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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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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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修改
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武汉新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源国际商贸城项目部
乙方:
南宁市赐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承包工作。
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源国际商贸城;
1.2工程地点:
滕县濛江镇;
1.3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共约93000㎡;
1.4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1.5层数:
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
1.6承包范围:
本工程包括主体结构(砼、砌体、钢筋、模板及支撑、内外脚手架)、二次结构及后浇带、粗装修(含室外台阶、散水、坡道)等分部分项工程。
承包图纸之所有项目,并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如:
按规定要求完成分项工程所必须遵守、使用的施工步聚、工艺材料、作法等),包括但不限于所罗列之项目:
1)工程施工单位现场内及生活区的工作内容(不仅限于围护,地下管道,障碍物,道路,围墙,架空电缆,周边建筑物以及周边道路的保护及处理、环境未完善的生活设施等)。
2)基坑底100mm厚土层人工清理、基坑回填土及地下室顶板至±0.000之间回填土的人工配合。
3)垫层以上钢筋砼工程等为完成钢筋砼主体结构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4)基础部分的各种砖胎模。
5)按本招标工程图纸及变更承担本结构工程中所有钢筋砼主体结构工程的实施、完成和缺陷的恢复并须达到整体剪力墙、柱、梁及现浇板装饰不抹灰的清水墙板的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乙方必须承担为此而抹灰发生的费用(材料除外)。
6)施工图及变更所显示的预留钢筋、预留钢筋除锈、止水对拉螺杆的定位焊接、预埋件的制安及预留洞口的留置。
7)施工图纸所设计的砌筑工程、屋面工程、室外工程(台阶、坡道等)。
8)施工图所设计的粗装修工程:
内外墙面、楼地面、室外独立柱墙面等抹灰;梁柱接头抹灰钉钢板网;烟道洞、管道洞;电梯井、开凿、塞缝填缝;屋面找平层、保温层、细石砼钢性屋面、铺瓦贴砖、电梯前室地面贴砖、电梯门套砖。
9)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等场内二次转运,承包范围内所有周转材料场内装卸车、以及乙方自己为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应从事的一切辅助工作。
10)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内、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措施(四口、五临边)脚手架防护搭拆、施工电梯防护措施搭拆、施工电梯楼层跑道及安全门制作搭拆、外架防护、周边硬性防护、出入口安全通道及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为工程所必须搭设的水平防护、钢筋制作棚、木工棚等搭拆,电梯洞口防护门的钢筋制作焊接安装、悬挑架部分槽钢的切割制作,刷漆及槽钢上定位杆的焊接,楼层踢脚板的刷漆及安装,钢管刷漆、上料平台的安装,钢丝网的防护,安全标语的挂设。
乙方外墙抹粉后,外架超出40天还不能拆除,超出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图纸范围内的后浇带留置及后续施工已包括在承担单价内。
12)冬季施工期间采取的各种防护及保温措施人工费(含施工环境成品保护的人工费及生活区人工取暖费用)。
13)塔吊安装以前必须施工项目所增加的人工费。
14)乙方的劳务人员的被褥等生活用品及食堂用具等。
15)本工程的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均由乙方自备。
现场电源甲方只负责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所有的钢管支撑及脚手架及防护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使用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所需模板和材料及工程用辅料也均由乙方自行购买。
以上即使未表述完整,除非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乙方的分包范围应包括为进行和完成所有土建、安装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所有附属的及其他工程、工作均被视为已包含在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
若乙方拒绝施工,甲方可安排他人施工,发生费用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按本合同承包综合单价的2倍扣除。
16)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工程用水加压措施;现场临时设施、临水、临电、、替换、修理等工作内容,应贯穿于乙方进场到整个合同范围内工程完工,即到整个分包合同终止。
1.7承包方式:
1)按总价固定闭口包干。
包人工;包材料(模板及支撑、内外架均为双包);包机械(土方机械外);包全部辅材;包施工技术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包工期;包质量。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单价及工程量准确无误。
二、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
201年月日;
2.2竣工日期:
201年月日;
2.3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
2.4施工节点日期(见附件)。
乙方须严格保证按此工期施工。
否则该楼栋节点工期每逾期一日处罚款500元/天,总工期每逾一日处罚款2000元/天,以此类推。
若阶节点工期拖延,总工期未拖延,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节点工期违约金,甲方可返还。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上述节点工期相应顺延。
2.5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48小时后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三、甲乙双方人员配备要求及责任
3.1甲方人员配备及责任
3.1.1人员配备
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骆宏良,除签证变更、付款审批还需得到甲方法定代表授权的其他代表批准外,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
3.1.2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2)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校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校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涉及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5)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2乙方人员配备要求及责任
3.2.1人员配备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位;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元,其中若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本工程乙方安排现场代表为邹红涛、何德春,其他管理人员名单见附表。
3)若甲方有要求,则乙方现场代表邹红涛、何德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4)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和年审证等证件。
5)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的工作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合格的人替代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A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B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C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D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E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F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G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6)乙方须确保施工高峰期总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如因乙方人员不足,影响甲方项目部工期目标,乙方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2.2乙方责任
1)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2)执行本合同开工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3)本工程为整体项目发展中的一环,在各方面均须与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协调。
乙方须清楚明了此项,并保证会在甲方的指示下全面与有关单位配合和协调。
4)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5)不能滥用或者破坏甲方提供的设施。
6)除甲方书面批准外,乙方不得允许工人在工地住宿。
7)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收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8)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设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
9)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0)每月25日前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劳动力安排、增加劳动力的方案、工程量等。
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
11)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1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的施工。
13)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
若对其他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经甲方核实后由乙方照价赔偿。
14)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5)工程完工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
17)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
若因工资问题引发矛盾,乙方自行解决,造成工程或社会不利影响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和承担责任。
18)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乙方应逐月将工作人员变动表、工人考勤表、工人工资发放表报甲方财务备案。
甲方支付乙方人工工资后,若乙方拖欠工人的工资,甲方可直接将钱发放给工人,该费用按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9)乙方必须提供具备承担本工程所必要的企业资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包工期、包材料(除甲方供主材外)、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3.2.3分包项目中乙方责任
1)乙方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临时水电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乙方未履行前述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4.1本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工程质量且需满足甲方的设计及使用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4.2工程经一次整改仍无法达到施工要求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之一执行:
1)甲方按人工费的80%支付人工费;
2)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甲方另外聘请其他施工队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
4.3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初检不合格,罚款500-2000元,同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4.4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除履约担保金不退还外,并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处罚规定执行。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5.1安全生产及防护
5.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不分大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1.2乙方必须与甲方项目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及《安全生产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凡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并与其乙方公司签订个人安全责任合同。
乙方必须属于能承担法律责任,正常经营生产的劳务公司。
5.1.3乙方要负责办理施工现场乙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受损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调查,接受保险公司理赔。
5.1.4乙方在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为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购买保险(在领取首次工程进度款时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相关保险资料及职工工资卡),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增加。
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自购安全帽、安全带。
凡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责任或第三方责任,负责处理所有善后事宜,承担相关费用和法律责任。
5.1.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当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5.2文明施工
5.2.1文明施工目标:
为市级合格文明施工现场。
5.2.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5.2.3乙方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的,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高空抛物,否则,乙方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乙方自带的物品及建筑垃圾在不需要用时,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场地。
5.2.4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食堂限量用电,用水,乙方只能在生活区内做饭,否则,甲方发现一处500元—1000元/次人罚款。
禁用电炉,严禁乱接线。
5.2.5现场施工用电用水管理: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
2)乙方生活用水用电费:
4元/m2(工程量按施工区域建筑面积计算)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如甲方发现生活区水龙头无人用水,龙头没有关处500-1000/次),如乙方有以上行为,超出份不另外计费。
5.2.6乙方负责自身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垃圾清理工作,将垃圾堆放至甲方指定位置,甲方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甲方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场工作,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甲方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完,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并罚款。
5.2.7为了保证本合同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文明施工工作安排或整改要求,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可另行安排队伍执行,其费用按实际费用的二倍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物资供应及管理
6.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所需的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材料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方供范围内的材料规格数量发生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通知甲方。
6.2甲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通道及卸货位置,乙方负责以下工作:
1)乙方须按净用量加合理损耗计算由甲方提供的物料订货数量;
2)乙方提前七天提供物料计划,方便甲方供应材料;
3)甲方供应的物料应送到工地地面,若乙方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中转费由乙方支付(钢筋必须在场内加工);
4)甲方材料没有到场内应双方协商解决,水电必须承诺配合乙方施工;
6.3内外架、模板及支撑(主体结构须提供不少于三套模板,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由乙方供。
商砼、砂浆(水泥砂浆乙方搅拌)、钢材、直螺纹及锥螺纹套筒、水泥、碎石、砂子、砌块、外墙面砖、等主材甲供,废水泥袋统一由乙方清理归堆交还甲方。
甲供材料用量超定额损耗由乙方按采购价赔偿。
合同内施工所用的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提供,此项费用已含在分项包干价内,主要材料包括:
跳板、安全网、兜网、钢管、扣件、步步紧、顶托、山型卡、螺帽、对拉螺杆、止水螺杆以及对拉螺杆所用的PVC管、水泥杆支撑、脱模剂、焊条、焊剂、铁钉、海绵、双面胶、扎丝、塑料垫块、大理石垫块、软管、薄膜、板缝密封胶带等,文明施工所用的扫帚、斗车;粗装用的尼龙绳,清洗棉布,铁钉,钻头,掃把;。
6.4本工程乙供材料机械的装卸、跟车、运输、转运、采购、保管、维修、损耗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分包综合单价内,不再记取。
乙方负责供应合同约定的各类材料,材料进场前,须甲方检测、鉴定,认可后方可批量进场。
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为合格品,尤其是施工使用五金电料,因材料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处理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并承担一切法律(刑法、民法)及经济责任。
6.5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和随手工具由乙方自备,费用已包含在包干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七、结算方式
7.1合同总价:
包括但不限定于完成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并满足工程施工进度(工期)等的包干结算价,每平方米:
420元。
(不含税,提供劳务收据)
7.2工程量确定:
按本工程建设图纸计算建筑面积。
备注:
合同签订后,一律为包干价、超高费用、施工措施费用;钢筋制作包括圆钢箍筋制作费用。
7.3其他:
计时工及签证工分大工种统一按200元/每工日,小工种统一按150元/每工日(工时8小时,由项目经理签证,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中应杜绝计时工发生。
7.4由于乙方在本工程签合同时已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
因此,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均不再进行签证补偿:
1.)窝工待工的补偿费用(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超过五天除外)。
2)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进退场用工。
3)质量缺陷消除。
4)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浮动。
5)配合现场测量放线、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的检验试验。
6)高层建筑物的施工超高措施费及施工难度费用。
7.5付款方式:
按施工节点支付;
1)根据甲方和业主签订的付款节点支付:
2)第一次甲方完成工程量2000万元时,业主支付甲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后,甲方一星期内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劳务费70%。
3)以后每月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必需按当月已完工程量的劳务费70%一星期内支付给乙方;
4)本栋房屋竣工业主验收,乙方办理结算后,甲方支付工程量结算款的95%;评定备案证办理完后或竣工验收后叁个月内支付2%,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清余下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违约责任
8.1合同总价固定,乙方如提出变更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乙方因劳动力数量不足和技术质量不高,无法满足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施工内容划分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结算时按已完工程价款的80%结算,扣除部分作为后续施工队补偿,乙方不得因此进行任何索赔。
8.3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8.4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0%作为约金。
九、合同的解除
9.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9.2当乙方将已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其他
10.1乙方不得以本合同向任意第三方借款和赊材料,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对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10.2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通知进场.三天内工人、材料、机械不进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劳务队。
10.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队的配合和协调,并不得收取任何配合费用,若乙方未及时完成或未完成甲方要求提供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队的配合和协调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甲方所计算的金额为准,均由乙方承担。
10.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财务结算办完支付尾款时乙方需将合同原件交回甲方,且支付完毕时合同自然终结失效。
10.5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
具体包干工作内容及施工范围
附件2:
承诺书
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
附件4:
室内外建筑做法一览表
附件5:
塔吊布置图
附件6:
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须在甲方首次付款前提供工程量清单并签字盖章)
附件7:
施工节点
发包方
承包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件1:
具体包干工作内容及施工范围如下:
1.1混凝土工程(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
1.1.1包砼施工用所有机械(振动器、布料机、振动棒等),包砼养护用全部材料(槊料薄膜、水管、麻袋等),包砼人工,砼养护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1.1.2工作内容:
接管、浇注砼及前后台配合、地泵管的安拆,(另加五万元,由砼站支付)、振捣、找平、养护、洗管(包浇构造柱、圈梁、垫层、零星砼(管道补洞等),包泵管堵了的重新拆装、包楼层清理、始终保持现场整洁无垃圾、包二次结构、砼不分现浇与商砼均为统一合同价,含屋面花架。
);包基坑抽水、清土及回填(人工配合),乙方自带抽水泵。
1.1.2.1砼施工质量要求:
板厚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偏差较大给予2000—5000元∕处罚款;砼浪费每处给予500元∕处以上罚款。
1.2砌体工程(含加气块、灰砂砖、砖基础、砖胎膜、零星砌体、自带工具)
工作内容:
施工图中全部的砌体工程,一直到整栋房屋竣工验收全部的砌体工程(含变更项目及基础砌体),运输、砌砖、砂浆拌制;预制门窗过梁及安装(含现浇过梁),现浇砼砖墙压顶、预制水泥砖及木砖的制安,图纸中预埋件安装,搭拆施工脚手架、马凳制安或焊接、落地灰清理、浇水含砌体加固钢筋安装,配合安装门窗洞口边缝封堵及凿除,自带小型工具、机械(包括补单个0.5平米内洞口工程量不增加)。
1.3钢筋工程(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箍筋乙方现场加工,包下车堆放)
1.3.1包钢筋量损耗,钢筋量按甲方翻样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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