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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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规章制度
商会规章制度(草案)
番禺、南沙商会入会须知
(2010年6月)
入会条件:
凡在番禺、南沙经营个体工商业或生活居住的兴宁籍人士及其他经营个体工商业的友好人士,拥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能主动热心为本会奉献,经过批准,均可成为本商会个人会员。
入会程序:
(1)填写《番禺、南沙兴宁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三张1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会员部。
(2)常务理事会审批。
(3)按规定缴纳会费,(收费后开具收据)
(4)颁发会员证(理事和理事以上的加颁发职务名誉牌)
会员的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享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优先享有本会援助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会员缴费标准:
1.会员每年每人缴会费2000元。
2.职务赞助费(每年最低标准):
会长3万元、名誉会长3万元、常务副会长2万元、副会长1万元、理事5千元。
会长会议职责
(2010-06)
一.会长会议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议负责办理本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会长会议参会人员是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提出理事会需要讨论的各项方案和工作计划。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拟定本会终止、清算的方案。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三、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副会长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长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职责
(2010-06)
一.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的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二.执行会长会议决议。
三.制定理事会的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
四.审批秘书长提出的商会办事机构。
五.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理事。
六.决定重要事务。
七.理事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成员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的决议由出席理事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商会会议制度
(2010年6月)
商会的会议制度是商会科学化、民主化管理的重要步骤,是商会有活力、有组织的体现,特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会员大会如——庆典、联欢等视情况而定。
二.参会人员按照通知准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开会时注意会议纪律,无关人员不得参加。
三.会议具体内容、程序、时间、地点由秘书处在会议前7天左右通知相关与会人员。
四.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必须向会长请假;理事会议必须向执行常务副会长请假;会员代表大会必须向秘书长请假。
的确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派代表参加;受委派的代表须切实负起责任。
五.不论何种原因未请假而缺席会议的,商会秘书处应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给予提醒,并转达会议对其所作的批评。
六.对于会议研究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七.无故连续三次缺席会议,不履行会议决议和义务,经提醒后也不作情况说明的,视为自动退会、退职。
八.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服务和会议记录,原则上由秘书处负责安排。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2010年6月)
为维护广大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商会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会财务管理以国家政府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公开。
二、财会人员应认真履行会计职责,按原则办事,控制、抵制不合理的支出,全力保护商会的财产安全。
三、会长及分管副会长、秘书长不定期的对财务进行检查;每月在会议室的财务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
四、商会所收的会费和赞助会一律入帐,并用于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办公费用开支,不得虚报、私分和挪用。
五:
商会的收入、支出均设立明细帐,帐目准确、票据完整、每季度填写报表报会长和分管副会长、秘书长。
六、财务报销凭证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秘书长进行初审,对内容不全、票据虚假的要坚决退回,不予报销。
初审无误的报会长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七、一次性开支在3000元以上的,事情需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次性开支在3000元以下的由会长批准;以上两项开支均由会长、分管副会长、秘书长、共同签字报销。
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批准并签字报销(最后由会长统一补签)。
七、各项费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除确需商会开支的外,平时活动费用一般实行AA制。
八、财务管理实行民主、公开、透明,财务年度执行情况,由秘书处写出书面报告,经会长和财会监督小组审核后,每年向会员大会书面或口头报告。
九、财会人员要建立健全的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长期保存,不得遗失、销毁。
财务人员离岗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办清交接手续。
十、本制度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商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2010年6月)
一.商会秘书处在会长和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商会专职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着装整齐,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外表形象。
三.商会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办事认真细致,按时完成职责内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商会工作人员要在接待室热情接待来会联系事务的客人及到会走访的会员,态度要和蔼、不卑不亢,落落大方,送一杯水,让一个座,呈一张笑脸,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人吵嘴和有其它不礼貌的行为。
五.商会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时态度要和蔼,语调亲切,讲话要有礼貌,善于运用礼貌用语。
六.商会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七.商会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商会工作人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九.商会工作人员要做好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桌面整洁。
十.商会工作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开支,保管好商会的公共财产和资料,不要在办公室在接待客人。
(因办公室集会长办公、财务室、资料室于一体)
十一、商会专用设备职工作人员外出时要请假,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请假。
外出办事应有去向标志,并留有电话号码。
商会人事管理制度
(2010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商会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商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有关劳动和人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商会的员工是指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商会的人事管理主要包括员工的聘用,解聘,薪酬与福利管理,员工考核,劳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等。
第四条本商会的人事管理工作归商会秘书处负责。
第二章 人员聘用
第五条商会的招聘工作秉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六条商会按照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和工作需要,设置机构,并确定人员编制。
第七条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由秘书长负责提名,报会长审批。
聘用人员必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合格者,由秘书长呈报会长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由秘书长报会长批准解聘。
第三章 人员解聘
第八条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予以解聘。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3.由于个人失误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者;
第九条员工的解聘由秘书长提名,报会长批准。
第十条员工离职时必须结清财务借支,退还办公设备及所配置的办公用品。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商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一经转正,即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员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第五章 员工考核
第十三条每年年终由商会秘书长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员工自转正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
第十五条员工档案由秘书处保管。
第七章 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底为员工工资发放日。
第十七条其它福利和补贴
1.一经转正的员工,商会按国家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已转正的员工,根据其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每月享有一定额度的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已转正的员工每天可享受5元午餐补贴。
第八章 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工作时间:
商会执行一周40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
第十九条作息时间:
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5:
30。
第二十条商会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秘书处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假期:
员工享受法定假日、事假、婚假、慰唁假、病假、产假、工伤假、年假、补休。
假期申请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
商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商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10年6月)
一.档案资料由秘书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二.档案资料按规范化分门别类进行建档。
三档案资料未经会长、秘书长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三.档案资料借用程序。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档案资料,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
经秘书处秘书长和商会会长同意后,到秘书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复印档案资料,按上款履行手续后,由秘书处复印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商会印章。
3、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秘书处报告。
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当事人或部门承担和赔偿。
商会印章管理制度
(2010年6月)
一、印章管理
1、要有专人管理,存放安全可靠,做到责任到人。
2、未经秘书处批准,不能把印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3、印章由秘书处秘书管理。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使用授权秘书处严格管理。
文件用印,以文件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由秘书长批准,特殊用印要经会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用印登记。
每次用印都必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人、事由、时间、批准人、经受人和印数。
3、监印制度。
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视、监督权,对于不合法和不符手续的用印,有权拒用或提出建议。
4、盖印的位置。
盖印要端正、清楚、不可歪、斜、倒、偏、糊(模糊不清)。
5、缴销。
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商会会长职责
(2010年6月)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当地党委、政府的政令在本会畅通
二、负责商会的全盘工作,按照《中华全国工商联章程》和本会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管好、用好会费,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加强商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横向联系与交流,密切上下关系,为会员排忧解难,兼顾各方利益,协调会员关系。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七、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八、重视商会自身建设,加强商会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
九、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议、会长会议决议和落实情况。
十、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商会秘书长职责
(2010年6月)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会长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二、协助会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发挥社团自身的独特作用,开拓创新,做好各项工作。
三、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四、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起草各类文件、公告或通知等。
五、提名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名单,交常务理事会审批。
六、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七、办理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定期按财务制度进行复核和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九、记录重大事件或会议内容等,向理事和会员传达相关事宜。
你脸上云淡风轻,谁也不知道你牙咬得多紧。
你笑得没心没肺,没人知道你哭起来只能无声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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