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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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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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东莞市合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区
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东莞市宏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制度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①总监与公司监务工作部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市建设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配备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报总经理审定。
②总监及时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落实现场监理办公、生活条件,申领配备有关办公、生活所需的设施物件,按公司要求布置监理办公室。
③总监组织召开监理机构人员会议,学习了解《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学习《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熟悉和掌握本工程的特点。
④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对该受监工程进行考察,充分了解工场情况(包括:
电源、水源、排水、附近建筑物、上空线路等等),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
请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所及毗邻区域内埋设原有隐蔽的设施资料:
a.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排水等地下管线
b.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
2、审核报建资料
总监应查验工程项目的报建资料,看其是否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等等。
如无,应向建设单位下达告知书或工作联系单,指导或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3、审核施工单位资质、人员上岗证、劳动合同、劳动保险清单
①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該工程所需的条件,安全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②审核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并在施工总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监理规范A3表)签署意见;
③审核施工单位人员是否齐全、专业配套,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和特种工(电工、焊工、架子工、桩机手、吊车司机、司索工等等)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上岗证;
④监理员将上述审核情况填写在公司制定的《施工单位资质及上岗人员执业资格审查记录表》上,总监签署意见。
⑤查验施工单位是否与施工现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购买劳动保险,并如实向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图纸会审
①项目监理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提出审查意见,总监予以归类汇总。
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由总监组织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以会议形式进行,设计单位就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各方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设计单位予以解答,并制定解决方案。
④施工单位应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
会议纪要一经签认,即成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5、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
专家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进行审核,做到方案齐全、内容完整、计算正确、针对性强。
特别对于需经专家论证的方案,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审查,具体审核办法详见本工作制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审核制度》。
6、检查现场准备情况
①现场“三通一平”;
②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围挡标准化,施工封闭化,现场硬地化,厨厕卫生化,宿舍和办公室规范化;
③材料堆放分门别类,整齐有序;消防灭火器的挂设符合要求;
④搞好宣传工作,“五牌一图”、安全警示牌、横幅标语悬挂整齐;
⑤做好环境保护,设置工地排水设施,降低粉尘侵害和施工噪声干扰;
⑥主要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落实情况;
⑦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放线、坐标、基线、标高进行复核。
上述准备工作不满足施工要求,给建设单位书写监理工作联系单;给施工单位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完善。
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填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GD2201001)和《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总监如实签署审查意见。
7、签署开工报告
当施工准备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监理规范》表A1)和《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GD2201002),总监核实后,签署开工令。
8、编制监理规划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规范》的要求,参照公司编制的《监理规划》范本,结合
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认真撰写《监理规划》,规划必须反映本工程的特点。
《监理规划》由总监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9、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总监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督促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与会人员: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
已进场的班组长。
可邀请监督部门参加。
会议内容:
建设各方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业主宣读对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
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交底,提出具体要求。
宣读《监理人员廉洁自律告知书》;(见附件)
E、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和参加人员。
由监理机构撰写会议纪要。
10、其他工作
①给施工单位下达各有关工程监理工作交底书(公司有范本);
②参加监督部门的监督交底会议;
③办理材料试验《见证人员工作卡》;
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评价;
⑤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办理“平安卡”。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总的要求:
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核管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和专
项施工方案的科学、严谨、可行性,使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具备在施工中的指导作用。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实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的项目种类
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管理机构、主要工程量、施工部署、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物资供应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平面布置图等等。
2、施工专项方案
①质量专项方案方面:
主要的施工专项方案有下列种类:
桩基、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幕墙、节能、
钢结构、预应力张拉、给排水及电气、通风与空调模板、人工挖孔桩等。
②安全专项方案方面:
主要的施工专项方案分为一般工程和重大危险源工程(需经专家论证)两个种类,具体列表如下:
土方、基坑支护工程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模板及支撑体系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C、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D、脚手架工程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拆除爆破工程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F、其他工程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G、施工紧急救援预案(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中也应包括各自的紧急救预案)。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审核方式
1、两级审核
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无需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实行“两级审核制”,即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三级审核
高层建筑、跨度在24米及以上的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投资上亿的工程或省以上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审核制”;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实行“三级审核制”。
即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总监在听取总工意见后,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施组”或专项方案,交施工单位执行或报送专家论证。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
1、熟悉图纸和规范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全面熟悉设计图纸,
了解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环境,充分理解设计意图,找出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并熟悉安全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规范规定。
2、符合性审核
①查验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齐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种类是否齐全。
若有遗漏,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整。
②查验审批单位是否盖章(即盖施工单位法人公章),编制人、审批人是否是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是否真实,并与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上所注明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核对是否一致。
如有分包单位,分包单位编制的方案除要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加盖总包单位法人公章,总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名,同时要查验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定的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立即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退回施工单位,并书面通知要求完善后再报审。
③方案内容是否违反法规、施工合同。
3、技术性审核
①方案内容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②计算选取的公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无误,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计算进行复核。
③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在保证结构质量、操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资源。
4、措施性审核
①组织措施:
人员配备是否齐全,专业是否配套,所配备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在施工中能否落实到位。
管理措施:
方案中是否有保证该项施工安全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操作措施:
方案中采取的操作方法,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方法是否合理、
科学、先进。
5、审核结果处置
①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必须及时签认和盖章(包括公章和总监注册章)。
签名要齐全,不得漏盖或漏签名。
②对不符合要求特别是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方案,必须在方案报审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签名后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再报审。
③对报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专家审核后,总监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并对整改修订情况逐条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再报专家审定。
④已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需报送建设单位,并在监理部资料内留置一份原件或复印件,以便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
四、方案的变更处理
1、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而需对审定的方案内容做较大变更,实施前,对变更的内容要重新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工程发生较大变更,需按变更后的施工内容重新制定新的方案,并履行审批、审核及签认手续。
(三)现场质量监理制度
总的要求: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图机构签审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执行质量强制性条文,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质量监理程序;在质量检查、质量验收活动中,发现问题通过告知、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方式,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部对各分部工程(地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屋面、水电、建筑节能等)和重要的子分部工程(如:
钢结构、打桩、幕墙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特别对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高大模板、深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等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突出重点难点,真正切实可行。
《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质量交底工作
工序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班组进行质量交底,讲明施工操作方法、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等。
对技术难度较大工程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召开交底会,并进行书面交底。
3、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送检及质量复核
①工程材料及设备应尽量采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知名品牌,甲方有指定品牌要求的,须严格按指定品牌采购。
②主要材料(钢筋、水泥、铝合金、栏杆、防水材料、装饰材料、水电安装材料等)及设备,在进场前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单”,连同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报甲方及监理方,经甲方及监理方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其品牌、外观、尺寸等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经甲方、监理方签证确认后,门卫保安方可放行进场。
材料进场后,须按施工总平面佈置图,分门别类堆放,并做好保护措施,立好相应标识牌。
④现场监理员须按规范要求,督促并见证对进场材料、设备取样送检。
并按规定对需见证送检的材料持“见证人员工作卡”陪同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具备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试验,保证见证送检率不低于30%。
⑤材料试验合格后,施工单位需填写“材料报审表”连同试验报告报送监理方进行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于工程,并及时进行登记。
对不合格材料、设备,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做好复试或退场工作。
坚决杜绝材料先用后试、少送试件、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现象。
⑥商品砼进场后,监理员应核查随车带来的质量证明文件,测定坍落度,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4、施工测量复核
①施工测量的内容包括:
建筑物坐标、轴线;每层轴线、标高;建筑物位移、沉降观测等等。
施工单位必须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及时进行量测,并报送项目监理部复查。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资料和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复核,符合要求时在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上予以签认。
5、质量检查工作
定期检查
工程项目监理部应每月一次定期进行质量及技术资料的检查,检查由总监(总监代表)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邀请甲方工程师参加),以栋号为单位,开展质量竞赛活动,奖优罚劣,具体实施办法,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专项检查
适时组织对某一专项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以工种为单位,开展质量竞赛活动,奖优罚劣,具体实施办法,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③巡视检查
项目监理部人员应坚持“始查”,即每天上班开始对工地巡视检查,在施工过程中,专监要保证对自己分管工程巡视到位,总监、总监代表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全面掌握各工程的质量状况。
④平行检查
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应进行平行检查,核对施工单位自检的真实性,利用相应的检查、检测手段,按一定比例对工程实体单独进行观感和实测实量,并做好记录,对观感不合格或实测数据超过最大允许偏差的部位,要求施工单位返工。
⑤工序交接检查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下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人员应组织上、下两道工序人员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若不合格,必须由上一道工序人员返修,并经复验合格。
⑥工作面交接检查
当某一工种的工作面完成后,下一工种接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组织上下两工种人员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种的施工。
若不合格,必须由上一工种人员返修,并经复验合格。
6、旁站监理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总监应安排监理员实施施工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具体按本工作制度中的《旁站监理制度》执行。
7、消除质量通病工作
开展防治质量通病的检查活动,以克服工程裂、漏问题为关键点,主要对建筑内外墙、门窗安装、卫生间及厨房、屋面等等部位实施重点检查,做到:
①分区检查:
每一层楼面、每一面外墙、每一间卫生间、每一扇窗都要检查;
②每一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办理“台帐”登记手续,由监理方、施工方检查人员签字,业主方见证,由总监复查抽检;
③每一次检查都要有结果反馈处理,对检查不合格部位,整改后进行复查验收。
具体办法详见公司【2008】第7号文件《关于实行重点工序检查验收台帐制的通知》。
8、质量验收工作
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施工后不能看见工序原貌的工程称为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报验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于《监督计划》中拟定质监部门需参加验收的部位与楼层,予先通知监督部门参加。
楼面钢筋分两次进行,即:
先验收沉梁前的梁钢筋,沉梁后,再一次验收梁钢筋和楼面钢筋。
对验收不合格的部位,及时进行整改,经复验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工程报验单》上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不得隐蔽。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②检验批质量验收
对各检验批工程质量,应对照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表格所述的内容,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进行检查或实测,检验批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检员和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部位,及时进行整改,经复验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表》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在分项工程各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甲方代表,对组成该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进行核查,组织质量评定,由验收人员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④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工程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甲方技术负责人,对组成该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核查,组织质量评定,并对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由验收人员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其中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需要求设计、勘察单位参加,所有分部工程均要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完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两步进行
A、工程竣工初验及分户验收
a、由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共同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户验收,按东莞市要求,逐栋、逐户、逐项进行量测,并填写分户验收表格,各方签字认可。
b、施工单位将工程竣工各项资料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监理审查资料时,应注意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逻辑性,签字完善、盖章齐全。
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c、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员和甲方技术负责人等对现场进行验收,并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参加,查看工程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对工程存在的问题下达《初步验收质量问题整改单》,并限期整改完毕。
整改合格后,由江苏、施工、监理各方签字盖章。
d、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资料等交报质量监督部门审核,等待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申请表的批复。
B、正式竣工验收
a、初验所提出的整改问题整改完毕,经施工单位申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证实整改符合要求,并签字盖章,报送监督部门。
b、建设单位先拟定好《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并进行分工,一般分为观感组、水电组、若干个土建实测组,并按照规定对工程实测抽查10%,应随机抽取,将抽取到的房号、检测项目一并报送监督部门审核。
c、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参加,质量监督部门督导、监查。
对工程实体按《竣工验收方案》进行实体检测、观感评定。
d、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先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质量自评等级,再由与会各方对工程发表意见,提出各自的验收评定意见。
由主持人综合各家意见、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当意见不统一时,由监督部门仲裁。
e、各方签署竣工文件。
9、工程设计变更
①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提交总监后,总监组织专监1—3天内审查完毕,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直接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具备有效签章。
③总监指定专监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总监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各承包单位进行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④工程变更单必须经各方签字盖章齐全,总监必须盖注册章。
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必须有对应的工程变更单,且监理部必须保留一份。
总监未签发工程变更单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⑤工程有重大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审核。
⑥未经总监审查同意签发的工程变更,监理部对工程量不得予以计算,不得进行质量验收签证。
10、质量缺陷及事故的处理
①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如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补,应经过监理、甲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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