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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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南安市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十二届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我市深入开展“创新发展行动年”活动,加快建设现代创业创新型经济强市奠定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六五”普法全面启动
一是确立目标,强化督导。
制定2011年度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意见,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
二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今年6月,我市“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泉州验收,“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市普法办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普法办,1个单位和1名个人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市被表彰为泉州市“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区),7个单位、16名个人被表彰为泉州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是周密部署,全面启动。
在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10月17日,组织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总结回顾了全市“五五”普法工作,并就“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
为营造“六五”普法宣传良好氛围,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六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期间营造宣传氛围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和“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等送法下乡活动,为“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四是加大力度,广泛宣传。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通过举办法制晚会、法制讲座,开展法制图片展、印制普法宣传挂历等多种形式,结合“法律六进”、“法律进农家”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法》、“政法综治法制宣传月”、“3·15”法制宣传、妇女维权法制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动中心工作有效开展。
2011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咨询250多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60多万张(册),悬挂横幅标语45000多条,举办法制讲座560多场,出版宣传栏2400多期(栏)。
(二)社区矫正从无到有,规范运作实现突破
一是全面启动。
社区矫正试行工作自今年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1月份,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4月中旬,2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全部到位上岗;3月底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工作全面铺开并于8月份顺利完成。
2011年,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14名,目前在册493名,其中男性455人占92.3%,女性38名占7.7%;缓刑368名占74.6%,假释58名占11.8%,剥夺政治权利54名占11%,暂予监外执行13名占2.6%;18岁以下5名占1%;19—44岁378名占76.7%;45-59岁90名占18.3%;60岁以上20名占4%。
已顺利解矫121名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
今年以来我市未出现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健全制度。
逐步规范了组织网络和职能部门之间协调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环节制度和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制度。
同时,及时建立沟通协调平台,制定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相关制度,使审前社会调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创新模式。
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创新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一案两报三账四接触五管理六帮扶”的“123456”管理模式。
一案:
实行服刑人员每人一矫正方案;两报:
实行服刑人员周汇报和月报告制度;三账:
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三本台账,包括法院和公安移交的材料台帐、司法局下发的基本资料台账,司法所日常管理资料台账;四接触:
司法所分别与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亲属、村(居)委会、就业单位四方面接触,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走访活动;五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学习教育、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等五项管理;六帮扶:
指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村(居)委会、企业及社会人士等六个帮扶主体,全力以赴,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低保医保责任田等现实问题,提供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安置。
(三)安置帮教创新管理,职能工作持续强化
2011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以“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思路为指导,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起草了《南安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监所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机制、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帮扶机制,强化职能,创新管理。
2011年,全市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543人,其中刑释491人,解教52人,帮教543人,帮教率达100%,安置516人,安置率达95.03%,重新违法犯罪2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37%。
一是抓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和漏管。
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从“高墙内”到“高墙外”的衔接过渡工作,着重做到“五个及时”,即:
及时造册建档、及时家访、及时签订帮教协议书、及时进行法制教育、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切实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排查回访,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5月份以来,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通过认真排查回访,2006年至2010年我市3129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等得到进一步补充完善,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个工作日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查看本辖区内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情况,及时进行核查登记。
截止目前,我市共核查服刑在教人员信息2492条,其中核实成功2405条。
三是创新帮教形式,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第一,通过建立完善安置网络,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有效安置,做到有效管理。
截至目前,宏发集团、华盛建材、辉达鞋业三家就业基地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05人。
第二,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能,为刑释解教人员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回归后在求职就业、生产生活等方面受到歧视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55名刑释解教人员解答75条法律问题;第三,对于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协调工商行政管理、金融、税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扶持,最大限度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
(四)人民调解开拓创新,优势作用有效发挥
201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基础,积极探索“大调解”体系建设和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建设,组织起草了《南安市关于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和《南安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构建党政主导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大调解工作平台,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作用。
2011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539件,调解853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8382件,调解成功率98.16%。
一是整合资源,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
按照“强化市级龙头、完善乡镇主体、夯实村级基础”的思路,积极搭建市“大调解”工作体系运行平台。
横向,在健全国土资源、消费者协会、医疗纠纷三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基础上,努力引导行政调解工作量比较大的交警、信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林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成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针对性地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疏导化解行业纠纷。
今年11月,成立了南安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推动了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
纵向,全面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同时结合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不断推进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
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调委会463个,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全覆盖。
二是创新举措,建立多元调解联动机制。
第一,创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
今年4月份,与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互动机制——即在市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4名专职调解员,同时在基层26个司法所相应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截止目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室已受理民事纠纷98件(其中法院委托12件),调解成功65件。
第二,创新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对接机制。
在卫生、工商、交警等行政机关建立了“接待人员调、责任科室调、分管领导调、主要领导调”的四级调解机制,同时提出了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指定调解等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的四种模式,整合各方调解资源,提高调解效率。
第三,创新人民调解与检察机关对接机制。
今年10月,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建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委托人民调解案件统计制度等相关细则,规范了检调对接工作程序,减少检察机关诉累,进一步推进我市全面构建大调解体系建设。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好氛围。
为深入纪念《人民调解法》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纪念《人民调解法》颁布一周年“六个一”活动,即:
举办一次人民调解法座谈会、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典型调解案例征集活动、制定一个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开展一次人民调解法宣传周活动、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分析活动,有力地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深入持久的开展。
今年来,我市共在人民网、凤凰网、省司法厅等省级以上网站发表人民调解信息稿件5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学习挂图》等材料共计10000余本(套),举办法制讲座(咨询)1660多场、有线电视、广播宣传3500多次、悬挂横幅标语8500多条、固定电话推广宣传彩铃56000多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法》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五)工作进度持续推进,基础建设不断完善
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
我局加强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投资资金。
局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3325㎡,计划投资831.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415.55万元(资金已到位),省级补助资金207.78万元,地方自筹约207.77万元。
目前已完成土地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评、可研批复等各项建前手续。
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
按照泉州市局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通过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明确时间,推进2011年六个司法所建设项目进度。
目前,码头司法所与镇计生办合建业务用房正在招投标,即将动工;九都司法所与镇国土所合建已选址并拟定建设计划;洪濑司法所新建业务用房已完成选址和草图设计;洪梅司法所计划和镇政府其他部门合建,正在拆除镇政府大院内石砌旧房;乐峰司法所计划购置镇政府附属楼部分办公用房作为司法所业务用房,土地已平整,项目正在招投标;眉山司法所计划购置乡政府新建办公楼部分办公用房作为司法所业务用房,现正在进行平整土地等前期工作。
其他各个司法所的各种建前手续正在积极推进中。
(六)法律服务保障民生,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扶弱济困,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积极贯彻落实“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着力延伸法律援助网络,在全市偏远山村建立法律援助网点75个,有力维护外来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1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1件,解答法律咨询2194人次。
二是围绕中心,积极开展公证业务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相关证据保全公证业务。
2011年共办理各类公证5480件,其中:
涉外办证811件,涉港办证2602件,涉澳办证396件,涉台办证288件,国内民事1291件,国内经济办证92件。
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办理公证(主要涉及房屋拆迁)56件,涉及标的金额达237020万元。
三是立足大局,提升律师队伍服务意识。
参与市委市政府开展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组织资深律师深入蓬华、诗山等乡镇开展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犯罪法制讲座;组织律师参加市四套班子大接访活动,今年共派出律师16人次深入乡镇参加涉法调处信访案件。
2011年,全市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2008件,其中民事诉讼1241件,刑事诉讼518件,行政诉讼30件,非诉讼案件219件,共担任法律顾问86家,共计收费432.65万元。
四是强化指导,有效规范基层法律服务。
以全省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结合法律服务工作者2011年检注册工作,对辖区内各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限期责令整改,切实摸清、更新我市4个法律服务所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
2011年,全市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案件263件,代理非诉讼案件59件,共担任法律顾问42家,调解纠纷291件。
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共解答群众来电咨询427人次,解答来访70人次,方便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七)队伍教育不断强化,干部素质有效提升
一是开展专项活动。
第一,从今年10月份开始认真组织开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以“正风气、强素质、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的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思想意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第二按照中央、省、泉州市和司法部、省司法厅、泉州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从今年4月份起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重温经典,坚定信念”活动、“牢记党史、发扬传统”活动、“务实奉献,实践为民”活动、“廉政教育月”和“讲大局、守纪律、强作风”等专题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读红色书籍,观爱国电影,撰心得体会,推动主题实践活动纵深发展;第三,持续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上级部署和活动方案要求,有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活动目前已完成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阶段,进入第三阶段——深化提升阶段,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和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
分级分期分批地组织开展培训,强化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4月份,组织全体司法助理员和2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安置帮教软件培训;5月份,在山美水库培训中心举办基层司法行政2011年度业务培训班,全市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加;8月份,组织全市司法所长参加2011年泉州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加强业务经验交流探讨,以理论促实践,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副科级所长配备。
截至目前我局共配备13名副科级所长,分别为柳城、省新、英都、翔云、眉山、码头、九都、乐峰、洪濑、洪梅、霞美、水头、石井等13个司法所(其中石井、眉山司法所所长为乡镇综治副书记兼任),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率达到50%。
2011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当前社会法制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强,固有的普法宣传方式已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急需改变传统说教式和单向传播式方法,亟待寻找新的宣传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当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监控网络尚不完善,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队伍人员不足,应探索建立心理咨询队伍、广泛吸纳社会志愿者,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三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进程相对缓慢,有待进一步推进。
二、2012年工作思路
(一)在加强和创新全民法治文化建设上求突破
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
加强网络普法宣传教育,依托各相关部门、单位网站开设法制专栏,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在南安电视台、南安商报开办法制宣传专栏。
协调有关部门在青少年文化体育中心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各村农家书屋建立农村群众法制教育基地。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灵活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播放法制录像、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征文、现身说法、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栏)等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实效性。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实施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确定新时期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加大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法治南安建设的宣传力度,努力使崇尚法律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创建活动,筹备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或法治公园,举办优秀法制文艺作品、法制动漫创作征集评选活动。
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着眼于“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大力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活动实效。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同时大力加强面向偏远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及非公企业、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法制宣传,推动“法律六进”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深化“法治南安”创建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争创全省法治县市。
全面落实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组织自查,并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把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在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上求突破
创新社区矫正试行工作。
一要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和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定期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工作落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工作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
招聘5名社工充实到尚未配齐人员的乡镇(向阳乡、眉山乡、九都镇、翔云镇、罗东镇);在全市范围内吸收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418名,确保全市418个村(居、社区)村村有志愿者;聘请退休狱警、心理医生5—8名,成立一支专业的心理咨询队伍;分片区成立市区、仑苍、梅山、诗山、水头5个心理咨询工作室,工作室设在司法所或挂靠在社会心理咨询中心。
三是强化基础建设。
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因地制宜,抓紧建设四个基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培训基地、思想教育基地和就业基地,不断提高矫正效果。
四是落实日常管理。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调查、接受、管理、教育、考核、奖励、帮扶、解除等环节制度体系。
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果。
进一步推广我市社区服刑人员“一案两报三账四接触五管理六帮扶”的“123456”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的管理措施,确保禁止令得到有效执行。
推行GPS手机定位系统管理,创新管控措施。
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无缝衔接机制。
力争实现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到位,一般帮教对象70%以上衔接到位,安置帮教对象信息录入到位无误。
二是推进管理信息化。
推广使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横向与各成员单位、纵向与市镇两级互联互通的信息体系,实现教育改造、衔接管控、帮教安置工作一体化。
三是争取落实衔接工作专项经费。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力争按照上级要求的衔接工作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外省人员1000元/年/人、本省500元/年/人、本市300元/年/人列入经费预算。
四是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重视刑释解教人员中“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过渡性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对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企业作为过渡性安置基地。
2012年全市将努力再建立1至2个安置帮教基地。
五是积极探索建立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争取到2013年底前通过政府投入建设一个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中途之家”。
六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帮扶。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及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群团组织的帮教优势,动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人员组建相对固定的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
(三)在加强和创新多元化调解体系上求突破
开展大调解专项攻坚活动。
在“两节”“两会”、国庆期间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每月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矛头性问题,摸清底数,及时调整。
开展“百千万”创“四无”活动。
努力实现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上访,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四无”村(居、社区)达75%以上。
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南安市关于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方案》精神,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中心。
一是加强与检察院、法院配合,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二是全面突破区域性调委会建立,在仑苍水暖城、水头石材城、官桥粮食城、扶茂岭工业区、水头滨海工业区等5个区域成立人民调委会;三是有序推进500人员工以上企业调委会建立,力争每月成立一家500人员工以上企业调委会,同时突破条件成熟的200人员工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四是拓展行业性调解网络,力争6月份之前完成库区移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及环境保护、农业与海洋、林业等11个部门调委会的组建工作。
加强《人民调解法》宣传力度。
以《人民调解法》为载体,加强工作宣传力度,编印“人民调解工作简报”,提高工作知晓率。
探索“以案定补”形式,力争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在加强和创新便捷化法律服务上求突破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力争实现“重大项目建设到哪里,司法行政就及时跟进到哪里;重大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司法行政就及时化解到哪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在哪里,司法行政就及时服务到哪里”,全面建立起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人民群众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在加强和创新“两结合”模式上求突破
创新律师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日常管理律师工作职能,健全律师执业准入与退出、执业状况评价、执业奖惩、执业保障等机制。
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强强联合和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规模化、专业化、素质高、信誉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加强律师执业活动特别是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建立律师服务和矛盾调处对接机制,指导律师到信访部门参与接访,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劝导群众依法律程序表达诉求,促成事件依法有序解决。
抓好律师违法行为投诉查处。
创新公证机构管理工作。
开展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的试点,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公证行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公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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