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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
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准确分析评估产品质量状况,及时发布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预警,提高质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服务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是指根据统计调查数据,对报告周期内全国、行业或区域内产品质量现状、趋势、特点进行分析、评价,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
第三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内容主要是对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一般性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种类分为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
综合分析主要动态反映报告周期内产品质量总体状况。
专题分析主要是反映报告周期内热点或重点产品(行业、区域)的质量状况,或针对具体质量问题、质量事件展开的分析。
各级质检部门可根据实际开展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第四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坚持数据准确、分析务实、评价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质检部门)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适用本制度。
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工作按《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管理,上级质检部门负责对下级质检部门质量状况分析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下级质检部门要向上级质检部门反馈开展质量状况分析的具体情况。
各级质检部门要联合开展本辖区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并向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提交涵盖国内产品和出口商品质量状况的分析报告。
第七条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开展全国产品质量状况统计与分析工作,形成分析报告;
(二)组织开展全国、热点或重点产品(行业、区域)的质量状况调查;组织开展质量政策变动对产品质量影响的跟踪分析,对重大监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三)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四)建立质量状况会商制度,按季度召开会商会议,研究质量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五)建立健全质量指标体系和分析评价方法,建立数据收集制度,协调开发统计与分析信息管理系统,并推广使用;
(六)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举办业务培训与交流,指导地方开展分析工作;
(七)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质检机构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
第八条地方各级质检部门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要求,负责分析和评价本地区及行业产品质量状况,推动本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组织指导下一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
第三章工作机制
第九条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机制包括会商会议组织、质检信息上报、业务信息报送和质量状况调查等内容。
第十条会商会议组织。
质检总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会商会议,分析当前质量状况,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措施。
会商会议由分管质量工作的局领导主持,年度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可由局长主持,总师、认监委、标准委、相关司(厅、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直属挂靠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质量专家视情参加。
认监委、标准委、相关司(厅、局)、直属挂靠单位、国家质检中心提供分析素材,质量管理司负责编写和汇报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质检信息上报。
质检系统内所属国家质检中心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质量管理司上报前一季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素材。
素材内容见附件1。
第十二条业务信息报送。
认监委、标准委,质检总局相关司(厅、局)、直属挂靠单位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质量管理司提供业务专题分析素材及统计报表。
素材内容见附件2,统计报表内容见附件3。
第十三条质量状况调查。
质检总局联合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质检机构等共同开展质量状况调查工作。
可采取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经常性调查或一次性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结果要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或质量状况专题分析报告。
第十四条省级质检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参照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机制,确定具体工作方式和内容。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质检部门每季度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省级质检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汇总形成的本地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局质量管理司。
产品质量状况出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报告。
第四章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全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的形成主要包括汇总信息、编写报告、审批核准、报送发布和后续跟踪五个环节。
全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质量安全状况、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下一步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第十七条各省可参照全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形成的流程执行。
地方综合分析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可参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编写规范》(附件4)。
地方专题分析报告可根据实际工作,围绕区域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的质量状况分析编写。
第十八条全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每半年一次,分别对上半年和全年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
地方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每季度一次,分别对每季度和年度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
第十九条全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有关信息经总局领导批准后,定期向国务院报告,向国家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通报,或向社会公布。
地方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有关信息,由各级质检部门负责定期向当地政府、社会或企业通报,同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各级质检部门对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所需要的数据信息和文字材料,按照规范、完整、及时、准确、连贯的原则建立分析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章组织保障
第二十一条质检总局建立总局领导统一领导,质量管理司牵头负责,认监委、标准委、相关司(厅、局)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保障体系。
认监委、标准委、相关司(厅、局)、直属挂靠单位要指定专人参与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
各级质检部门要明确负责质量统计分析工作的机构,指导管理本单位和辖区内质量统计分析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级质检部门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要选配责任心强、熟悉质量、统计和计算机业务的人员专职从事质量统计分析工作。
第二十三条质检总局每年对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将检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统计数据、报告内容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上报不及时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报总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附件中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编写规范、分析素材、统计报表是本制度的组成部分,相关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质检中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素材模板
(试行)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所属国家质检中心在提供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素材时,参照以下基本格式和内容要求:
一、总体状况
(一)质量发展现状。
简述所涉及产品的质量发展现状,包括产品主要类别、生产企业分布地区、产销情况、总体质量情况等内容。
(二)检测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报告周期内所承担的检测任务来源,包括监督抽查(国家、省、地市)、委托检验,认证检验、生产许可检验、风险监测等;列出报告周期内检测的每种产品涉及的企业数、检测批次数、批次合格率、检测项目数及合格项目数,填写表1。
表1产品检测情况表
产品名称
所属小类
行业及代码
任务
来源
检测
企业数
检测
批次数
批次
合格率
合计
注:
“小类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
(三)对比分析情况。
针对本机构所检测的各类产品,对检测产品数、合格产品数、产品合格率数据进行报告周期间的比较,分别从季度、年度分析产品合格情况,汇总报告期内所承担的各类检测任务数据,填写表2、表3,并附趋势图。
表2季度检测情况表
季度
检测企业数(家)
检测产品数(种)
合格产品数(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表3年度产品检测情况表
年度
检测企业数(家)
检测产品数(种)
合格产品数(种)
注:
表3在报送第4季度分析报告时填写。
二、综合分析
(一)检测情况分析。
1.各类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分析。
重点分析产品安全性能指标、一般性能指标和其它指标(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重新划分)的检验结果,填写表4。
2.检测项目结果分析。
梳理在报告周期内单项合格率较差的检测项目,分析该类产品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填写表5。
表4各类检测指标检测结果统计表
产品
名称
任务来源
检测批次数
单种产品检测项目数
安全性能指标(项数1)
一般性能指标(项数)
其它指标
(项数)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注:
1、项数=∑单种产品检测批次数*该批次检测项目数
表5检测项目结果分析情况
产品名称
单项合格率较低
的项目名称
原因分析
(二)重点检测项目。
在报告周期内的检测工作中,是否对某类产品连续多次抽查并重点检测了某些项目,分析其原因并描述这些指标检测结果的变化情况;是否有首次列入检验的项目,简要阐明原因并分析检测情况。
(三)不同规模企业的质量状况。
本季度检测任务中各产品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包括大、中、小型企业的数量、所占比重、各类型企业的合格情况,并填写表6。
表6不同规模企业产品检测情况
产品名称
企业类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企业数量
所占比重
产品合格率
企业数量
所占比重
产品合格率
企业数量
所占比重
产品合格率
注:
“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为准,其中涉及监督抽查的企业参照监督抽查目录划分企业类型。
(四)检测结果不合格企业
针对报告周期内检测情况,按照表7的格式要求填写检测结果不合格企业情况表。
表7检测结果不合格企业信息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所属行业及代码
企业名称
企业规模
所在省份
规格
不合格项目
任务来源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分析在报告期内的检测工作中发现了哪些主要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其形成原因。
四、措施与建议
结合第三部分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附件2:
总局相关单位需协助提供的业务专题分析素材模板
(试行)
两委、总局各有关司(局)、直属挂靠单位按照以下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提供业务专题分析素材。
一、需认监委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1.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
包括全国、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吊(撤、注)销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情况。
2.企业管理体系及自愿性产品认证情况:
包括全国、各产业、各类管理体系认证总体情况,自愿性产品认证全国、各地区、各领域总体情况,获证企业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二、需标准委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全国标准制修订总体情况、重点行业的采标情况,等同、等效、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情况,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情况,标准备案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需办公厅提供的材料
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信访情况及典型事件。
四、需计量司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全国计量管理总体情况,计量行政许可、社会公正计量站建设、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五、需通关司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进出口检验货物全国、分产品、分地区统计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六、需检验司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出口商品检验不合格情况、被国外通报召回及后处理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七、需食品局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及相关产品检验不合格情况、被国外通报召回及后处理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八、需特设局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总体情况,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死亡人数、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专项整治情况,各地现场安全检查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九、需监督司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包括全国总体情况、各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重点产品监督抽查情况、跟踪抽查情况、专项整治产品抽查情况,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情况。
2.生产许可证情况:
包括全国总体情况、各地获证情况、重点产品获证情况、注销(吊销、撤销)生产许可证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十、需食品司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全国、各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生产许可证各地获证情况、注销(吊销、撤销)生产许可证情况,食品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十一、需执法司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全国、各地区、分产品统计执法打假情况,专项整治与重点产品执法打假情况,重点整治地区数量及整治情况,大案要案数量、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量、被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数,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
“12365”投诉举报平台受理的质量咨询、质量申诉、举报数量,申诉的热点产品及主要问题等。
(二)报告周期内制售假冒伪劣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十二、需科技司提供的材料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实施情况,主要问题及原因,典型案例。
。
十三、需信息中心提供的材料
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网络公众留言情况。
十四、需标法中心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扣留总体情况及按照产品类别、扣留原因、原产地统计分析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十五、需纤检局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棉花生产周期内棉花和纤维制品质量总体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打假情况,棉花公证检验情况,棉花主要质量指标变化情况。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十六、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汽车、电子电器产品等消费品召回情况、汽车和消费品总体投诉情况,投诉量居前10位主要产品。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十七、需申诉中心提供的材料
(一)业务基本情况。
受理的质量咨询、质量申诉数量,申诉的热点产品等。
(二)报告周期内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典型案例。
附件4:
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编写规范
(试行)
第一条为明确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编写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保证编写质量,根据《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试行)编制本规范。
第二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编写的目的是提高质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分析报告的编写,专题分析报告可参考本规范编写。
第四条分析报告要做到文字简明扼要,分析切中要害,结论准确明了,建议切实可行,案例典型鲜明。
报告内容要运用统计分析工具,图文并茂。
第五条全国的分析报告命名为《XX年(报告周期)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省级的分析报告命名为《XX年(报告周期)XX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县级的分析报告命名为《XX年(报告周期)XX市(县)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第六条分析报告由引言和正文两个部分构成。
引言内容是概括阐述报告周期内宏观经济情况,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并做出趋势判断。
正文内容是分析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一般性产品质量问题,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状况、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下一步措施和建议等。
第七条正文第一部分是“质量安全状况”,主要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口商品检验、国内生产加工及进出口食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棉花检验、质量申诉、质量基础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描述。
产品质量监督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监督抽查情况、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等。
出口商品检验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出境货物检验情况、被境外通报召回情况等。
国内生产加工及进出口食品监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国内生产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食品风险监测情况、食品监督抽查情况等;进出口食品检验情况、境外通报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情况等。
棉花检验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棉花公正检验情况、主要质量指标变化情况等。
质量申诉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消费者投诉情况、投诉产品种类和集中反映的问题等。
质量基础工作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标准管理工作、标准制修订和备案情况等。
认证管理工作、企业获证情况和产品认证情况等。
计量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正文第二部分是“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发生的典型案例等进行分析。
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主要从产品种类、地区分布和涉及的质量安全问题等方面分析。
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主要从监督抽查不合格、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件等方面分析。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主要从事故集中地区和设备种类等方面分析。
消费者投诉举报主要从投诉类别、投诉产品和集中反映的问题等方面分析。
典型案例主要从案由、案件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等方面描述。
第九条正文第三部分是“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主要从针对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描述。
第十条正文第四部分是“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主要是针对已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预测区域性或行业性的质量隐患,提出措施建议。
第十一条正文第五部分是“下一步措施和建议”,主要是提出改进质量管理和监管工作的措施和需要请各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建议。
第十二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参照本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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