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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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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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一、急诊绿色通道定义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急诊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患者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6小时)内危及病人生命。
分类如下:
(一)创伤急救绿色通道:
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重度休克、急性颅脑损伤。
(二)心脑血管绿色通道: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各种昏迷。
(三)妇产科绿色通道:
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四)其他危及患者生命的绿色通道:
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急诊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一)院前急救
急诊科工作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询问病员数量及病情,如为成批病人,立刻报告急诊科主任协调全科力量做好抢救准备,急诊科力量不足时汇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启动成批病员抢救预案。
急诊科接电话后立即(3分钟内)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医务人员初步判断病情,予现场急救,必要时转总医院院内处理。
转运前应先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做好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二)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
1.急诊科与“120”患者转接流程:
急诊科接市120急救中心电话后做好接诊准备→双方交接(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受伤经过、诊断、处置情况、目前病情)并签字→交接完毕。
2.如为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需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时,上报所在专业二线班及急诊科主任,如为工伤需同时上报医务部(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
3.接诊科室遇成批患者时,应立即汇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主管院长,动员全院力量抢救,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指挥和安排。
4.急诊科处理患者
(1)接诊护士负责5分钟内完成患者体位摆放、吸氧、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急诊抢救病历。
(2)接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初步判断患者病情,下达抢救医嘱、会诊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等。
抢救患者生命时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3)必要时通知相关专业人员到急诊科急会诊(接电话后院内10分钟、院外20分钟内赶到急诊科)。
(三)急诊绿色通道与病房、基层医疗机构转接流程
1.复合伤患者,接诊医师应汇报急诊科主任,按威胁患者生命的疾病顺序收治到相关专科,如有异议,由急诊科主任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后决定收治科室,收住困难时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协调解决。
2.经急诊科急救处理后收入院困难,医院协调仍无法处理时,仍需收入院治疗的患者,或应患者本人要求转其他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时,转接流程:
急诊科电话联系其他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告知病情,交待需准备事项→携带必要物品,将患者送到基层医疗机构→双方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受伤经过、诊断、目前病情)并签字→交接完毕。
四、急诊绿色通道相关科室职责、配合流程
(一)急诊科
1.与滨州市“120”、各基层医疗机构、各级医院联系患者接诊、转诊事宜。
2.急诊绿色通道患者分诊、接诊。
3.急诊科主任负责启动急诊绿色通道。
4.指导患者家属办理住院、急诊付费相关手续。
5.患者初步急救处理,完善必要检查项目。
6.通知相关专科医师急会诊。
7.必要时汇报科主任、总值班。
8.组织拟定诊疗方案并实施,决定患者下一步去向。
9.通知住院收费处、药房、相关医技科室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服务。
10.组织做好医患沟通,保持相关记录。
11.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临床科室做好患者交接工作。
12.做好接诊登记,完善医疗文书记录。
(二)重症医学科
1.负责急会诊及气管插管等专科处置。
2.执行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出、转入标准,与急诊科、手术室、各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患者交接工作。
3.患者收住重症医学科时,除做好患者生命支持治疗外,注意观察患者各项生命体征,负责请相关专科会诊,落实会诊医嘱。
4.其他日常诊疗、医患沟通工作。
(三)手术室
1.安排患者急诊手术,保障麻醉安全。
2.与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各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患者交接工作。
(四)导管室
1.保持急诊介入24小时畅通。
2.应邀急会诊,做出专科意见。
3.与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临床各相关科室做好患者交接工作。
4.配合完成急诊心、脑血管介入诊疗,保障患者安全。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
1.接急会诊电话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急诊科急会诊。
2.提出本专业内检查、诊断、治疗建议,做好专科处置,提出急诊手术或择期手术建议并实施。
3.患者收住本科室时,如有其他专业疾病,负责请相关专科会诊、处置或转科治疗。
4.按照专科专治及首诊负责原则,负责非本科患者的查房、提出诊疗意见或手术等,直至患者病情稳定。
5.应所在科室邀请,前往会诊。
(六)各相关医技科室
1.实行24小时服务。
2.为绿色通道患者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3.与临床保持有效沟通。
(七)药房
1.实行24小时服务。
2.为绿色通道患者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3.与临床保持有效沟通。
(八)住院收费处
1.实行24小时服务。
2.为绿色通道患者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3.与临床保持有效沟通。
4.抢救结束后与临床科室沟通,为患者补办住院手续。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人员要严格把握急诊绿色通道适应症。
(二)急诊绿色通道患者实行病情分级管理。
依据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1级为濒危病人、2级为危重病人、3级为急症病人、4级为非急症病人。
1级:
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
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2级:
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3级:
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
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4级:
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的病人。
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三)启动绿色通道后,超出执业范围、权限或个人能力所限时,要严格请专科会诊,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四)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协作协调机制
1.急诊科接诊人员遇大批量病员等处理困难需医院协调时,应逐级汇报至急诊科主任、医务部或总值班、主管院领导。
2.急危重症患者及重点病种患者实行急会诊、优先收入院抢救。
各相关专业人员接急诊科急会诊通知后,要求院内10分钟内到场、院外20分钟内到场;夜班要求专业二线班,必要时同时通知相关专科科主任、首席医师到场参加抢救。
急诊科对于需要紧急入院治疗患者,及时办理相关入院手续,接急诊科绿色通道通知后,住院收费处应优先办理入院手续,相关科室优先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
3.所有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患者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时,实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4.抢救涉及的住院收费处、药房、医技科室、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需全力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患者。
各相关医技科室要给予优先检查、优先报告检查结果。
5.手术室接急诊科手术通知后,要求在10分钟内做好手术接诊准备。
6.工伤患者或急危重症患者术后常规送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接手术室通知后10分钟内做好接诊准备。
7.抢救结束后患者所在科室负责协助补办住院手续。
(五)紧急抢救患者生命但患方无法履行患者知情同意手续时,接诊医师应汇报医务部处理。
(六)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七)急诊科要认真登记绿色通道患者接诊情况。
(八)急诊高危患者(符合住院指征的外伤性脑血肿、外伤性腹腔内出血、开放性骨关节损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梗死与脑出血)在“绿色通道”平均停留时间要小于60分钟。
附件:
1.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
2.创伤急救服务流程与规范
3.急性心肌梗死服务流程与规范
4.急性左心衰竭服务流程与规范
5.脑卒中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
6.急性颅脑损伤服务流程
7.急性呼吸衰竭服务流程
8.“三无”患者及特殊情况患者急诊处理程序
附件1: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
接诊医师接诊、初步筛查急诊患者
重点病种患者非重点病种患者
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急诊科常规抢救
立即予以抢救及必要的检查通知相关专业医务人员会诊
拟定诊疗方案
必要时急诊手术/介入收专科病房治疗
术后收监护病房观察
病情稳定后转普通病房
说明:
重点病种指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
附件2:
创伤急救服务流程与规范
一、急诊医师接诊患者后1-3分钟内按“ABBCS”查体法(气道、呼吸、出血、循环、神志)查体。
必要时立即予以心肺复苏、开放气道、创伤急救、开放液体通道等。
二、问诊患者病情,包括“AMPLE”法则。
三、5分钟内完成“CRASHPLAN”查体。
四、依据创伤指数评估创伤严重程度,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
项目
1
3
5
6
受伤部位
四肢
背
胸或腹
头,颈
伤类
切割伤或挫伤
刺伤
钝挫伤
弹道伤
循环状态
正常
血压<100mmHg
脉搏100--140次/分
血压<60mmHg
脉搏>140次分
血压测不到
呼吸状态
胸痛
呼吸困难
发绀
呼吸停止
意识
倦睡
嗜睡
浅昏迷
深昏迷
严格重度分类标准:
(一)轻伤,总分<9分,绝大多数仅需门诊治疗;
(二)中度伤,10--16分,需入院观察:
(三)危重伤,17--20分,需住院治疗,但死亡率低;
(四)危重伤,21--29分,绝大多数(80%)一周内死亡。
五、按照先复苏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重伤后轻伤、先救命后救伤的救治原则制定抢救方案。
六、启动急诊绿色通道,完成术前必要检查及术前准备,做好医患沟通并签字,通知麻醉科做好手术准备。
从决定手术至到患者送至手术室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七、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病历抢救记录。
多发伤(复合伤)抢救流程
受伤现场及急诊科
伤员
进行快速、全面初步病情评估
呼吸心跳骤停者行CPR,神志昏迷
者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生命体征
排除呼吸道梗阻、休克、大出血等致命现象
初步控制窒息、休克、大出血后进一步评估
特殊检查:
X线、超声、腹腔镜、CT、MRI、腹腔穿刺等
病史采集:
受伤时间、方式、撞击部位、落地位置、处理经过、上止血带时间、有无昏迷史
体格检查:
按“CRASHPLAN”原则指导体检(心脏-呼吸-腹部-脊柱-头部-骨盆-四肢-动脉神经)
实验室检查:
血型、交叉配血、血气分析、血生化、血常规,多次复查,评估出血情况
多发伤再评估:
动态观察,发现隐蔽的深部损伤、继发性损伤、并发症如十二指肠破裂、胰腺损伤、隐性出血、继发颅内、胸内、腹腔内出血等
初期抢救VIPCO程序
C.控制出血:
一压二捏三上钳四吻合(修补),二捏后迅速输血补液抗休克,再行进一步治疗
O.确定性手术治疗
V.通气:
给氧、清除气道异物、纠正舌后坠、经鼻或口气管插管、环甲膜切开、气管切开插管
P.心肺脑复苏:
呼吸心跳骤停,立即行CPR、必要时开胸行胸内心脏按压
I.输血补液抗休克:
建立静脉通道、血管活性药物、小剂量碱性药物
其它损伤:
对症处理
颅脑损伤:
开放性颅脑损伤,颅骨凹陷性骨折,颅内血肿,脑疝等明确需要手术治疗的,尽早手术
不需要或不适应手术治疗的,行保守治疗
胸部损伤:
连枷胸,反常呼吸者:
棉垫加压固定;呼吸机正压通气行气道内固定;肋骨牵引外固定
血气胸:
行胸腔闭式引流,一次性引出1000-1500ml以上者或引流3小时内,引流速度在200ml/h以上者_
心脏损伤:
及时修补
腹部损伤:
诊断明确,及时行剖腹探查
动态观察,做两手准备
四肢、骨盆、脊柱损伤:
四肢开放性骨折:
充分复苏,尽早清创,一期切开内固定术
闭合性骨折:
外固定,病情稳定后再进一步处理
骨盆骨折:
单纯性一般卧床处理;合并血管神经、盆腔内脏器损伤,及时手术治疗
脊柱骨折:
单纯性卧床休息,骨折不稳定,移位或合并脊髓损伤时,尽早行椎板减压,脊髓探查、内固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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