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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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农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促进升级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策划方案,制定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安全管理目标
紧紧围绕实现“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安全目标,动员各级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人员,营造良好的基建安全氛围,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巩固安全工作基础,有效控制安全风险,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
二、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
(一)工程指挥部
1.负责指导各市项目部执行国家、行业、国网公司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健全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指导督导查检组、各市项目部开展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参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发布。
(二)督导检查组
1.制定所辖区域内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上报工程指挥部备案。
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2.定期或随机对各市项目部、各县公司开展的项目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3.配合工程指挥部做好工程项目安全巡检,抽查其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下达、闭环整改情况记录。
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等活动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4.参与本区域项目人身、电网、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经验教训,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配合工程指挥部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三)各市项目部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国网公司、省公司有关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本单位详细的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报督导检查组备案。
2.负责落实工程指挥部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3.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及月度例行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制定、落实,实行闭环管理。
4.按照工程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5.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及时上报督导检查组,配合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各县公司安全管理组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国网公司、省公司有关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台帐
3.工程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项安全活动、安全评价工作检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强条执行计划的具体落实情况。
4.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并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5.依据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审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按照工程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7.加强日常安全巡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行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上报各市项目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公布整改结果。
8.落实上级定期和不定期随机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的闭环,并将整改结果备案。
9.各县公司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预验收提出的整改项目。
10.负责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中的安全管理内容的编写。
11.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情况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及时上报相关市项目部。
三、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方式
1.工程指挥部不定期参与安全管理检查,开展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核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授予单位的真实性。
2.督导检查组每月提出本区域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授予单位建议;各市项目部根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开展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3.督导检查组、各市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采用数码照片存档等手段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上报工程指挥部。
4.各县公司实施现场安全管理。
5.通过日常巡查、每月例行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监督落实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解决情况。
6.定期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7.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资信评价的细则,开展对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资信评价工作。
8.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
(二)安全工作重点
1.工程要按照“五制”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和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规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界面、奖惩规定等内容。
2.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时,必须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责任主体、管控环节、违规处理等内容,确保对安全全过程监理。
3.工程发包程序应符合要求,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严禁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包或变相承包工程,特别是严防采取挂靠等方式参与工程承包。
4.项目建设单位要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重点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情况。
坚决杜绝不办票、不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行为。
要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5.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三措一案”,建立作业现场分级勘察制度。
“三措一案”必须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执行,现场勘察记录应随工作票一同存档。
6.发包工程施工涉及运行设备时,工作票应实行“双签发”。
可根据作业现场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等。
建设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违章行为等,应立即制止并纠正,必要时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7.应认真落实“防触电、防高坠、防倒断杆”的安全防护措施。
要抓好“勘察、工作许可、安全技术交底、监护、工作终结”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务必使作业人员做到“工作任务清楚、工作程序清楚、工作危险点清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清楚”。
。
四、工作依据
(1)工程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2008版);
《关于加强基建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基建安全〔2006〕136号);
(2)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
《农村配网工程施工作业典型安全措施》(农安〔2010〕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004)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及释义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7]669号2007年8月22)
五、评价机制(共100分)
区域督导检查组代表工程指挥部对各市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管理职责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综合安全管理(20分)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20分)
1.各县公司未设置安全专责,扣5分
2.各县公司现场安全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不完善,扣5分
3.各县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未经过相应的培训,每人扣3分
4.各县公司现场管理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每人扣3分
项目安全管理(80分)
制度、目标和策划(20分)
1.各县公司未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台帐,扣5分
2.各县公司制度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每项扣3分
3.各县公司未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扣15分
4.各县公司未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及项目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措施,扣5分
5.各县公司未按规定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文件,每项扣3分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0分)
1.各县公司未制定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计划,扣10分
2.各县公司未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或记录不全,每缺1次扣5分
3.各县公司未向施工单位提供作业环境范围内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扣10分
4.各县公司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不力或不及时,扣20分
5.各县公司未及时组织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扣10分
6.各县公司未对施工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监督,扣5分
7.各县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每次扣10分
8.各县公司检查和隐患处置、复查无记录,扣5分
9.各县公司隐患处理无反馈记录,每项扣5分
10.各县公司未对施工安全措施费补助费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扣5分
11.各县公司未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扣10分
12.各县公司重大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的,扣20分
13.各县公司按“四不放过”要求处理事故,扣10分
14.各县公司对重大事故未及时通报参建各单位,扣10分
15.各县公司未通报公布安全奖惩情况,扣5分
16.各县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未达标扣10分
附件: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附件: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保证安全组织措施要求
(一)现场勘察
1.工作要点:
应明确工作内容、停电范围、保留带电部位、停电设备范围等,应查看交叉跨越、同杆架设、邻近带电线路、反送电等作业环境情况及作业条件等。
勘察时应认真、仔细。
要对照勘察记录,制定对应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工作票中。
重点防范触电、高处坠落、误登带电杆塔等危险。
下列情况,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到现场组织勘察:
⑴带电作业且配电系统非单一电源;
⑵保留带电部位、邻近带电线路或交叉跨越距离等情况不清楚;
⑶现场施工环境、设备接线方式不清楚,设备识别标识-3-不清晰或缺失;
⑷有可能造成误登电杆、误入带电间隔,停电线路为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
⑸外单位队伍承包工程;
⑹存在反送电可能。
2.邻近带电线路、交叉跨越线路以及同杆架设线路的勘察工作要求
必须查明工作线路(设备)和邻近带电线路(设备)、交叉跨越、同杆架设的线路的双重称号以及色别、相邻杆塔起止杆号等。
重点防范误碰带电设备、误登带电杆塔等行为。
需配合停电时,必须停电作业,严禁强令冒险作业。
3.与配合停电设备运行单位的联系
应事先书面申请,明确停送电联系人、联系方式、停电线路名称及操作程序等。
重点是要对配合停电线路进行验电、挂工作地线。
4.加强双电源管理,防止反送电
应查明作业线路是否有双电源用户,是否存在反送电特别是低压反送电可能性。
重点是在作业地段所有可能来电方向线路的高低压侧挂接地线。
同时要加强对试验电源的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牢固情况
⑴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要求、回填土是否夯实;杆身是否存在超过规定的纵向、横向裂纹;检查电杆周围基础是否存在掏挖、塌方、滑坡等情况。
⑵老旧拉线埋深是否符合要求;拉线是否严重锈蚀;对埋设于水田等易受腐蚀地段的拉棒应进行掏挖检查;拉线、拉棒等拉线组件的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⑶农村低压线路中使用的老旧小方杆(手模杆)、木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杆根断裂等。
(二)工作票签发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认真分析现场查勘记录,结合作业任务,确定工作区域、停电范围及制定对应的安全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充足的施工力量。
2.施工单位办理的工作票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必要时实行施工单位与运行单位“双签发”。
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安全措施。
对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停电范围存在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核实,确有错误的,应立即停止工作,重新办理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
4.对不涉及运行设备的新建农配网工程,要制定相应补充规定,如采用执行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票等,对其安全管理要求与工作票等同。
严禁农配网工程无票作业。
(三)工作许可
1.电话许可必须坚持复诵核对制度,并书面记录清楚。
现场许可必须逐项交代、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双方签字确认,并详细记录许可时间。
2.工作许可人必须确保工作线路可能来电的各方面(含用户)都拉闸停电,验电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命令。
(四)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许可后,正式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工作任务;
⑵停电范围;
⑶作业现场保留的带电部位、线路;
⑷工作地线悬挂位置及数量、作业现场已布置的其它安全措施;
⑸作业计划起止时间;
⑹工作人员分工及专责监护人安排情况;
⑺工作程序;
⑻工作地段邻近、平行、交叉跨越的高电压等级电力线路运行状态及位置,使用个人保安线的要求;
⑼容易误登的电杆或误入的带电间隔情况以及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
⑽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反送电可能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⑾作业中应注意的技术要点;
⑿补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交底完后,全体工作人员应签字确认。
(五)工作监护
1.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不得擅离职守。
以下情况必须使用工作任务单并指派专责监护人
⑴工作地点分散,工作负责人不能在作业现场同时监护多班组作业,工作安全风险较大。
⑵工作地点存在同杆架设线路、交叉跨越线路、邻近带电线路。
⑶工作地点附近有同类型设备,易造成误登杆塔、误入间隔。
⑷工作地点有需要配合停电的设备。
⑸工作地点存在需要单独增设的安全措施。
⑹有较多雇佣民工或临时工参加工作。
⑺工作地点跨越河流、沟渠、房屋、公路等。
⑻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认为有必要时。
(六)工作终结恢复送电制度
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确认设备上无遗留工具、材料等物品,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已离开工作现场,方可下令拆除接地线,办理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手续。
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要求
1.停电时必须断开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各侧的开关、刀闸、熔断器,并加挂工作接地线。
停电设备各端应有明显断开点,必要时派人看守。
2.为防止低压反送电,应拉开配变高低压侧开关(熔断器),并摘下熔管。
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等标示牌。
3.验电时应使用合格、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
4.对开关柜、环网柜验电时,应先认真查看设备一次系统接线图,验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验电工作程序,防止发生触电或验电位置错误。
特别要注意对可能存在低压反送电和感应电压伤人等情况的设备验电,确认其无电压。
5.装拆接地线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反程序操作。
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的线路高低压各侧均应可靠接地,不能遗漏。
工作地线的装设位置应合理,应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防止触电如反送电、突然来电等为核心。
6.个人保安线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禁止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使用。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个人保安线。
7.装设遮拦(围栏)应能够明确划分工作区域、带电区域和非工作区域,并悬挂标识牌。
工作区域涉及到跨越公路、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等时,安全围栏应醒目、充足,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作现场。
8.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作业现场的刀闸、开关等设备处,应悬挂醒目的安全标示牌,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
在配电双电源用户接入点和有反送电可能的高低压电源侧,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等安全标示牌。
三、线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作业前检查要点
⑴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遗漏、缺失、损坏及移动等情况。
重点检查接地线布置、防反送电、防倒断杆、防高处坠落等安全措施。
⑵作业区域电杆(设备)双重称号以及色标、起止杆号及相邻杆塔号是否与工作票所列内容一致。
⑶电杆、配电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缺陷,如电杆纵(横)向裂纹超标、横担及金具腐(锈)蚀、拉线断股、拉线基础松动、电杆倾斜超标等。
⑷杆根、基础、拉线是否牢固;是否需要增设临时拉绳等安全措施。
⑸老旧线路设备存在的危险点、周围环境和电气连接状况等。
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
2.立杆、撤杆工作
主要危险点:
⑴高处坠落;⑵触电;⑶倒断杆;⑷机具砸碰。
主要安全措施:
⑴分工明确,信号统一、动作协调。
要划定作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⑵控制好电杆重心和电杆起立角度。
控制、牵引等拉绳的控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指挥,必要时可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措施。
⑶起吊作业的施工机械自身安全措施必须到位,防止因重心偏移、支撑不牢靠、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发生倾翻。
起重吊钩必须有防脱扣闭锁。
⑷邻近带电的高压设备立(撤)杆作业时,生产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必要时制定“三措”一案,并采用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人体、施工机具、牵引绳、拉绳等无触及带电设备可能。
导线、拉线、施工机具应可靠接地。
3.撤除小方杆(手模杆)
主要危险点:
⑴倒断杆;⑵触电;⑶高处坠落。
受材质、制造工艺等因素制约,目前运行的小方杆普遍存在承重能力差,抗折断能力弱,杆体老化、损伤严重等情况,因此:
(1)在未采取确保人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工作人员直接攀登小方杆进行杆上作业。
(2)原则上不主张登杆作业拆除旧线路,宜采用施工机械等措施进行安全拆除。
(3)为防止拆除老旧线路发生成片倒杆断线,施工前应对交叉跨越或临近带电的线路进行停电,防止老旧线路拆除过程中触及带电线路、设备。
拆除老旧线路工作若跨越街道、公路、交通道口等处,应设专人看守,必要时设置围栏,悬挂安全标示牌,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导线拉伤人等。
4.杆塔上作业
主要危险点:
⑴高处坠落;⑵触电;⑶物体打击。
主要安全措施:
⑴登杆前应仔细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等,工作前应再次确认作业范围无触电危险,如不能确定,则需重新验电。
⑵登杆前应认真核对、确认杆塔双重称号。
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带后备保护绳),禁止杆上移位或上杆过程中不使用安全带。
严禁安全带低挂高用。
⑶攀登老旧电杆前,应重点检查杆身是否牢固、埋深是否满足要求、电杆拉线是否牢靠。
杆上作业前还应检查横担、金具等是否严重锈蚀。
⑷新立杆塔在杆根基础未完全牢固前禁止攀登。
⑸在经泥石流冲刷、内涝洪水浸泡、大风吹刮、强降雨冲刷后的线路上作业时,工作前应对线路、配电设施进行仔细检查,必要时在采取增加临时拉绳(或支好架杆)、培土加固等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登杆作业,严禁不采取可靠措施盲目作业。
⑹登杆前须认真检查登高器具(登高板、脚扣)是否牢固、可靠。
严禁借助绳索、拉线上下杆塔。
冰冻天气作业应增加相应防滑、防冻、保暖等措施。
⑺在可能有感应电的杆塔上作业时,在人体接触导线前应挂接保安线,作业结束人体脱离导线后方可拆除。
⑻杆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
⑼禁止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式松线。
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
杆上作业、移位时必须手扶牢固构件,禁止失去保护绳进行作业或换位。
5.搭、拆头工作
主要危险点:
⑴触电;⑵高处坠落;⑶误登电杆;⑷高空坠物;⑸导线脱落。
主要安全措施: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首先必须验电确认无电。
为防止突然来电,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各侧均应装设工作地线。
⑶禁止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或变更安全措施。
6.调整弧垂工作
主要危险点:
⑴触电;⑵高处坠落;⑶高空坠物;⑷误登电杆。
主要安全措施: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处坠物等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应做好防止导线抽跑、掉落的措施,涉及跨越河流、公路、铁路、人口密集区的线路时,要做好对应安全措施,必要时专人看守。
应提前联系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⑶调整弧垂工作应综合考虑风偏、强对流天气、季节(高温、严寒)、公路、铁路路(轨)面高度、房屋高度等因素。
7.装、拆拉线工作
主要危险点:
⑴触电;⑵高处坠落;⑶高空坠物;⑷倒断杆;⑸误登电杆。
主要安全措施: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电杆、防高空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杆上有人时,禁止装拆拉线。
⑶老旧线路拆除拉线时,必要时增加临时拉线等安全措施,防止倒断杆。
⑷转角杆、耐张杆、终端杆及跨越高速公路、铁路、河流等线路电杆的拉线装拆工作,应增设临时拉绳,防止倒断杆。
⑸对于水田、圩区、山区(大档距)电杆拉线装拆工作必须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受力平衡、设施状况等因素,必要时进行补强,防止倒断杆。
8.放(紧、撤)线工作
主要危险点:
⑴触电;⑵高处坠落;⑶高空坠物;⑷导线抽甩;⑸倒断杆。
主要安全措施:
⑴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倒断杆、防误登杆塔、防高空坠物等安全措施同前相应条款。
⑵放(紧、撤)线应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畅通信息、步调协调,并加强监护。
⑶交叉跨越、邻近电力线路时,要提前勘察现场,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⑷跨越河流、高速公路、铁路时,应提前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封航、封路、搭设跨越架、专人在交通道口看守、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⑸遇有障碍物挂住时,应先松动导线,沿线巡查,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重新开工,不能生拉硬拽。
⑹人员应站在牵引绳、导线外侧,不能站在导地线线圈内或牵引绳、架空线等下方,防止跑线伤人。
⑺放(紧、撤)线前应检查杆根、桩锚、拉线、基础。
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拉绳、桩锚,防止倒断杆。
⑻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线。
⑼放(紧、撤)线作业,在关键地点、部位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9.坑洞开挖工作
主要危险点:
⑴地下设施、管线外破;⑵塌方;⑶煤气、沼气中毒;⑷误坠坑洞;⑸地埋线、地下电缆外破触电。
主要安全措施:
⑴施工前,应与地下管线、电缆等地下设施主管单位沟通,根据作业区域地下设施埋设走向图,掌握其分布情况,确定开挖位置。
特别是涉及到天然气(煤气、自来水、地埋电线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时,应请其主管单位现场指挥、协调。
⑵要及时清理坑口土石块,土质松软处,应加设档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圩区、水田等地段应采取相应防塌措施。
⑶已开挖的沟(坑)应设盖板或可靠遮拦,挂警告标牌,夜间设置警示照明灯,并设专人看守。
⑷在下水道、煤气(天然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腐质物等附近从事挖沟(坑)时,应在地面上设监护人。
挖深超过2米时,应采取戴防毒面具、带救生绳、向坑中送风等安全措施。
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沟(坑)内的工作人员状况,防止人员气体中毒。
10.起重与运输工作主要危险点:
⑴起重设备倾倒、损坏;⑵电杆等超长设备挂碰;⑶装卸过程砸碰;⑷误碰带电线路。
主要安全措施:
⑴起吊物品不得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载荷。
吊件重量达到额定载荷的95%时,要由起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指挥。
⑵起吊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吊绳、吊钩、支腿等,确认起重机械支平停稳。
起吊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分工,统一信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起吊。
⑶吊件全部离地后应暂停起吊,同时检查吊车自身稳定、重物捆绑、钢丝绳受力等情况。
上述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⑷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
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
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⑸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
吊运重物不得跨越人员头顶,吊臂旋转半径以内严禁站人。
⑹起吊成堆物件时,应采取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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