位作为负责人。
2.明确任务分工:
将前期资料准备、核定计算等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3.准备并熟悉相关资料:
调阅申报表和日常检查记录,了解排污者基本排污状况和排污收费基本情况。
4.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任务。
任务组织人要明确任务属于一个部门办理还是属于多部门联合办理。
以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复杂任务为例,任务组织人要清楚任务的协办部门是谁(其他科室还是下级机构),明确任务的执行人(主办部门人员和协办部门人员),提出任务的完成时限,并制定任务组织方案,形成任务组织阶段方案、通知或计划等。
核定
计算
1.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的规定确定核定方法,并按照核定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2.记录核定完成的时间。
任务
报告
将本次核定排污量情况的核定原则、核定结果、增减幅度、有关情况说明进行文字分析,同时,报告应包含以下附表:
1.XX年第X季度(月)XX排污者自动监控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标志发放情况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物排放报表;2.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或监督性监测报告;3.排污者生产经营资料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物料衡算办法);4.XX年第X季度(月)XX排污者核定详表(数据来源);5.XX年第X季度(月)XX排污者各排放口污染因子排放量情况。
任务审核
按该项工作审核模板实施
任务归档
按该项工作档案建立模板实施
(3)排污量核定签注表
排污量核定工作签注表
任务办理
任务准备
1.核定人员:
执法证号:
2.相关资料目录:
3.实施时间:
4.组织部门:
5.组织人意见:
6.任务执行人:
7.计划方案:
(有具体方案可做附件)
核定计算
1.选择核定方法
核定方法:
主要依据:
2.核定计算
排污者名称:
核定人员:
执法证号:
各排污口核定污染因子:
各排污口核定污染因子排放量:
核定完成时间:
任务报告
1.报告人:
2.报告时间:
3.报告内容清单:
任务审核
按该项工作审核签注表实施
任务归档
按该项工作档案建立签注表实施
2.排污量核定实施规范
(1)排污量核定实施模板
排污量核定实施模板
工作内容
备注
收集资料
1.年初申报和变更申报报表;
2.收集企业核定时间段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有效性审核通过情况及有效在线数据;有效在线数据指由监控部门审核并对无效、缺失数据等进行修约后的自动在线监控数据。
该数据需由监控部门盖章确认并以如下两种方式提供(两种选其一):
一是核定时段的小时均值报表;二是汇总后的核定时段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表并附电子版小时均值报表。
收集核定时间段内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或监督性监测报告;
3.收集企业核定时间段内生产经营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包括:
(1)主要生产岗位生产运行记录;
(2)主要原辅材料采购发票、能源消耗财务帐目情况;
(3)主要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污染治理消耗的原材料记录台帐及采购发票、污染治理能源消耗台帐;
(5)危险品固体废物处置记录台帐、转移联单、接收危险品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资质证明;
4.使用国家和省发布的小型三产抽样测算办法时,要确保排污者的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
5.核定征收污水处理厂排污费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超标排放);
6.小型三产排污者还应收集工商、技术监督、水务、能源、电力、统计、行业管理等部门的执照、纳税凭证、水费、电费等相关资料和数据。
核定计算
1.选择核定方法
依据排污者申报情况,核定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应按照下列规定顺序进行:
(1)排污者按照规定正常使用国家强制检定并经依法定期校核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种类、数量的依据;
(2)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监测方法监测所得的监督监测数据;
(3)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所得物料衡算数据;
(4)设区市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小型排污者及其他无组织排放的排污者,采用抽样测算的办法核算排污量。
2.核定计算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根据不同排污者的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方法或污染排放特征值来核定排污者的污染物排放量。
(1)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污染物排放量时,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应当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比对监测和数据有效性审核。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参考《关于印发<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环办[2011]8号)。
(2)使用监督性监测数据核定污染物排放量时,排放口安装有合法有效的计量装置的,采用计量装置提供的数据;没有计量装置的,可依据排污者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经营中的用水情况、生产天数等有关资料,核定污水、废气的排放量,再根据合法有效月份或季度的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的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该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量。
(3)使用物料衡算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时,应依据排污者的生产工艺、生产经营中的用水情况、生产天数、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消耗、能源和燃料消耗、有关分析化验报告等有关资料,采用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排污者的污染物排放量。
(4)使用污染排放特征值核定小型、三产排污者的污染物排放量时,要充分利用工商、技术监督、水务、能源、电力、统计、行业管理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依法准确确定其特征值。
(2)排污量核定文书
①排污量核定登记表
排污量核定登记表
单位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
核定人员
核定日期
核定人员执法证编号
基本情况
行业类别
重点类型
主要产品
实际产量(月、季)
主要原辅材料
能源消耗情况
用水情况
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监测报告或监督性监测报告
污染物排放核定情况
各排污口
排污口1
排污口2
排污口3
排污口4
排污口5
核定污染因子
各污染因子
排放量
核定方法
污染治理
设施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
设施原料消耗记录
设施运行效率
设施运行时间
污染治理
设施情况
核定结果
拟给定结论
核定人:
②排污核定通知书模式
排污核定通知书
x环监费核字【】号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本机构对你
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核定,结果如下:
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0.70元/当量)
月份
排污口名称
污水排放量(t)
污染物名称
允许排放浓度(mg/l)
排放浓度
(mg/l)
污染物
排放量(kg)
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排污费(元)
超标准
排污费(元)
合计(元)
1
总排口
2
总排口
3
总排口
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0.60元/当量)
月份
排污口名称
排放量(m3)
燃料用量
(t)
污染物名称
允许排
放浓度(mg/m3)
排放浓度(mg/l)
污染物排放量(kg)
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排污费(元)
合计(元)
1
烟囱
无组织排口
2
烟囱
无组织排口
3
烟囱
无组织排口
固体废物排污费
月份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
(t)
不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t)
不符合环保标准
贮存量(t)
排放量
(t)
征收标准(元/吨)
排污费(元)
合计(元)
1
锅炉渣
2
锅炉渣
3
锅炉渣
噪声排污费
月份
场所
超标边界≥100米
时段
声级值
(dB(A))
月超标
天数
金额
(元)
合计
(元)
1
南厂区北厂界
昼
夜
夜间等效
夜间峰值
2
南厂区北厂界
昼
夜
夜间等效
夜间峰值
3
南厂区北厂界
昼
夜
夜间等效
夜间峰值
排污费总计(大写):
本机构将根据以上核定结果计算确定你应缴纳的排污费。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本机构申请复核。
③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模式
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
x环监费复核字【】号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8条的规定,本机构对你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复核,结果如下:
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0.70元/当量)
月份
排污口名称
污水排放量(t)
污染物名称
允许排放浓度(mg/l)
排放浓度
(mg/l)
污染物
排放量(kg)
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排污费(元)
超标准
排污费(元)
合计(元)
1
总排口
2
总排口
3
总排口
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0.60元/当量)
月份
排污口名称
排放量(m3)
燃料用量
(t)
污染物名称
允许排
放浓度(mg/m3)
排放浓度(mg/l)
污染物排放量(kg)
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排污费(元)
合计(元)
1
烟囱
无组织排口
2
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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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 征收 工作 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