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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模板文件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XX学校办公大楼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学校办公大楼已由xx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XX高校
2.2建设规模:
约52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2个月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全部土建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由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申请人拟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加本标段资格预审,须以联合体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亦应符合上述要求,且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其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
00时至16:
00时,在XX学校基建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地点为XXX学校。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XX高校招标代理机构:
高教招标代理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10年12月14日
第二章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见图纸)
2.招标人作为本工程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为该工程的建设筹措了足够的资金,其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本项目合同价格的合理支付。
3.申请人须明确本工程各主要工程项目的实施方式,尤其当申请人采用联合承包,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并详实提供各合作伙伴的资格预审资料,以便招标人进行恰当、公正的评估。
申请人如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其申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在投标时不得变更。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2011年1月13日16:
00时之前填写和准备完毕并递交到下述地址:
xxxxxxxxx,招标人在接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后,如实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中记载,并在向相关投标申请人出具的收条中记录有关密封检查情况,同时申请人在招标人提供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上签字,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原封退回。
5.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5.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第二章资格预审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附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5.2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该补充修改函件,均是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5.3投标申请人购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要求等,如果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
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申请有可能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全部正、副本)必须密封包装,可整体密封,用封条在开口处密封。
密封条上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名章。
6.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送达之前须谨慎注意保护,在招标人收到申请文件前因封装破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招标人收到申请人递送的申请文件并确认密封完好后由招标人负责保管。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本课程只要求一份正本即可)
7.1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副本内容有不同时,以正本为准。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为打印文本,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
8.1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须在书脊处注明工程名称、册名称及投标申请人名称。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9.1申请人可以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补充、修改或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这种补充、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书面形式的确认。
9.2申请人的补充文件、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关于资格预审递交的规定编制、密封和递交,另外还应在信封上清晰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截止时间后,如收到招标人或资格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申请人不能实质性修改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可做出相应的澄清。
9.3截止时间后,申请人递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会由招标人与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就投标申请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模糊、含义不清之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此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资格评审委员会;且不得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正其实质性错误使其通过资格预审。
10.投诉处理
有关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投诉遵照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诉的处理除了受相关法律法规对资格审查和资格预审的规定的制约外,有关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的评审和资格预审结果的投诉处理分别对应地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委员会和评标的规定。
11.只有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无论评审的结果如何,参加资格预审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1本工程关于各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基于申请人按所附资格预审系列表格和本须知的要求所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满足本须知附表2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并结合依照附表3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综合定量评定结果择优选出。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和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
为便于评委评审,所有证明材料按下文所述提供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有效,以便招标人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
1.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复印件,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
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彩色(扫描)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
同企业营业执照,无须重复提交。
(4)项目经理。
提醒投标申请人注意:
鉴于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无权修改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考虑到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主要成员的相关资料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提醒投标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务必确保项目经理能到位,如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现上述人员中有人无法到位,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综合定量评定的结果,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7)在最近三年(指2008年12月至今,下同)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如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制)。
2.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三)。
(4)人力资源
(5)财务状况(见附表2)
(6)机械设备(见附表3)
(7)企业管理体系
(8)企业以往业绩(见附表4)
(9)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见附表5)
(10)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见附表6)
(A)法律诉讼。
证明材料可以是加盖法人公章的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到的法律诉讼是指与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相关的法律诉讼。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涉及投标申请人有关的、处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仍未终审判决或最终裁决的诉讼不应纳入评审。
(B)不良行为记录。
证明材料可以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制)。
依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规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C)恶意投诉记录。
证明材料可以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制)。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到的恶意投诉是指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以往招投标投诉中有因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而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恶意投诉并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恶意投诉记录以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以上涉及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法人公章。
(11)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所有组成单位均应提交上述文件并进行汇总。
四联合体
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如果达不到本须知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需如同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一样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全套文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和机械设备除外)。
(2)申请文件中应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投标书和一旦中标后的合同须有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和法人签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已附有相应文件,在提交投标书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各成员在联合体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3)申请文件必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
(4)申请文件中应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
3.资格预审合格后,资格预审合格的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导致如下任何情况,则不能获得允许:
(1)大大影响了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
(2)有未通过或未参与资格预审的新成员;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
(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利益的其他情况。
4.联合体总体能力的评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以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的资格条件为基础。
5.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独立参加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并自动认为资格预审合格。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重新组合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编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编制。
2.本评审办法的原则为公正、公平、科学、择优。
3.本评审办法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XX学校办公楼的资格预审的评审。
4.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总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可由老师担任),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本课程由学生担任)。
5.投标人数量及确定投标人的原则:
5.1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和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
当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须依法重新招标。
5.2特别说明:
如果选定的合格投标人自愿书面承诺放弃投标资格(该书面承诺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因申请人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无法到位而失去投标资格时,按排名顺序递补。
6.资格预审活动的保密和纪律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活动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透漏资格预审评审的任何情况。
二评审的程序
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评审程序分为:
(一)资格预审评审准备工作;
(二)初步评审:
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三)详细评审之一:
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四)详细评审之二:
附加合格条件评审;
(五)汇总评审结果并完成评审报告(推荐投标候选人)。
三评审各阶段内容的界定
1.资格预审评审准备工作
(1)推举评审委员会组长;
(2)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学习;
(3)评审表格的准备。
2.拒绝投标申请条件的评判
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格式密封的;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投标申请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
(4)以联合体身份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再行独立申请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申请投标的;
(5)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未附共同投标协议、未指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牵头人、无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的;
(6)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未明确是否拟独立完成施工任务;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遗漏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9)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10)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申请投标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的;
(12)拒不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3)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4)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申请投标的;
(17)与招标项目已确定的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1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初步评审:
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效性,申请文件包括所附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有效性等方面的内容。
4.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必要合格条件部分的评审,主要评审附表2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列内容的符合性,即是对投标申请人法定投标资格的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强制性标准,是否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等情况,任何一项评审项目不合格即可拒绝其投标申请;二是附加合格条件的评审,主要评审附表3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所列内容,是针对投标申请人的履约能力设立评审项目进行评审,一般包括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状况、机械设备、管理体系等各个方面。
5.汇总评审结果并完成评审报告
(1)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
(2)复核评审结果、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3)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评审的标准和办法;
2)对各申请文件评审和比较意见;
3)取消投标申请的情况说明;
4)经评审的投标候选人的排序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名单;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4)评审报告应当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根据评审情况向招标人推荐合格投标人。
四评审标准和条件
1.初步评审合格标准条件:
主要审查投标申请文件符合性和完整性,具体要求见附表1。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2.必要合格条件:
是法律、法规等规定必须满足的必要条件,只进行定性评审,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见附表2。
3.附加合格条件:
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自己的要求,符合资格预审的目的设立的附加条件,只进行定性评审,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见附表3。
附表
附表1初步评审合格标准
序号
初审条件
合格标准
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
在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规定内获取
2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章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规定
4
联合体申请人
以联合体身份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再行独立申请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申请投标;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指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真实有效
需提供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申请人承诺书。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7
对资格预审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附表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企业营业执照
有
2
企业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3
注册资本金
不少于2000万
4
项目经理
(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格、有效
6
企业经营状况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履约情况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附表3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
子项
细目
评分标准
A
人力资源
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中级(含)以上职称
技术管理人员总数
超过20人
项目经理
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下的
类似工程
(1)业绩
4项(含)以上
职称
中级
技术负
责人
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下的
类似工程业绩
4项(含)以上
职称
中级
B
财务状况
近三年平均净资产额
2500万以上(含)
资信等级
AAA级
C
机械设备
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
设备齐全,设备完好
附表3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续)
序号
项目
子项细目
评审标准
D
企业管理
体系
质量体系认证;
环保体系认证;
安全体系认证。
均有相关认证
E
企业资质
是否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
以上资质
有
F
企业以往
业绩
近三年承建类似工程业绩
5个以上(含5个)
G
在施和新承接工程(5)
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且企业资金、人员、设备满足本工程要求
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
H
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
近三年法律诉讼
无诉讼或无败诉情况
近三年不良行为记录
无不良行为记录
近三年恶意投诉记录
无恶意投诉记录
注:
(1)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是指投标申请人拟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项目经理部的部门、岗位设置,生产、调度、技术(分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质量、安全、财务、预算、材料、试验、档案资料等部门或岗位设置齐全,能满足工程需要。
(2)在施工程和新承接工程:
企业没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说明企业有条件将所有的生产资源投入到新承接的项目中,其相对履约能力较高,但也说明企业缺乏持续经营的能力,因此,该项评审不应鼓励企业完全没有在施工程或新承接工程,但是企业在施未完工程和新承接工程规模太大,无疑将占用企业很多的资金、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在极端的情况下,会使招标人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该项评审内容应结合企业全部资源、已经或将要占用资源、可以投入拟招标项目的有效资源情况综合评判,在评审上应当鼓励具有能够满足拟招标项目所需生产资源且略有可选择调剂储备量的申请人。
(3)上表中所述“近三年”除在财务状况中是指2007、2008、2009年度财务报表情况。
附表4初步评审结果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初审条件
合格/不合格
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
2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3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章
4
联合体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真实有效
6
集团公司
7
对资格预审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注:
1.评委根据初步评审条件的审查结果,在相应的栏中,合格划“√”,不合格划“Ⅹ”。
2.只要有一个条件不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全体评委签字:
年月日
附表5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结果记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合格/不合格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
2
企业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3
注册资本金
不少于2000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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