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职权公开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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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职权公开实施方案
迁安市职权公开运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权运行的有效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各项职权公开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基层管理公开、公共服务组织办事公开,形成各类职权全面公开、阳光运行、监督有力、效能集聚的大公开格局,全面提升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各级各单位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为全市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但上级有明确要求,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特殊工作保密需要的信息,不做公开;其他事项原则上全部公开。
2、服务发展原则。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优化发展环境。
3、注重实效原则。
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各种渠道,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统筹推进原则。
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并协调统筹其他职权的全面公开,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5、积极稳妥原则。
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总结经验、建立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推行各类职权的公开运行,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机关的驾驭能力,使领导水平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优质高效的运行模式,使管理服务水平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建立监督有力的约束机制,使各种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建立渠道顺畅的民主权力行使机制,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人民群众对各类职权运行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建立符合实际的矛盾化解机制,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四、各类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一)党务公开
1、牵头单位:
纪委。
2、主要内容:
(1)党组织职责履行情况:
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部门职权:
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职权;党委各工作部门职权。
3、重点要求:
(1)厘清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部门的职权,形成目录和运行流程图。
(2)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扎实推进,保证公开内容上真实全面、程序上衔接有序、方式上灵活多样、时限上按时保质。
(3)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4)发挥党务公开的龙头带动作用,以党务公开促进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促进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队伍素质提高促进其他职权公开运行的质量和水平。
(二)政务公开
1、牵头单位:
政府办。
2、主要内容:
(1)各镇乡人民政府和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和结果。
(2)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国企改制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划的决定、调整和拆迁补偿等管理事项的运行和结果。
(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它内容。
3、重点要求:
(1)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旁听制、会审制和专家咨询评估制等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2)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调整行政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权力的审核部门集中审核,确保各项行政权力于法有据。
(3)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修订各项职权的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明确权力运行当中的各个风险点和风险等级。
(4)落实相关法律,建立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行政层级监督和司法监督范围。
(5)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实行审批项目公开、过程公开的同时,实现监管事项公开和监管结果的公开。
(6)在热点审批场所配备精通业务的专门引导人员,为群众办事提供专门义务引导和咨询服务,取缔非法谋利的“掮客”。
(三)司法公开
1、牵头单位:
政法委。
2、主要内容:
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涉及的警务、检务、审务公开。
主要内容包括:
(1)围绕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在立案、刑拘、批捕、起诉、庭审、抗诉、申诉等办案环节的进程和有关内容实行公开,在执行,听证,司法程序中的鉴定、评估、审计、拍卖委托等环节实行公开。
(2)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教准假、假释等司法措施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3)结案后办案文书可以向当事人或委托律师公开。
(4)各级司法机关(部门、监所)的职责、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工作电话等及时公开。
3、重点要求:
(1)法律有明确规定,上级有明确要求或根据办案需要以及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或暂时不予公开。
(2)规范自由裁量权,探索建立自由裁量刑(罚)基准制度,控制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不公、同案异处的问题出现。
(3)进一步创新公开的载体,切实加强对外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对外开放日、人民陪审员等制度,积极开展庭审旁听、执行见证、释法答疑、信访评议等各种活动。
(4)疏通渠道,设立平台,认真收集、听取和处理群众关于司法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举报投诉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情况反馈机制。
(四)基层管理公开。
基层管理公开包括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院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等。
1、牵头单位:
村务公开由农工委负责牵头,居务公开由民政局负责牵头,厂务公开由总工会负责牵头,院务公开由卫生党委负责牵头,校务公开由教育党委负责牵头。
2、主要内容:
(1)村(居)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集体财务情况,涉农惠农、就业创业扶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落实情况;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济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
(2)厂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企业改革和改制的重大决策,新上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工程投资招投标,技术引进、产品开发,大宗物资采购、处理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企业用工、裁员,职工晋级、工资奖金、红利分配情况;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福利基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情况等。
(3)院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流程、各种利民便民措施、行为规范、服务承诺、监督管理等情况,以及医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各类基建项目、药品物资和大型设备招投标、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内部分配方案等事项。
(4)校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干部提拔调整、人才引进、职称评聘、教师奖惩、收入分配、教学实验设备购置、自选科研课题经费使用、大宗经费开支、基本建设工程等学校建设的重点事项,以及学校招生情况、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学生管理制度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3、重点要求:
(1)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扩展公开内容,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的问题、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公开。
(2)丰富、创新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本着便于知情和有利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面对的公开对象,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和载体。
(3)实现公开与自身的改革发展相结合,充分体现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完善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
(4)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职代会、学代会、家长委员会、民主开放日等作用,增强公开工作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公共服务组织办事公开
1、牵头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2、主要内容:
包括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结果,以及内部机构岗位设置、服务承诺、岗位规范要求、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
3、重点要求:
(1)服务项目全部公开,热点问题重点公开。
办事流程公开,承诺质量和时限。
(2)建立“前台”或受理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实现“一口对外、内部协调、简化程序、及时高效”。
(3)积极搭建网上服务平台,建立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申请办理制度,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4)主管部门负责定期考核,相关部门组织行风评议和社会公议,建立激励机制,实行收入与服务质量挂钩。
五、时间安排
全市开展职权公开运行工作,总体上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全面推开、巩固提高四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11月3日前)。
认真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两院等上级部门有关司法公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性文件、《河北省村务公开条例》等。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职权公开运行工作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二)制定方案(11月3日至11月13日)。
各级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进职权公开运行的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批准备案。
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
(三)全面推开(11月13日至12月23日)。
重点完成制作目录、确定方式、建立制度、整改反馈四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制作公开目录。
各级各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职权目录和需要公开的具体事项目录,并按要求制作流程图。
二是确定公开方式。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便捷、实用的公开方式实施公开。
要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坚持实事求是,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建立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保障各类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四是认真整改反馈。
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完善,并向党员群众反馈整改情况。
(四)巩固提高(12月23日后)。
各镇乡和市直单位向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报告和制度汇编。
市职权公开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推进职权公开运行工作进行考核,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进行考核。
各级各单位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和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各类职权公开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各类职权公开的良性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市委成立全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行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各类公开牵头部门要设立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充实人员,切实抓好牵头事项的公开工作。
各级各单位同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开展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职权公开运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典型示范。
各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实际成效、有公开档案的“五有”标准确定联系点,加强指导和培育,力争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
市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经验交流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积极探索推进各类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委将各类职权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统一进行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职权公开运行工作的经常性调度和检查,强化分类指导。
各级纪委负责进行跟踪检查,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及时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
迁安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迁安市职权公开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组长:
胡国辉市委书记
副组长:
李忠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维林市委副书记
成员:
李志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类公开的督导检查工作
张淑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政务公开、公共服务组织办事公开工作
李福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兼农工委书记
负责村(居)务公开工作
毛成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负责党务公开的推进
张梅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负责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
田立生市委常委、秘书长
负责领导小组各项事务的协调工作
张雪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负责司法公开工作
韦俊田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负责厂务公开工作
王志刚市政府副市长
负责校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
彭忠臣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
负责各类职权公开的民主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任由李志龙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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