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城镇园林绿化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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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城镇园林绿化站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元机编[1994]04号”文件精神,确定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录属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所级,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能和任务是:
(1)在主管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2)负责县城街道的绿化、美化管理;(3)负责县城风绿防风绿化带建设和管理;(4)负责协助各单位、各居民户搞好庭院、阳台绿化工作;(5)公园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10人,实用人数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勤人员2人,管理人员1人,临时工33人(其中签劳动合同20人)。
2016年度我站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县新增各类城市绿地12500平方米,辖区内道路、公园、广场共补植、移植各类乔木881株、灌木2346株、地被植物27009株(袋)。
为塑造县城鲜明形象、延续城市记忆、弘扬县城精神、积聚城市人气,全面推进宜居宜业滨江县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以良好的县城面貌迎接2016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一)、公园建设及景观提升改造
1、江东公园
江东公园绿地面积1443.5平方米,主要种植地被灌木黄蝉850平方米、麦冬593.2平方米。
2、鹰脚公园(“腾飞”雕塑街头绿地)
鹰脚公园绿地面积共计449平方米。
主要种植地被灌木黄金叶240平方米、绿金叶209平方米、叶子花6棵、桃花心木4棵、印度紫檀l棵。
3、广场绿化改造
播散麦冬种子:
50000袋(约5000平方米),种植蒜香蕂12棵。
(二)、道路绿化及提升改造
1、南门桥华侨农厂路段绿化
南门桥华侨农厂路段绿化带面积466平方米,主要种植地被灌木黄金叶466平方米、凤凰木42棵。
2、农贸市场后门绿化
主要种植桃花心木12棵、炮仗花13棵。
3、文化路下半段绿化改造及文化路西延长线绿化建设
文化路下半段绿化改造种植清香木:
9500株(约1000平方米)、西延长线种植小叶榕、大王棕等乔木250棵,麦冬、茉莉花等地被3500平方米。
4、淇水路绿化改造
种植茉莉花:
30000余株、凤凰木8棵。
5、元磨联络线收费站至元江客运站分车带绿化改造
种植大王棕:
400棵。
6、滨江路绿化建设
滨江路绿化总面积28000平方米,投资80万元。
共种植乔木722棵,灌木192000株(8500㎡),叶子花80000株(20000㎡)。
其中大叶榄仁260棵,大王棕225棵,小叶榕237棵;茉莉花10000株,麦冬100000株,美女樱10000株,紫柳10000株,百耔莲3000株,丰花月季10000株,清香木20000株,变叶木2000株。
我站担负着县城园林绿化管护职责。
“三分种七分管”为保证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拫据季节变化等因素及时除草、施肥及打药、浇水等养护工作。
滨江路、联络线等养护难度大的路段每季度集中人员进行除草、施肥并常年浇水。
太阳城广场除绿化管护外,还加强安全防范,保证安全运行。
做到园林绿化管理常态化、科学化、精细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其中:
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1.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
其中:
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
其中:
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3,107,478.96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851,478.96元,占总收入的59.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56,000.00元,占总收入的40.42%。
与上年对比减少120414.11元,减少0.04%,主要原因分析:
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3,000,859.44元。
其中:
基本支出1,944,323.84元,占总支出的64.79%;项目支出1,056,535.60元,占总支出的35.2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减少559296.47元,减少18.64%,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4,031.04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156.63元,原因分析:
收入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1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元江县城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6,535.6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31%原因分析:
项目减少原因是资金短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1,478.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与上年对比增加37.33%,原因主要是1.补发2015年综合考评奖2.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406.8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经费102,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406.80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26.0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773,642.16元,主要用于城镇园林绿化站工作机构运转业务保障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1,204.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1.09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91.09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没有按排,无法比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0527.78元,下降30.57%。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410.78元,下降5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17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91.09元,占41.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91.09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91.0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用于城镇园林绿化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年运行经费支出590,276.16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313.67元,主要用于原因是:
因本年度我单位经费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750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75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元江县城镇园林绿化站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里涉及到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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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 园林绿化