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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文件
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文件
万教字[2007]104号
万柏林区教育局关于2007年面向社会
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王封乡、化客头街办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并教人字[2007]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现将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包括本区教育系统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认定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资格种类与资格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格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融,不需重复申请。
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填报。
(二)资格申请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对于有疑义的学历证书,申请人需将其学历证书送太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地点:
旱西关南二条5号,电话:
3041956)。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
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宣传与咨询
宣传与咨询活动时间为12月5日至7日。
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安排,设立咨询电话为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6186482
(二)报名工作
2007年12月8日至9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统一到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应届毕业生以校为单位,按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分别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时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后期本科或大专毕业者还须提供前期大专或中专学历证书),并提供本人参加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在学校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档案记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户籍材料原件,如实认真填写《太原市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领取申请相关材料及表格。
未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的要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
(三)准备申请阶段
报名后至2007年12月10日之前,申请人需按要求备齐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要认真学习文件和有关材料,按照填表说明如实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思想品德鉴定。
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
填写后要加盖公章,由申请人本人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一起送受理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区教育局人事科)。
必要时,有关单位须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3、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经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体格检查。
申请人应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申请教师资格所要求的项目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中心电图、B超、乙肝、两对半项目暂不作要求。
但体检中发现心脏、脾、肝功项目异常者,必须做上述项目的检查。
体检收费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格检查证明。
体检不合格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受理其申请。
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再退还本人。
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参加体检。
(四)受理申请
2007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认定权限分别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到原报名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并附学业成绩单);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在学校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档案记载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6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做好材料的登记、编号和信息输入等工作。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下列申请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后取学历也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申请人,申请认定与其后取学历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申请人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并已有一种教师资格,现要申请另外一种学科或高一层次的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大学本、专科院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以外的其他种类教师资格或大学本、专科院校非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省教育厅晋教人[2005]11号文件要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再组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需参加测试的人员应统一参加全市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测试报名工作仍由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
测试结束后,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测试成绩反馈回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参加测试人员在受理申请时须缴纳测试费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有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按照《太原市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执行。
(六)资格认定
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申请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并将结论通知申请人。
2007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中,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证书发放与申请材料处理
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其全部资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留一年后销毁。
(八)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行字[2007]3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
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是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实行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师范学院和其他高校的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及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毕业生。
对其是否按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对待,应以申请人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为准,其学历证书中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并能提供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单的属于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关于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
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是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实行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毕业生。
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提供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应届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在临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单或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可直接认定其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申请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取得毕业证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在校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取得毕业证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学习《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在工作中如遇到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问题要慎重处理,及时报告请示,不得擅自突破政策规定。
(二)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向社会及时公布本地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具体事项,提供信息资料,答复咨询,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要严格按规定的学历条件认定教师资格,不让假学历证书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蒙混过关。
特别要强调高中毕业学历和其它非幼师、非师范类中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有关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日程安排及未尽事宜等,请拔打打咨询电话:
6186482或登陆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六、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万柏林区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领导组。
组长:
白景春(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高林泉(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李伟(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晓萍(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科。
主任:
刘晓萍(兼)
成员:
刘晓庆张钢韩海兵张军
附件:
1、万柏林区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
2、2007年太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试讲教材目录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
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抄报:
市教育局,区委常委、区政府王静恩副区长。
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12月7日印发
校对:
刘晓萍共印12份
附件1
万柏林区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日程安排
2007年12月5日——12月7日宣传咨询
2007年12月8日——12月9日报名工作
2007年12月10日——12月11日正式受理教师资格申请
2007年12月11日(上午)体检
2007年12月15日——12月23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附件2
2007年太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试讲教材目录
小学
语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五年级上册(人
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语五年级小学《新标准英语》第五册
政治六年级《思想品德》第十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第七册(人民音乐出版社)
体育小学三--四年级《体育》(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师用书)(人教版)
美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第七册(人民美术出版社)
信息《信息技术》小学版(山西经济出版社)
自然小学六年级《自然》第十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社会小学六年级《社会》第五册(地质出版社)
学科初中高中
语文《语文》七年级上册(江苏教育出版社)《语文》高一上册(人教版)
数学《数学》七年级上下册(北师大出版社)高中《数学》第一册(上)(人教版)
英语“Go for it”《新目标英语》(八年级下)(人教版)高一《英语》新教材(上)(人教版)
政治《思想政治》初三全一册(人教版)《思想政治》高中一年级上册(人教版)
历史《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人教版)高一上册(人教版)
地理《地理》七年级上册(晋教版)高一《地理》上册(人教版)
物理《物理》八年级上下册(人教版)高中《物理》第一册(人教版)
化学《化学》九年级上下册(人教版)高中《化学》第二册(人教版)
生物初中《生物学》(七年级下册)(人教版)高中《生物》第一册(人教版)
音乐七年级上下册《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普通高中《音乐》(艺术欣赏)(人教版)
体育初中《体育与健康》七——九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高中《体育与健康》第一册(人教版)
美术《美术》七年级13册(湖南版)高中《美术》教材(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第一册)(人教版)
信息《信息技术》初中版(山西经济出版社)《信息技术》高中版(山西经济出版社)
说明:
1、以上教材均选用目前中小学使用的版本;2、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文化课教材参照普通高中公布的教材,专业课教材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为试讲用书;测试前一周将教材报送太原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供出课题使用;3、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统一选用《幼儿活动材料》大班下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全套六本书。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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